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1-115债券代码:127025 债券简称:冀东转债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
套资金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21年11月3日,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冀东水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1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发布的《关于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
2、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交易中将由现金选择权提供方金隅集团向上市公司的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可以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自行以现金选择权价格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刊登的《关于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的提示性公告》。截至2021年11月18日,即本提示性公告刊登之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冀东水泥收盘价为11.93元/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12.78元/股,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将以12.78元/股的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
3、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冀东水泥、股票代码:000401)及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冀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25)将自2021年11月26日开市时起开始连续停牌,公司股票进入现金选择权派发、行权申报、行权清算交收阶段,直至现金选择权申报期结束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复牌。2021年11月25日为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除本提示性公告另有定义,本提示性公告中有关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披露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吸收合并方案
上市公司拟通过向金隅集团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所持合资公司47.09%股权并吸收合并合资公司。上市公司为吸收合并方,合资公司为被吸收合并方,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上市公司为存续主体,将承继及承接合资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人员、业务、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合资公司将注销法人资格。本次吸收合并中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冀东水泥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吸收合并中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13.2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90%。2021年6月2日,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完成除息,公司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相应本次吸收合并的股份发行价格由13.28元/股调整为12.78元/股。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北京市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1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为2,893,040.38万元,对应金隅集团所持标的公司47.09%股权评估值为1,362,332.72万元。本次吸收合并交易对价以上述经北京市国资委核准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为
1,362,332.72万元。以12.78元/股发行价格计算,本次吸收合并中公司向金隅集团发行股份的数量为1,065,988,043股。关于本次吸收合并方案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披露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相关内容。
二、现金选择权实施安排
本次吸收合并,冀东水泥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1月25日,现金选择权派发完毕后即进入申报程序,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的提示性公告》。截至2021年11月18日,即本提示性公告刊登之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冀东水泥收盘价为11.93元/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12.78元/股,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将以12.78元/股的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
三、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的预计时间表
日期 | 事项 |
2021年11月18日 | 公司刊登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的提示性公告 |
2021年11月25日 | 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 |
2021年11月26日 | 公司股票自本日起开始停牌,直至现金选择权申报期结束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复牌 |
T至T+4交易日 | 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T日为现金选择权申报首日(具体日期另行公告),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在申报期间刊登提示性公告,申报截止时间为T+4交易日(申报截止日)下午3点整 |
T+5交易日 | 公告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并复牌 |
以上为预计时间表,具体时间以相关公告为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电话:010-59512082传真:010-58256630联系人:沈伟斌、李银凤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