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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水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03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

二〇二〇年十月

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联合评级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根据联合评级出具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冀东水泥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在本次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至本次债券本息的约定偿付日止),联合评级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本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二、本次可转债发行不设担保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535,113.02万元,符合不设担保的条件,因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设担保。

三、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要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要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基础上,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分配股利。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

1、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正值且可以实际派发;

2、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为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已确定的投资项目、扩建项目、收购资产等所需资金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四)公司现金分红间隔期间和比例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可以在年度中期实施现金分红方案。

(五)差异化分配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六)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

1、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较少不足以实际派发;

2、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为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

(七)公司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分红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八)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要保持连续性,但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1)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行政主管机关发布新的规范性文件;

(2)公司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3)为了维护股东资产收益权利的需要。

2、公司在制定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董事会要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并发表独立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事项时,要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九)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拟定,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时,要在认真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具体确定现金分红或股票股利分配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等情况。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并发表独立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除安排在股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十)其他情况

在公司实现盈利的年度,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中不含现金分红内容或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时,公司董事会要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充分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留存资金的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十一)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要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利润分配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清晰;

2、现金分红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的建立健全情况;

3、独立董事关于利润分配事项的履职情况;

4、征求中小股东意见和诉求情况;

5、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情况;

6、如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时,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

和程序等。

四、本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积极实施分配方案。2017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18年度分配方案为:以2018年末总股本1,347,522,9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2019年度分配方案为:以2019年末总股本1,347,522,9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公司一贯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和企业责任,最近三年具体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净利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净利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比率
2019年270,058.7867,376.1524.95%
2018年148,322.8753,900.9236.34%
2017年11,038.330.000.00%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比例84.73%

注: 上表中2017和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追溯调整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最近三年,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为扩展主营业务、补充营运资金等。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发行人已于8月14日刊登了《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发行人2020年6月末和2020年1-6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1-6月2019年1-6月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营业收入1,425,304.601,607,814.481,617,660.61-11.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62.42147,962.89149,228.01-32.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6,474.80144,710.99144,710.99-33.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5,354.80367,959.43374,970.955.4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71.021.03-35.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71.021.03-35.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14%8.94%9.30%-2.16%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总资产5,998,157.926,073,349.576,073,349.57-1.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50,487.361,535,113.021,535,113.021.00%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2020年上半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全国上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上半年我国经济先降后升,二季度经济增长由负转正,主要指标恢复性增长,经济运行稳步复苏。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季度,公司所在区域下游客户复工时间较去年同期有所推迟,水泥和熟料销量同比大幅降低;二季度随着各地疫情缓解,下游工程基本全面复工,前期被积压的水泥需求集中释放,销量同比有所提高,但售价同比降低。2020年上半年,公司销售水泥熟料4,210万吨,同比下降7.03%;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2.53亿元,同比下降11.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1亿元,同比下降32.95%。

六、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市场风险

1、宏观经济下行风险

目前受新冠疫情影响,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复杂。水泥行业与宏观经济

运行情况密切相关,行业发展与国民经济的景气程度有很强的关联性,同时受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城市化进程等宏观经济因素的综合影响深远且重大。如果受经济周期影响,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或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外汇市场及资本市场等如发生不利变化或调整,而上市公司未能对其有合理的预期并相应调整上市公司的经营行为,将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的影响。

2、行业增速不及预期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水泥制造和危废固废处理,下游市场需求与宏观经济增速以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有较大的正相关性,一定程度上受到行业周期波动的影响。近期,随着各省未来新一轮投资计划的出台,水泥行业需求出现回暖迹象。尽管下游基础设施建设等需求提升将推动公司所属行业长期向好,但短期波动的可能性仍然存在。若固定资产投资不及预期,行业增速放缓甚至回落将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增长产生潜在不利影响。

3、市场竞争风险

受益于经济增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资源开发,水泥行业近年来进入一个良好的发展时期,但存在着行业整体发展粗放,资源、能源消耗高,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盈利水平低等问题,行业长期处于不良竞争状态。2009年以来,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目前我国水泥行业正处于重组整合的高峰期,规模较小、技术落后的水泥企业逐步减少,国家重点支持的大型水泥企业纷纷通过新建、重组等方式扩大水泥产能,大型企业的规模优势和定价能力逐步显现,水泥行业将逐步从由众多水泥企业参与的无序竞争过渡到由少数大型企业主导的有序竞争。但是市场竞争仍将给包括发行人在内的水泥企业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政策风险

1、产业政策风险

自2009年国家出台《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以来,有关部门已出台多项产业政策,主要目的在于控制水泥总产量和加速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避免盲目扩

张和重复建设。虽然产业政策有利于降低行业系统性风险,规范行业秩序,国家未来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2、环保政策变化风险

水泥行业是国家环保政策重点监控的行业之一,工信部和环保部发布有关规定要求水泥行业实施错峰生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实施停产。在国家环保政策深入执行的背景下,一方面,发行人的产能利用率可能保持在较低水平,另一方面,发行人未来对环保设备的资金投入可能出现持续增加的情况,综合来看可能对未来发行人盈利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3、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发行人及其下属的部分水泥生产企业多年来一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增值税和所得税等税种,但是税收优惠政策是否持续执行,将对发行人的补贴收入和所得税优惠构成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原燃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水泥制造业,主要原燃材料包括煤炭和电力成本,一旦煤炭价格由于政策变动或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公司生产成本将会面临上行压力,倘若由此造成的成本上涨无法完全传导至产品价格,则原材料价格波动会对公司盈利产生负面影响。

2、跨区域管理风险

发行人根据自身目标市场及水泥销售半径等因素,稳健推进“区域领先”的发展战略。发行人将主要市场分为四大区域: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及内蒙)、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西北地区(陕西)以及其他地区(湖南、山东、重庆及河南),其中华北地区仍是最大销售区域。各区域内进行统一销售管理,提高销售管控能力。公司的规模和产能较大,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水泥产能1.70亿吨,熟料产能1.17亿吨,发行人共有110家各级控股子公司、4家合营公司、6家联营公司。由于子公司较多,管理区域跨度较大,

将给发行人的管理执行力度带来一定的挑战。

3、环境保护管理风险

发行人从事水泥、熟料的生产,能耗较高,涉及到粉尘和氮氧化物的排放。虽然发行人制定了严格的环保措施,通过制度化的管理手段,以及持续的环保检查严格监控,及时消除环保隐患,但仍无法完全避免环保事故的发生,以及由此类事件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4、安全生产管理风险

发行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但水泥生产线的操作系统比较复杂,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损害以及作业中断等不可预料的情况。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和运营区域的扩大,发行人面临的安全风险也相应增加。虽然发行人通过制度化的管理手段,以及安监系统和持续的安全检查,严格监控安全重点部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但仍无法完全避免突发事故的发生,以及由此类事件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四)财务风险

1、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波动风险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发行人追溯调整后营业收入分别为262.18亿元、314.48亿元、345.07亿元和142.53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0.48亿元、77.81亿元、82.19亿元和39.54亿元。受水泥市场涨价行情影响,发行人经营活动获取现金能力和整体盈利水平有所提高,但存在因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导致发行人经营性净现金流波动的风险。

2、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发行人追溯调整后资产负债率分别达到62.87%、59.45%、52.52%和52.40%,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若未来发行人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负债水平不能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且发行人的经营管理出现异常波动,发行人将可能无法按期足额偿付相关债务的本金或利息。

3、有息负债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有息负债余额181.33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57.70%;其中短期借款52.56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11亿元,其他流动负债之短期融资券23.97亿元,长期借款36.13亿元,应付债券

34.92亿元,租赁负债0.75亿元,长期应付款21.89亿元。公司有息负债规模较大,融资成本易受到市场利率的变动影响。如果外部融资环境发生变化,导致债务融资成本发生较大波动,将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4、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60,136.25万元、235,144.91万元、202,594.36万元和222,333.03万元,整体呈下降趋势,2020年6月末小幅回升。虽然公司客户信用记录良好,且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计提了坏账准备,但若宏观经济或者客户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坏账损失风险。

(五)营业利润下降50%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向好。2020年上半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全国上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上半年我国经济先降后升,二季度经济增长由负转正,主要指标恢复性增长,经济运行稳步复苏,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下降1.6%,较一季度降幅明显收窄。虽然目前国内已进入稳步复工阶段,公司销量正在逐渐恢复,但若未来宏观经济和公司所属行业陷入低迷,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甚至可能出现本次可转债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的风险。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慎重考虑、科学决策,计划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公司已就本次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与严格的可行性论证,但是由于项目的实施可能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国家产业政策、政府宏观调控等因素的影响,如上述因素发生不可预见的负面变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面临投资

预期效果不能完全实现的风险。

此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折旧将随之增加,提高公司的整体经营成本费用,如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将有可能对公司盈利水平带来潜在不利影响。

(七)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在此期间相关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尚未产生收益。如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开始后的较短期间内将大部分或全部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公司将面临当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八)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主要风险

1、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利息及到期时兑付本金。此外,在可转债触发回售条件时,若投资者提出回售,则公司将在短时间内面临较大的现金支出压力,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因此,若公司经营活动出现未达到预期回报的情况,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投资者回售时的承兑能力。

2、可转债到期未能转股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能否转换为公司股票,取决于本次发行确定的转股价格、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等多项因素,相关因素的变化可能导致已发行的可转债到期不能转为公司股票。届时,投资者只能接受还本付息,而公司也将承担到期偿付本息的义务。

此外,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如果发生可转债赎回、回售或到期没有全部转股的情况,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财务费用负担和资金压力。

3、可转债转换价值降低的风险

公司股价走势取决于公司业绩、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总体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

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公司股价可能持续低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因此可转债的转换价值可能降低,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果公司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者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公司股票价格仍低于转股价格,仍可能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换价值降低,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4、转股价格是否向下修正以及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1)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本公司董事会仍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或公司董事会所提出的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不实施的风险。

(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幅度不确定的风险

在本公司可转债存续期间,即使公司根据向下修正条款对转股价格进行修正,转股价格的修正幅度也将由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的规定而受到限制,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且如果在修正后公司股票价格依然持续下跌,未来股价持续低于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则将导致可转债的转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进而可能导致出现可转债在转股期内回售或不能转股的风险。

5、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和向下修正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可转债的交易价格会受到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事先约定的价格,不随着市场股价的波动而波动,有可能出现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高于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情形。因此,如果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出现不利波动,同时由于可转债本身的利率较低,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也会随之出现波动甚至可能低于面值。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可转债的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为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及可转债特殊的产品特性,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6、信用评级风险

联合评级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评级,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A,本次债券信用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联合评级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出现以下重大变化,将导致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级别发生变化:(1)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2)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3)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及其他涉及债权公司主体变更的决定;(4)公司涉及或可能涉及的重大诉讼;(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证监会、交易所认为必须报告的其他事项。

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九)股市风险

本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国家经济政策、行业政策、国内外经济形势、公司经营财务状况、股票供求关系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都将影响到股票价格,都会引起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同时,公司本次发行事项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内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出现波动,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投资者的收益。

目 录

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2

二、本次可转债发行不设担保 ...... 2

三、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 2

四、本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 6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6

六、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 7

目 录 ...... 15

第一节 释义 ...... 18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0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 20

二、本次发行概况 ...... 20

三、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 30

四、主要日程与停复牌示意性安排 ...... 30

五、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 30

六、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 31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3

一、市场风险 ...... 33

二、政策风险 ...... 34

三、经营风险 ...... 34

四、财务风险 ...... 35

五、营业利润下降50%的风险 ...... 36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37

七、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 37

八、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主要风险 ...... 37

九、股市风险 ...... 40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1

一、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41

二、公司组织结构图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42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54

四、公司的历史沿革 ...... 56

五、公司的主要业务 ...... 60

六、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60

七、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80

八、公司主要业务的具体情况 ...... 84

九、报告期内行政处罚情况 ...... 93

十、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104

十一、公司拥有的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 125

十二、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 125

十三、公司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 ...... 125

十四、最近三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做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125

十五、公司股利分配 ...... 131

十六、公司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情况及资信评级情况 ...... 143

十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144

十八、公司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的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 ...... 152

十九、本次可转债发行满足《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相关要求 ...... 152

第五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63

一、同业竞争 ...... 163

二、关联交易 ...... 167

三、关于关联交易的补充分析 ...... 203

四、关于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与同业竞争的补充披露 ...... 213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17

一、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 217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 218

三、合并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 228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34

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37

一、财务状况分析 ...... 237

二、盈利能力分析 ...... 283

三、现金流量分析 ...... 295

四、重大资本性支出 ...... 297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 297

六、重大事项说明 ...... 302

七、纳税情况 ...... 308

八、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发展趋势 ...... 311

九、关于财务性投资的补充分析 ...... 312

十、关于应收账款与坏账准备、存货与跌价准备、货币资金与银行借款的补充分析 ...... 317

十一、关于新冠疫情对生产经营影响及分析的补充披露 ...... 332

十二、关于公司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的存借款情况的补充披露 ...... 334

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342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概况 ...... 342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 342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补充披露 ...... 356

第九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399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情况 ...... 399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399

第十节 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400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412

一、备查文件内容 ...... 412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 412

第一节 释义在本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冀东水泥/本公司/公司/发行人/申请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00401.SZ)
北京市国资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唐山市国资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金隅集团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992.SH,02009.HK)
冀东集团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合资公司/金隅冀东公司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
铜川公司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
阳泉水泥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磐石水泥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
大同水泥大同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凤翔水泥冀东水泥凤翔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会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保荐机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创投行/联席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海问律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章程》《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可转债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本说明书《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本次发行/本次公开公司本次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募集资金不
发行超过282,000.00万元的行为
报告期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说明书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法定代表人:孔庆辉注册资本:134,752.2914万元

成立日期:1994年5月8日股票简称:冀东水泥股票代码:000401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经营范围:硅酸盐水泥、熟料及相关建材产品的制造、销售;塑料编织袋加工、销售;水泥设备制造、销售、安装及维修;煤炭批发;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在规定的采区内从事水泥用灰岩的开采;石灰石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2020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金隅集团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发行相关议案,并出具了《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事宜的批复》(金隅集团发[2020]156号)。2020年4月10日,公司在国资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对本次发行事项进行了备案,并取得《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备案表》(备案编号:

DFJT-FXKZZ-20200410-0003)。2020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8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条款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282,000.00万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20%、第五年1.50%、第六年2.00%。到期赎回价为106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I:指年利息额;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5.7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

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较高者。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对所剩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利息。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06%(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4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给予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4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2.0927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①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②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

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①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存在下列情况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偿还本次债券的本息,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因减资(因股权激励导致股份回购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申请破产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4)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5)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本次可转债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②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持有人书面提议;

3)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282,000.00万元(含28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181,987.18164,435.00
2杨泉山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21,428.6618,964.50
3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
3.1阳泉水泥协同处置项目6,938.243,260.92
3.2磐石水泥协同处置技改项目9,695.753,745.40
3.3大同水泥协同处置项目7,000.003,566.04
3.4凤翔水泥协同处置项目7,940.003,542.29
4补充流动资金84,485.8584,485.85
合计319,475.68282,0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计划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自筹资金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18、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19、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债券评级情况

联合评级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本次可转债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级,债券信用评级为AAA级。

(四)募集资金存放专户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三、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期自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11日。

四、主要日程与停复牌示意性安排

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示意性安排如下:

日期事项停牌时间
2020年11月3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及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正常交易
2020年11月4日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网上路演正常交易
2020年11月5日刊登可转债发行提示性公告,原股东优先配售日,网上、网下申购日正常交易
2020年11月6日网上申购摇号抽签正常交易
2020年11月9日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正常交易
2020年11月10日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正常交易
2020年11月11日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正常交易

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事项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公司将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五、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可转债上市流通,所有投资者均无持有期限制。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办理本次可转债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

六、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发行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庆辉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2层
联系电话:010-59512082
传真:010-58256630
董事会秘书:刘宇
证券事务代表:沈伟斌

(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6029
保荐代表人:李靖、胡宇
项目协办人:张超超
项目组成员:宋云涛、李蕊来、索超、张闻莺、李柄灏、黄亚同、肖扬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芳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
联系电话:010-63212001
传真:010-66030102
项目组成员:陈兴珠、罗浩、刘宁、苏杰、张茜

(四)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继平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0层
联系电话:010-85606888
传真:010-85606999
经办律师高巍、徐启飞、任婧麾

(五)审计机构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克、李晓英、叶韶勋、顾仁荣、谭小青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联系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经办注册会计师郑卫军、黄婷婷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华伟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PICC大厦12层
联系电话:010-85172818
传真:010-85171273
经办评级人员王文燕、樊思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联系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104

(八)股份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行可转债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一)宏观经济下行风险

目前受新冠疫情影响,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复杂。水泥行业与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密切相关,行业发展与国民经济的景气程度有很强的关联性,同时受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城市化进程等宏观经济因素的综合影响深远且重大。如果受经济周期影响,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或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外汇市场及资本市场等如发生不利变化或调整,而上市公司未能对其有合理的预期并相应调整上市公司的经营行为,将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行业增速不及预期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水泥制造和危废固废处理,下游市场需求与宏观经济增速以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有较大的正相关性,一定程度上受到行业周期波动的影响。近期,随着各省未来新一轮投资计划的出台,水泥行业需求出现回暖迹象。

尽管下游基础设施建设等需求提升将推动公司所属行业长期向好,但短期波动的可能性仍然存在。若固定资产投资不及预期,行业增速放缓甚至回落将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增长产生潜在不利影响。

(三)市场竞争风险

受益于经济增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资源开发,水泥行业近年来进入一个良好的发展时期,但存在着行业整体发展粗放,资源、能源消耗高,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盈利水平低等问题,行业长期处于不良竞争状态。2009年以来,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目前我国水泥行业正处于重组整合的高峰期,规模较小、技术落后的水泥企业逐步减少,国家重点支持的大型水泥企业纷纷通过新建、

重组等方式扩大水泥产能,大型企业的规模优势和定价能力逐步显现,水泥行业将逐步从由众多水泥企业参与的无序竞争过渡到由少数大型企业主导的有序竞争。但是市场竞争仍将给包括发行人在内的水泥企业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政策风险

(一)产业政策风险

自2009年国家出台《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以来,有关部门已出台多项产业政策,主要目的在于控制水泥总产量和加速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避免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虽然产业政策有利于降低行业系统性风险,规范行业秩序,国家未来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二)环保政策变化风险

水泥行业是国家环保政策重点监控的行业之一,工信部和环保部发布有关规定要求水泥行业实施错峰生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实施停产。在国家环保政策深入执行的背景下,一方面,发行人的产能利用率可能保持在较低水平,另一方面,发行人未来对环保设备的资金投入可能出现持续增加的情况,综合来看可能对未来发行人盈利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发行人及其下属的部分水泥生产企业多年来一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增值税和所得税等税种,但是税收优惠政策是否持续执行,将对发行人的补贴收入和所得税优惠构成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经营风险

(一)原燃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水泥制造业,主要原燃材料包括煤炭和电力成本,一旦煤炭价格由于政策变动或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出现较大幅度上

涨,公司生产成本将会面临上行压力,倘若由此造成的成本上涨无法完全传导至产品价格,则原材料价格波动会对公司盈利产生负面影响。

(二)跨区域管理风险

发行人根据自身目标市场及水泥销售半径等因素,稳健推进“区域领先”的发展战略。发行人将主要市场分为四大区域: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及内蒙)、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西北地区(陕西)以及其他地区(湖南、山东、重庆及河南),其中华北地区仍是最大销售区域。各区域内进行统一销售管理,提高销售管控能力。公司的规模和产能较大,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水泥产能1.70亿吨,熟料产能1.17亿吨,发行人共有110家各级控股子公司、4家合营公司、6家联营公司。由于子公司较多,管理区域跨度较大,将给发行人的管理执行力度带来一定的挑战。

(三)环境保护管理风险

发行人从事水泥、熟料的生产,能耗较高,涉及到粉尘和氮氧化物的排放。虽然发行人制定了严格的环保措施,通过制度化的管理手段,以及持续的环保检查严格监控,及时消除环保隐患,但仍无法完全避免环保事故的发生,以及由此类事件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四)安全生产管理风险

发行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但水泥生产线的操作系统比较复杂,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损害以及作业中断等不可预料的情况。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和运营区域的扩大,发行人面临的安全风险也相应增加。虽然发行人通过制度化的管理手段,以及安监系统和持续的安全检查,严格监控安全重点部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但仍无法完全避免突发事故的发生,以及由此类事件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四、财务风险

(一)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波动风险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发行人追溯调整后营业收入分

别为262.18亿元、314.48亿元、345.07亿元和142.53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0.48亿元、77.81亿元、82.19亿元和39.54亿元。受水泥市场涨价行情影响,发行人经营活动获取现金能力和整体盈利水平有所提高,但存在因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导致发行人经营性净现金流波动的风险。

(二)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发行人追溯调整后资产负债率分别达到62.87%、59.45%、52.52%和52.40%,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若未来发行人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负债水平不能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且发行人的经营管理出现异常波动,发行人将可能无法按期足额偿付相关债务的本金或利息。

(三)有息负债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有息负债余额181.33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57.70%;其中短期借款52.56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11亿元,其他流动负债之短期融资券23.97亿元,长期借款36.13亿元,应付债券

34.92亿元,租赁负债0.75亿元,长期应付款21.89亿元。公司有息负债规模较大,融资成本易受到市场利率的变动影响。如果外部融资环境发生变化,导致债务融资成本发生较大波动,将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60,136.25万元、235,144.91万元、202,594.36万元和222,333.03万元,整体呈下降趋势,2020年6月末小幅回升。虽然公司客户信用记录良好,且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计提了坏账准备,但若宏观经济或者客户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坏账损失风险。

五、营业利润下降50%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向好。2020年上半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全国上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上半年我国经济先降后升,二季度经济增长由负转正,主要指标

恢复性增长,经济运行稳步复苏,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下降1.6%,较一季度降幅明显收窄。虽然目前国内已进入稳步复工阶段,公司销量正在逐渐恢复,但若未来宏观经济和公司所属行业陷入低迷,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甚至可能出现本次可转债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的风险。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慎重考虑、科学决策,计划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公司已就本次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与严格的可行性论证,但是由于项目的实施可能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国家产业政策、政府宏观调控等因素的影响,如上述因素发生不可预见的负面变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面临投资预期效果不能完全实现的风险。此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折旧将随之增加,提高公司的整体经营成本费用,如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将有可能对公司盈利水平带来潜在不利影响。

七、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在此期间相关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尚未产生收益。如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开始后的较短期间内将大部分或全部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公司将面临当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八、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主要风险

(一)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利息及到期时兑付本金。此外,在可转债触发回售条件时,若投资者提出回售,则公司将在短时间内面临较大的现金支出压力,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因此,若公司经营活动出现未达到预期回报的情况,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投资者回售时的承兑能力。

(二)可转债到期未能转股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能否转换为公司股票,取决于本次发行确定的转股价格、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等多项因素,相关因素的变化可能导致已发行的可转债到期不能转为公司股票。届时,投资者只能接受还本付息,而公司也将承担到期偿付本息的义务。此外,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如果发生可转债赎回、回售或到期没有全部转股的情况,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财务费用负担和资金压力。

(三)可转债转换价值降低的风险

公司股价走势取决于公司业绩、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总体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

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公司股价可能持续低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因此可转债的转换价值可能降低,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果公司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者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公司股票价格仍低于转股价格,仍可能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换价值降低,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四)转股价格是否向下修正以及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1、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本公司董事会仍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或公司董事会所提出的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不实施的风险。

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幅度不确定的风险

在本公司可转债存续期间,即使公司根据向下修正条款对转股价格进行修正,转股价格的修正幅度也将由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的规定而受到限制,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且如果在修正后公司股票价格依然持续下跌,未来股价持续低于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则将导致可转债的转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进而可能导致出现可转债在转股期内回售或不能转股的风险。

(五)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和向下修正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可转债的交易价格会受到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事先约定的价格,不随着市场股价的波动而波动,有可能出现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高于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情形。因此,如果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出现不利波动,同时由于可转债本身的利率较低,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也会随之出现波动甚至可能低于面值。

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可转债的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为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及可转债特殊的产品特性,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六)信用评级风险

联合评级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评级,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A,本次债券信用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联合评级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出现以下重大变化,将导致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级别发生变化:(1)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2)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3)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及

其他涉及债权公司主体变更的决定;(4)公司涉及或可能涉及的重大诉讼;(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证监会、交易所认为必须报告的其他事项。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九、股市风险

本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国家经济政策、行业政策、国内外经济形势、公司经营财务状况、股票供求关系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都将影响到股票价格,都会引起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同时,公司本次发行事项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内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出现波动,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投资者的收益。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347,522,914股,具体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股数比例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08,8380.02%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347,214,07699.98%
合计1,347,522,914100.00%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总数持股比例
1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4,256,87430.00%
2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4,326,5017.00%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7,126,9612.01%
4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23,073,7541.71%
5中国银行-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2,489,4741.67%
6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1,898,0001.63%
7董敏15,711,2041.17%
8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零三组合10,836,5730.80%
9大家资产-工商银行-大家资产-蓝筹精选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8,418,8790.62%
1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7,134,9390.53%
合计635,273,15947.14%

