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双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0-048
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供浆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订情况
新疆德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德源”)已将其下属部分单采血浆站(“合作浆站”,包括疏勒县德源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新和县德源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策勒县德源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泽普县德源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及昆玉市德源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委托临时由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广东双林”)设置并向其供浆事宜,获得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新疆卫健委”)的批复。现双方拟进一步就合作浆站供浆机制、押金设置等事项进行约定,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诚实信用原则,公司与新疆德源拟签订《供浆合作协议》(“供浆合作协议”“本协议”)。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协议对方:新疆德源、吕献忠、合作浆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625555508R
法定代表人:吕献忠
注册资本:4,666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区冬融街399号
经营范围:血液制品的研制、生产。
股权结构:吕献忠持股58.02%,浙江豪普森生物识别应用有限公司41.98%。
吕献忠为新疆德源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关联关系:公司与新疆德源、吕献忠、合作浆站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过去三年未与新疆德源、吕献忠、合作浆站进行合作。
4、履约能力分析:新疆德源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协议约定新疆德源、吕献忠、合作浆站向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浆站担保等公司认可的增信措施,作为其在本合作项下的持续供浆、供浆质量、归还押金等全部合同义务提供担保,可有效控制风险,提高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一:新疆德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二:吕献忠
甲方三至甲方七:合作浆站
乙方一: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二: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1、合作模式
1.1 依照新疆卫健委对合作浆站临时设置的批复,合作浆站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供应量和供应价格向乙方二供应原料血浆(“本次合作”)。
1.2 乙方一向甲方一支付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RMB180,000,000),作为本次合作中乙方的押金(“押金”)。
1.3 甲方及其关联方向乙方提供股权质押、浆站担保等乙方认可的增信措施,作为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持续供浆、供浆质量、归还押金等甲方全部合同义务提供担保。
2、合作期限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双方特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合作浆站应当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五个合作年度(“合作期限”)内排他、持续地向乙方二供浆。若发生甲方供应的合格血浆浆量不足、合作期满未能按约定归还全部押金的情况,合作期限应当相应延长。
甲方一应当在合作期限内完成下列供浆目标:每一合作年度合作浆站合计向乙方二供应的合格血浆浆量不得低于180吨(包括延长的合作年度),且每半个合作年度合作浆站合计向乙方二供应的合格血浆浆量不得低于90吨,五个合作年度合计供应的合格血浆浆量不得低于900吨。
3、采购价格
乙方二承诺按以下价格向合作浆站和甲方一支付普通原料血浆采购价款:合作浆站每供应一吨普通原料血浆,乙方二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相应浆站支付捌拾伍万元(RMB850,000),同时向甲方一支付管理费壹拾肆万元(RMB140,000);按以下价格向合作浆站和甲方一支付特免原料血浆采购价款:合作浆站每供应一吨特免原料血浆,乙方二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相应浆站支付捌拾伍万元(RMB850,000),同时向甲方一支付管理费肆拾肆万元(RMB440,000)。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供浆合作协议的签订将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可有效提升公司原料血浆供应能力,提高公司血液制品业务综合竞争力及拓展市场份额的能力,促进公司血液制品业务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本次协议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协议而对上述协议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协议审议程序
上述协议属于公司购买日常经常所需原材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公司获悉贵州泰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贵州泰邦”)已提起针对新疆德源的诉讼案件,新疆德源已向贵州泰邦发送《解除合同告知函》。此外,本协议的履行可能受到经营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变化影响供浆。受以上因素的影响,本次合作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未来待贵州泰邦和新疆德源的诉讼完结后,公司与新疆德源将进一步推进双方的合作。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