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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华意: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4-027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虹华意”)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公司应参与表决的董8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秀彪先生主持,董事肖文艺先生、史强先生、邵敏先生、王勇先生、李余利女士、任世驰先生、林嵩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4)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5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杨秀彪先生、肖文艺先生、史强先生、王勇先生、马伴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的人员,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与会董事对以下候选人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提名杨秀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提名肖文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提名史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提名王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提名马伴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十届独立董事和公司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5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任世驰先生、林嵩先生、邓富民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世驰先生、林嵩先生、邓富民先生均已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任世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与会董事对以下候选人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提名任世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提名林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提名邓富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表决。同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独立董事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其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参照主板其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同意确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税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因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薪酬,同时是现任独立董事和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世驰先生和林嵩先生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与远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与远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本次公司增加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接受远信公司提供的虹链优单、商业保理等服务,本次关联交易增加预计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增加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72,518万元(不含税),其中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不含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218万元(不含税)调整为不超过58,218万元(不含税)。

因本议案的交易对方为四川长虹下属子公司,公司董事杨秀彪先生、邵敏先生、王勇先生在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或四川长虹的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任职,因此,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杨秀彪先生、邵敏先生、王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与远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计提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报告》《关于增加公司与远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共15项议案。为方便股东表决,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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