二、公司组织结构图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组织结构图

(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二级子公司共50家,基本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主要 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 比例取得方式
唐山冀东水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唐山市丰润区唐山市丰润区汽车修理;汽车配件批发、零售;普通货运;水泥、熟料装卸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唐山冀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河北省唐山市唐马路河北省唐山市唐马路塑料门窗及其他塑料制品、水泥编织袋的生产销售75.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水泥及水泥制品制造、销售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唐山市鑫研建材有限公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河北省唐山市经销水泥、矿渣、石粉、石渣、钢材、陶瓷、建材(不95.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子公司名称主要 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 比例取得方式
丰南区含木材和石灰)等合并取得
吴堡冀东特种水泥有限公司陕西省吴堡县陕西省吴堡县水泥制造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易县鑫海矿业有限公司河北省保定市易县河北省保定市易县石灰岩开采;石子加工、白灰加工;石料、白灰、石渣销售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货物专用运输(罐式);销售矿粉、粉煤灰、钢材、木材、水泥;仓储服务,租赁机械(不含汽车)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水泥及水泥制品制造、销售100.00%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水泥及水泥制品制造、销售100.00%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武川县内蒙古自治区武川县水泥、水泥熟料的生产和销售100.00%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辽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辽宁省辽阳市辽宁省辽阳市水泥、熟料的生产和销售100.00%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内蒙古亿利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水泥、熟料及相关建材产品的制造、销售59.00%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唐山市盾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软件、总包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计算机及相关配件、耗材100.00%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唐山冀东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维修电工、机修钳工、焊工、水泥窑巡检工等培训100.00%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冀东水泥丰润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水泥、熟料及相关建材产品的制造、销售100.00%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璧山县重庆市璧山县水泥熟料制造、销售100.00%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合川区重庆市合川区水泥及水泥制品制造、销售100.00%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冀东水泥阿巴嘎旗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水泥及水泥制品制造、销售100.00%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子公司名称主要 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 比例取得方式
冀东水泥重庆江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江津区重庆市江津区水泥、熟料及相关建材产品的制造、销售55.00%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包头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达茂旗内蒙古自治区达茂旗经营水泥、熟料及石灰石的生产制造、销售100.00%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辽阳冀东恒盾矿业有限公司辽宁省辽阳市辽宁省辽阳市石灰石碎石加工;销售100.00%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重庆金隅冀东水泥贸易有限公司重庆市璧山县重庆市璧山县普通货运;销售水泥、熟料、混凝土、矿产品等100.00%投资设立
内蒙古伊东冀东水泥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旗下营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旗下营水泥、熟料及相关建材产品的制造、销售59.00%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唐山冀东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有限公司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资源综合利用相关技术开发、转让、服务;水渣、钢渣、粉煤灰等的资源开发、生产、销售100.00%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米脂冀东水泥有限公司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水泥、水泥熟料及矿粉的生产和销售;设备维修;相关技术咨询服务61.00%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阳泉冀东物流贸易有限公司山西省阳泉市郊区山西省阳泉市郊区货物专用运输;销售水泥、水泥熟料、水泥添加剂、水泥制品、铝矾土、石灰石等100.00%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山东冀东胜潍建材有限公司山东省寿光市羊口镇山东省寿光市羊口镇销售、建材、货物仓储51.00%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陕西冀东物流服务有限公司陕西省宝鸡市陈仓物流园区陕西省宝鸡市陈仓物流园区公路运输、装卸搬运;汽车、工程机械及液化天然气设备维修;建筑材料、砂石骨料、煤炭、液化天然气设备销售100.00%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唐县冀东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河北省保定市唐县河北省保定市唐县货物运输;货物配载;物流仓储;矿渣、水泥熟料、建材销售;三类机动车维修100.00%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烟台冀东润泰建材有限公司烟台市开发区珠江路烟台市开发区珠江路水泥、超细矿渣粉的研发、矿粉、水泥熟料的销售51.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唐县冀东燃气销售有限公司河北省保定市唐县白合村河北省保定市唐县白合村天然气销售100.00%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吉林冀东物流有限公司永吉县西阳镇内永吉县西阳镇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各种大宗原材料、大型设备装卸、搬运;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配件、钢材、五金、机械等仓储、销售100.00%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子公司名称主要 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 比例取得方式
金隅冀东水泥吉林经贸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吉林省吉林市昌邑水泥及水泥制品、水泥熟料、水泥添加剂、混凝土及混凝土制品、混凝土添加剂 仓储服务 道路运输100.00%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陕西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煤炭、水泥及水泥制品、水泥添加剂、水泥熟料、混凝土及混凝土制品、混凝土外加剂等100.00%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烟台金隅冀东水泥沿海经贸有限公司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水泥及水泥制品、矿渣、混凝土及混凝土制品、建筑材料;货物和技术进出口,普通货运、仓储服务100.00%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辽宁金隅冀东水泥贸易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泥及水泥制品、水泥添加剂、水泥熟料、混凝土及混凝土制品、混凝土外加剂、仓储服务、普通道路运输等100.00%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水泥及水泥制品、水泥添加剂、水泥熟料、混凝土及混凝土制品、混凝土外加剂、煤炭、建筑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煤矸石及制品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普通货运代理、仓储100.00%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内蒙古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煤炭、水泥及水泥制品、水泥添加剂、水泥熟料、混凝土及混凝土制品、混凝土外加剂、建筑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等销售;国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100.00%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包头金隅冀东水泥营销有限公司包头市九原区包头市九原区水泥及水泥制品等销售100.00%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唐山市河北省唐山市硅酸盐、水泥、熟料等制作销售52.9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广宗县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河北省广宗县河北省广宗县水泥、混凝土生产、销售100.00%收购股权取得
宁晋县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河北省宁晋县河北省宁晋县水泥,生产(限水泥熟料粉磨生产)、水泥销售70.00%收购股权取得
清河县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河北省清河县河北省清河县水泥生产、销售100.00%收购股权取得
唐山市金石唐山市丰润唐山市熟料、水泥销售;建筑材料48.98%通过设立
子公司名称主要 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 比例取得方式
联合水泥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丰润区(不含石灰)、矿粉、五金、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招标代理服务;普通货运;贸易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昌平区北京市昌平区收集、贮存、处置有毒有害废弃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批发润滑油;批发机械设备;环保设施运营技术服务;大罐清洗;批发回收萃取的燃料油;批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保定太行和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市易县保定市易县环保技术开发、咨询、推广服务;水泥熟料、水泥及水泥制品生产、销售75.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岚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山西省岚县山西省岚县石灰岩露天开采、加工、销售;水泥生产、销售8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沁阳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沁阳市沁北工业集聚区沁阳市沁北工业集聚区水泥、熟料、脱硫剂、建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86.6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宣化金隅水泥有限公司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生产、销售:水泥、熟料;建筑材料、脱硫石膏、粉煤灰销售;高炉渣粉加工、销售65.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普通货物运输,专用运输;冶金渣微粉生产与销售;水泥生产与销售7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2、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二级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2020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资产总计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
唐山冀东水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2,659.48946.0123,526.42-648.69
唐山冀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4,152.55-301.332,521.02-128.99
子公司名称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资产总计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
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244,198.75107,565.2262,800.158,842.95
唐山市鑫研建材有限公司16,269.64-2,251.103,078.42-1,424.33
吴堡冀东特种水泥有限公司15,620.984,198.34-19.44-782.23
易县鑫海矿业有限公司15,620.984,198.34-19.44-782.23
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4,278.51-440.0577.77234.50
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23,698.6420,908.371,809.10-1.40
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19,355.404,030.9311,886.69-129.48
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02,271.46-31,464.7612,484.55-6,690.51
辽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31,427.261,035.766,775.66-869.26
内蒙古亿利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30,475.7823,078.549,578.091,846.37
唐山市盾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735.192,048.612,226.11602.31
唐山冀东职业技能培训学校0.840.84--0.02
冀东水泥丰润有限责任公司16,275.74-4,442.13206.41-975.86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106,362.0139,514.0829,846.495,809.38
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100,844.8635,284.9327,729.044,422.84
冀东水泥阿巴嘎旗有限责任公司55,490.93-18,737.496,537.96-48.85
冀东水泥重庆江津有限责任公司110,234.82-18,797.2931,586.472,637.71
包头冀东水泥有限公司78,352.82-38,084.648,745.05-2,239.67
辽阳冀东恒盾矿业有限公司33,212.90-13,571.561,408.48-1,766.01
重庆金隅冀东水泥贸易有限公司17,962.233,842.4289,156.5059.47
内蒙古伊东冀东水泥有限公司47,737.8011,512.944,623.25-2,291.18
唐山冀东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有限公司10,976.673,631.646,102.37-343.18
米脂冀东水泥有限公司55,064.7620,299.529,037.51638.07
阳泉冀东物流贸易有限公司4,965.843,417.872,588.6590.84
山东冀东胜潍建材有限公司3,907.491,874.881,084.42-43.83
陕西冀东物流服务有限公司10,988.648,238.206,668.60295.40
唐县冀东物流服务有限公司514.64-1,646.143.02-135.58
烟台冀东润泰建材有限公司19,199.103,309.345,050.66-569.37
唐县冀东燃气销售有限公司243.7593.57--7.63
吉林冀东物流有限公司4,906.34-2,171.675,278.901.85
金隅冀东水泥吉林经贸有限公司23,274.31687.3456,219.62-85.97
子公司名称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资产总计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
陕西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10,013.421,811.6161,872.29-65.41
烟台金隅冀东水泥沿海经贸有限公司19,416.665,801.0678,163.35417.96
辽宁金隅冀东水泥贸易有限公司4,820.692,965.1511,858.6139.74
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12,209.50748.0665,724.58193.72
内蒙古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8,120.564,726.7113,069.65-91.36
包头金隅冀东水泥营销有限公司8,846.534,803.2718,011.7838.97
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4,348,090.562,748,937.751,121,095.04152,648.67
广宗县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20,693.182,883.2114,195.20331.66
宁晋县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4,030.371,573.713,819.17106.06
清河县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8,556.813,958.574,294.352.45
唐山市金石联合水泥产业发展有限公司3,801.701,046.3627,056.1484.92
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398,269.48261,953.1160,815.299,046.51
保定太行和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8,522.2831,512.2121,170.462,976.70
岚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30,944.863,285.605,988.74-984.72
沁阳市金隅水泥有限公司47,228.0815,545.8813,998.341,230.26
宣化金隅水泥有限公司48,685.38-22,673.269,181.43-3,772.63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40,092.7121,432.084,867.95-600.84

(2)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计所有者 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
唐山冀东水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0,029.771,554.7234,036.87-284.41
唐山冀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3,634.06-172.345,744.48-707.44
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186,821.6681,003.49134,685.8710,897.43
唐山市鑫研建材有限公司18,471.47-894.4516,707.78-1,351.92
吴堡冀东特种水泥有限公司20,770.299,598.66480.58-3,994.98
易县鑫海矿业有限公司11,910.254,690.567,803.52948.94
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2,207.71-1,850.38160.73-482.05
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24,341.5820,909.776,035.69465.55
子公司名称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计所有者 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
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19,677.184,160.4025,496.87-989.97
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04,981.26-24,650.4447,486.12-9,501.55
辽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32,195.971,905.0217,663.98-2,243.05
内蒙古亿利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30,002.8623,232.1721,038.983,349.74
唐山市盾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526.971,846.305,283.851,028.74
唐山冀东职业技能培训学校0.860.86--0.02
冀东水泥丰润有限责任公司17,143.79-3,466.27857.04-9,457.23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113,323.2533,601.8778,420.0514,682.85
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95,913.0730,801.8371,651.1313,564.87
冀东水泥阿巴嘎旗有限责任公司56,299.88-18,687.2222,114.273,202.14
冀东水泥重庆江津有限责任公司116,730.81-21,447.3483,921.1119,104.56
包头冀东水泥有限公司79,390.92-35,811.5326,337.57-420.96
辽阳冀东恒盾矿业有限公司33,323.31-11,911.001,002.88-5,197.14
重庆金隅冀东水泥贸易有限公司24,091.903,782.96237,126.15106.03
内蒙古伊东冀东水泥有限公司49,420.0313,798.5514,781.37-1,997.10
唐山冀东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有限公司14,765.511,974.8230,699.77-4,246.83
米脂冀东水泥有限公司56,332.8821,661.4524,659.653,395.78
阳泉冀东物流贸易有限公司5,587.103,327.025,879.2463.06
山东冀东胜潍建材有限公司3,813.891,918.71307.96-361.84
陕西冀东物流服务有限公司10,987.128,738.4414,938.87917.66
唐县冀东物流服务有限公司691.27-1,510.5516.23-519.22
烟台冀东润泰建材有限公司19,761.953,878.7118,639.23125.78
唐县冀东燃气销售有限公司251.42101.20--3.87
吉林冀东物流有限公司4,085.14-2,173.529,981.271.26
金隅冀东水泥吉林经贸有限公司6,832.54773.31185,517.8781.68
陕西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6,781.101,877.02142,631.35433.38
烟台金隅冀东水泥沿海经贸有限公司7,588.87883.10122,578.84151.38
辽宁金隅冀东水泥贸易有限公司5,935.452,925.4128,696.11-85.24
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6,851.78554.35146,605.99108.30
内蒙古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8,006.874,818.0739,893.88-74.27
包头金隅冀东水泥营销有限公司6,486.864,764.3030,254.11-107.20
子公司名称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计所有者 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
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4,181,860.642,836,344.142,790,535.72425,049.53
广宗县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20,911.362,520.2232,695.021,346.79
宁晋县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3,973.531,460.788,197.5959.64
清河县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8,291.973,955.248,501.2394.33
唐山市金石联合水泥产业发展有限公司4,222.77961.4338,255.1494.94
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413,881.17270,658.13141,373.7426,983.70
保定太行和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3,090.3938,503.0055,605.5011,055.16
岚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32,508.964,270.3213,737.92-2,410.67
沁阳市金隅水泥有限公司46,226.8814,315.6229,733.933,765.83
宣化金隅水泥有限公司50,669.62-18,900.6425,358.39-4,766.75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41,385.6722,032.9217,487.25-146.22

3、关于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28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并同意签署交易相关协议;同日,金隅集团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交易的相关事宜,并同意签署交易相关协议。金隅集团以北京金隅水泥经贸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的股权,发行人以所持有的冀东水泥滦县有限责任公司等20家公司的股权及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等2家分公司的资产出资,双方共同组建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组建后,发行人拥有合资公司控股权。2018年2月7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相关议案,并同意签署交易相关协议;同日,金隅集团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交易的相关事宜,并同意签署交易相关协议。2018年2月28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相关议案及交易相关协议。2018年3月29日,金隅集团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相关议案及交易相关协议。2018年5月31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87号),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2018年6月1日,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完成。金隅集团出资资产明细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合资公司持股比例
1北京金隅水泥经贸有限公司100.00%
2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100.00%
3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92.63%
4曲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90.00%
5承德金隅水泥有限责任公司85.00%
6广灵金隅水泥有限公司100.00%
7博爱金隅水泥有限公司95.00%
8四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52.00%
9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1.00%
10北京金隅水泥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00%

发行人出资资产明细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合资公司持股比例
1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100.00%
2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100.00%
3唐山冀东水泥三友有限公司85.02%
4承德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00.00%
5山西双良鼎新水泥有限公司60.00%
6昌黎冀东水泥有限公司69.00%
7灵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59.00%
8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100.00%
9冀东水泥扶余有限责任公司100.00%
10天津冀东水泥有限公司91.00%
11唐山冀东水泥外加剂有限责任公司100.00%
12冀东水泥滦县有限责任公司67.5861%
13冀东水泥永吉有限责任公司100.00%
14冀东海天水泥闻喜有限责任公司60.00%
15大同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00.00%
16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00.00%
序号公司名称合资公司持股比例
17涞水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00.00%
18唐山冀东启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00.00%
19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00.00%
20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00.00%
21深州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00.00%
22张家口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66.00%

2019年1月9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及共同增资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并同意签署交易相关协议;同日,金隅集团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交易相关议案,并同意签署交易相关协议。金隅集团以所持有的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的股权出资,冀东水泥以所持有的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股权及248,174.97万元现金出资,双方共同向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同时,冀东水泥以153,686.79万元现金向金隅集团购买其所持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股权。

2019年1月29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交易相关议案,并同意签署交易相关协议。

截至2019年3月25日,相关资产和股权过户已完成。

金隅集团出资资产具体如下:

序号金隅集团出资资产
1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100.00%股权
2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00%股权
3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2.09%股权
4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100.00%股权
5张家口金隅水泥有限公司100.00%股权
6邢台金隅咏宁水泥有限公司60.00%股权
7河北太行华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100.00%股权

冀东水泥出资资产具体如下:

序号冀东水泥出资资产
1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99.28%股权
2唐山冀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0.00%股权
3冀东水泥(烟台)有限责任公司100.00%股权
4冀东水泥凤翔有限责任公司90.00%股权
5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100.00%股权
6248,174.97万元现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0亿元,经营范围:硅酸盐水泥、熟料及相关建材产品的制造、销售;塑料编织袋加工、销售;水泥设备制造、销售、安装及维修;煤炭批发;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在规定的采区内从事水泥用灰岩的开采;石灰石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述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

最近一年及一期,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4,181,860.642,836,344.142,790,535.72425,049.53
2020年6月30日/ 2020年1-6月4,348,090.562,748,937.751,121,095.04152,648.67

4、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公司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主要合营、联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1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宝鸡市48,987.5248.11%
2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咸阳市45,896.0050.00%
3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市401,584.2530.00%

(1)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6月30日,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90亿元,主营业务为水泥及熟料的生产与销售。

最近一年及一期,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105,410.0285,513.40113,661.1334,668.79
2020年6月30日/ 2020年1-6月92,155.1767,545.8949,870.0317,123.14

(2)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6月30日,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59亿元,主营业务为水泥及水泥制品的制造和销售。

最近一年及一期,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116,160.3891,589.91126,492.2344,729.27
2020年6月30日/ 2020年1-6月112,395.6666,942.6054,337.7720,325.67

(3)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6月30日,注册资本40.16亿元,主营业务为预拌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销售运输。

最近一年及一期,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793,660.33149,477.02653,297.92-23,842.55
2020年6月30日/ 2020年1-6月803,988.23152,651.78226,176.993,198.76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制关系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关系如下

图所示:

(二)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冀东集团持有公司30.00%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冀东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承巍
成立日期1996年9月16日
注册资本24.80亿元
经营范围通过控股、参股、兼并、租赁运营资本;熟料、水泥、水泥制品、混凝土、石灰石、建材(木材、石灰除外)、黑色金属材料及金属矿产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涉及行政许可项目除外)、化肥、石油焦、五金、交电、水泥机械设备、塑料及橡胶制品、石膏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钢材、针纺织品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项目除外);普通货运;对外承包工程: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煤炭批发;装备工程制造、安装、调试技术咨询;露天建筑用白云岩开采(限玉田,取得资质后方可开采);以下限分支经营:骨料、建材、砼结构构件、耐火材料制品、石膏、水泥制品、混凝土外加剂、水泥助磨剂、浇注料及其他外加剂生产、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以上各项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未经批准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0)审字第61300016_E01号,按合并财务报表口径,截至2019年12月31日,冀东集团

资产总额为753.20亿元,负债总额为475.98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528.50亿元,利润总额255.98亿元,净利润41.96亿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冀东集团资产总额为751.90亿元,负债总额为477.72亿元,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50.92亿元,利润总额22.77亿元,净利润16.77亿元。以上2020年上半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冀东集团是一家水泥生产、装备工程、工程设计与建设等多业并举,布局京、津、冀、辽、吉、蒙、陕、晋、湘、渝、鲁等13省(自治区、直辖市),并向国际化迈进的大型综合企业集团。

(三)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北京市国资委持有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100%股权,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持有金隅集团44.93%股权,金隅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7%股权,并通过控股子公司冀东集团间接持有发行人30.00%股权。因此,北京市国资委通过上述企业合计控制发行人37%股权,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北京市国资委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以及《关于印发〈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2018〕31号)设立的机构,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四、公司的历史沿革

(一)1994年,公司设立

冀东水泥系经河北省体改委冀体改委股字[1993]72号文批准,于1994年5月8日由河北省冀东水泥(集团)公司(现已更名为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公司总股本为323,601,400股。其中河北省冀东水泥(集团)公司以其主要生产经营性资产出资,认购发起人国家股302,000,000股,占冀东水泥总股本的93.33%;其他法人以现金出资认购定向募集法人股13,629,600股,占总股本的4.21%;内部职工以

现金出资认购内部职工股7,971,800股,占总股本的2.46%。

(二)1995年,股利分配

1995年1月23日,经199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1994年度股利进行分配:国家股每10股送0.543股,并派发现金3.31元;定向募集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每10股派发现金4.20元。该次股利分配后,股本总额变更为340,000,000股。

(三)1996年,公司股票发行和上市

1996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6]60号文批准,公司按每股5.38元价格向社会公开发行60,000,000股社会公众股(A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400,000,000股。1996年6月14日,公司社会公众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

(四)1997年,配股

1997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7]41号文批准,公司以每股5元的价格,以1996年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按照10:3的比例向原有股东配售新股。实际配股总股数为52,445,340股,其中:冀东集团认购5,000,000股,定向募集法人股股东认购53,800股,内部职工股股东认购2,391,540股,转配股27,000,000股,流通股股东认购18,000,000股。配股后股本总额变更为452,445,340股。流通股股东认购的18,000,000股于1997年9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五)1998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998年5月,经199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1997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按10:8比例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后总股本变更为814,401,612股。

(六)2000年,配股

2000年8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81号文批准,公司以每股4元的价格,以1998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按照10:3的比例向原有股东配售新股。实际配股总股数为67,383,938股,其中:冀东集团认购5,000,000股,定向募集法人股股东认购87,735股,转配股股东认购14,580,000股;流通股股东认购

47,716,203股。配股后股本总额变更为881,785,550股。流通股股东认购的47,716,203股自2000年8月3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七)2004年,配股

2004年2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120号文核准,公司以4.61元/股的价格,以2001年年末总股本为基数,以每10: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新股,配股共计配售股份80,985,064股,冀东水泥总股本由881,785,550股增至962,770,614股。配股获配新增的社会公众股80,985,064股于2004年2月27日上市流通。

(八)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

2006年5月24日,公司实施了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支付3.2股对价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冀东水泥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仍为962,770,614股。

(九)200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08年5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37号文核准,公司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以11.83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股份250,000,000股,总股本由962,770,614股增至1,212,770,614股。该次非公开发行新增的社会公众股250,000,000股于2009年7月9日上市流通。

(十)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1年10月,经中国证监许可[2011]1113号文核准,公司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向菱石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134,752,30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47,522,914股。该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于2012年2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15年2月11日上市流通。

(十一)2016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部署,积极响应中央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及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精神,以化解过剩产能与优化京津冀产业结构和布局、推动区域性资源整合、推进区域性生态文明建

设,2016年4月15日,金隅集团与唐山市国资委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冀东集团签订了战略重组框架协议,协议约定金隅集团以增资及受让部分少数股权的方式控股冀东集团。

2016年4月18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对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批复》(唐政字[2016]31号)。

2016年5月30日,冀东集团与唐山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签署了《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唐山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冀东集团拟向唐山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冀东水泥7.48%股份,交易完成后冀东集团将持有冀东水泥30.00%(不超过

30.00%)的股份。

2016年5月31日,唐山市国资委、冀东集团与金隅集团签署了《冀东集团增资扩股协议》,同日,金隅集团与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冀东集团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完成后,金隅集团将获得冀东集团55.00%的股权,成为冀东集团控股股东。

2016年7月2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对冀东集团增资扩股涉及所属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批复》(唐政字[2016]55号)。

2016年7月11日,北京市国资委出具《市国资委出资企业的(重要子企业)重大事项备案表》(备案编号[2016]1号)。

2016年7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转让所持部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和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702号),同意冀东集团分别将其所持冀东水泥10,083.6212万股股份和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614.8422万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唐山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2016年7月26日,金隅集团收到联交所对股东通函的无异议函;2016年8月3日,金隅集团收到联交所的批准。

2016年7月2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同意冀东发展集团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组有关事项的批复》(冀政字[2016]28号)。

2016年9月8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和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间接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1023号)》,国务院国资委同意冀东集团有关增资事项。

2016年9月1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原商务部反垄断局)出具《审查决定通知》(商反垄审查函【2016】第72号),决定对金隅集团收购冀东集团股权案不予禁止,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2016年10月11日,冀东集团就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金隅集团持有冀东集团55%的股份,正式成为冀东集团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唐山市国资委变更为北京市国资委。

五、公司的主要业务

冀东水泥是国家重点支持水泥结构调整的12家大型水泥企业集团之一、中国北方最大的水泥生产厂商,通过实施“巩固华北、挺进东北、开拓西北”的“三北”发展战略及与金隅集团实施两次重大资产重组,年熟料产能达到1.17亿吨,水泥产能达到1.7亿吨,市场覆盖河北、北京、天津、陕西、山西、内蒙古、吉林、重庆等1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水泥产能位列国内水泥制造企业第三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为水泥及水泥熟料制造与销售(以下简称“水泥制造”)和废物治理两个板块。

