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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生化: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5

我们作为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我们在2018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2018年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20次董事会,其中通讯方式15次、现场方式4次、现场与电话方式1次。股东大会共召开5次。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报告期内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余俊仙1514103
张晟杰1514105
刘书锦1414005
武世民55000
王丽珠55000
张林江55000

我们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的进行了表决。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对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时间及届次

时间及届次事项
2018年1月17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18年4月13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2018年4月25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意见; 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 关于对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独立意见。
2018年5月10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变更增持承诺的承诺主体及承诺履行期限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8年7月13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聘任杨成成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8年8月1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关于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子公司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 75%股权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8年8月30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8年9月26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关于聘任2018 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18年10月1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关于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专项服务的独立意见
2018年11月1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关于变更承诺主体及承诺履行期限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8年11月13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8年11月30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关于公司董事换届选举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8年12月17日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人选及关于由董事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督促公司完善信息披露

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时刻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等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

3、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每个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4、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有效的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2018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

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19年我们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余俊仙、张晟杰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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