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独立意见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0年7月31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价格及数量调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基于公司按最新股本计算的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4,372,5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2083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3.973831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973831股。同意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情况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期权及预留期权的行权数量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
2、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公司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4、董事会审议本次调整时,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价格及数量调整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晟杰 余俊仙 何 晴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