六、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修订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中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公司涉及的细分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和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水泥制造行业属于C制造业——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11水泥制造(行业代码C3011)。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的水泥制造行业属于C制造业——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行业代码C30)。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废物治理行业属于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N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N7723固体废物治理(行业代码N7723)和N7724危险废物治理(行业代码N7724)。根据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的危险废物处理行业属于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N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行业代码N77)。

(一)水泥制造行业的基本情况

1、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法规、政策

(1)行业管理体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我国水泥制造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水泥行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结构调整目标及产业布局;审核水泥行业的重大项目以及大型企业集团的投资规划;研究拟订、修订水泥行业的产业政策,起草法规及配套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水泥行业的体制改革、技术进步、投融资、利用外资、金融、贸易、财税政策建议及专项消费政策和配套措施。

工信部主要负责水泥行业的管理工作;研究国内外水泥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研究拟订、修订水泥行业的准入标准,并监督实施。

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负责出台水泥行业的环保标准并设置与环保相关的规划、技术要求,并出具指导性意见。

中国水泥协会是由水泥及相关行业的企业、科研及其他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和自律性组织,主要负责协助政府制定行业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政策、行业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办理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和相关的审查工作;在政府和企业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和协调研发水泥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导入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和实践,努力扩大水泥消费市场,拓展行业发展空间;代表企业加强国际交流,内引外联,开拓国际市场,与国际接轨。

(2)行业相关的主要法规与行业政策

与水泥制造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主要包括:

时间颁布单位政策法规名称主要内容
2019年10月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10部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明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全面完成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时间颁布单位政策法规名称主要内容
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2018年1月工信部《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17]337号)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减量或等量置换,制定产能置换方案。位于国家规定的环境敏感区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每建设1吨产能须关停退出1.5吨产能;位于其他非环境敏感地区的新建项目,每建设1吨产能须关停退出1.25吨产能;西藏地区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执行等量置换
2017年11月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建材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278号)规范建材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程序,提升建材行业管理水平
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6〕34号)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抓住产能过剩、结构扭曲、无序竞争等关键问题,在供给侧截长补短、压减过剩产能,有序推进联合重组,改善企业发展环境,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扩大新型、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优化产业布局和组织结构,有效提高建材工业的质量和效益
2015年1月工信部《水泥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工信部公告2015年第5号)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推进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强化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标准约束,更好地发挥行业规范条件在化解过剩产能、激励技术创新、转变发展方式中的作用,对《水泥行业准入条件》进行了修订,形成该文件
2014年8月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和通信业节能与综合利用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工信厅节[2014]149号)方案要求,重点完成对水泥等行业的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制修订,提出能耗限定值并通过对限定值要求的提高,促进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淘汰落后技术和产品。对水泥落后产能,除了进一步提高生产规模、工艺、技术淘汰标准外,还要在其他方面制定节能减排达标标准,不达标者也列入淘汰行列。通过标准提升,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和产品,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时间颁布单位政策法规名称主要内容
2014年5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水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80号)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明确淘汰的利用水泥立窑、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硫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除外)、立波尔窑、湿法窑生产熟料的企业,其用电价格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40元。各地可在上述规定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提高加价标准
2013年10月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指出严禁建设新增产能项目并分类妥善处理在建违规项目、在2015年底前完成淘汰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落后产能1亿吨、加快制修订水泥、混凝土产品标准和相关设计规范、推广使用高标号水泥和高性能混凝土并且加强环保准入管理
2013年1月工信部《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3]16号)重点支持优势骨干水泥企业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水泥企业延伸产业链。鼓励水泥企业在做强做大主业的基础上兼并重组上下游关联企业,优化物流配送,整合发展预拌砂浆、商品混凝土及建筑预制构件产业
2012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12)新国标将替代GB16780-2007标准,于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增加了生料制备工段电耗、熟料烧成工段煤耗、熟料烧成工段电耗和水泥制备工段电耗4个分步能耗指标,将对水泥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控制总量、淘汰落后产能、规范行业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2010年11月工信部《关于水泥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10]582号)明确主要目标为到“十二五”末,全国水泥生产平均可比熟料综合能耗小于114千克标准煤/吨,水泥综合能耗小于93千克标准煤/吨
2010年8月国务院《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明确汽车、钢铁、水泥、机械制造、电解铝、稀土六大行业为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的重点行业

2、水泥制造行业发展概况

(1)市场供求情况

水泥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原材料,水泥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交通、水利、国防、民用等各种类型的建筑工程。水泥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建设的传统建筑材料行业,属于典型的投资拉动型行业,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有着十

分密切的关系。同时,水泥行业属于资源、能源消耗型行业,其发展与石灰石、煤炭、电力等相关产业的发展状况密切相关。近年来,我国水泥行业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2009年至2013年,高速增长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带动了中国水泥行业的飞速发展,我国水泥产量由

16.44亿吨增长至24.19亿吨,年复合增长率为10.14%。2014年-2019年,受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降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影响,我国水泥产量快速增长的时代宣告结束,2019年我国水泥总产量为23.30亿吨,较2013年的全国总产量还有所下降。

数据来源:Wind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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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利润水平

2014年以来,我国水泥价格呈现出“U”型走势。以高标号(42.5级散装水泥)水泥为例,月平均销售价格由2014年1月的362元/吨持续回落到2016年2月的227元/吨,达到本轮调整的最低点。这一阶段水泥价格持续回落的主要原因包括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增速回落、全国水泥产能严重过剩、市场竞争失序导致的不正当竞争、煤炭等原材料价格低迷等。

随后,月平均销售价格持续回暖,截至2020年2月29日,平均销售价格达到462.8元/吨。这一阶段水泥价格持续回升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环保等政策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行业整合提速、煤炭等原材料价格回升均有紧密关联。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Wind资讯

(3)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水泥市场是一个竞争较为充分的市场。水泥同质化程度较高,销售市场具有明显的区域特征,其竞争方式主要以区域价格竞争为主,水泥的同质化特性决定扩大规模是水泥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主要手段。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强对水泥工业的结构性调整,逐步淘汰落后产能,鼓励优势企业兼并重组,产业集中度日益提高。

2016年8月,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获批合并,双方重组完成后熟料产能达到4亿吨以上;2016年4月,金隅集团和冀东集团启动了战略重组的步伐,战略重组后,金隅集团成为京津冀区域水泥行业的绝对龙头; 2018年2月,四川双马向拉法基集团的下属公司拉豪(四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售公司持有的部分水泥业务资产。2019年公司和金隅集团出资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重大资产购买及共同增资合资公司的实施完毕,金隅集团将旗下水泥资产全部注入冀东水泥。

我国水泥行业一系列的并购整合说明,国内水泥行业已进入成熟期,行业内部的竞争将逐渐转变为各大型水泥企业集团之间的竞争。

(4)行业壁垒

① 政策壁垒

目前,国家对水泥行业实施严格的宏观调控,为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加快结构调整、引导水泥行业健康发展,对进入水泥行业的企业从资质、规模、技术装备和政府审批等提出了较高的标准。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文),明确指出严禁新增产能,2020年底前,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设项目;2017年底前,暂停实际控制人不同的企业间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置换。因此,水泥行业具有较高的国家产业政策壁垒。

② 环境壁垒

水泥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资源依赖型产业,随着国家节能减排力度进一步加强以及全社会对环境保护的关注提高,水泥企业需满足清洁生产标准。2013年6月,环境保护部发布水泥工业污染防治指导文件,以防治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促进技术进步。随着全社会环保意识的提高,国家对水泥生产的环保要求将日趋严格,对企业的环保投入和清洁生产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4年3月25日,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对水泥等高耗能行业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严控新增产能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016年4月,环境保

护部出台《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围绕环境保护在供给侧改革中如何发挥积极作用提出了落实措施。2016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获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是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随着新的环境类法律法规和意见的实施落地,将对淘汰落后产能起到积极作用。

③ 资金壁垒

水泥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设立一座水泥工厂须投入购买生产设备与建厂的成本较高,且采矿权、土地、运输设备、储存装置与设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3、水泥制造行业技术水平、经营模式与行业特点

(1)行业技术水平

水泥制造行业属于传统制造业,目前代表行业技术发展水平的主要是新型干法生产技术。近年来,我国水泥生产新型干法技术迅猛发展。2013年末,新型干法熟料产能占全国熟料总产能的比重已超过95%,其生产技术和装备水平、技术成熟程度都获得了极大的提升,大型技术装备的水平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2008年以后国家刺激经济的投资计划拉动了水泥消费需求,水泥投资也得到快速增长,迎来了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建设高潮,其后几年是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产能集中释放期。

(2)经营模式

水泥行业企业主要采用规模化的经营模式。企业通过不断扩大自身产能,增加水泥和熟料产品的产量降低每吨产品的成本,实现规模效益,从而提升企业竞争力。

同时为解决一定区域内单体产能扩张受到销售运输半径的限制,水泥制造企业也会通过兼并销售半径外区域的企业或在销售半径外新设立生产工厂的方式提升企业盈利能力。

(3)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特征

水泥生产计划一般根据实际需求而定,与我国经济增长率、全国固定资产投

资额、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等因素息息相关。所以水泥行业有一定的周期性。

水泥行业具有很强的区域性特征。受运输条件的制约,水泥销售存在一个合理的销售半径。一般而言,利用公路运输的水泥产品销售半径约为200公里、利用铁路运输的水泥产品销售半径约为500公里,因此水泥行业的竞争基本上属于区域性的局部竞争。国内水泥行业的季节性特征体现在其受冬季天气寒冷(冻土期)和雨水季节的影响:处于上述季节时,水泥行业的下游建筑施工项目一般会出现施工进度的季节性放缓,从而导致水泥需求量出现下降、生产相应减少。

4、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① 国家产业政策将引导水泥工业健康发展

国家对水泥产业密集的产业调控,将有效的抑制水泥产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现状,对水泥项目建设投资与生产布局条件、生产线规模、工艺与装备、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实行高标准将进一步推进水泥产业的结构调整,提高我国水泥行业的现代化水平,有利于水泥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② 新一轮基建投资带来新的契机

面对疫情全球流行,中美贸易摩擦、我国经济面临转型升级等重大挑战,各省份公布了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其中陕西、河北、河南等七省共推出25万亿重点投资项目,涵盖产业转型发展、创新驱动、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等方方面面。建材行业、尤其是水泥行业将直接受益于新基建投资。

(2)不利因素

中短期内,产业结构调整仍将是水泥行业发展的主要形势。水泥行业集中度低、企业规模偏小,造成局部区域产能过剩、市场过度竞争。因此,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是水泥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部分。

5、水泥制造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水泥行业的上游产业主要是石灰石、粘土、煤炭、电力能源等行业;水泥下

游产业主要是需要水泥和混凝土制品的房地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的行业。中国经济正处于结构调整转型的阶段,水泥制造业的下游行业,包括工业、制造业、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都处在产业结构深度调整的时期。因此公司所处的主要行业近十年的高速增长逐渐回归正常,市场环境日益复杂。综合来看,我国经济发展虽将长期处于“L”型增长,但经济结构日益优化,增长动力更加可持续,并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已正式实施,“中国制造2025”也拉开了建设制造业强国的序幕,这将给水泥制造业带来更多机会。

(二)废物治理行业的基本情况

1、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法规、政策

(1)行业管理体制

废物治理行业包括危险废物治理行业和固体废物治理行业。危险废物治理行业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的子行业,国家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对其实行监督管理。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对申请经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企业多方面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颁发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在经营过程中进行监督管理,另外还针对跨省危险废物转移进行审批监督。市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所有危险废物单位的建设环评审批,区县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各个产废单位和处置单位日常监管。市政污泥、生活垃圾处置属于政府主导环保基础设施,行业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2011年国务院批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等16个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明确了生活垃圾管理上各部门分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管理,牵头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健全监管考核指标体系,并纳入节能减排考核工作;环境保护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定污染控制标准,监管污染物排放和有害垃圾处理处置;国家发改委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编制全国性规划,协调综合性政策。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是由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从事环境保护产业的科

研、设计、生产、流通和服务单位以及中国境内从事环境保护产业的行业专家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开展全国环保产业调查,环境保护技术评价与验证,参与制订国家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规划、技术经济政策、行业技术标准;制定行业规范及行业标准,建立行业自律性机制,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参与行业管理;为企业提供技术、设备、市场信息;组织实施环境保护产业领域的产品认证、工程示范、技术评估与推广;组织合作交流活动,帮助企业引进资金、技术和设备;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2)行业相关的主要法规与行业政策

与废物治理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主要包括:

时间颁布单位政策法规名称主要内容
2017年12月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依次明确了《环境保护税法》中所称其他固体废物和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的具体范围。并制定计税依据、税收减免、征收管理等条例
2017年10月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对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的属性判定、产生量核算、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了规范。
2017年7月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及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财建[2017]455号要求各级政府以货币、实物、权益等各类资产参与,或以公共部门身份通过其他形式介入项目风险分担或利益分配机制,且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及物有所值评价通过的各类污水、垃圾处理领域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
2016年12月环境保护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主要从源头控制、清洁生产、末端治理、二次污染防治以及鼓励研发的新技术等方面提供指导。
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对“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及其他情形重新进行解释。
2016年11月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改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拆除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取销危险废物省内转移审批。
2016年11月国务院《“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当地公共基础设施统筹建设。鼓励产生量大、种类单一的企业和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等。
2016年10月环境保护部关于修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部分条主要对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部分规定进行了调整。
时间颁布单位政策法规名称主要内容
款的公告
2016年8月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重新调整了废物类别并增设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2016年6月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提出土壤污染防治的近远期目标,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2016年4月环境保护部《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就通过强化环境硬约束、严格环境准入、落实环境治理任务、推进创新驱动四个方面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给出指导性意见。
2016年4月北京市环保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奖励有关规定(暂行)》鼓励对违反环境保护行为的举报行为,并明确了对不同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
2016年3月北京市环保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对五项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污费核定征收、严格污染物排放量核定。
2016年3月北京市环保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审批事项的通知》对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许可条件、许可办理所需材料、申请方式、审批时限做出规定。
2016年2月环境保护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取得条件、流程、监管和处罚等进行了修定。
2015年1月环境保护部、工信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2015年版)》为鼓励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提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生产作业和环境管理水平。
201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4]69号)鼓励排污者通过缴纳或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委托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的新模式,健全机制,完善法律、政策。
2014年5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 城市及产业废弃物工作的意见》(发改环资[2014]884号)为了城市及产业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对促进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及产业废弃物提出意见。
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2011年8月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对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至国内的许可、海关手续、监督管理做出
时间颁布单位政策法规名称主要内容
委、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规定。
2008年8月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8年2月环保总局《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对电子废物的产生、贮存、拆解、利用、处置规则做出规范。
2004年7月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取得条件、流程、监管和处罚做出规定。
2004年6月卫生部、环保总局《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规定了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办法。
2003年6月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年修订)规定了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的规则。
2002年7月环保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2013年修订)规定了对危险废物贮存的一般要求,对危险废物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做出要求。
2002年1月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规则。
1999年10月环保总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对危险废物的转移活动做出规定。
1996年4月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订)从人大立法的高度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包括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做出法律明确。
1989年12月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从人大立法的高度就污染排放、环境保护等活动行为进行法律明确,并在新修订版中加大惩治力度。
1989年3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巴塞尔公约》控制危险废物跨境转移,保护发展中国家利益。

2、废物治理行业发展概况

(1)市场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3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2018年,200个大、中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达15.5亿吨,综合利用量8.6亿吨,处置量3.9亿吨,贮存量8.1亿吨,倾倒丢弃量4.6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占利用处置总量的41.7%,处置和贮存分别占比18.9%和39.3%,综合利用仍然是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主要途径。2018

年,200个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达4,643.0万吨,综合利用量2,367.3万吨,处置量2,482.5万吨,贮存量562.4万吨。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占利用处置总量的43.7%,处置、贮存分别占比45.9%和10.4%,有效利用和处置是处理工业危险废物的主要途径。2018年,200个大、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21,147.3万吨,处置量21,028.9万吨,处置率达99.4%。目前我国废物处理行业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① 我国废物产量大、成份复杂,环保治理困难

如前所述,我国2018年200个大、中城市一般工业固废产量15.5亿吨、危险废物产量4,643万吨,生活垃圾产量2.1亿吨,产量巨大。固体废物的成分根据不同的地区工业结构的不同,差别很大。其中,危害性最大、最为复杂的是危险废物,一般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特性(如具腐蚀性、有毒、可燃、具反应性及具传染性),对环境或人体带来很大的威胁。由于危险废物的特殊性,2016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现行最新)将危险废物分为了46大类及479小类,大部分小类也包含了多种不同的具体危险废物,成分可能千差万别。因此,危险废物处理是固体废物处理中的一大重点和难点。

② 政府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出台以来,我国废物污染防治环境立法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先后出台了多项法规和部门规章。此外,针对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口废物等领域,制定了大量的专项政策文件及标准规范,促进了法律法规的落实。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环境立法从无到有,初步形成了由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政策文件、标准规范、地方性法规构成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体系。

③ 国家不断加大环保资金投入,未来废物治理环保产业发展空间较大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提出,到2020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3%,全面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5%左右,大力推进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京津冀区域达到95%。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全

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到2020年,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40%。另外,针对危险废物该规划,还提出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当地公共基础设施统筹建设,鼓励产生量大、种类单一的企业和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引导和规范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淘汰工艺落后、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设施,明确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二次污染控制要求及综合利用过程环境保护要求。为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实现环境治理目标,国家不断加大环保投入与管理,未来废物治理环保产业发展空间较大。2017年11月23日举行的环境保护部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据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负责人报道,“十二五”期间,全社会环保投资达4.17万亿元,比“十一五”时期增长了92.8%,年均增长近10%。“十三五”以来,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272亿元,为改善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发挥重要作用。财政部于2019年下达中央财政预算显示,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预算分别为250亿元、190亿元及50亿元,合计约490亿元。

(2)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危险废物治理行业起步较晚,加上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存在政策阻力,导致危险废物治理通常在区域内直接处置,产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情况较为普遍。我国政府对危废治理行业实行许可证制度。这一方面能够保证从事危废处理业务的公司基本拥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项目经验,从而保障危废无害化处理的效率,减少处理不当造成的二次污染;另一方面,实行许可证制度会限制新进企业数量,限制全国危废综合利用和处置总量。截至2018年底,全国各省(区、市)颁发的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共3220份。我国危废处理行业产能总体过剩,但存在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企业规模小等诸多问题,大部分企业技术、资金、研发能力弱,处理资质单一,呈现出显著的“散、小、弱”特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较少。从2018年中国危废治理行业经营资质排名来看,其中东江环保排名第一,危废处理资质量为119.85万吨,其次为大地化工和招金矿业,2018年危废处理资质量分别为90万吨和86万吨。从日处理量角度看,全国1,500多家有危废处理资质的企业超过80%的日处理量低于50吨,日处理量超过1,000吨的仅占0.4%;从处理品类角度看,接

近90%的处理品类低于5类,可处理品类超过25类的仅占1%。

(3)行业壁垒

① 资质壁垒

对于危险废物治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我国境内从事危险废弃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按照经营方式,分为危险废弃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资质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资质。此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除对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有所要求外,对危险废弃物处理种类及经营规模也有所列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获取为行业准入的重要壁垒之一。

② 技术壁垒

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来源及属性复杂,处理难度大,处理成本高,处置技术门槛相对较高。尤其是危险废物,一般具有腐蚀性、毒性等危险特性,如风险控制经验不足,会给环境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因此,危险废弃物处理对技术能力和行业经验要求较高,需要综合运用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多学科技术,特别是在处理技术的应用和有效性方面,需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以深刻认识废物价值及适用路线。

③ 资金壁垒

废物治理行业的处理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建造周期较长,尤其是危险废物治理,一般一个中型的危险废弃物项目从立项申报到最终通过验收投入运行需要3-5年时间,而大型危险废弃物项目甚至需要6年以上,投资回收期较长,进入废物治理行业具备一定的资金壁垒。

④ 管理壁垒

废物治理行业与水泥行业属于不同的行业,管理的要求和思路差异化很大。目前我国废物治理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经验相对匮乏、人才短缺现象凸显,专业的技术能力和丰富的项目经验储备形成了废物治理行业的准入壁垒之一。

3、废物治理行业技术水平、经营模式与行业特点

(1)行业技术水平

①目前危险废物治理以资源综合利用,焚烧处置为主

我国对危险废物的主要处理方式有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暂时无法处理的危险废物会被贮存。资源化主要是对危险废物中的能量回收替代天然燃料、成分回收替代天然原料以及有价金属回收等,而无害化处置则包括焚烧、固化、物化和填埋等。其中,焚烧处置因其技术成熟、运行稳定、对废物的兼容性强,已成为当前危废处置的主流技术之一。焚烧处置主要是通过焚烧炉将危险废物在高温环境下进行充分焚烧,以将有害物质焚毁,经过焚烧后的危废减容为原来的20%至5%以下。2018 年,全国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核准收集和利用处置能力达到10,212万吨/年(含收集能力1,201万吨/ 年);2018年度实际收集和利用处置量为2,697万吨(含收集57万吨),其中,利用危险废物1,911万吨,处置医疗废物98万吨;采用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157万吨,采用焚烧方式处置危险废物181万吨,采用水泥窑协同方式处置危险废物101万吨,采用其他方式处置危险废物192万吨。

② 生活垃圾处理技术以填埋与焚烧为主,焚烧比例逐步提高

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方法目前有焚烧、填埋、沼气发电以及厌氧处理等,垃圾焚烧发电是垃圾焚烧处理的主要技术,根据最新国家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城市范围内生活垃圾焚烧占比已达37.97%,到2020年,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40%。2016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以焚烧为生活垃圾的主要处理方式。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能够实现有机物达到99.9999%焚毁率,不增加二噁英,能够实现废弃物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且无二次残渣产生,可以作为市政配套的有效环保处置设施,近几年受到国家环境保护部、工信部对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技术的关注,但由于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受水泥生产运转存在检修和错峰停窑、处置规模不高、无资金补贴模式等局限,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正在进行试点示范。《“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支持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将来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可作为垃圾焚烧发电的有效补充。

③污泥处理技术以填埋为主,规范化处理有待提高

我国污泥处理方式主要有填埋、堆肥、自然干化、焚烧等方式,这四种处理方法的占比分别为65%、15%、6%、3%,可以看出我国污泥处理方式仍以填埋为主,大量污泥没有得到规范化的处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大力推进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京津冀区域达到95%。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能够实现有机物达到99.9999%焚毁率,能够实现废弃物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且无二次残渣产生。因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投资低、运行成本小,虽然处置规模不高但基本能满足水泥企业所在县市区域污水厂污泥的处置,可以作为市政配套的有效环保处置设施,受到地方解决污泥处置问题的欢迎。

(2)经营模式

废物治理行业主要有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两种经营模式。

无害化经营模式下,上游危废固废产生者付费处理危废,运输费用和无害化处理费用一般由上游产生者承担。危废处理厂商负责在满足环保达标的情况下,从产生者手中收集危废,按吨或者按件收取危废处理费,扣除相关的处理和填埋成本后为该危废固废处理企业的盈利。

资源化经营模式下,危废固废处理企业按照一定折扣从上游危废固废生产者收取原材料,并承担运输、加工、后续填埋费用;危废固废处理厂商从原材料中生产出有经济价值和市场需求的产品,然后按照数量和产品质量定价卖给有需求的下游企业,盈利模式为销售由处理危废得到的资源化产品获利,扣除收集、加工、处理、运费等成本后为企业的利润。

(3)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特征

废物治理行业与废物产生量密切相关, 废物产生量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性,因此存在一定的地域差异。当前,我国危险废物治理行业发展最好的区域集中在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浙江、广东、江苏、山东和河北是我国工业污染源最集中的五大地区,工业污染源数量约占全国的60%,因此上述地区对危险废物处置的需求较大。

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治理没有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受宏观经济和上游工业企业的周期性和季节性的影响,一定程度上呈现出周期性和季节性特点。

4、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① 市场前景巨大

生活垃圾方面,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垃圾统计数据,每年我国城市垃圾产生量已经大于2亿吨;还有1500多个县城产生了接近0.7亿吨的垃圾;至于村镇垃圾方面,由于村镇数量太分散,暂无准确统计数据。总体来看,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在四亿吨以上。随着政府环境管理理念的不断深化,城市垃圾市场需求进一步释放,特别是餐厨垃圾市场急剧放量。

危险废物方面,根据2017年国家统计年鉴数据,当年全国工业危险废弃物产生量为6936.89万吨,综合利用量4043.42万吨,贮存量870.87万吨,处置量2551.56万吨,全国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率为95.1%。统计1998年至今的危废产生量,可以发现2010-2011年存在较大的跃升,其缘由为2011年起环保部要求将危废品统计口径下限从10kg/年调整为1kg/年,导致统计量大涨;2011年至2017年危废产生量的平均增长率约为12.45%,目前市场空间达千亿级。且综合多个数据来源测算,目前国内实际危废产生量应当接近1.5亿吨。

② 政策导向明显

近年来,党和国家对环境保护的程度日益增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将环保列入实现美丽中国梦的关键一环。

