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一、基本情况
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财务公司”) 隶属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组建,注册资本9.64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成立于 2015年 6月 30 日,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范围涵盖资金结算、存款、贷款、票据、贴现、财务顾问等。
法定代表人:魏星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四条8号院2号楼、4号楼、10号楼2层2号楼商业202
注册资本:96422.216554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业务范围:
(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六)从事同业拆借;
(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八)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内部控制及制度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财务公司风险防范能力,提高财务公司的运行效率,全面贯彻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监管机构评级要求,2024年上半年,财务公司开展了2023年度内控评价工作,对公司内控体系进行持续优化和完善,保障财务公司的有效运行和业务的有序开展。
三、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证券投资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批准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框架,制订财务公司风险战略和风险管理基本政策,监督检查有关执行情况;对经营管理层有关风险的职责、权限及报告制度,以及在信用、市场、操作、合规、流动性等方面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审阅财务公司风险报告,评估风险管理体系的总体情况及有效性,提出完
善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的建议,以确保将财务公司从事的各项业务所面临的风险水平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对分管风险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工作进行评价;督促经营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有效识别、评估、检测和控制风险;监督和评价风险合规部门的设置、组织方式、工作程序和效果,并提出改善意见;拟订财务公司董事会对财务公司管理层的授权范围及授权额度并报董事会决定;财务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设置与评价考核;审核财务公司资产风险分类标准,并对不良资产的管理、处置和责任认定工作进行审批决策;组织重大经营业务或新业务品种的可行性风险论证;协调财务公司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风险问题的处理;对经董事会审议决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董事会授权,对经营管理层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及评价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及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审核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程序及财务报告,审查财务公司会计信息及重大事项披露;监督和促进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提议聘用、更换或解聘为财务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审计稽核部门和人员的尽职情况及工作考核提出意见;对经董事会审议决定的有关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证券投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董事会授权对财务公司重大投资业务及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具体包括审议财务公司有价证券投资业务年度投资方案包括投资限额等重要事项,发表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议新的有价证券投资品种;审议财务公司年度投资业务
报告。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财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具体执行,根据法律、法规和财务公司章程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经营层下设贷款审查委员会、资产负债委员会、投资审查委员会和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贷款审查委员会是财务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信贷业务决策机构,负责对财务公司贷款、担保、票据贴现和承兑等信贷业务起审查和制约作用。资产负债委员会是财务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审议和决策机构,由财务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对全财务公司资产负债业务进行统一决策、协调和管理。投资审查委员会是对公司重大投资业务进行审议的机构,是总经理办公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对公司经营层负责。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是财务公司信息科技管理的审议和决策机构,由财务公司经营层直接领导,对全财务公司信息科技工作规划、预算投入、项目建设进行统一决策、协调和管理。
财务公司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财务公司设置结算业务部、信贷业务部、投资业务部、资金管理部、风险合规部、审计稽核部、财务管理部、综合管理部、信息技术部九个部门。
结算业务部主要提供资金结算服务,负责建立财务公司资金结算体系,实施资金结算业务;设计集团及成员单位资金结算管理方案;
管理成员单位结算账户。结算业务部保障资金安全,满足成员单位结算需求。
信贷业务部负责制定信贷业务运营制度、计划及日常执行控制管理;负责集团内成员单位资信管理;对集团内成员单位进行授信业务及信贷业务管理;负责金融产品推介及客户关系维护。
投资业务部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财务公司投资方案;负责拟定财务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投资业务流程;根据投资方案开展投资业务,办理授信、评级、询价、交易等各项工作;负责开立和管理投资交易账户和托管账户;跟踪国内外宏观、金融市场行情,分析、收集金融市场投资信息,对金融市场价格趋势进行研判,分析发掘投资机会。
资金管理部负责财务公司的资金计划管理及全面预算管理,并管理财务公司除基本户外的银行账户,进行银行账户间资金调拨。
财务管理部负责财务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务筹划,并管理财务公司银行基本户。
风险合规部负责对财务公司风险体系运行状态的日常监测及对各部门业务的日常监督;负责财务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对财务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和工作流程,开展监督与评价,确保财务公司合规运营。
审计稽核部负责对财务公司执行金融法规及各项业务制度情况实施稽核,督促财务公司内部各项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审查评价财务公司治理及各项经营活动的效果;实施财务公司董事会
要求的专项稽核和其他事项。
综合管理部是财务公司综合办事与协调的行政机构,主要负责综合行政、人力资源以及信息化管理。
