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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3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1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公司11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于2020年12月22日收到全体董事的表决意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0年12月17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纪委书记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会成员、纪委书记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协商解除北京中信城B地块合作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事项如下:

1. 同意公司与北京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以协商方式解除北京中信城B地块合作协议。

2. 同意协议解除主要条件为:北京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返还公司已支付的合作价款及资金占用费合计86.08亿元,其中,2020年12月25日前北京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应返还的合作价款50.11亿元, 2021年1月5日前北京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35.97亿元。

3. 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就中信城B地块与北京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办理协商解除合作协议的具体事宜,包括按上述条件签署《终止协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与北京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协商解除北京中信城B地块合作协议的公告》。

二、以9票赞成、0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北京金丰万晟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议案》。

1.董事会同意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北京金丰融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暂定37.1亿元的资产价格转让持有北京金丰万晟置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和全部债权,最终价款以转让日的审计报告确认的金额为准;同意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对北京金丰万晟置业有限公司以不高于10亿元的股东借款转为注册资本金。

2.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出售北京金丰万晟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出售北京金丰万晟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12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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