国务院下发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了引导和规范水泥窑协

同处置危险废物。中国水泥协会发布的《水泥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实施水泥工业“创新提升,超越引领”战略,推进水泥企业转型升级向纵深转折,规划中明确提出推进水泥企业绿色发展,加快协同处置技术的不断提升不断推广应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支持利用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城市污泥、污染土壤和危险废物,确立了水泥窑协同处置的重要战略地位。

2018年初,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将编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生态环境部牵头,会同18个部门和单位共同编制完成《“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12月,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8〕128号)。《“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提出“无废城市”管理理念,旨在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个左右有条件、有基础、规模适当的城市,在全市域范围内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③ 市场需求倒逼产业发展升级

固体废物处理与利用目前面临处理成本高、再生利用水平低等问题。随着标准逐渐升高,市场需求将倒逼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促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向高技术加工、高性能化、高价值化方向发展。此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企业还应结合当地资源环境特点及区位特征,推进区域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如京津冀地区综合利用铁尾矿和废石代替开山炸石生产砂石料;协同利用京津冀地区丰富的高炉水淬矿渣、钢渣、脱硫石膏、粉煤灰等资源,大幅度降低混凝土和其他建筑材料中水泥熟料的用量。

(2)不利因素

目前我国废物治理行业庞大的市场规模吸引大量资金涌入,导致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加大了市场无序竞争;同时,由于治理技术和设备尚不成熟,管理经验尚不充足,导致行业存在经营过程隐患。行业的技术、设备、管理水平无法满足行业快速发展需求,不利于整个行业良性发展。

5、废物治理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废物治理行业的上游来自于国民经济生产、生活的各行各业,其中,危险废

物因其特殊性,涉及到的上游行业主要包括化学工业、医疗卫生行业、能源及矿产开采工业、金属冶炼工业等行业。废物治理行业以治理为目的,通常最终采取水泥窑协同处置或焚烧填埋进行处理,因此不存在下游行业。

七、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公司市场地位

1、水泥制造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水泥及水泥熟料的生产和销售。目前市场上权威机构发布的水泥行业统计数据,均以冀东水泥加金隅集团(2019年金隅集团下属水泥资产已全部重组进冀东水泥)作为统一口径进行统计排名。根据中国水泥网发布的2019年全国水泥熟料产能规模排名情况,冀东水泥位列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后,位居第三名。冀东水泥的水泥、熟料产能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尤其是京津冀地区,冀东水泥的市场占有率达到50%以上,市场占有率较高。

2、废物治理行业

除水泥及水泥熟料业务外,公司还从事一般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处置等环保固废处理业务,共有13家附属企业开展危险废物处置,处置能力50.17万吨/年;13家附属企业开展生活污泥处置,处置能力83.02万吨/年;4家附属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处置,处置能力55.67万吨/年。废物治理处理资质量处在行业上游水平。

公司还参与包括《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30760)、《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在内的6项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编制,将公司丰富的管理模式、经验推广到全行业,奠定公司行业地位。

(二)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1、水泥制造行业

(1)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重组而成,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

央企业。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集科研、制造、流通为一体,是中国最大、世界领先的综合性建材产业集团,资产总额5,500亿元,年营业收入近3,000亿元,拥有15家上市公司,其中海外上市公司2家。水泥熟料产能5.3亿吨、商品混凝土产能4.3亿立方米、石膏板产能20亿平方米、玻璃纤维产能195万吨、风电叶片产能16GW,均位居世界第一;在国际水泥工程市场和余热发电国际市场领域处于世界第一。

(2)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9月,先后建成了铜陵、英德、池州、枞阳、芜湖5个千万吨级特大型熟料基地,并在安徽芜湖、铜陵兴建了4条12,000吨生产线。公司下属100多家子公司,分布在安徽省内基地和十二个区域,横跨华东、华南和西部18个省、市、自治区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形成了集团化管理和国际化、区域化运作的经营管理新格局。

(3)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始创于1907年, 1999年,与全球最大的水泥制造商之一的瑞士Holcim集团结为战略伙伴关系。近年来,公司从一家单纯从事水泥生产的企业发展成为集水泥、商品混凝土、骨料、环保处置、装备制造及EPC工程、高新建材等业务的全球化建材集团,在全国十余个省市及海外拥有150余家分子公司,名列中国制造业500强和财富中国500强,规模稳居国内同业前列。

(4)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

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以润丰为主导品牌。华润水泥已发展成为华南区域最具竞争力的水泥和商品混凝土供应商。截至2019年末,华润水泥业务覆盖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山西、云南、贵州、内蒙古及港澳等地区,公司经营的水泥熟料产能达到8,330万吨,产能位居全国前列。

(5)中国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的企业之一,也是国家重点支持的12户全国性大型水泥企业之一。公司水泥主业板块覆盖山东、辽宁、山西、内蒙、新疆等十省份,水泥产能约1亿吨,系长江以北最大的水泥集团之一。在做大做强水泥主业的同时,公司还不断延伸产业链,骨料、商

品混凝土、机械等产业已初具规模。

2、废物治理行业

(1)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东江环保主营业务包括工业固废和市政固废两大领域,还配套发展一站式环保服务,贯通废物收集运输、资源化综合处理、无害化处理处置的完善产业链条,服务范围已延伸至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及污水处理等领域。

截至2019年,东江环保已拥有70多家子公司,业务布局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福建、江西、湖北、河北及新疆等工业危废大省。2019年,东江环保营业收入为34.59亿元,其中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和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收入分别为

16.67亿元和10.75亿元。

(2)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启迪环境主营业务涵盖固废处置、互联网环卫、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水务业务、环卫专用车辆及环保设备制造等诸多领域,启迪环境长期致力于废物资源化和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集投资、研发、咨询、设计、工程建设与系统集成、设备制造、运营维护于一体,拥有完善的产业链条,可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一站式”服务及环境整体解决方案。2019年启迪环境营业收入为101.7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9亿元。

(3)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伟明环保(603568.SH)主要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填埋、餐厨、污泥、水污染等处理业务。截至2019年12月31日,伟明环保已投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处理规模约1.55万吨/日。2019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38亿元,实现净利润9.74亿元。

(4)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首创股份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环境综合服务业务,业务范围包括供水、污水处理等城镇水务业务,以及固废处理、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村镇水环境治理等综合环境治理业务,并逐步延伸至绿色资源循环利用业务(包括污泥处理、绿色供热、再生水等)。目前首创股份拥有的项目类型包括供水、城

市污水处理、村镇污水处理、固废处理、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再生水、污泥处理等。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9.07亿元,利润总额12.7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58亿元。

(三)主要竞争优势

1、水泥制造行业

(1)产能、产品和区位优势优势

通过40多年的发展,公司形成涵盖水泥产业链延伸并多个产业领域,是北方最大的水泥生产企业,熟料生产线全部采用新型干法技术,熟料产能达到1.17亿吨、水泥产能达到1.7亿吨,水泥生产线布局和销售网络覆盖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所布局的区域形成了规模上的比较优势并拥有接续保供大工程、大客户的能力,比单体企业具有规模优势,尤其在京津冀地区,市场占有率超过50%,市场占有率、市场话语权进一步增强。

(2)资源优势

公司所属水泥及沙石骨料企业均靠近公司自备的石灰石及骨料矿山,资源储量多、品质较好,公司已获得的石灰石资源为31.27亿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和白云岩2.67亿吨,能够确保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需要。

(3)品牌优势

多年来,公司形成了较强的知名度、市场影响力和产品质量、保供、服务等方面的品牌美誉度,在区域内高端水泥市场上具有较高的品牌影响力。“盾石”牌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获得“BBMG”及“金隅”品牌的无偿使用权,形成“盾石”和“BBMG”、“金隅”多品牌对市场的覆盖,品牌影响持续提升。

(4)成本优势

公司持续做实做优生产运营管控,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培优”工作,以培优为平台的对标、总结、互相借鉴、学习,营造了标杆引领、争先创优的地良好企业发展氛围;持续加大技改投入,以篦冷机、预热器、预粉磨设备等主机提效 为重点加速消除落后工艺、低效装备;引进、推广成熟、有效的节能

降耗技术措施,降耗能力提升;持续推进直供电工作,成本控降效果显著;结合各区域产品质量的差异化需求,按区域制定质量标准,着力解决水泥产品面临的同质化、低附加值 等重大共性问题,开发适应市场的高性能定制化水泥。使得公司在布局区域的成本竞争优势明显,为公司产能释放、效益提升奠定了基础。

(5)人才优势

公司坚持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培养造就了一批综合素质好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和素质一流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了一支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优秀年轻骨干人才梯队;通过引进科技领军人才、高级技术专家等高端优秀人才,汇聚高端智力资源,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推动公司发展的引领作用。

2、废物治理行业

公司结合自身水泥窑优势,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方式,实现对市政污泥、生活垃圾、污染土、危险废弃物等的无害化处置及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公司由水泥企业向环保型产业的转型。

公司环保固废处理业务所采用的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在国内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且具有处置规模大、成本低的优势。

处置生活垃圾所采用的生活垃圾气化炉处置技术属于国内主流的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技术之一,公司已建设并成功运行;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采用的飞灰水洗预处理及入窑处置技术为国内首创、国际领先的飞灰处置技术,目前国内掌握该技术并成功实施运行的仅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家。综合来看,公司在环保固废处理领域,形成了较强的技术优势。

八、公司主要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的营业收入情况

1、按主要产品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按主要产品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2020年1-6月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水泥1,093,809.1377.85%2,713,649.6279.53%
熟料151,071.7910.75%322,310.459.45%
危废固废处置71,700.665.10%158,890.184.66%
其他88,430.226.29%217,152.996.36%
小计1,405,011.81100.00%3,412,003.24100.00%
业务板块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水泥2,517,176.6180.55%2,003,683.0577.52%
熟料303,465.569.71%322,355.0812.47%
危废固废处置123,243.823.94%60,696.472.35%
其他181,155.505.80%198,065.997.66%
小计3,125,041.48100.00%2,584,800.59100.00%

2、按销售区域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按销售区域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1,019,491.9072.56%2,369,051.7269.43%
西北地区(陕西)99,609.777.09%250,104.937.33%
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88,277.806.28%269,939.597.91%
其他(河南、湖南、山东、重庆)197,632.3414.07%522,907.0015.33%
合计1,405,011.81100.00%3,412,003.24100.00%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2,204,417.9170.54%1,742,725.2267.42%
西北地区(陕西)225,093.397.20%268,634.4810.39%
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203,462.206.51%196,219.177.59%
其他(河南、湖南、山东、重庆)492,067.9915.75%377,221.7414.59%
合计3,125,041.48100.00%2,584,800.59100.00%

(二)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1、水泥及熟料产品工艺流程

注:以上工艺流程为示意图,部分企业在实施具体操作时会增减步骤或替换部分原材料

2、废物治理工艺流程

(三)主要经营模式

1、水泥及水泥熟料业务

(1)采购模式

水泥生产的主要原材料是石灰石,主要能源是煤炭和电力。石灰石方面,公司通过部分自给和部分外购的方式实现石灰石的供给,满足水泥生产的需要。煤

炭方面,公司已与大型煤炭生产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电力方面,公司与大型电厂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同时也进行自发电满足部分电力需求,并利用电厂产生的粉煤灰、脱硫石膏生产水泥,加大资源综合利用,降低生产成本。

公司所需的原燃材料及辅助材料均通过各公司采购部集中统一采购,根据统一制定的《采购管理制度》和《供应商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根据生产技术指标及生产需求编制需求计划,再平衡期初库存下达采购计划,实施采购。采购部门在分析库存余料及采购周期的前提下实施采购,各公司采购部按规定对供应商进行管理,保证供应商符合入围标准,并通过招议标、询比价等方式确定合作供应商和采购价格,并对采购价格进行跟踪监督。

(2)生产模式

根据“统一产品品牌、统一产品质量、统一营销运营、统一规划发展、统一生产经营”的理念,由冀东水泥总部负责生产组织协调和管理,结合市场信息和水泥行业生产的特点科学制定生产计划,各子公司根据总生产作业计划制定本企业的生产作业计划并组织安排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生产的水泥、水泥熟料及其他相关产品主要通过冀东水泥下属营销公司进行营销及销售工作。冀东水泥下属营销公司采取“统一调配,区域具体分管、资源共享、区域联动”的销售模式,充分调动各销售区域的资源,确保重点工程的中标。针对各销售区域内的搅拌站和经销商等客户,由各销售区域自主管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采取了较为灵活的价格及销售策略,体现了各销售区域分管的灵活性和针对性。通过统一销售及市场运作,提高了水泥及相关产品的市场话语权。

(4)盈利模式

水泥及水泥熟料业务的利润主要来源于水泥及水泥熟料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2、废物治理业务

(1)采购模式

客户根据自身的废弃物产生情况向公司提出处置需求,如属于危险废弃物,客户须同时出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客户通知公司指派专业车辆到客户指定地点运输废弃物,公司车辆将废弃物运输、过磅、入库后,公司根据废弃物的种类和重量,并依据双方签署的定期合同计算订单金额。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部门对废弃物进行分类后,将不同种类的废弃物投入不同的预处理系统进行预处理,生产部门根据生产需要,将预处理后的废弃物根据种类的不同分别进行处理。

(3)销售模式

公司的废物处理业务对外提供一般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处置服务,服务价格为公司及客户参照市场价格共同协商的结果。公司与客户的结算模式参照双方签署的定期合同执行,对于产废量较多的大客户,按月对每次订单金额进行加总后结算,对于产废量较小且不稳定的小客户,按单分笔结算。

(4)盈利模式

废物处理业务的利润主要来源于产废单位支付的处置报酬,以及政府部门对于处置企业给予的补贴。

(四)公司主要业务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1、产能及产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
水泥熟料危废固废处置水泥熟料危废固废处置
产能17,00011,700215.3617,00011,700156.87
产量3,9963,68760.229,1898,062103.62
销量3,992608N/A9,3301,207N/A
产能利用率47.01%63.03%55.93%54.05%68.90%66.06%
产销率99.90%16.49%N/A101.53%14.97%N/A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水泥熟料危废固废处置水泥熟料危废固废处置
产能17,00011,700138.4717,00011,70090.22
产量9,0837,77962.768,5677,35336.45
销量9,1791,393N/A8,5261,421N/A
产能利用率53.42%66.48%45.32%50.39%62.85%40.40%
产销率101.06%17.91%N/A99.52%19.33%N/A

注:上表产能产量销量为公司业务口径统计;危废固废产能不含污染土,处置量即产量;2020年上半年产能利用率经年化处理

2、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发生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2020年1-6月
1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58,603.594.11%
2河北交投物流有限公司17,101.811.20%
3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7,805.220.55%
4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6,831.090.48%
5台州恒投工贸有限公司6,511.450.46%
2019年
1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206,147.635.97%
2吉林水泥(集团)有限公司66,077.251.91%
3北京建工物流配送有限公司24,607.520.71%
4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8,096.000.52%
5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17,736.060.51%
2018年
1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149,507.644.75%
2吉林百隆经贸有限公司34,242.531.09%
3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3,896.170.76%
4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301.130.65%
5北京莱克伟业科贸有限公司17,198.930.55%
2017年
1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130,807.234.99%
2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35,416.041.35%
3浩吉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蒙西华中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573.770.78%
4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13,415.090.51%
5北京城建银龙混凝土有限公司11,718.230.45%

报告期内,公司向单个客户的销售金额比例均未超过营业收入的50%,不存在销售依赖单一客户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客户均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统计口径为合并统计;2019年第二大客户吉林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和第五大客户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2020年1-6月第三大客户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合营、联营公司;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曾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在上述客户中占有权益。

(五)原材料和能源的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燃料等的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及燃料等耗用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分类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水泥原材料286,492673,959571,111535,641
燃料及动力260,010652,454692,685689,143
折旧55,383123,431125,393139,261
人工19,64851,22747,63643,945
其他86,029210,161154,457125,195
合计707,5631,711,2301,591,2811,533,186
熟料原材料21,34542,26436,33435,811
燃料及动力54,680121,348126,802136,527
折旧8,58816,96617,06920,896
人工2,8657,5417,3396,104
其他13,87526,81221,63219,183
合计101,352214,930209,175218,523

2、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发生额占营业成本比例
2020年1-6月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140,839.3315.18%
2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101,500.9310.94%
3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供应商62,816.586.77%
4山东淄矿煤炭运销有限公司23,395.082.52%
5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20,714.692.23%
2019年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352,014.2216.21%
2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194,434.858.95%
3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供应商169,319.907.80%
4山东淄矿煤炭运销有限公司37,720.081.74%
5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32,568.831.50%
2018年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348,987.0117.28%
2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259,890.6712.87%
3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供应商52,668.452.61%
4陕西榆林能源集团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15,784.600.78%
5左云县大德能投国际矿产资源有限公司13,129.750.65%
2017年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345,000.5119.05%
2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139,221.097.69%
3陕西榆林能源集团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19,551.871.08%
4神华销售集团华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15,886.280.88%
5唐山市丰润区健翔商贸有限公司10,079.910.56%

注:上表中占比数据为基于追溯调整后的营业成本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均未超过采购总额的50%,不存在采购依赖单一供应商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大供应商均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统计口径为合并统计,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

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六)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公司全面深化安全生产管控体系建设。一是全面加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通过加强公司、企业、部门、班组、岗位五级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建立责任清单和考核标准,做到照单履责、照单追责;二是深入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建设。通过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个环节开展安全风险的辩识,确定危险因素和风险等级,并从管理、技术和人员行为等方面确定管控措施,并固化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进行定期隐患排查,有效控制安全风险;三是深入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通过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改善现场硬件条件,确保安全标准化体系的高质量运行和持续改进,不断夯实安全基础管理,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管控水平;四是强化全员安全生产培训。不断提升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管理、技术人员的法规和标准意识,促进安全执行力和管理方法的提升。五是完善企业自查、区域互查,总部督导检查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并以防范遏制安全事故为重点,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安全审计专家对所属企业开展三年一轮的安全审计,不断夯实安全基础。

应急管理方面,公司全面深化公司应急管控体系建设。一是制订了3个层次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自上而下设置应急组织体系;二是打造企业中控室安全指挥控制中心,完善公司重点危险源分布及其控制措施,对危险源通过预测、预报和预警的方式逐级上报,分级管理;三是加强预案的日常培训与演练,熟悉事故控制技术措施,掌握现场处置方案,提高救援队伍的协作救援能力,迅速反应正确处理,控制事态的发展或消除事故。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重要控股子公司于报告期内受到的生产安全相关行政处罚情况参见下文“九、报告期内行政处罚情况”,除所列事项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重要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其他受到安全生产方面行政处罚的情况。

2、环境保护

公司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为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有效开展污染预防和治理工作,防范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和不良事件的发生,公司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五级责任体系,全面加强全员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和责任考核;制定了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规范,每年组织环境标准化建设和评定工作,实施统一规范化管理;开展环境风险分级管控,有效防范和控制环境风险;组织企业环境保护自查、互查,开展公司监督检查,强化公司内部管控。

公司下属企业健全环境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环境保护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并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各级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风险识别与防控体系并有效运行;获取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完善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和预案,规范环境保护行为;开展环境保护隐患排查与整改,确保污染治理设备设施完好并有效运行;按规定开展环境监测工作,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台账,执行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建立环境风险应急机制,及时处理、分析本企业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措施;对本企业职工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出台相应制度并进行考核。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重要控股子公司于报告期内受到的环保相关行政处罚情况参见下文“九、报告期内行政处罚情况”,除所列事项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重要控股子公司的环境保护情况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其他受到环境保护方面行政处罚的情况。

九、报告期内行政处罚情况

(一)发行人及重要子公司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重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超过5%)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序号处罚对象处罚机构处罚日期处罚决定文号罚款金额 (元)
1重庆金隅冀东水泥贸易有限璧山区路政2017年7月5日渝璧路罚[2017]953号1,000
公司璧山区路政2017年7月5日渝璧路罚[2017]948号500
璧山区路政2017年8月30日渝璧路罚[2017]1200号500
璧山区运管所2017年6月2日璧运罚(2017)991号100
璧山区运管所2017年6月2日璧运罚(2017)1003号100
璧山区运管所2017年11月28日璧运罚(2017)2152号300
璧山区路政2017年7月5日渝璧路罚[2017]952号500
2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临澧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9月18日(湘常临澧)安监执法大队罚单[2018]11xgpa14号300,000

具体情况如下:

1、重庆金隅冀东水泥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6月,璧山区运管所因重庆金隅冀东水泥贸易有限公司车辆驾驶员未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责令当事人停止运输行为并出具了璧运罚(2017)991号和璧运罚(2017)10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罚款100元和100元。2017年7-8月,璧山区路政因重庆金隅冀东水泥贸易有限公司的车辆驾驶员在公路上擅自超限(重量)运输(运送可解体物品)行驶,责令当事人卸载并分别出具了渝璧路罚[2017]948号、渝璧路罚[2017]952号、渝璧路罚[2017]953号和渝璧路罚[2017]120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500元、500元、1,000元和500元。2017年11月,璧山区运管所因重庆金隅冀东水泥贸易有限公司车辆驾驶员超过30天未签注诚信考核等级和从业资格证未执业备案,出具璧运罚(2017)215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停止运输行为并罚款300元。

被处罚对象已足额缴纳罚款,且情节显著轻微。

该等事项不会对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日,工程总承包单位在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熟料车间窑尾烟囱管道防腐维修过程中发生脚手架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该起事故发生后,经临澧县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出具调查报告认定为,属于一起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工程总承包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临澧冀东水

泥有限公司对事故负有监管责任。2018年9月18日,临澧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已足额缴纳上述罚款。

2020年3月,临澧县应急管理局就临澧水泥的安全生产事故及其整改情况出具说明:“该事故发生后,经临澧县人民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属于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负有非主责方责任。该事故发生后,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并按照事故调查组的要求,已经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该事故不属于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除上述事故外,该公司未发生其他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其它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未受到其它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行政处罚或行政调查,未被纳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

因此,根据事故调查组出具的调查报告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不属于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已按照事故调查组的要求,落实了整改措施,并足额缴纳了相关罚款。

该等事项不会对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其他金额较大的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重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占发行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不超过5%)所受到的罚款金额为10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如下:

序号处罚对象处罚机构处罚日期处罚决定文号罚款金额 (元)
1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涿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3月28日(冀张涿)安监罚[2018]非煤-3号100,000
张家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4月4日(张)安监罚[2018]事故调查1-1号700,000
2曲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保定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7月4日保环罚[2017]5号120,000
保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5月18日(冀保)安监罚[2018]012号100,000
3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1月11日呼环罚字[2016]第122号100,000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11月29日呼环罚决字[2019]117号100,000
4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7月4日保环罚[2017]6号150,000
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8月30日(涞住建)罚字(2019)第032119,726
5金隅冀东滦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7月30日滦资规罚决字(2019)C002号226,080
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9月27日滦资规罚决字(2019)C003号192,010
6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铜川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4月10日铜环罚字[2017]5号100,000
铜川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11月28日铜环罚字[2017]52号100,000
7邯郸涉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12月5日邯郸涉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92万t/a水泥粉磨站搬迁技改高压外线EPC工程“8.6”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30,000

具体情况如下:

1、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1)2018年1月9日,承包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涿鹿金隅”)储存库清仓工程的外协施工单位进行清库作业时,发生库内板结水泥及料粉坍塌事故,造成外协施工单位6人死亡。该起事故发生后,经张家口市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出具调查报告认定为,属于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外协施工单位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涿鹿金隅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2018年4月,张家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涿鹿金隅就上述事项作出罚款70万元的行政处罚。

涿鹿金隅于2019年2月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上述事故和行政处罚发生于发行人收购涿鹿金隅之前。

2018年10月,涿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就涿鹿金隅的安全生产事故及其整改情况出具说明:“(1)该起事故经张家口市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认定,属于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事故发生后,金隅集团和涿鹿金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事故调查,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并按照事故调查组的要求,已经落实了整改措施,处理了事故相关责任人;(3)2018年以来涿鹿金隅除发生上述事项以外,未发生其他生产安全事故。”

2020年1月7日,涿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就涿鹿金隅的安全生产事故

出具说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涿鹿金隅除发生2018年‘1.9’坍塌较大事故以外,未发生其他安全生产事故”。因此,根据事故调查组出具的调查报告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涿鹿金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属于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涿鹿金隅已按照事故调查组的要求,落实了整改措施,处理了事故相关责任人,并足额缴纳了相关罚款。且,该等事项发生于发行人收购涿鹿金隅之前。该等事项不会对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2018年3月,因涿鹿金隅进入采场无安全须知告示牌和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涿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涿鹿金隅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做出(冀张涿)安监罚[2018]非煤-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0万元。上述情形发生后,涿鹿金隅已经落实了整改措施并缴纳了罚款。

涿鹿金隅于2019年2月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上述情形和行政处罚发生于发行人收购涿鹿金隅之前。

2020年3月,涿鹿县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20日,该等行政处罚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在作出处罚决定后,该公司根据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罚款,并按规范要求完成整改,违法行为已消除。