信息技术部是财务公司信息技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财务公司信息体系的建设和维护,负责信息技术安全事件的响应、分析和处理;与业务部门合作,收集和确认各部门对应用系统的业务需求、优化调整以及信息技术项目管理,对财务公司机房及其内部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
财务公司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有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体系,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由财务公司经营层组织,各业务部门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稽核部门对内控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
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重要控制活动
1、资金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关于资金管理、结算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和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规范权限内严格操作,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主要依靠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系统控制。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财务公司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提交指令及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财务公司制定严格的对账机制,系统能实现网上对账功能,印章印鉴及重要空白凭证分人保管,并禁止带出单位使用。
2、信贷业务控制
(1)内控制度建设
财务公司根据《贷款通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授信管理办法》、《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贷款管理办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业务管理办法》、《担保业务管理办法》等多项业务制度及操作规程,构成一个全面、操作性强的业务制度体系,全面涵盖了财务公司开展
的信贷业务。同时,财务公司会根据监管机构出台的政策规范文件要求,对有关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使业务更规范化。
(2)贷后检查情况
财务公司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规定要求由信贷部按季度对有存量贷款的单位进行贷后检查,主要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检查,并撰写贷后检查报告。同时由风险管理人员对信贷资产质量及贷后检查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3、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审计稽核部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由审计稽核部对财务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常规稽核或专项稽核。审计稽核部是财务公司稽核工作的执行机构,独立行使监督职能,针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效益性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及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4、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现行信息系统身份认证采用了用户口令加USBkey数字证书两种形式进行分级管理,控制合理、安全。系统业务功能模块包括用户及业务管理、客户管理、账户管理、信贷管理、结算管理等模块,实现了结算管理、信贷管理、资金计划、报表管理、用户管理及权限分配、审批流程管理等相关的业务处理功能,系统支持资金的归
集和下拨、网上支付和实时对账,实现了银企互联、内外部账户、资金计划、信贷合同等相关业务数据之间的联动,实现了跨模块之间的业务流程控制等功能。
四、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资产552,155.17万元,净资产122,943.60万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980.99万元,净利润2,203.96万元。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未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也从未受到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
2024年上半年,财务公司未开展同业拆借、票据承兑等集团外(或有)负债类业务,财务公司及财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未发生重大信用风险事件。
(三)监管指标
截止2024年6月30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财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34条规定要求,具体指标如下:
1、规定: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5%;
财务公司实际:符合监管规定,资本充足率为27%。
2、规定: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财务公司实际:符合监管规定,流动性比例为71.52%。
3、规定: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财务公司实际:符合监管规定,贷款比例为40.83%。
4、规定: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财务公司实际:尚未开展相关业务。
5、规定: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财务公司实际:尚未开展相关业务。
6、规定: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财务公司实际:尚未开展相关业务。
7、规定: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财务公司实际:尚未开展相关业务。
8、规定: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财务公司实际:尚未开展相关业务。
9、规定: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财务公司实际:符合监管规定,投资比例为39.93%。
10、规定: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财务公司实际:符合监管规定,固定资产净额比例为0.13%。
五、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与财务公司业务说明
截至2024年6月30日,控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业务严格执行《金融服务协议》的约定,存款利率按银行业监管机构要求的存款利率上限执行;每日的存款余额皆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
截至2024年6月30日,控股公司的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获得贷款余额为22.48亿元,贷款利率均按不高于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应期限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符合《金融服务协议》的相关条款约定。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
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以及公司《风险防控预案》规定的情况。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