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经向独立董事提交了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对拟聘董事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基础上,现就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经认真审阅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邵敏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资料,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二)未发现邵敏先生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同意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唐英凯 张 蕊 李余利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