因此,上述情形发生于发行人收购被处罚主体之前,且相关主管部门已出具说明,该等事项不会对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曲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1)2017年7月,因曲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阳水泥”)的水泥包装仓1#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浓度超标,保定市环境保护局对曲阳水泥做出保环罚[2017]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2万元。上述情形发生后,曲阳水泥已经落实了整改措施并缴纳了罚款。

根据曲阳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行政处罚事项的说明》,上述违法行为不构成环境污染事故,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2)2018年5月,因曲阳水泥矿山1-1、1-4矿区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进行生产,保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曲阳水泥作出(冀保)安监罚

[2018]0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矿山停止生产,罚款10万元。上述情形发生后,曲阳水泥已经落实了整改措施并缴纳了罚款。

曲阳水泥于2018年7月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上述两项情形和行政处罚发生于发行人收购曲阳水泥之前。

因此,该等事项不会对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2016年11月,因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冀东”)的废气排口烟尘在线监测数据超标;2017年1月,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对内蒙古冀东做出呼环罚字[2016]第1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0万元。上述情形发生后,内蒙古冀东已经落实了整改措施并缴纳了罚款。

(2)2019年11月,因内蒙古冀东未采取有效措施随意倾倒固体废物,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对内蒙古冀东做出呼环罚决字[2019]1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0万元。上述情形发生后,内蒙古冀东已经落实了整改措施并缴纳了罚款。

2020年3月18日,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就内蒙古冀东上述情形及其整改情况出具说明:“上述情况不构成情节严重行政处罚的行为,该公司已根据本单位要求进行整改,并缴纳了全部罚款。”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上述情况不构成情节严重行政处罚的行为。上述情形不会对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2017年7月4日,保定市环境保护局因2017年5月11日市环保监测站监测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涞水金隅”)废弃排放口氨折算浓度超标,超标倍数为0.89倍,向涞水金隅出具保环罚[2017]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5万元。上述情形发生后,涞水金隅已经落实了整改措施并缴纳了罚款。

2020年3月,保定市环境保护局就涞水金隅上述情形及其整改情况出具说明:“本单位特此确认,上述不构成情节严重行政处罚行为;该公司已根据本单

位要求进行整改,并缴纳了全部罚款。除上述情况外,该公司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其他因违反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本单位行政处罚情形,与本单位不存在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争议或诉讼。”

(2)2019年8月30日,因涞水金隅建设的日产4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配套9MW纯低温余热电站)、食堂、倒班宿舍/招待所、浴室、锅炉房、机修宿舍、小车库、小磨房工程,在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建设,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涞水金隅出(涞住建)罚字(2019)第03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1.97万元。上述情形发生后,涞水金隅已经落实了整改措施并缴纳了罚款。2020年3月,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涞水金隅上述情形及其整改情况出具说明:“本单位特此确认,上述不构成情节严重行政处罚行为;该公司已根据本单位要求进行整改,并缴纳了全部罚款。除上述情况外,该公司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其他因违反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本单位行政处罚情形,与本单位不存在有关建设工程方面的争议或诉讼”

因此,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情节严重行政处罚行为。该等事项不会对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金隅冀东滦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2019年7月30日,因金隅冀东滦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滦州”)在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于2013年4月在杨柳庄镇杨柳庄村西占地22,608平方米(地类为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厂的行为,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滦资规罚决字(2019)C002号《行政处罚书》,罚款22.608万元。上述情形发生后,冀东滦州已经落实了整改措施并缴纳了罚款。

根据《河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非法占用耕地以外其他土地的,可处以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上20元以下的罚款。上述处罚处于相关处罚标准的下限。

(2)2019年9月27日,因冀东滦州在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于2013年5月在杨柳庄镇杨柳庄村西占地19,201平方米(地类为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厂的行为,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滦资规罚决字(2019)C003号《行政处罚书》,罚款19.201万元。上述情形发生后,冀东滦州已经落实了整改措施并缴纳了罚款。根据《河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非法占用耕地以外其他土地的,可处以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上20元以下的罚款。上述处罚处于相关处罚标准的下限。

冀东滦州并非发行人重要子公司,且上述行政处罚均处于相关处罚标准的下限,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该等事项不会对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

(1)2017年4月10日,因铜川公司C线窑头跑冒,铲车装卸熟料过程中及袋装水泥装车过程中粉尘无组织排放,铜川市环境保护局向其出具了铜环罚字[2017]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0万元。上述情形发生后,铜川公司已经落实了整改措施并缴纳了罚款。

(2)2017年11月28日,因铜川公司C线窑尾颗粒物排放日均值超出《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61/941-2014)中表2水泥行业排放浓度限值,铜川市环境保护局向其出具了铜环罚字[2017]5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0万元。上述情形发生后,铜川公司已经落实了整改措施并缴纳了罚款。

2020年2月,铜川市环境保护局就铜川公司上述情形及其整改情况出具说明:“上述环境违法行为不构成情节严重情形,该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整改到位并缴纳了全部罚款。”

因此,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铜川公司上述情形不构成情节严重情形。该等事项不会对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邯郸涉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2017年8月6日,邯郸涉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涉县水泥”)进行92万t/a水泥粉磨站搬迁技改高压外线EPC工程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一名外委施工人员死亡。经涉县人民政府组织的调查组认定,并根据涉县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该起事故属于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工程承包单位应负安全主体责任,涉县水泥应负安全管理责任。就上述事项,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涉县水泥作出罚款23万元的行政处罚。事故发生后,涉县水泥已经落实了整改措施并缴纳了罚款,处理了事故相关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涉县水泥于2019年2月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上述事故和行政处罚发生于发行人收购涉县水泥之前。

因此,上述情形发生于发行人收购被处罚主体之前,且根据涉县人民政府批复,该起事故属于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涉县水泥已按照事故调查组的要求,落实了整改措施,并足额缴纳了相关罚款。

该等事项不会对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其他1万元以上行政处罚

除上述的行政处罚外,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管机关出具的文件、支出凭证和银行电子回单凭证等资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单笔处罚金额10,000元以上的其他行政处罚及相应整改情况如下:

序号主管行政机关处罚数量处罚金额合计违法行为内容整改情况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的分析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27项920,000元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违反相关安全生产标准以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已缴纳相应罚款;采取相应措施整改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权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该等行政处罚涉及的处罚金额处于处罚幅度的下限或中档,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较小,且均已缴清,上述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均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序号主管行政机关处罚数量处罚金额合计违法行为内容整改情况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的分析
程等
2环境保护部门14项485,800元未按规定采取有效降尘措施,噪音超标已缴纳相应罚款;采取相关降尘、降噪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权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该等行政处罚涉及的处罚金额处于处罚幅度的下限或中档,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较小,且均已缴清,上述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均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3税务部门3项92538.48元未按规定足额缴纳税款,未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已缴纳相应罚款;按规定足额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上述违法行为均不属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规定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情形,也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的处罚金额处于处罚幅度的下限,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较小,且均已缴清,上述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均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4土地管理部门3项48,688元未按规定开采,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已缴纳相应罚款;对越界开采深坑区域进行回填土、种树、绿化,在后续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土地手续前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相关规定,该等行政处罚涉及的处罚金额处于处罚幅度的下限或中档,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较小,且均已缴清,上述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均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5技术质量监督管理部门1项30,000元特种设备超期未检已缴纳相应罚款;已选定具备气瓶监测资质的企业进行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相关规定,该等行政处罚涉及的处罚金额处于处罚幅度的下限,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
序号主管行政机关处罚数量处罚金额合计违法行为内容整改情况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的分析
测后进行备案,取得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的比例较小,且均已缴清,上述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均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注:根据保定市政府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保定市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4月27日对发行人子公司保定太行和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由于保定太行和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及时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构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保定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对其处以25,000元的罚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保定太行和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收到该公示信息对应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亦未缴纳罚款。

(四)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管最近36个月是否受到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12个月是否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申请人或其现任董事、高管是否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
1孔庆辉董事长
2李衍董事、副总经理
3任前进董事、财务总监
4刘素敏董事、副总经理
5孔祥忠独立董事
6柴朝明独立董事
7姚颐独立董事
8刘宗山监事会主席
9王海滨职工代表监事
10王川监事
11刘宇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
12田大春总经理助理
13魏卫东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十

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发行人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五)款的相关规定。

十、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固定资产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等。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6,122,994.59万元,账面价值为3,169,434.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2,626,975.86900,837.9920,568.021,705,569.85
机器设备3,326,070.431,887,778.3819,388.011,418,904.04
运输设备113,719.6582,209.14303.1231,207.39
办公设备56,228.6442,380.5895.2413,752.82
合计6,122,994.592,913,206.0940,354.393,169,434.10

1、房产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以其为所有权人的房屋权属证书758项,该等房产建筑面积合计约1,810,097.43平方米,占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房产总面积的78.76%;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产建筑面积合计488,062.51平方米,占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房产总面积的21.24%。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房产面积合计约67,517.08平方米,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就该等房产租赁分别与出租方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

2、主要设备

公司拥有的账面净值大于3,000.00万元的主要设备如下:

单位:万元

所有权人设备名称原值2020年6月30日账面净值
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协同处置固废机械设备6,842.506,878.54
所有权人设备名称原值2020年6月30日账面净值
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固废项目机器设备6,714.646,608.32
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二分制成选粉节能技改设备7,456.776,451.14
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回转窑7,600.516,424.39
包头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矿山长皮带机6,314.664,614.96
广灵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凤凰山石灰石矿6,464.124,544.78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1※、2※、3※号皮带栈桥6,230.524,415.88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道口报警信号5,965.514,228.05
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厂房(移动式破碎)4,407.174,130.64
灵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预均化堆场及输送5,832.764,129.78
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篦冷机3,783.013,191.67
承德金隅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文隅线110KV供电线路3,768.323,171.67
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ES1涡轮干燥器7,726.403,077.68
灵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原料磨及废气处理4,334.153,059.61

(二)无形资产

公司主要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软件、商标权、采矿权、电力项目使用权和其他。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为707,493.62万元,账面价值为514,257.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452,498.34100,462.254,473.91347,562.19
软件17,477.2312,526.51-4,950.72
商标权1,190.00476.00-714.00
采矿权229,212.4461,290.818,491.71159,429.92
电力项目使用权2,060.49951.89231.00877.60
其他5,055.124,332.45-722.67
合计707,493.62180,039.9113,196.62514,257.09

1、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以其为所有权人的土地使用权共计247项,该等土地面积合计约25,050,507.74平方米,占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土地总

面积的91.75%;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面积合计2,253,854.64平方米,占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房产总面积的8.25%。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土地总面积合计约14,809,327.16平方米。

2、专利基本情况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专利共计733项。

3、商标权情况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注册商标共计40项,该等商标均已取得商标注册证,公司在境内拥有的商标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 专有权人商标商标注册证号类别商标有效期限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1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378170112015年08月28日至2025年08月27日
2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3781700192015年06月14日至2025年06月13日
3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378169912015年09月07日至2025年09月06日
4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3781698192015年06月14日至2025年06月13日
5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635732512020年03月28日至2030年03月27日(续展)
6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92969819201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0日
7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363248192020年02月14日至2030年02月13日(续展)
8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225168192017年10月28日至2027年10月27日
9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389642192017年10月28日至2027年10月27日
序号商标 专有权人商标商标注册证号类别商标有效期限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10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168478192013年03月01日至2023年02月28日
11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178054192018年05月28日至2028年05月27日
12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178053192018年05月28日至2028年05月27日
13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27916192013年03月01日至2023年02月28日
14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560467219201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8月13日
15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5604671192011年06月14日至2021年06月13日
16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560467019201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8月13日
17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5604669192020年01月14日至2030年01月13日
18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560466819201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8月13日
19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1724890192012年03月07日至2022年03月06日
20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1676178192011年12月07日至2021年12月06日
21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7147120192010年11月28日至2020年11月27日
22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5740713192019年11月21日至2029年11月20日
23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254854192019年03月14日至2029年03月13日
序号商标 专有权人商标商标注册证号类别商标有效期限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24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62065419201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1月29日
25承德金隅水泥有限责任公司6635322192010年03月28日至2020年03月27日1
26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056059402012年01月28日至2022年01月27日
27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056031402012年01月28日至2022年01月27日
28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056017402012年01月21日至2022年01月20日
29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056005392012年08月14日至2022年08月13日
30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051882402012年01月21日至2022年01月20日
31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051874392012年08月14日至2022年08月13日
32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608114192012年04月28日至2022年04月27日
33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608058192012年09月07日至2022年09月06日
34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607437192011年11月28日至2021年11月27日
35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60718519201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0月27日
36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365315192020年02月21日至2030年02月20日
37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365314192020年02月21日至2030年02月20日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该项注册商标有效期已届满,不再续展。

序号商标 专有权人商标商标注册证号类别商标有效期限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38邢台金隅咏宁水泥有限公司762426192015年08月21日至2025年08月20日
39邢台金隅咏宁水泥有限公司759852192015年08月07日至2025年08月06日
40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1402423119201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3日

发行人与金隅集团于2018年2月7日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发行人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使用金隅集团拥有的4项注册商标,许可使用期限为十年,发行人无偿使用许可商标。许可期限届满时,如果上市公司要求续展期限时,金隅集团将同意协议续展期限。在上述被许可使用的商标注册期限届满时,金隅集团将及时申请展期,确保不会由于许可商标注册期限届满而影响发行人的使用。许可使用商标如下表所示:

序号商标名称注册号类别有效期限
1第1672181号第19类2011/11/28-2021/11/27
2第3615026号第19类2015/09/14-2025/09/13
3第4767613号第19类2019/04/21-2029/04/20
4第6509811号第19类2010/06/21-2020/06/20

4、软件著作权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共计118项,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著作权人软件名称登记号权利取得方式首次发表日期开发完成日期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1唐山市盾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盾石信息编码管理系统软件[简称:编码管理系统]V1.02014SR154496原始取得2014年6月6日2014年6月6日
2唐山市盾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盾石信息进出厂物流智能管理系统软件[简称:物流智能管理系统]V1.02014SR154543原始取得2014年7月7日2014年7月7日
序号著作权人软件名称登记号权利取得方式首次发表日期开发完成日期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3唐山市盾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盾石信息企业管理环境系统软件[简称:企业管理环境系统]V1.02014SR154547原始取得2014年5月20日2014年5月20日
4唐山市盾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盾石信息生产监控管理系统[简称:生产监控管理系统]V1.02014SR214792原始取得2013年6月30日2013年6月20日
5唐山市盾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盾石信息数字设备接入服务系统[简称:DDAS]V1.02014SR214796原始取得2013年12月1日2013年12月1日
6唐山市盾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汽车运输管理信息系统[简称:TPMS]V2.02015SR166293原始取得2015年4月10日2015年4月10日
7唐山市盾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盾石信息管理协同系统[简称:管理协同系统]V1.02016SR025489原始取得2015年11月25日2015年11月25日
8唐山市盾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水泥行业电子地图系统V1.02017SR244268原始取得2016年1月28日2016年1月28日
9唐山市盾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厂物流智能管理系统[简称:ITMS]V1.02017SR244291原始取得2015年2月1日2015年2月1日
10唐山市盾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盾石信息主数据管理系统[简称:MDM]V1.092018SR856556原始取得2017年9月30日2017年9月30日
11唐山市盾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盾石信息全面预算管理系统V2.02019SR0176741原始取得2008年6月23日2008年6月19日
12唐山市盾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盾石信息网站派车系统[简称:网站派车]V1.02019SR0176951原始取得2016年5月31日2016年5月8日
13唐山市盾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盾石信息矿山无人值守计量系统V1.02019SR0177590原始取得2011年11月21日2011年11月21日
14唐山市盾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盾石信息工作流平台V1.02019SR0179432原始取得2015年11月16日2015年11月9日
15唐山市盾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盾石信息财务中间库系统[简称:FIMI]V1.02019SR0179443原始取得2017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16唐山市盾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盾石信息监控中心系统[简称:AMCS]V1.02019SR0179570原始取得2016年11月1日2016年11月1日
17唐山市盾石信息技术有盾石信息设备管理系统V1.02019SR0427472原始取得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1日
序号著作权人软件名称登记号权利取得方式首次发表日期开发完成日期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限公司
18唐山市盾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盾石信息质检管理系统V1.02019SR0432227原始取得2018年11月28日2018年11月28日
19唐山市盾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盾石信息管理协同系统[简称:管理协同系统]V2.02019SR0784131原始取得2016年12月30日2016年12月30日
20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废弃物处置客户备案系统V1.0.02010SR015495原始取得2009年4月1日2009年3月31日
21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废弃物处置管理系统V1.02008SRBJ2567原始取得2008年5月20日-
22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红树林项目管理系统V1.0.02010SR015492原始取得2009年4月1日2009年3月31日
23北京生态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填埋场管理软件V1.02012SR026273原始取得2010年6月1日2010年3月1日
24岚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金隅水泥输送机计量软件V1.02017SR492765原始取得2014年8月23日2014年8月3日
25岚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金隅冷却型篦式冷却机测试系统V1.02017SR494125原始取得2015年9月23日2015年9月2日
26岚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金隅水泥粉磨站运行控制系统V1.02017SR494116原始取得2016年8月15日2016年8月3日
27唐山冀东水泥外加剂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外加剂循环水泵智能系统软件V3.12017SR123470原始取得2016年11月10日2016年6月16日
28唐山冀东水泥外加剂有限责任公司原料筛分系统数控软件V2.02017SR123609原始取得2017年1月18日2016年7月15日
29唐山冀东水泥外加剂有限责任公司外加剂合成自动生产线控制软件V4.02017SR124268原始取得2016年9月22日2016年5月18日
30唐山冀东水泥外加剂有限责任公司外加剂拌料系统数控软件V2.22017SR124887原始取得2016年10月18日2016年2月23日
31唐山冀东水泥外加剂有限责任公司外加剂水净化系统数控软件V2.12017SR125967原始取得2016年12月26日2016年4月11日
32唐山冀东水泥外加剂有水泥外加剂取料系统数控软件2017SR125986原始取得2016年12月12日2016年7月20日
序号著作权人软件名称登记号权利取得方式首次发表日期开发完成日期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限责任公司V3.1
33唐山冀东水泥外加剂有限责任公司外加剂助磨剂生产线控制软件V4.12017SR126144原始取得2016年12月8日2016年5月18日
34唐山冀东水泥外加剂有限责任公司外加剂雾化干燥系统数控软件V2.42017SR126148原始取得2016年12月5日2016年5月10日
35唐山冀东水泥外加剂有限责任公司外加剂反应釜温度智能控制系统软件V2.12017SR128077原始取得2016年12月8日2016年4月12日
36唐山冀东水泥外加剂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外加剂外运系统数控软件V2.32017SR128083原始取得2016年11月9日2015年2月26日
37唐山冀东水泥外加剂有限责任公司外加剂复配自动生产线控制软件V4.22017SR128286原始取得2016年12月16日2016年6月16日
38唐山冀东水泥外加剂有限责任公司外加剂母液原水过滤系统数控软件V1.32017SR128331原始取得2016年12月6日2016年6月16日
39唐山冀东水泥外加剂有限责任公司外加剂原料上料系统数控软件V3.32017SR128431原始取得2016年11月30日2016年6月13日
40唐山冀东水泥外加剂有限责任公司外加剂生产线送风系统数控软件V2.62017SR128592原始取得2016年12月21日2016年5月11日
41唐山冀东水泥外加剂有限责任公司外加剂生产线蒸汽系统数控软件V3.32017SR131219原始取得2016年12月20日2016年2月11日
42唐山冀东水泥外加剂有限责任公司软水系统智能控制软件V2.12017SR132294原始取得2016年11月29日2016年7月8日
43唐山冀东水泥外加剂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外加剂进料系统自控软件V2.12017SR132302原始取得2016年12月16日2016年7月12日
44唐山冀东水泥外加剂有限责任公司外加剂配料系统数控软件V2.12017SR132315原始取得2016年12月6日2016年5月18日
45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用于生产水泥的原料配比装置控制软件V1.02019SR0144372原始取得2018年12月20日2018年12月20日
46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生产混合装置控制软件V1.02019SR0144181原始取得2018年9月30日2018年9月30日
47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熟料输料装置管控软件V1.02019SR0145494原始取得2018年8月31日2018年8月31日
序号著作权人软件名称登记号权利取得方式首次发表日期开发完成日期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48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熟料制备管理系统V1.02019SR0144392原始取得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1日
49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飞灰工业化处置系统V1.02018SR721919原始取得2016年7月9日2016年7月9日
50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泥余热回收利用系统V1.02018SR721908原始取得2016年4月13日2016年4月13日
51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泥厂粉尘收集系统V1.02018SR724319原始取得2015年3月21日2015年3月21日
52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泥窑污水处理系统V1.02018SR724368原始取得2015年6月17日2015年6月17日
53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皮带秤断料智能处理系统V1.02019SR0380792原始取得2018年6月27日2018年6月27日
54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泥库上输灰智能防堵系统V1.02019SR0374965原始取得2018年7月28日2018年7月28日
55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液体助磨剂智能自动控制系统V1.02019SR0377685原始取得2018年7月10日2018年7月10日
56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种吉化危废无害资源化处置技术平台V1.02019SR0378974原始取得2018年8月2日2018年8月2日
57四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辊压机辊面自动堆焊系统V1.02019SR0386849原始取得2018年7月2日2018年7月2日
58四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泥库倒库与信息采集系统V1.02019SR0414345原始取得2018年8月10日2018年8月10日
59四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锤测量库位装置控制系统V1.02019SR0414576原始取得2018年9月22日2018年9月22日
60四平金隅水泥有限公巡检仪综合处理系统V1.02019SR0435901原始取得2018年10月3日2018年10月3日
序号著作权人软件名称登记号权利取得方式首次发表日期开发完成日期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司、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1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测量数据智能分析系统V1.02019SR0480498原始取得2018年10月11日2018年10月11日
62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液压装置智能调压系统V1.02019SR0476179原始取得2018年9月15日2018年9月15日
63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取样器自动控制系统V1.02019SR0480509原始取得2018年8月13日2018年8月13日
64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逻辑功能转化数据功能应用系统V1.02019SR0474395原始取得2018年7月21日2018年7月21日
65北京金隅水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无泵水帘除尘系统控制软件V1.02018SR757660原始取得2018年2月13日2018年1月11日
66北京金隅水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用于混凝土试验室搅拌除尘控制系统V1.02018SR757516原始取得2018年4月17日2018年3月7日
67北京金隅水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化产品配方安全预警软件V1.02018SR757319原始取得2019年4月19日2018年3月8日
68北京金隅水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控制系统V1.02018SR757605原始取得2018年4月14日2018年3月20日
69北京金隅水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化产品成本监测及预警控制软件V1.02018SR757522原始取得2018年5月17日2018年4月11日
70北京金隅水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低能耗混凝土标养室精益控制系统V1.02018SR759048原始取得2018年5月18日2018年4月12日
71北京金隅水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混凝土防冻剂低温养护箱温度控制系统V1.02018SR759054原始取得2018年5月17日2018年4月12日
72北京金隅水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水泥助磨剂和混凝土外加剂预溶控制系统V1.02018SR757324原始取得2018年5月15日2018年4月19日
73北京金隅水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化产品配方生产调整计算软件V1.02018SR757313原始取得2018年6月19日2018年5月9日
74北京金隅水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化质量分析管理软件V1.02018SR757307原始取得2018年6月19日2018年5月16日
75北京金隅水智能化报表生成2012SR原始取2012年52012年4
序号著作权人软件名称登记号权利取得方式首次发表日期开发完成日期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系统V1.0115773月3日月9日
76北京金隅水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化生产状态监测及报警系统V1.02012SR115900原始取得2012年6月1日2012年5月8日
77北京金隅水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化安全保护系统V1.02012SR115436原始取得2012年4月26日2012年4月10日
78北京金隅水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化温度补偿系统V1.02012SR116214原始取得2012年6月19日2012年6月5日
79北京金隅水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化物料计量补偿系统V1.02012SR116861原始取得2012年4月3日2012年3月13日
80北京金隅水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低能耗全自动生产控制系统V1.02012SR115908原始取得2012年6月5日2012年5月9日
81北京金隅水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化ph及粘度在线监测及调节系统V1.02015SR194000原始取得2015年6月24日2015年5月18日
82北京金隅水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智能产品开始数据管理系统V1.02015SR194002原始取得2015年4月30日2015年4月13日
83北京金隅水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一种熟料强度智能预测系统V1.02020SR0044379原始取得未发表2019年12月17日
84北京金隅水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一种水泥强度智能预测系统V1.02020SR0044868原始取得未发表2019年12月17日
85广灵金隅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电力成本优化系统V1.02019SR1088342原始取得未发表2019年7月1日
86广灵金隅水泥有限公司水泥质量过程分析系统V1.02019SR1082619原始取得未发表2019年7月1日
87冀东水泥滦县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定量装车发运系统V1.02019SR0371758原始取得未发表2019年2月9日
88冀东水泥滦县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发运自动无人值守过磅系统V1.02019SR0371824原始取得未发表2019年2月9日
89冀东水泥滦县有限责任公司水泥企业设备点检系统V1.02019SR0371769原始取得未发表2019年2月9日
90冀东水泥滦县有限责任公司水泥企业隐患排查预警预测系统V1.02019SR0371763原始取得未发表2019年2月9日
91冀东水泥滦县有限责任水泥窑煅烧自动调节系统V1.02019SR0378355原始取得未发表2019年2月9日
序号著作权人软件名称登记号权利取得方式首次发表日期开发完成日期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公司
92冀东水泥滦县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能源采集管理系统V1.02019SR0371819原始取得未发表2019年2月9日
93天津振兴水泥有限公公司正通地磅管理系统V1.02014SR132463原始取得未发表2013年6月10日
94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库位信息管理系统V1.02018SR495371原始取得未发表2016年6月17日
95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金隅振兴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系统V1.02019SR0453834原始取得2018年8月9日2018年8月8日
96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金隅振兴水泥熟料卸料系统V1.02019SR0453823原始取得2018年9月12日2018年9月12日
97天津振兴水泥有限公公司工序质量指标异常通知单管理系统V1.02015SR135342原始取得未发表2014年10月28日
98邯郸涉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PAS-DAS烟气数据监测及处理系统V1.02018SR258871原始取得2018年2月1日2018年2月1日
99邯郸涉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ZS-0009窑尾袋收尘器控制系统V1.02018SR258865原始取得2018年2月1日2018年2月1日
100邯郸涉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水泥在线激光粒度检测系统V1.02018SR258877原始取得2018年2月1日2018年2月1日
101邯郸涉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雨污处理设备维护保养系统V1.02020SR0770792原始取得未发表2020年5月22日
102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厂空压站智能节电系统V1.02020SR0582345原始取得2019年6月28日2019年6月14日
103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厂智能化无线测温预警系统V1.02020SR0582355原始取得2018年11月29日2018年11月22日
104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生产线集散控制系统V1.02020SR0583393原始取得2019年12月15日2019年12月2日
105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厂篦冷机优化控制系统V1.02020SR0582380原始取得2017年8月11日2017年8月1日
106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氨水喷射系统V1.02020SR0582363原始取得2018年5月20日2018年5月14日
序号著作权人软件名称登记号权利取得方式首次发表日期开发完成日期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107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循环风机变频节能控制系统V1.02020SR0582372原始取得2017年12月9日2017年12月1日
108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金隅水泥厂循环冷却水水质监测处理系统V1.02020SR0188603原始取得2017年9月19日2017年9月15日
109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金隅水泥回转窑生产线富氧燃烧环保工艺控制软件V1.02020SR0185865原始取得2018年12月24日2018年12月10日
110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金隅水泥回转窑烟气SNCR脱硝工艺喷射控制系统V1.02020SR0191227原始取得2018年6月12日2018年6月24日
111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金隅水泥回转窑窑尾废气余热发电及排放监测系统V1.02020SR0186455原始取得2019年11月24日2019年11月18日
112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金隅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旁路放风工艺控制系统V1.02020SR0187079原始取得2019年6月28日2019年6月16日
113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金隅冀东水泥熟料烧失量测量计算软件2020SR0161744原始取得2018年10月25日2018年10月17日
114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金隅冀东精细水泥终粉磨控制系统V1.02020SR0159974原始取得2018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25日
115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金隅冀东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系统V1.02020SR0159968原始取得2019年7月04日2019年7月1日
116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金隅冀东水泥体积安定性能检测系统V1.02020SR0159962原始取得2019年2月23日2019年2月20日
117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金隅冀东熟料煅烧温度实时监控系统V1.02020SR0161702原始取得2019年9月16日2019年9月10日
118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金隅冀东水泥回转窑烟气SCR脱硝工艺控制系统V1.02020SR0159956原始取得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1月14日

