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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水泥: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1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1-041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方式及时间: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0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2层第一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孔庆辉先生

5.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48人,代表股份522,607,14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782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表决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499,473,25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06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23,133,8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16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46人,代表股份24,023,7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82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889,8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6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人,代表股份23,133,8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168%。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鉴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提案表决结果

议案一: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521,721,34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305%;反对8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66%;弃权6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29%。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议案二:审议《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521,723,04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308%;反对81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63%;弃权6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29%。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议案三:审议《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521,722,74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308%;反对81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64%;弃权6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29%。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议案四: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521,716,04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295%;反对8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77%;弃权6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29%。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议案五: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总表决情况:同意522,195,34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212%;反对40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83%;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611,9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2859%;反对40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7037%;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104%。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议案六: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20,520,07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006%;反对2,007,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842%;弃权7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936,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3125%;反对2,007,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3583%;弃权7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293%。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议案七: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及聘任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21,181,77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273%;反对1,413,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705%;弃权1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598,3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4.0668%;反对1,413,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8836%;弃权1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5%。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议案八:审议《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22,179,94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183%;反对4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95%;弃权1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596,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2218%;反对4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7287%;弃权1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95%。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议案九: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522,179,94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183%;反对42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14%;弃权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3%。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高巍 徐启飞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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