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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水泥:关于召开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10年期)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3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证券代码:000401.SZ债券简称:12冀东03 债券代码:112115.SZ关于召开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10年

期)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15日发行了规模8亿元的“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10年期)”(债券简称“12冀东03”,债券代码“112115.SZ”,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期限:10年,债券主体评级:AAA,债项评级:AAA。本期债券由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

平安证券计划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10年期)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审议表决:

《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事宜的议案》(附件1)。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召开时间:2021年4月28日上午10:00至11:30

3、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2层第一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若需通过电话访问此会议,请于持有人会议当日上午10:00拨打4008866339(0755-88676666(备用))

5、会议主持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债权登记日:2021年4月26日(以下午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二、会议议题

议案1:《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事宜的议案》(附件1)

三、列席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21年4月26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不能参加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处理会议,该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不必是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债券发行人;

3、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代表;

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

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四、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关于同意会议召开方式的确认函(参见附件3)。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复印

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2)、委托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签字)、关于同意会议召开方式的确认函(参见附件3)。

3、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于2021年4月27日下午17:30前将上述身份证明文件、代理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关于同意会议召开方式的确认函(参见附件3)扫描件发送至平安证券联系人邮箱。如通过现场方式参会,需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2021年4月28日)上午11:30前将上述登记材料带至持有人会议召开现场交于现场工作人员;如通过非现场方式参会,上述登记文件原件需在会议召开日后3个工作日内(即于2021年5月6日16:30时之前) 通过邮寄方式送至平安证券联系人处。

4、联系方式

(1)平安证券联系人:陈斯煜

电话:13613016854

传真:0755-82053643

电子邮件:JIANGQI479@pingan.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南塔24层

(2)债券发行人联系人:高朋

电话:010-59512109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6层

五、会议召开条件

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触发了债券持有人协议约定的“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情形,应当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

六、表决方式和效力

1、表决方式: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表决时,以每一张未偿还的本期债券为一表决权,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如通过现场方式参会,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应于2021年4月28日11:30前,将是否同意议案的表决回执(详见附件4)原件交于现场工作人员;如通过非现场方式参会,需于2021年4月28日11:30前,将是否同意议案的表决回执(详见附件4)以电子邮件发送表决回执于平安证券联系人处,并于会议召开日后3个工作日(即2021年5月6日16:30之前)将原件送达平安证券联系人处。

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若多次提交表决回执,将以2021年4月28日11:30前最后一次收到的有效表决回执为准。

2、回避表决:发行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或发行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的关联企业持有的本期债券无表决权。

3、决议生效条件: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须经代表未偿还的本期债券过半数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七、会议费用的承担方式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组织、律师费用等由发行人承担。

2、债券持有人及受托人应自行承担出席、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而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等费用。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召开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10年期)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盖章页)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议案1: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

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事宜的议案尊敬的“12冀东03”持有人: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冀东水泥”)正在筹划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以下简称“本次吸收合并”)。

一、本次吸收合并方案

本次吸收合并的方案为:冀东水泥拟通过向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所持合资公司47.09%股权并吸收合并合资公司。冀东水泥为吸收合并方,合资公司为被吸收合并方,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冀东水泥为存续主体,将承继及承接合资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人员、业务、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合资公司将注销法人资格。

二、交易对方及被吸收合并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金隅集团

名称: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3952840Y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曾劲

注册资本:人民币1,067,777.1134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销售自产产品;制造建筑材料、家具、建筑五金;木材加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2006年04月05日前

为内资企业,于2006年04月05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本次吸收合并前,金隅集团控股子公司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冀东水泥的控股股东,持有冀东水泥30%股份;金隅集团直接持有冀东水泥7%股份;冀东水泥其余股东持股比例均在5%以下。

(二)合资公司

名称: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1MA097UW76T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东侧法定代表人:孔庆辉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0万元经营范围:硅酸盐水泥、熟料、混凝土、砂石骨料、干粉砂浆的制造销售及相关建材的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塑料编织袋加工、销售;水泥设备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煤炭批发(不含民用散煤、无储存);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货物、技术进出口;石灰石销售;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次吸收合并前,冀东水泥控股合资公司并持有合资公司52.91%股权,金隅集团持有合资公司47.09%股权。

三、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前,合资公司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的合并范围。通过本次吸收合并,合资公司的资产业务整体注入公司,公司主营业务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合并财务报表中相关经营业绩指标预计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因此本次吸收合

并不会对冀东水泥就“12冀东03”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次吸收合并审议情况

本次吸收合并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金隅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合资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仍需公司、金隅集团、合资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有关本次吸收合并事宜的详情请见冀东水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

特提请“12冀东03”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同意冀东水泥此次吸收合并合资公司事项,不要求冀东水泥提前清偿“12冀东03”,也不要求冀东水泥为“12冀东03”增加担保。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10年期)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10年期)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于本次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10年期)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以下指示就会议议案投票,如未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议案1:□同意 □反对 □弃权(请在上述三项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债券持有数量: 托管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授权有效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关于同意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10年期)2021年第一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方式的确认函

为简化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流程,使债券持有人能够更好地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10年期)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计划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我公司同意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10年期)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计划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上述同意并未损害我公司作为债券持有人的权益,亦不影响我公司对表决事项的决策。

特此确认。

债权人(或被授权人)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10年期)2021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回执本公司/本人已经按照《关于召开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10年期)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如下:

表决内容表决意见
议案1: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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