5、业务资质

发行人及其重要控股子公司在境内拥有的业务资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核准内容发证部门发证时间/ 有效期限
1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C1500002013117110132098水泥用石灰岩露天开采包头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11月18日至2039年11月18日
2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C1300002014117140136062水泥用石灰岩露天开采河北省国土资源厅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1日2
3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分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冀)FM安许证字[2020]唐延310917号水泥用石灰岩露天开采唐山市行政审批局2020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0日
4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冀)FM安许证字[2018]X30024号水泥配料用砂岩露天开采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2019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1日
5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冀)FM安许证字[2018]X30019号水泥用石灰岩露天开采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2月7日至2021年2月6日
6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9113012967206252X1001P行业类别:水泥制造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2020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27日
7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取水(赞皇)字[2018]第01180007号地下水赞皇县行政审批局2018年8月21日至2021年8月14日
8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XK08-001-03517水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3日
9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生产企业标准化化验室证书中建材联标化2019014水泥企业化验室合格证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2019年1月30日至2024年1月29日
10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冀石)FM安许证字[2019]X30057号水泥用石灰岩露天开采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2020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16日
11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冀石)FM安许证字[2017]X30006号水泥用石灰岩露天开采(一分公司石灰石矿)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2020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9日
12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91130185743415792P001P行业类别:水泥制作业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2020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27日

根据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8月3日出具的《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石灰石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顺延的请示的复函》,由于疫情原因导致换证工作延期,同意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石灰石矿采矿证自动顺延至疫情防控解除后1个月。

序号公司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核准内容发证部门发证时间/ 有效期限
13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XK08-001-00635水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4月28日至2023年8月27日
14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取水许可证取水(峰峰)字(2016)第11167008号地下水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2018年4月13日至2021年12月31日
15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排污许可证91130406556075411F001P行业类别:水泥制造邯郸市行政审批局2019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15日
16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采矿许可证C1304002011107130118921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磁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11月28日至2022年11月28日
17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企业化验室合格证书中建材联标化2020035水泥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2020年6月15日至2025年6月14日
18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C4300002009127120047516水泥用石灰岩露天开采湖南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12月22日至2024年12月22日
19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湘)FM安许证字〔2019〕S104Y4号水泥用石灰岩露天开采湖南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6月11日至2022年6月27日
20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XK08-001-04486水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5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7日3
21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取水(临澧)字[2017]第A0010号地表水临澧县水利局2017年8月3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2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电力业务许可证1052310-00034发电业务国家能源局国家监管办公室2013年12月23日至2030年2月28日
23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91430724670769345G001P行业类别:水泥制造常德市环境保护局2020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0日
24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湘环辐证[00199]使用Ⅳ类放射源湖南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0日
25临澧冀东水泥有限道路运输经营湘交运管许可常字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临澧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

受疫情影响湖南省质检总局已下发通知延期,目前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已将申请资料递交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审核,预计将于近期取得新证。

序号公司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核准内容发证部门发证时间/ 有效期限
公司许可证43072420070813日
26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JY34307240246319预包装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预包装饮料酒零售。临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10月28日至2021年10月27日
27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生产企业标准化化验室证书中建材联标化2019113水泥企业化验室合格证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2019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19日

(三)关于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和房产具体情况的补充披露

1、自有房产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产建筑面积合计约488,062.51平方米,占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房产总面积的21.24%。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原因建筑面积/平方米占比
1购买的商品房,已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正在办理房屋权属证书146.050.01%
2在合法拥有的土地上自建的房屋,正在办理房屋权属证书20,102.660.87%
3通过以物抵债方式取得所有权的商品房,该等房产的所有权权属有抵债协议或相关司法文书为据,尚未办理以相关控股子公司为所有权人的产权登记6,579.300.29%
4在合法拥有的土地上自建的房屋,但因手续不全或历史原因,未能办理房屋权属证书326,776.3914.22%
5因房屋占用的自有土地未取得土地使用证,或部分房产因建设在股东方金隅集团、冀东集团拥有的土地上或相关控股子公司租赁土地上,发行人无法办理房屋权属证书134,458.115.85%

注:占比为上述各类瑕疵房产面积占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房产总面积的比值。

上述序号1中的房产主要用途为住宅,不属于核心经营资产,目前该等房产由开发商统一办理权属证书,将来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发行人及/或其控股子公司不能继续使用该等房产或者被采取行政处罚的风险较小。

上述序号2中的房产主要用途为工业用房、厂房,属于核心经营资产。发行

人正在推进该等房产的产权登记办理工作,目前部分房产已竣工验收,将来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发行人及/或其控股子公司不能继续使用该等房产或者被采取行政处罚的风险较小。上述序号3中的部分房产主要用途为相关控股子公司的销售部办事处,不属于核心经营资产。发行人正在推进该等房产的产权登记办理工作,目前部分房产已取得网签合同,将来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发行人及/或其控股子公司不能继续使用该等房产或者被采取行政处罚的风险较小。其他房产处于闲置状态,该等房产始终由发行人及/或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拥有、占有和使用,无政府部门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对该等房产向发行人主张权利,也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上述序号4中建筑面积合计约129,467.45平方米的房产主要用途为厂房、办公楼,属于核心经营资产;剩余建筑面积合计约197,308.95平方米的房产主要用于食堂、值班室、宿舍等,不属于核心经营资产。该等房产始终由发行人及/或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拥有、占有和使用,无政府部门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对该等房产向发行人主张权利,也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上述序号5房产中建筑面积合计约89,984.47平方米的房产主要用途为厂房,属于核心经营资产;剩余建筑面积合计约44,473.64平方米主要用于配套设施或简易建筑物,不属于核心经营资产,且占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房产总面积比例较小,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实质性影响。该等房产始终由公司及/或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拥有、占有和使用,无政府部门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对该等房产向公司主张权利,也未受到过行政处罚。综上,上述公司及/或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部分属于核心经营资产,部分为非生产经营用途,该等房产始终由公司及/或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拥有、占有和使用,无政府部门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对该等房产向公司主张权利,也未受到过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相关权属证书尚未办理的情况并不影响发行人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对该等房产的实际占有和使用,不能继续使用或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可控,上述情形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2、自有土地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面积合计约2,253,854.64平方米,占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土地总面积的8.25%。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原因土地面积/平方米占比
1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493,330.851.81%
2属于土地置换所得,办理手续不全,无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13,200.000.05%
3因规划原因,办理手续不全,无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1,747,323.796.40%

注:占比为上述各类瑕疵土地面积占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土地总面积的比值。

上述序号1中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的土地,主要用途为厂区生产经营、仓储等,属于核心经营资产。目前部分宗地已缴纳土地出让金,或已完成土地出让合同或供地意向书的签署,发行人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将来办理土地使用证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上述序号2中置换所得的土地,目前处于闲置状态,不属于核心经营资产。上述土地使用权均已经实际由相关控股子公司占有、使用至今,未发生过任何权属纠纷,发行人及/或其控股子公司不能继续使用该等土地或者被采取行政处罚的风险较小。

上述序号3中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土地,其中面积约25.38万平方米土地主要用于矿区开采及生产、办公楼等,属于核心经营资产;剩余土地主要用于矿山生活区、停车、物料堆放、绿化等,部分属于闲置状态,不属于核心经营资产。该等土地面积占发行人及/或其控股子公司拥有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较低,对发行人的实际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上述土地使用权均已经实际由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占有、使用至今,未发生过任何权属纠纷,无政府部门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对该等土地向发行人主张权利,也未受到过行政处罚。

综上,上述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土地部分为核心经营资产,部分为非生产经营用途,该等土地始终由公司及/或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拥有、占有和使用,无政府部门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对该等土地向发行人主张权利,也未受到过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相关权属证书尚未办理的情况并不

影响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对该等土地的实际占有和使用,不能继续使用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可能性可控,上述情形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四)关于租赁土地和房产的权属和手续瑕疵情况的补充披露

1、租赁房产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房产面积合计约67,517.08平方米。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就该等房产租赁分别与出租方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使用的房产中,出租方已提供房屋权属证书或其他关于其有权对该等房屋进行出租的证明文件的房产租赁面积合计约34,203.98平方米,占发行人租赁房产总面积的50.66%。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就该等房屋租赁分别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协议,该等房屋租赁协议合法有效,对协议双方具有约束力。

(2)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使用的房产中,出租方未提供房屋权属证书或其他关于其有权对该等房屋进行出租的证明文件的房产租赁面积合计约33,313.10平方米,占发行人租赁房产总面积的49.34%,占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用房(包括自有及租赁)合计面积的比例为1.41%。若出租方未拥有该等房屋的所有权或转租方未经出租方授权,存在出租权纠纷的风险,但该等情形不会对相关控股子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主要原因如下:(1)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的上述房产主要用于普通办公、员工食堂及员工宿舍,由于该等用途对于房屋结构并无非常特殊的要求,且该等租赁房产比较分散、房屋面积较小,因此同类型房屋较为常见,可替代性较强;若发生停用或搬迁情形时,相关控股子公司可在较短时间内寻找到符合要求的可替代租赁房产,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就该等房屋租赁事项与出租方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根据中国法律及相关租赁协议之约定,若出租方因该等房屋的权属出现争议而导致违反房屋租赁协议,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有权就其因此所遭受的损失要求该等出租方予以赔偿。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相关规定,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的,政府主管部门可责令出租方、承租方限期改正,并在逾期不改正的情况下对法人处以1,000元以上、最高10,000元的罚款;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未办理备案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发行人存在因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而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但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不会导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而不能继续使用上述租赁房产,故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生产经营造成实质不利影响。

2、租赁土地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土地总面积合计约14,809,327.16平方米。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就该等土地租赁分别与出租方签署了土地租赁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使用的土地中,出租方已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其他关于其有权对该等土地进行出租的证明文件的土地租赁面积合计约2,830,677.24平方米。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就该等土地租赁分别与出租方签署土地租赁协议,该等土地租赁协议合法有效,对协议双方具有约束力。

(2)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使用的土地中,出租方未提供土地使用证或其他关于其有权对该等土地进行出租的证明文件的土地租赁面积合计约11,978,649.92平方米,主要是相关控股子公司向政府部门、村民委员会或村民租赁的农村集体用地,当地政府未颁发土地权属证书,具体情况如下:(1) 面积9,317,940.65平方米土地主要用于矿山安全防护区,占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用地(包括自有及租赁)合计面积的比例为22.13%;(2) 面积2,660,709.27平方米土地主要用于临时道路或临时堆场等矿山开采的附属或配套用地,占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用地(包括自有及租赁)合计面积的比例为6.32%。该等租赁土地主要用于矿山辅助性质或临时的用途,由发行人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长期使用,且占发行人总用地面积的比例相对较低,因此该等情形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生产经营造成实质不利影响。根据发行人及/或其相关控股子公司签署的土地租赁协议、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相关控股子公司租赁使用该等土地不存

在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或其他非法使用集体土地的行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集体用地权属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该土地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情况不会影响相关控股子公司的租赁使用,不会对相关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公司拥有的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不存在超出经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经营业务的情形,无特许经营权。

十二、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未在中国大陆以外经营。

十三、公司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首发前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 (1996年6月14日)59,030.30
历次筹资情况发行时间发行类别筹资净额
2012/2/1非公开发行股票187,924.15
2008/6/6非公开发行股票293,288.00
2004/1/15配股35,688.71
2000/7/14配股26,407.30
1997/7/5配股25,505.13
1996/5/27首发31,030.00
合计599,843.29
首发后累计派现金额260,230.35
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2020年6月30日)1,550,487.36

十四、最近三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做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金隅集团股份增持承诺自2018年5月25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金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具体增持比例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公司运营和发展状况等决定。2018年05月25日2019年05月24日履行完毕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冀东发展集团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目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下的其他公司与冀东水泥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2.自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下的其他企业不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冀东水泥及其子公司相同的业务。3.如果本公司及其控制下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冀东水泥及其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时,本公司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冀东水泥及其子公司。本公司未履行承诺义务,将依法承担责任。2017年12月28日长期正在履行
金隅集团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自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本公司将未纳入本次重组范围的从事水泥业务企业(即剩余水泥公司)的股权全部委托冀东水泥管理。2、自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的三年内,本公司将上述托管的股权以出资、出售或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注入合资公司或冀东水泥。2017年12月28日2021年7月25日履行完毕
金隅集团、冀东发展集团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对于双方之间必要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冀东水泥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2、双方之间必要的关联交易,将严格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冀东水泥公司章程之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3、采取必要的行动,努力减少关联交易事项或交易金额。4、若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下的企业未履行本承诺函项下之义务而导致冀东水泥及其控制下的企业遭到损失时,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017年12月28日长期正在履行
金隅集团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在本公司具有冀东水泥的控制权期间:1、自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下的其他企业不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冀东水泥及其子公司相同的业务。2、如果本公司及其控制下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冀东水泥及其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时,本公司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冀东水泥及其子公司,避免与冀东水泥及其子公司形成同业竞争。2019年01月09日长期正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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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金隅集团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1.金隅鼎鑫等6公司共计11项水泥用石灰岩矿业权于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分别为4,508.52万元、4,818.64万元和6,454.97万元。基于上述预测,金隅集团承诺,于业绩补偿期间内,标的矿业权于各期实现的净利润数(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为当期的预测净利润数,即,若业绩补偿期间为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标的矿业权于各期的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为4,508.52万元、4,818.64万元和6,454.97万元。公司应在业绩补偿期间内每年会计年度结束后,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审计机构”)对标的矿业权的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业绩补偿期间内,标的矿业权各期实现的净利润以专项审核意见为准。如果标的矿业权在业绩补偿期间截至每个会计年度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未能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金隅集团应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履行矿业权业绩补偿义务,以现金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当期补偿金额=(自业绩补偿期初至当期期末标的矿业权累计承诺净利润-自业绩补偿期初至当期期末标的矿业权累计实际净利润)÷业绩补偿期间内标的矿业权承诺净利润总和×标的矿业权交易作价-自业绩补偿期初至当期期末标的矿业权累计已补偿金额。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补偿金额小于0的,按0计算,即已补偿金额不冲回。在业绩补偿期间届满时,由审计机构对标的矿业权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业绩补偿期间标的矿业权的期末减值额大于累计已补偿金额,则金隅集团另行向公司补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所得的金额:另需补偿的金额=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累计已补偿金额。金隅集团以现金方式另行补偿。2.红树林等3家公司共计涉及70项专利及软件著作权所属业务于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预测营业收入均为52,924.05万元。基于上述预测,金隅集团承诺,于业绩补偿期间内,标的专利权和软件著作权所属业务各期实现的营业收入(以下简称“承诺营业收入数”)为当期的预测营业收入数,即,若业绩补偿期间为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标的专利权和软件著作权所属业务于各期的承诺营业收入数均为52,924.05万元。当期补偿金额=(自业绩补偿期初至当期期末标的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所属业务累计承诺营业收入-自业绩补偿期初至当期期末标的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所属业务累计实际营业收入)÷业绩补偿期2018年05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1、承诺涉及的采矿权和著作权已经完成2018年度、2019年度承诺。2、因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未办理完毕鹿泉市东焦西山水泥灰岩矿(三分公司)采矿权属证书,截至公司2018年度报告日,合资公司已经收到金隅集团的差额补偿款,金隅集团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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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间内标的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所属业务承诺营业收入总和×标的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交易作价-自业绩补偿期初至当期期末标的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累计已补偿金额。在业绩补偿期间届满时,由审计机构对标的专利权和软件著作权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业绩补偿期间标的专利权和软件著作权的期末减值额大于累计已补偿金额,则金隅集团另行向公司补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所得的金额:另需补偿的金额=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累计已补偿金额金隅集团以现金方式另行补偿。3. 标的公司之一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有一处采矿权,即鹿泉市东焦西山水泥灰岩矿(三分公司)采矿权尚未取得权属证书。根据甲方出具的《关于鼎鑫水泥采矿权的说明》,预计该项采矿权证将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如果逾期未能取得权属证书,金隅集团同意按该项资产账面价值(即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金1,440万元)与本次评估值之差额补偿给甲乙双方所组建的合资公司,待该项采矿权权属证书取得后,由合资公司将该项差额补偿。履行了承诺。
金隅集团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金隅集团拟向合资公司出资及拟由公司收购的资产中包含的14项矿业权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分别为6,492.08万元、6,918.84万元和6,946.20万元。基于上述预测,金隅集团承诺,标的矿业权于业绩补偿期间内各期实现的净利润数为当期的预测净利润数,即标的矿业权于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为6,492.08万元和6,918.84万元和6,946.20万元。业绩补偿期内每年度结束后,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如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标的矿业权未实现承诺净利润数;(2)业绩补偿期末标的矿业权发生减值;则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业绩补偿通知书(业绩补偿通知书应载明甲方当期应补偿金额),甲方收到业绩补偿通知书之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下简称“异议期”)有权提出异议,若甲方未在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期满后的3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期补偿金额。若甲方在异议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应当在30日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2019年01月29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隅集团其他承诺1.未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的生产用房屋建筑物不影响标的公司的所有权权属和正常生产经营使用。标的资产注入合资公司之后,若因未办理房2018年02月07日长期正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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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屋初始登记的房屋建筑物发生产权纠纷,或受到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时,其经济损失由本公司向合资公司承担赔偿责任;2.通过以物抵债方式取得所有权的商品房,其中未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或房屋权利人变更登记的,将督促相关标的公司或者尽快办理相关房屋登记,或者以抵债方式向第三方处置该类房屋。3.标的公司所租赁房产因无权属证书或充分的授权转租文件而引发纠纷时,本公司将积极协助合资公司与相关方协商解决,由此遭致经济损失时,由本公司向合资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因租赁的房屋不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而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收回房屋或以任何形式的处罚或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或因房屋瑕疵的整改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支出,由本公司向合资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金隅集团其他承诺1、本次重组中,金隅集团拟出资注入合资公司的股权及拟被收购的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为金隅集团所持如下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权:赞皇金隅100.00%、琉水环保100.00%、振兴环保62.09%、涿鹿金隅100.00%、张家口金隅100.00%、金隅咏宁60.00%、太行华信100.00%、左权金隅100.00%、陵川金隅100.00%、太行环保75.00%、涉县金隅91.00%、沁阳金隅86.60%、岚县金隅80.00%、宣化金隅65.00%。2、上述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金隅集团合法拥有上述标的资产完整权利;标的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标的资产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限制转让的第三方权利,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同时,金隅集团保证该等股权过户至合资公司和冀东水泥名下之前始终保持上述状况。3、金隅集团拟转让的上述标的资产的权属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如因发生诉讼、仲裁等纠纷而产生的责任由本公司承担。4、金隅集团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不存在阻碍金隅集团转让上述标的公司相关股权的限制性条款,或虽存在相关限制性条款,但金隅集团均已取得了合同相关方的同意。5、上述标的公司均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上述标的公司的股东,金隅集团已依法承担了股东的义务及责任,认缴的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6、如标的公司因本次重组前存在的或有事项导致重组完成后冀东水泥发生经济损失的,金隅集团将依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作出补偿安排。金隅集团承诺对与上述说明有关的法2019年03月25日长期正在履行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律问题或者纠纷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违反上述说明和承诺给冀东水泥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金隅集团、冀东发展集团其他承诺(1)不越权干预冀东水泥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冀东水泥利益。(2)在股东大会投票赞成冀东水泥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并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2019年03月25日长期正在履行
金隅集团、冀东发展集团其他承诺1、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切实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2、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的独立性。上市公司独立地招聘、选聘员工。本公司员工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之外的职务,避免交叉任职。3、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确保本次重组注入合资公司或由冀东水泥收购的标的公司的股权权属清晰,标的公司资产边界明确。应当依法办理权属登记的资产,在本次重组完成后,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合资公司或冀东水泥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4、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的独立性。确保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独立核算,独立决策。5、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的独立性。本公司与上市公司的机构相互独立,不“合署办公”,不设“一套班子两块牌子”。6、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本公司及其控制下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由于上述声明及承诺的不真实而导致冀东水泥和/或投资者造成损害时,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019年03月25日长期正在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骨料公司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3年(含本次交易完成当年)内,即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若当年度标的公司合计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低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公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36%),则骨料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应补偿金额=当年度标的公司合计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公司2018年度报告公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36%)-当年度标的公司的合计净利润。2019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正在履行

十五、公司股利分配

(一)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要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要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基础上,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分配股利。

3、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

(1)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正值且可以实际派发;

(2)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为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已确定的投资项目、扩建项目、收购资产等所需资金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4、公司现金分红间隔期间和比例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可以在年度中期实施现金分红方案。

5、差异化分配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6、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

(1)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较少不足以实际派发;

(2)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为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

7、公司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分红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8、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要保持连续性,但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1)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行政主管机关发布新的规范性文件;

2)公司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3)为了维护股东资产收益权利的需要。

(2)公司在制定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董事会要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并发表独立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事项时,要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拟定,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时,要在认真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具体确定现金分红或股票股利分配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等情况。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并发表独立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除安排在股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10、其他情况

在公司实现盈利的年度,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中不含现金分红内容或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时,公司董事会要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充分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留存资金的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11、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要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利润分配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清晰;

(2)现金分红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的建立健全情况;

(3)独立董事关于利润分配事项的履职情况;

(4)征求中小股东意见和诉求情况;

(5)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情况;

(6)如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时,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等。

(二)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坚持现金分红优先这一基本原则,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和调整的决策机制

(1)公司在制定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董事会要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

和说明原因,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并发表独立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事项时,要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拟定,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时,要在认真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具体确定现金分红或股票股利分配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等情况。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并发表独立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除安排在股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在公司实现盈利的年度,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中不含现金分红内容或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时,公司董事会要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充分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留存资金的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4、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分红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尽量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时,要在认真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具体确定现金分红或股票股利分配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等情况。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

配方案进行审议时,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除安排在股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条件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确实需要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经过详细论证后应由董事会做出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然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发生下述情形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可以调整:

1)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行政主管机关发布新的规范性文件;

2)公司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3)为了维护股东资产收益权利的需要。

(4)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基础上,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分配股利。

(5)利润分配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

1.现金分红的条件

①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正值且可以实际派发;

②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为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已确定的投资项目、扩建项目、收购资产等所需资金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2)现金分红间隔期间和比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可以在年度中期实

施现金分红方案。3)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

①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较少不足以实际派发;

②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为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

(2)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分红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6)公司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公司要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利润分配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清晰;

2)现金分红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的建立健全情况;

3)独立董事关于利润分配事项的履职情况;4)征求中小股东意见和诉求情况;5)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情况;6)如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时,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等。

5、其他事项

(1)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2)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之日起生效。

6、股东利润分配意见的征求

公司董事会秘书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回答投资者的日常咨询,充分征求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的意见及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三)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积极实施分配方案。

2017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8年度分配方案为:以2018年末总股本1,347,522,9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2019年度分配方案为:以2019年末总股本1,347,522,9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公司一贯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和企业责任,最近三年具体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净利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净利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比率
2019年270,058.7867,376.1524.95%
2018年148,322.8753,900.9236.34%
2017年11,038.330.000.00%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比例84.73%

注:上表中2017年和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追溯调整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最近三年,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为扩展主营业务、补充营运资金等。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四)关于2017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及是否符合分红相关规定根据2017年11月修订的《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第(六)款:

“(六)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

1、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较少不足以实际派发;

2、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为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为72.53%,符合不实施现金分红的情形。

2018年3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7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110,383,334.02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事项前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的意见,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2018年5月25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综上,公司2017年度未派发现金红利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17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章程》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条款

详见本节“十五、公司股利分配”之“(一)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六)关于公司现金分红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补充分析

1、《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公司逐项对比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落实情况: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条款落实情况
一、上市公司应当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发行人已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利润分配事项进行了自主决策,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发行人已依法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度)》,以保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合法合规。
二、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以下内容:(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具体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为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所采取的措施。(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内容,利润分配的形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各期现金分红最低金额或比例(如有)等。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均经过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发行人已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利润分配事项的信息披露,并按照《通知》的要求在《公司章程》中载明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三、上市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发行人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已经按照《通知》的要求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对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说明,以预案公告的方式进行了披露;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通过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同中小
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了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给予中小股东充分表达自身意愿的渠道。
四、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发行人一直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并已按照《通知》的要求,在《公司章程》中载明了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决策程序。
五、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发行人在定期报告中已根据《通知》要求详细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同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未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好利润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工作:略不适用
七、拟发行证券的上市公司应制定对股东回报的合理规划,对经营利润用于自身发展和回报股东要合理平衡,要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提升对股东的回报。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或发行预案中增加披露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最近3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并作“重大事项提示”,提醒投资者关注上述情况。发行人制定了股东回报规划,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已在发行预案中对利润分配政策作了重大事项提示,披露了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
八、当事人进行借壳上市、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或者因收购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或者收购报告书中详细披露重组或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规划安排、董事会的情况说明等信息。《通知》第八条系针对借壳上市、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或者因收购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发行人不适用上述规定。

2、《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公司逐项对比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落实情况: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的相关条款落实情况
第二条上市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健全现金分红制度,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了现金分红制度,现金分红政策保持了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真实。
第三条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载明以下内容:(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具体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为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所采取的措施。(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内容,利润分配的形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各期现金分红最低金额或比例(如有)等。发行人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制定了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发行人在《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载明了《监管指引第3号》第三条规定的内容。
第四条上市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载明了有关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以及采用股票股利需考虑的因素等相关内容,符合《监管指引第3号》第四条的规定。
第五条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载明了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符合《监管指引第3号》第五条的规定。
第六条上市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发行人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对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进行了研究和论证,且独立董事已对相关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在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发行人已经通过互动平台等方式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符合《监管指引第3号》第六条的规定。
第七条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发行人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
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具体方案。并已按照《监管指引第3号》第七条的要求,在《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载明了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决策程序。
第八条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一)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二)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三)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四)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五)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发行人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监管指引第3号》第八条的要求。
第九条拟发行证券、借壳上市、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或者因收购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或发行预案、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或者收购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募集或发行、重组或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等信息。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适用《监管指引第3号》第九条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上市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广大中小投资者以及机构投资者主动参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专业引导作用。发行人已经通过深交所互动平台等方式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符合《监管指引第3号》第十一条的要求。

十六、公司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情况及资信评级情况

(一)公司资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聘请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担任信用评级机构。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2020]756号),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A,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AAA。

(二)公司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情况

报告期内及报告期末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发行的债券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债券简称发行主体债券类型起息日到期日发行规模状态票面利率
债券简称发行主体债券类型起息日到期日发行规模状态票面利率
20冀东水泥SCP004冀东水泥超短期融资债券2020-08-052021-05-028存续3.07
20冀东水泥SCP003冀东水泥超短期融资债券2020-05-142021-02-088存续2.07
20冀东水泥SCP002冀东水泥超短期融资债券2020-03-192020-12-148存续2.66
20冀东水泥SCP001冀东水泥超短期融资债券2020-03-132020-12-088存续2.68
19冀东02冀东水泥私募债2019-10-282024-10-2815存续4.20
19冀东水泥SCP003冀东水泥超短期融资债券2019-09-252020-06-215已兑付3.30
19冀东水泥SCP002冀东水泥超短期融资债券2019-07-262020-04-218已兑付3.34
19冀东01冀东水泥私募债2019-03-192024-03-1912存续4.97
19冀东水泥SCP001冀东水泥超短期融资债券2019-02-222019-11-198已兑付3.30
18冀东水泥MTN001冀东水泥一般中期票据2018-12-263+N30存续6.80
17冀东01冀东水泥私募债2017-06-302020-06-305已兑付4.75
17冀水泥SCP001冀东水泥超短期融资债券2017-06-212018-03-1810已兑付5.10

十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
孔庆辉党委书记、董事长492020年01月15日
李衍董事、副总经理512017年10月24日
任前进董事、财务总监522009年11月24日
刘素敏董事、副总经理502017年06月05日
孔祥忠独立董事652017年09月07日
柴朝明独立董事502015年06月16日
姚颐独立董事472017年09月07日
刘宗山监事会主席592018年02月28日
王海滨职工代表监事422020年07月15日
王川监事442018年05月25日
刘宇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372017年03月07日
田大春总经理助理542019年10月24日
魏卫东总经理助理512019年10月24日

(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1、董事人员介绍

(1)孔庆辉,党委书记、董事长

孔庆辉:1971年1月出生,1995年7月参加工作,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重庆大学工程硕士。1995年7月至2006年7月历任烟台市福山区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管理,烟台市婴儿乐集团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6年7月至2016年6月历任唐山冀东水泥三友有限公司干部、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物流总公司副总经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部副总经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川渝大区屏山项目部副总经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渝川大区副总经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大区副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16年12月历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大区总经理,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任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经理,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冀东水泥凤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7年4月至2017年11月任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经理,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冀东水泥凤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11月至2018年5月任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冀东水泥凤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兼);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4月至2018年5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5月至2018年7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年7月至2019年10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李衍,董事、副总经理

李衍:1969年12月出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西南科技大学硅酸盐工程专业毕业,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92年8月至1994年11月在北京水泥厂筹建处工作;1994年11月至2016年12月历任北京水泥厂生产计划调度处调度长,北京水泥厂中控室值班主任,北京红树林环保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预处理中心主任,北京红树林环保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经理,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综合处置部经理,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常务副经理,广灵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检委书记,四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经理,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北京金隅前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历任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北京金隅前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北京生态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18年5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3)任前进,董事、财务总监

任前进:1967年11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合肥工业大学工业会计专业毕业,兰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2年7月至2002年6月历任金川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科员、副科长、科长;2002年6月至2004年10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主持财务部全面工作;2004年10月至2008年4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08年5月至2009年10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2009年11月至2016年10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0月至今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4)刘素敏,董事、副总经理

刘素敏:1969年10月出生,1993年8月参加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毕业,企业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1993年8月至2006年7月历任北京水泥厂设备处自动化工程师、党政办公室宣传干事、副主任、北京水泥厂有限责任公

司纪委副书记、党委宣传部部长、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2006年7月至2007年5月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分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2007年5月至2008年6月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分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2008年6月至2008年12月任北京金隅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2008年12月至2009年10月任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北京金隅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2009年10月至2011年5月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水泥事业部副部长、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北京金隅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2011年5月至2016年9月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水泥事业部副部长;2016年10月至2017年6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6月至2017年9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2019年10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10月至今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5)孔祥忠,独立董事

孔祥忠:1954年10月出生,山东建筑材料工业学院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73年12月至1978年7月安徽来安县双塘公社插队知青;1978年7月至1982年7月在山东建筑材料工业学院读书;1982年7月至2004年12月任国家建材局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所长、院总工程师;2005年1月至2007年11月任中国水泥协会秘书长;2007年11月至2019年7月历任中国水泥协会常务副会长,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甘肃上峰水泥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中国天瑞水泥独立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中国水泥协会执行会长;2017年9月至今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柴朝明,独立董事

柴朝明:1969年11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上海财经大学毕业,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7月至1993年9月任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员;1993年9月至2008年12月在北京海问咨询有限公司工作;2009年1月至2015年11月任上海格蒂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雷石泰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合伙人。2009年5月至今任欢悦互娱控股有限公司(原兴业铜业国

际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1月至今任雷石泰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合伙人。2015年6月至今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7)姚颐,独立董事

姚颐:1972年10月出生,1997年7月参加工作,南开大学毕业,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7月至1999年1月任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助教;1999年1月至2003年9月任南方证券天津管理总部项目经理;2003年9月至2006年6月在南开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学习,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2006年6月至今供职于南开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导。2018年4月9日至今任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9月至今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人员介绍

(1)刘宗山,监事会主席

刘宗山:1961年2月出生,1981年8月参加工作,美国班尼迪克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毕业,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高级经营师。1981年8月至2016年9月历任冀东水泥厂机修车间工人,冀东水泥厂机械处、汽运处会计,冀东水泥集团汽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科长(兼)、办公室副主任(兼),冀东水泥集团公司汽运公司副经理,冀东水泥集团公司汽运公司经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物流公司总经理兼党总支书记,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营销总部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8年2月至今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

(2)王海滨,职工代表监事

王海滨:1978年12月出生,籍贯河北黄骅,中共党员。201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7月毕业于河北理工学院,工学学士,

助理工程师。现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党委行政办公室主任。王海滨先生历任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化部干部、综合管理部部长助理,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泥事业部办公室主任、部长助理。2016年10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行政)副主任;2018年4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行政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2018年9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行政办公室主任; 2020年7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党委行政办公室主任。

(3)王川,监事

王川:1975年8月出生,1999年7月参加工作,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师。1999年7月至2001年1月任河北省冀东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财部出纳、报表管理;2001年1月至2002年7月任河北省冀东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财部会计核算科副科长;2002年7月至2006年3月任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06年3月至2006年12月任内蒙古亿利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06年12月至2007年2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2007年2月至2007年10月任冀东水泥丰润三期项目部财务部部长;2007年10月至2008年2月任马达加斯加项目部兼冀东水泥丰润公司财务部部长;2008年2月至2008年7月任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部部长兼综合部部长;2008年7月至2011年7月任大同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7月至2011年11月任冀东水泥山西大区财务总监;2011年11月至2013年3月任唐山盾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嘉世瑞华(唐山)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3月至2013年8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控部副部长;2013年8月至2014年12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预算部副部长;2014年12月至2016年3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预算管理部部长;2016年3月至2016年10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2016年10月至2018年5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部长。2018年5月至2020年4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财务资金部部长;2020年4月至今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副部长,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1)刘宇,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刘宇:1982年7月出生,2005年8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经济师。2005年8月至2009年9月先后在北京金隅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工作,2009年9月至2011年12月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助理;2011年12月至2016年3月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部长助理(其间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在承德金隅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挂职锻炼,任总法律顾问);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副部长。2017年3月至2018年10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10月至2019年10月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2019年10月至今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2)田大春,总经理助理

田大春:1965年10月出生,1987年6月参加工作,中国石油大学网络学院工商管理毕业,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1987年6月至2017年11月历任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市场营销处处长,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分公司营销保障部经理,北京金隅水泥经贸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经理,奎山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邢台金隅咏宁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1月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质量与环境资源管理部部长;2018年8月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与安全管理部部长。2019年10月至今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

(3)魏卫东,总经理助理

魏卫东:1968年5月出生,1991年7月参加工作,四川建筑材料工业学院硅酸盐工程专业(大学)毕业,武汉理工大学材料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1997年至2016年历任山西水泥厂中控调度室主任,山西晋牌水泥集团公司技术处工程师,鹿泉东方鼎鑫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太原智海集团榆次水泥厂经理,鹿泉东方鼎鑫水泥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常务副经理,广灵金隅水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党委书记、纪委书记。2016年

12月任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灵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经理;2017年6月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17年11月任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灵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9年10月至今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外兼职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外兼职情况如下:

1、在股东单位兼职情况

姓名股东单位名称担任的职务与公司的关系
孔庆辉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间接控股股东

2、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姓名其他单位名称担任的职务与公司的关系
孔祥忠中国水泥协会执行会长
孔祥忠中国天瑞水泥独立董事
柴朝明雷石泰和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
柴朝明上海慧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柴朝明欢悦互娱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姚颐南开大学教授
姚颐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四)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姓名职务2019年从公司领取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孔庆辉党委书记、董事长166.52
李衍董事、副总经理128.23
任前进董事、财务总监108.87
刘素敏董事、副总经理115.76
孔祥忠独立董事0
柴朝明独立董事12
姚颐独立董事12
刘宗山监事会主席123.52
王川监事73.05
刘宇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133.13
田大春总经理助理12.39
魏卫东总经理助理93.41

注:王海滨先生于2020年7月15日起担任职工代表监事

(五)公司对管理层的股权激励情况

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十八、公司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的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十九、本次可转债发行满足《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相关要求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及必要性

2016年,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金隅集团取得冀东水泥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制权,进而成为冀东水泥间接控股股东,双方在水泥业务领域存在持续的、无法避免的同业竞争问题。通过连续两次重大资产重组,金隅集团将全部水泥业务注入冀东水泥,由冀东水泥统一经营管理,冀东水泥水泥业务规模显著扩大,主营业务及核心竞争优势进一步突显,金隅集团与冀东水泥在水泥业务领域的同业竞争局面彻底消除。冀东水泥与金隅集团战略重组是冀东水泥贯彻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响应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积极实践,符合国务院鼓励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要求。

(1)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

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要以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解决北京“大城市病”为基本出发点,加快打造现代化新型首都圈,努力形成京津冀目标同向、措施一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同发展新格局,打造中国经济发展新的支撑带。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将成为冀东水泥发展主营业务、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机遇,并为冀东水泥实现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

(2)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新发展路线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国家在深刻分析国际国内经济新形势、科学判断我国经济发展新走向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从生产领域加强优质供给,减少无效供给,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使供给体系更好适应需求结构变化。新常态下,京津冀区域水泥产业面临着因经济增速放缓、需求不足而导致的产能结构性过剩、产业结构亟待调整、环境压力增大等问题,区域内水泥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有可为。

(3)战略重组符合国务院鼓励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要求

《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提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做强做大优势企业。以汽车、钢铁、水泥、机械制造、电解铝、稀土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快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骨干企业,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兼并重组是企业加强资源整合、实现快速发展、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措施,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效益的重要途径。

冀东水泥与金隅集团战略重组四年以来,双方以实际行动兑现了重组初期的承诺,推动了冀东水泥经营持续向好,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受到了中央领导、京冀省市领导、建材行业、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拥护,实现了“让政府放心、社会认可、职工满意”的初衷。实践表明,冀东水泥与金隅集团战略重组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典范,更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对唐山重要指示精神、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生动

实践。同时重组红利持续释放,冀东水泥和金隅集团借势借机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更加坚实,发展动力更加强劲,发展态势更加良好,真正实现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2、出资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

为解决金隅集团收购冀东水泥形成的以水泥板块为主的同业竞争,2016年冀东水泥启动了与金隅集团的战略重组,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金隅集团部分水泥业务。

由于市场内外部环境变化,2017年冀东水泥将重组方案调整为出资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一次重组”)。金隅集团以所持有的金隅水泥经贸等10家公司的股权出资,冀东水泥以所持有的冀东水泥滦县有限责任公司等20家公司的股权及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等2家分公司的资产出资,双方共同组建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冀东水泥持有合资公司52.91%股权,金隅集团持有合资公司47.09%股权。

一次重组构成重组上市,需中国证监会审核核准。2018年5月31日,冀东水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87号),一次重组获得核准。

截止2018年7月,一次重组全部标的资产交割过户工作已完成。

3、重大资产购买及共同增资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

为彻底解决历史遗留的同业竞争问题、完成冀东水泥与金隅集团的公开承诺,2019年1月冀东水泥启动重大资产购买及共同增资合资公司重组(以下简称“二次重组”),金隅集团以所持有的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的股权出资,冀东水泥以所持有的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股权及248,174.97万元现金出资,双方共同向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增资后双方持股比例不变。同时,冀东水泥以153,686.79万元现金向金隅集团购买其所持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的股权。

二次重组是为解决一次重组遗留问题的后续交易,采用共同增资及现金购买形式,无需中国证监会审核核准。

2019年3月,二次重组标的资产交割过户完成。

(二)关于是否满足《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 (二》相关要求的分析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 》问题18,对于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申请公开发行的公司,申报时点有何要求?

答: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申报再融资的公司,申报时其三年一期法定报表须符合发行条件。

(1)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前,如果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符合公开发行证券条件且重组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申请公开发行证券时不需要运行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2)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前,如果发行人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条件或本次重组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申请公开发行证券时须运行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3)重组时点,是指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时点,并不涉及新增股份登记及配套融资完成与否。

对于一次重组,全部标的资产交割过户工作已于2018年7月前完成,冀东水泥公开发行证券时已运行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对于二次重组,分析如下:

根据上述问答,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申报再融资的公司,申报时其三年一期法定报表须符合发行条件。发行人以申报时经审计的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法定报表及2020年1-3月未经审计的法定报表为基础,并结合保荐机构与会计师对扣除二次重组影响前后其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核心财务指标的测算,逐条论证是否符合公开发行可转债发行条件:

1、发行人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

(1)发行人《公司章程》合法有效;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信永中和出具的XYZH/2020BJSA10243号《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于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3)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

(4)发行人的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5)发行人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2、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

(1)根据发行人经审计的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法定报表,申请时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的净利润(归属母公司股东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值)分别为8,120.68万元、119,481.78万元和261,368.96万元,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经测算,扣除二次重组对财务报表影响前后,发行人申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计算情况如下: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年度法定报表剔除二次重组后年度法定报表剔除二次重组后年度法定报表剔除二次重组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0,058.78236,181.45148,322.87148,322.8711,038.3311,038.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1,368.96230,120.17119,481.78119,481.788,120.688,120.68

由上表可见,剔除重组影响前后,冀东水泥申报前最近三年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非前后孰低)均符合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的条件。

(2)发行人业务和盈利来源相对稳定,不存在严重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

(3)发行人现有主营业务或投资方向能够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和投资计划稳健,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良好,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4)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的规定。

(5)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主要财产资料及说明,发行人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合法,能够持续使用,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五)项的规定。

(6)发行人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其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7)发行人不存在最近24个月内公开发行证券且发行证券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的规定。

3、发行人财务状况良好

(1)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2)信永中和对发行人2017年、2018年和2019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XYZH/2018BJSA0150号、XYZH/2019BJSA0312号、XYZH/2020BJSA 10242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3)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不良资产不足以对发行人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

(4)发行人经营成果真实,现金流量正常。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最近三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不存在操纵经营业绩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项的规定。

(5)发行人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共计121,277.07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追溯调整前)比例为84.73%,超过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4、发行人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行为

(1)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受到刑事处罚;

(2)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3)违反国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5、发行人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1)根据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本次可转债拟募集资金为28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杨泉山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数额未超过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所需要的资金量,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2)近年来国家各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建材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政策法规,国家对水泥产业密集的产业调控,将有效的抑制水泥产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现状。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杨泉山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均已完成项目备案并经相关主管环保管理部门同意建设。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公告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本次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

迁建项目、杨泉山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存在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或直接、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情况,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项的规定。

(4)根据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可转债相关内部决策文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以及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继续履行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相关承诺的说明》,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第

(四)项的规定。

(5)根据发行人制定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发行人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发行人董事会决定的专用账户,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五)项的规定。

6、发行人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

(3)发行人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5)发行人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7、发行人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管理办法》对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

(1)根据发行人经审计的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法定报表和经信永中和出具的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20BJSA10818),发行人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分别为0.81%、9.35%和16.31%,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经测算,扣除二次重组对财务报表影响前后,发行人申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计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年度法定报表剔除二次重组后年度法定报表剔除二次重组后年度法定报表剔除二次重组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0,058.78236,181.45148,322.87148,322.8711,038.3311,038.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1,368.96230,120.17119,481.78119,481.788,120.688,120.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50%17.53%10.14%10.14%1.10%1.10%
扣除非经常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31%17.15%9.35%9.35%0.81%0.81%

由上表可见,剔除重组影响前后,冀东水泥申报前最近三年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均高于6%,符合公开发行条件。

(2)根据发行人未经审计的最近一期法定报表,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550,487.36 万元,发行人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及企业债累计余额为80,000万元;本次可转债发行规模不超过282,000万元,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362,000万元,不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即620,194.94 万元)。发行人于审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同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考虑该等尚未发行的公司债券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公司债券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562,000万元,仍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即620,194.94 万元,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经审计的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法定报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1,038.33万元、148,322.87万元和270,058.78万元,最近三年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为143,139.99万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不超过282,000.00万元,参考可转债市场利率情况,按本次发行利率不超过3%保守测算,每年产生的利息不超过8,460.00万元。因此,发行人最近三年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一年的利息,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

(4)发行人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确定,将不会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

(5)发行人已经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信用评级(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级,债券信用评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并对跟踪评级做出了相应的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6)发行人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发行人将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7)发行人本次发行约定了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8)根据发行人经审计的2019年法定报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3.51亿元,不低于15亿元,本次发行不提供担保,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9)发行人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确定的转股期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至本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之间的交易日,符合《管理办

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10)发行人本次发行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确定了赎回条款,规定发行人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赎回尚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12)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确定了回售条款,规定债券持有人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将所持债券回售给发行人,并规定了发行人改变公告的募集资金用途的,赋予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3)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规定了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本次发行完成后,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变动的,应当同时调整转股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14)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规定了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约定转股价格修正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可转换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综上,冀东水泥本次申报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报告期为2017年-2019年,报告期内,冀东水泥年度法定报表财务数据符合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规定。剔除二次重组的影响后,冀东水泥报告期财务数据亦符合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规定。同时,二次重组并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因此,冀东水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满足《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18相关要求。

第五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关于同业竞争的基本情况

2016年金隅集团取得公司控股股东冀东集团的控制权,进而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发行人当时主营业务为水泥、熟料及相关建材产品的制造、销售,而金隅集团则拥有水泥及预拌混凝土、新型建材与商贸物流、房地产开发、物业投资及管理四大业务板块。公司与金隅集团在水泥业务领域存在持续的、无法避免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在2018年与2019年通过两次重大资产重组,彻底、妥善解决与金隅集团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出资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

2018年2月8日,公司发布《出资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称,金隅集团拟以北京金隅水泥经贸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的股权,公司拟以所持有的冀东水泥滦县有限责任公司等20家公司的股权及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等2家分公司的资产出资,双方共同组建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组建后,金隅集团持有合资公司47.09%股权,公司持有合资公司52.91%股权并拥有合资公司控股权。同时,为有效解决公司与金隅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公司与金隅集团签订《股权托管协议》,金隅集团将持有的剩余水泥公司股权除所有权、收益权之外的权利全部委托公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股东表决权、管理者的委派权或选择权,并向公司支付托管费用;公司与金隅集团签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对金隅集团避免与公司之间发生同业竞争的相关安排进行了约定。此外,金隅集团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的三年内,将上述托管的股权以出资、出售或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注入合资公司或公司。

2018年2月26日,北京市国资委对公司与金隅集团在本次组建合资公司中双方出资资产的评估结果进行了核准,并出具了予以核准的批复。2018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87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出资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

2018年6月1日,本次交易中组建的合资公司取得了唐山市丰润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2018年6月21日,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及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冀东水泥完成以分公司资产对合资公司的出资。截至2018年7月26日,金隅集团所持有的金隅水泥经贸等10家公司的股权以及冀东水泥所持有的冀东水泥滦县有限责任公司等20家公司的股权已全部过户至已成立的合资公司,并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有效改善了公司与金隅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状况。此外金隅集团承诺:自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金隅集团将剩余水泥资产全部委托冀东水泥管理;自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三年内,金隅集团将剩余水泥资产以出资、出售或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注入合资公司或冀东水泥。该等承诺完成后,公司与金隅集团的同业竞争问题将彻底解决。

2、重大资产购买及共同增资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

2019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共同增资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2019年1月10日披露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共同增资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中,金隅集团所持有的14家水泥企业股权将以增资合资公司和上市公司现金收购两种方式注入冀东水泥。在增资合资公司交易中,金隅集团以所持有的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的股权出资,冀东水泥以所持有的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股权及248,174.97万元现金出资,双方共同向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增资前后双方对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不发生改变,冀东水泥仍持有合资公司52.91%股权并对合资公司控股,金隅集团仍持有合资公司47.09%股权。在上市公司现金收购交易中,冀东水泥以153,686.79万元现金向金隅集团购买其所持的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股权。同日,公司与金隅集团签署《关于合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协议》、《资产收购协议》、《业绩补偿协议》及《关于终止<股权托管协议>之协议》。

2019年1月2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共同增资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批准实施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全部决策程序均已履行完毕,全部应获得的批准或授权均已获得,不存在尚履行的决策程序或尚须获得的批准或授权。

2019年3月26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及共同增资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金隅集团所持有的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的股权已全部过户至合资公司或冀东水泥、公司的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股权已全部过户至合资公司,并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北京产权交易所非公开协议转让鉴证程序。本次交易已实施完毕。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获得金隅集团剩余14家水泥企业的控制权,金隅集团全部水泥业务由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发行人与金隅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1、金隅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2017年12月28日,金隅集团出具如下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一般承诺

在本公司具有冀东水泥的控制权期间:

1、自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下的其他企业(除剩余水泥公司)不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冀东水泥及其子公司相同的业务。

2、如果本公司及其控制下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冀东水泥及其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时,本公司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冀东水泥及其子公司,避免与冀东水泥及其子公司形成同业竞争。

二、特别承诺

1、自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本公司将未纳入本次重组范围的从事水泥业务企业(即剩余水泥公司)的股权全部委托冀东水泥管理。

2、自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的三年内,本公司将上述托管的股权以出资、出售或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注入合资公司或冀东水泥。”2019年1月9日,金隅集团出具如下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在本公司具有冀东水泥的控制权期间:

(1)自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下的其他企业不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冀东水泥及其子公司相同的业务。

(2)如果本公司及其控制下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冀东水泥及其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时,本公司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冀东水泥及其子公司,避免与冀东水泥及其子公司形成同业竞争。

本公司未履行承诺义务,将依法承担责任。”

金隅集团已进一步确认,在其具有冀东水泥的控制权期间,金隅集团将继续履行上述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2、冀东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2017年12月28日和2019年1月9日,冀东集团出具如下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目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下的其他公司与冀东水泥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自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下的其他企业不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冀东水泥及其子公司相同的业务。

(3)如果本公司及其控制下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冀东水泥及其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时,本公司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冀东水泥及其子公司。

本公司未履行承诺义务,将依法承担责任。”

冀东集团已进一步确认,在其具有冀东水泥的控制权期间,冀东集团将继续履行上述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二、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包括: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为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除外)皆为公司关联方。截至2020年6月30日,除发行人外,冀东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请参见本节下方“5、其他主要关联方情况”。

2、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4,326,5017.00%

3、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及联营企业和参股企业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公司组织结构图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及“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三、合并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之“(一)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4、关联自然人及其投资、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包括:①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③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④上述第1、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⑤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他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七、(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外兼职情况”。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亦为公司关联方。

5、其他主要关联方情况

除上述关联方外,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主要关联方情况如下:

其他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关系
长春轻轨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之联营企业
阜新冀东祥合混凝土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之联营企业
咸阳冀东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之联营企业
北京建都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市龙顺成中式家具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金隅凤山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建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金隅窦店科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金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通达耐火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冀东发展集团河北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唐山启新水泥工业博物馆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其他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关系
唐山冀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冀东发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金隅冀东曹妃甸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天津市天材伟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唐山冀东发展集成房屋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金隅科技学校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泾阳县金辉建材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金隅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天津金隅宝辉砂浆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金隅商贸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金隅天坛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市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通达耐火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兴发水泥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燕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哲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华海风能发展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唐山曹妃甸冀东装备机械热加工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唐山盾石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唐山冀东发展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唐山冀东发展燕东建设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唐山冀东发展燕东建设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唐山启新记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威克莱冀东耐磨技术工程(唐山)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金隅加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金隅砂浆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金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其他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关系
大厂金隅涂料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冀东发展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金隅住宅产业化(唐山)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唐山高压电瓷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天津盾石欣顺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金隅新型建材产业化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吉林市冀东伟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天津天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金隅矿业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金隅前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金隅涂料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冀东日彰节能风机制造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冀东砂石骨料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田新型建材分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建总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唐山冀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为以市场价为基础,采用招投标定价或协议定价,以现款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

(三)报告期内主要关联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不包括发行人与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包括: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

单位:万元

关联方交易 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母公司
关联方交易 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1,226.740.57%213,094.5569.02%
母公司合计----1,226.740.57%213,094.5569.02%
2、冀东集团之合营企业
冀东太平洋(北京)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332.410.11%
冀东集团之合营企业合计------332.410.11%
3、合营及联营企业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3,891.282.79%5,839.682.74%2,567.630.83%
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及子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1.930.00%255.210.18%1,519.510.71%273.600.09%
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及子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136.240.22%571.430.41%67.920.03%7.630.00%
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414.620.66%984.910.71%--1,089.070.35%
吉林水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2,173.211.56%----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1,687.940.79%846.270.27%
关联方交易 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其他单位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0.190.00%----
合营及联营企业合计552.790.89%7,876.235.64%9,115.054.27%4,784.201.55%
4、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22.340.02%267.890.13%181.290.06%
唐山曹妃甸冀东装备机械热加工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394.320.28%467.360.22%173.320.06%
唐山盾石电气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886.610.63%1,817.290.85%2,017.540.65%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3,919.446.28%4,920.623.52%413.050.19%5,135.751.66%
威克莱冀东耐磨技术工程(唐山)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265.800.19%85.040.04%172.050.06%
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2,360.791.69%1,052.010.49%10,409.053.37%
唐山冀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37,318.8759.75%68,492.4849.04%51,698.5124.22%47,221.7015.30%
北京建都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设备备件--379.920.27%--20.000.01%
关联方交易 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及材料
北京金隅窦店科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530.940.38%----
北京金隅前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335.280.24%17.670.01%7,101.142.30%
北京金隅砂浆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1,304.850.93%86.090.04%55.550.02%
北京金隅商贸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4.960.00%266.680.12%999.630.32%
北京金隅天坛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219.410.16%29.360.01%249.120.08%
北京金隅涂料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244.100.17%135.600.06%178.600.06%
北京通达耐火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13,377.2021.42%56.530.04%70.380.03%24.300.01%
大厂金隅涂料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70.680.05%----
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53.260.04%82.340.04%877.300.28%
关联方交易 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华海风能发展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407.760.29%----
冀东发展集团河北矿山工程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9,287.936.65%3,712.521.74%--
冀东发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3,016.022.16%116,900.7254.76%37.610.01%
冀东日彰节能风机制造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1,801.101.29%82.970.04%197.270.06%
金隅冀东曹妃甸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6,802.504.87%----
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2,887.692.07%148.430.07%178.210.06%
唐山冀东发展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728.950.52%186.300.09%--
唐山启新水泥工业博物馆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58.000.04%----
天津市水泥石矿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287.530.21%--1,266.630.41%
通达耐火技术股份有限采购设备--25,870.4418.52%19,305.989.04%9,032.782.93%
关联方交易 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公司备件及材料
北京兴发水泥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1.450.00%137.850.04%
冀东发展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4,906.802.30%4,127.741.34%
北京金隅平谷水泥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336.730.11%
天津市天材辰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254.560.08%
唐山冀东发展燕东建设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62.050.02%
其他单位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7,288.7311.67%107.720.08%41.780.02%70.780.02%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合计61,906.3199.11%131,798.5294.36%201,776.2394.52%90,518.5429.32%
5、其他关联方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1,364.570.64%2.740.00%
其他关联方合计----1,364.570.64%2.740.00%
关联方交易 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合计62,459.09100.00%139,674.75100.00%213,482.59100.00%308,732.44100.00%

(2)销售商品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交易 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母公司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水泥、材料----3.720.00%--
母公司合计----3.720.00%--
2、冀东发展集团之合营联营企业
长春轻轨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销售水泥、材料--346.070.11%2,001.511.24%3,757.812.14%
北京市高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水泥、材料--2,564.510.83%----
冀东发展集团之合营联营企业合计--2,910.580.94%2,001.511.24%3,757.812.14%
3、合营及联营企业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水泥、材料2,554.473.45%7,229.582.34%3,679.242.29%618.950.35%
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销售水泥、材料6,443.418.71%14,865.074.82%1,623.171.01%1,173.500.67%
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销售水泥、材料7,805.2210.55%17,736.065.75%3,154.361.96%1,035.730.59%
吉林水泥(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水泥、材料--66,077.2521.43%----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销售水泥、材料----213.340.13%7,883.154.49%
其他单位销售水泥、材料----0.020.00%4.190.00%
合营及联营企业合计16,803.0922.71%105,907.9634.35%8,670.125.39%10,715.516.10%
4、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金隅冀东销售水51,623.1369.78%173,567.7756.29%133,275.5982.79%104,922.9659.71%
关联方交易 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泥、材料
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水泥、材料--372.420.12%186.450.12%212.860.12%
唐山冀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销售水泥、材料--30.160.01%68.430.04%369.840.21%
北京金隅加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水泥、材料--3,051.520.99%2,109.261.31%2,377.861.35%
北京金隅砂浆有限公司销售水泥、材料--3,558.861.15%5,094.263.16%7,250.774.13%
大厂金隅涂料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水泥、材料--153.370.05%138.230.09%79.880.05%
吉林市冀东伟达混凝土有限公司销售水泥、材料--1,089.590.35%----
冀东发展集团河北矿山工程有限公司销售水泥、材料--386.500.13%337.970.21%194.170.11%
冀东日彰节能风机制造有限公司销售水泥、材料--55.240.02%----
金隅房地产开发合肥有限公司销售水泥、材料--677.830.22%----
金隅冀东曹妃甸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水泥、材料--2,800.770.91%----
金隅置业安徽有限公司销售水泥、材料--1,885.810.61%----
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水泥、材料--801.280.26%----
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水泥、材料--1,498.240.49%----
唐山冀东发展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销售水泥、材料--78.500.03%----
关联方交易 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唐山冀东发展集成房屋有限公司销售水泥、材料--106.610.03%102.460.06%--
唐山冀东发展燕东建设有限公司销售水泥、材料--76.880.02%123.550.08%522.420.30%
唐山金隅加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水泥、材料--471.200.15%318.570.20%316.790.18%
天津金隅宝辉砂浆有限公司销售水泥、材料--926.580.30%552.760.34%589.840.34%
天津市天材伟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销售水泥、材料1,682.842.27%7,796.892.53%----
邯郸县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销售水泥、材料----2,841.271.76%3,160.721.80%
北京金隅前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水泥、材料------484.250.28%
冀东发展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水泥、材料------3,345.671.90%
冀东砂石骨料有限公司销售水泥、材料------1,918.581.09%
其他单位销售水泥、材料3,866.605.23%137.900.04%57.510.04%71.560.04%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合计57,172.5777.29%199,523.9464.71%145,206.3190.20%125,818.1771.61%
5、其他关联方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水泥、材料----5,104.623.17%35,416.0420.16%
其他关联方合计----5,104.623.17%35,416.0420.16%
合计73,975.67100.00%308,342.48100.00%160,986.28100.00%175,707.53100.00%

(3)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交易 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冀东集团之合营企业
冀东太平洋(北京)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接受劳务------324.340.66%
冀东集团之合营企业合计------324.340.66%
2、合营及联营企业
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劳务61.080.15%277.640.44%339.550.58%55.370.11%
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劳务121.410.31%103.880.16%296.320.50%277.130.56%
合营及联营企业合计182.490.46%381.520.61%635.861.08%332.500.67%
3、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唐山盾石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劳务--341.740.54%395.020.67%27.170.06%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040.681.77%985.752.00%
威克莱冀东耐磨技术工程(唐山)有限公司接受劳务--857.901.36%809.271.38%774.781.57%
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劳务17,978.7845.20%26,812.7742.55%29,058.5349.46%25,265.7151.17%
唐山冀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接受劳务2,445.756.15%4,391.716.97%3,989.136.79%7,272.9614.73%
北京建都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劳务3,612.439.08%3,188.465.06%251.420.43%194.810.39%
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接受劳务--256.830.41%67.340.11%--
北京建总建筑安装工程接受劳务--750.241.19%----
关联方交易 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有限公司
北京金隅涂料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劳务--680.641.08%278.290.47%--
北京金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劳务--165.490.26%130.010.22%90.770.18%
北京市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接受劳务--875.101.39%4.050.01%1,193.112.42%
北京通达耐火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接受劳务--33.640.05%113.400.19%--
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接受劳务--1,806.402.87%1,570.852.67%1,953.123.96%
冀东发展集团河北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接受劳务9,468.5423.80%16,853.8326.74%13,143.0422.37%5,608.3611.36%
唐山冀东发展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接受劳务--90.270.14%30.360.05%--
唐山冀东发展燕东建设有限公司接受劳务--3,847.126.10%6,098.5210.38%4,310.008.73%
唐山冀东发展燕东建设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接受劳务--435.090.69%----
唐山冀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劳务--648.371.03%566.620.96%511.331.04%
唐山启新记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劳务--54.290.09%51.490.09%50.610.10%
唐山启新水泥工业博物馆接受劳务--87.700.14%0.480.00%--
天津市天材辰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接受劳务--380.720.60%----
北京建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04.070.18%--
关联方交易 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冀东发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劳务----89.180.15%118.330.24%
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劳务----143.960.25%148.620.30%
北京天坛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劳务----55.860.10%--
其他单位接受劳务6,089.1315.31%78.010.12%122.870.21%197.120.40%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合计39,594.6399.54%62,636.3399.39%58,114.4398.92%48,702.5598.64%
4、其他关联方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5.810.03%
其他关联方合计------15.810.03%
合计39,777.12100.00%63,017.86100.00%58,750.30100.00%49,375.20100.00%

(4)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交易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母公司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80.960.95%255.994.49%2.590.04%
母公司合计--80.960.95%255.994.49%2.590.04%
2、冀东发展集团之合营联营企业
唐山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5.750.07%----
冀东太平洋(北京)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劳务------0.940.02%
冀东发展集团之合营联营企业合计--5.750.07%--0.940.02%
关联方交易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3、合营及联营企业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460.515.39%7.080.12%44.810.76%
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劳务136.028.68%841.939.84%1,062.1918.63%694.1611.77%
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劳务--515.366.03%71.751.26%161.492.73%
其他单位提供劳务--5.190.06%5.190.09%5.190.09%
合营及联营企业合计136.028.68%1,822.9821.32%1,146.2020.10%905.6515.35%
4、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劳务--4,995.4958.43%3,482.8861.07%4,080.5669.18%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158.121.85%151.752.66%10.300.17%
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100.791.18%89.711.57%62.991.07%
唐山冀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供劳务--23.110.27%55.300.97%115.361.96%
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294.013.44%116.682.05%41.680.71%
北京金隅加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7.440.09%181.723.19%225.543.82%
北京金隅砂浆有限公司提供劳务--1.570.02%--49.810.84%
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提供劳务--61.320.72%----
冀东发展集团国际贸易提供劳务--1.890.02%1.890.03%169.422.87%
关联方交易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有限公司
冀东发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897.2010.49%25.040.44%11.320.19%
冀东砂石骨料有限公司提供劳务--0.940.01%0.940.02%187.733.18%
唐山冀东发展集成房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18.440.22%9.850.17%--
天津市天材伟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劳务--18.910.22%----
北京建都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90.391.58%--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劳务----46.230.81%--
北京金隅顺发水泥有限公司提供劳务----10.450.18%--
其他单位提供劳务1,431.0191.32%60.500.71%38.500.68%34.360.58%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合计1,431.0191.32%6,623.6977.66%4,301.3275.42%4,989.0784.59%
合计1,567.03100.00%8,549.42100.00%5,703.51100.00%5,898.25100.00%

2、关联租赁情况

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关联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租赁 资产2020年1-6月确认的租赁收益2018年确认的租赁收益2018年确认的租赁收益2017年确认的租赁收益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103.54331.51464.80241.85
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房屋--19.50129.58
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土地74.56154.83251.25-
冀东发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房屋-1.031.03-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设备-31.58117.1027.35
北京金隅凤山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土地-135.8875.9275.92
冀东发展集团河北矿山工程有限公司设备-8.18--
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房屋---9.00
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土地28.97---
合计103.54331.51464.80241.85

公司作为承租人的关联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 资产2020年1-6月确认的租赁费2019年确认的租赁费2018年确认的租赁费2017年确认的租赁费
母公司--119.5198.70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田新型建材分公司设备--46.8520.94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72.6677.76
合营及联营企业27.81--
冀东海德堡(陕西)物流有限公司设备1.911.38--
冀东水泥扶风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设备3.721.59--
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土地5.7911.50--
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设备32.9913.34--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2,057.742,662.761,996.25
北京建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房屋57.0183.5283.52-
冀东发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设备88.17502.151,256.941,190.84
北京哲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设备12.0024.1012.00
北京金隅窦店科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土地88.8288.82-
北京金隅窦店科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3.3021.3725.12-
出租方名称租赁 资产2020年1-6月确认的租赁费2019年确认的租赁费2018年确认的租赁费2017年确认的租赁费
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房屋5.3322.2341.0040.00
北京市龙顺成中式家具有限公司房屋292.66292.91-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屋411.23624.70458.97339.37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地132.44264.88264.88264.88
唐山启新水泥工业博物馆房屋77.98145.43126.50133.78
北京金隅平谷水泥有限公司设备--15.38
合计997.122,085.562,782.272,094.96

3、关联股权交易情况

(1)2019年,发行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金隅集团14家公司、冀东发展集团2家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与金隅集团14家子公司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根据2019年1月9日发行人与金隅集团签署的《关于合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协议》,发行人以所持有的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股权及24.82亿元现金出资,金隅集团以所持有的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的股权,共同向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依据北京市国资委核准的评估结果,发行人向合资公司增资的股权资产作价合计239,313.35万元,金隅集团向合资公司增资的标的资产作价433,855.9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40亿元,双方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比例保持不变。发行人持有合资公司52.91%股权,金隅集团持有合资公司47.09%股权,该等交易于2019年3月25日完成。

根据2019年1月9日发行人与金隅集团签署的《资产收购协议》约定,发行人以15.37亿元现金向金隅集团购买其所持有的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等7家子公司的股权。以经北京市国资委核准的评估结果为准,最终确定收购对价为153,686.79万元。

2)与冀东发展集团2家公司的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根据发行人之子公司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12月与冀东发展集团全资控股的冀东砂石骨料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以5,098.43万元和15,125.72万元价格收购冀东砂石骨料有限公司持有的涞水京涞建材有限责任公司85%的股权和泾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该等交易于2019年12月31日完成。

(2)2019年,发行人向金隅集团收购红树林公司49%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发行人以现金172,146.45万元收购金隅集团持有的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树林公司”)49%的股权,同时发行人以陵川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等4家子公司股权作为支付对价,收购发行人之控股子公司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红树林公司51%股权。其中陵川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股权作价179,984.37万元,红树林公司51%股权作价179,172.83万元,合资公司需向发行人补交811.54万元差价。2019年11月上述公司完成股权交割,上述交易完成后,发行人直接持有红树林公司100%股权。

(3)2019年,发行人向金隅集团转让混凝土集团19%股权,向混凝土集团增资60,7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发行人将混凝土集团19%股权按照评估价4,503.95万元转让给金隅集团,2019年6月底交易完成,股权转让完成后,发行人对混凝土集团持股比例为从49%降至30%;混凝土集团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对其增资,发行人以持有的混凝土集团部分债权按照账面值作价进行增资 60,775.28 万元,该等交易于2019年7月12日完成。

(4)向金隅集团控股子公司转让干粉建材100%股权:

2019年发行人以评估值6,873.30万元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北京金隅砂浆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该等交易于2019年11月7日完成。

(5)2018年,发行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金隅集团10家公司,冀东发展集团1家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与金隅集团10家公司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发行人于2018年2月7日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共同出资组建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之合资合同》,发行人以所持有的冀东水泥滦县有限责任公司等20家公司的股权及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等2家分公司的净资产出资,与金隅集团持有的金隅水泥经贸等10家公司(含该10家公司子公司共17家公司)股权组建合资公司。发行人与金隅集团出资权益及股权以评估师的评估值进行作价,发行人出资股权及资产评估值为821,743.57万元,金隅集团出资股权的评估值为731,337.10万元。依据双方交易作价,发行人持有合资公司52.91%股权,金隅集团持有合资公司47.09%股权,该等交易于2018年7月26日完成。2)与冀东发展集团相关公司的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根据发行人之子公司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5月31日与冀东发展集团全资控股的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将其持有的唐县洁源垃圾处置有限公司100%股权以86.99万元转让至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该等交易已于2018年6月22日完成。

4、关联受托管理情况

单位:万元

委托方 名称受托方 名称受托资产类型受托 起始日受托 终止日托管收益定价依据2019年确认的托管收益2018年确认的托管收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2018/06/012019/3/25协议 定价125.00275.16

注:发行人与金隅集团签订《股权托管协议》,金隅集团将其持有的暂未注入的水泥企业股权除所有权、收益权之外的权利全部委托发行人管理,金隅集团每年向公司支付的托管费人民币 500万元。根据协议约定,《股权托管协议》自重组事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生效至双方签订终止协议之日止,因金隅集团已将发行人托管的暂未注入发行人的股权以对合资公司出资及由发行人现金购买的方式注入发行人,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权托管协议》于2019年3月25日终止。

5、关联担保情况

(1)公司作为担保方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万元)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2020年1-6月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00.002019年11月12日2020年11月11日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800.002019年12月17日2020年12月16日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400.002019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17日
合计5,200.00
2019年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40.002019年7月31日2020年1月31日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360.002019年8月13日2020年2月13日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00.002019年11月12日2020年11月11日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800.002019年12月17日2020年12月16日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400.002019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17日
合计5,800.00
2018年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800.002018年12月17日2019年12月16日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400.002018年12月17日2019年12月16日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26.002018年07月23日2019年01月23日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70.002018年08月29日2019年02月28日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00.002018年10月30日2019年10月29日
合计5,596.00
2017年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00.002017年7月18日2018年7月17日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800.002017年11月16日2018年11月15日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400.002017年11月30日2018年11月28日
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3,430.002017年2月20日2018年2月19日
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200.002017年4月28日2018年4月27日
合计10,830.00

(2)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万元)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担保方担保金额(万元)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2020年1-6月
冀东集团80,000.002012年10月15日2022年10月15日
金隅集团120,000.002019年03月19日2024年03月19日
金隅集团150,000.002019年10月28日2024年10月28日
金隅集团85,000.002019年03月23日2023年12月29日
金隅集团300,000.002018年12月26日2021年12月24日
合计735,000.00
2019年
金隅集团90,000.002019年3月23日2023年12月19日
金隅集团300,000.002018年12月26日2021年12月24日
金隅集团120,000.002019年3月20日2024年3月19日
金隅集团150,000.002019年10月29日2024年10月28日
冀东集团41,869.502012年3月20日2020年3月20日
冀东集团80,000.002012年10月15日2022年10月15日
合计781,869.50
2018年
冀东集团41,869.502012年03月20日2020年03月20日
冀东集团80,000.002012年10月15日2022年10月15日
冀东集团45,000.002012年10月15日2019年10月15日
冀东集团10,000.002017年03月16日2019年03月05日
冀东集团10,000.002017年06月21日2019年03月05日
冀东集团11,000.002015年07月20日2020年07月09日
合计197,869.50
2017年
冀东集团107,793.752011年8月30日2018年8月30日
冀东集团41,869.502012年3月20日2020年3月20日
冀东集团80,000.002012年10月15日2022年10月15日
冀东集团45,000.002012年10月15日2019年10月15日
冀东集团10,000.002017年3月16日2019年3月5日
冀东集团10,000.002017年6月21日2019年3月5日
冀东集团11,000.002015年07月20日2020年07月09日
合计305,663.25

6、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方资金拆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拆入金额偿还金额
2020年上半年拆入241,135.00144,715.00
向非银行融资机构借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39,320.0043,600.00
向其他企业借入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15.00101,115.00
2019年度拆入444,936.92837,936.50
向非银行融资机构借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117,695.00268,600.00
向其他企业借入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7,258.00527,478.66
冀东砂石骨料有限公司0.002,070.00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983.9239,787.84
2018年度拆入1,122,867.921,273,491.82
向非银行融资机构借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517,405.00731,818.00
向其他企业借入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83,589.00524,599.90
冀东砂石骨料有限公司2,070.00570.00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803.9216,503.92
2017年度拆入891,976.56673,542.09
向非银行融资机构借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523,818.00440,322.00
向其他企业借入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68,158.56233,220.09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方资金拆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拆出金额收回金额
2020年上半年拆出
2019年度拆出
2018年度拆出17,182.85
成安金隅太行混凝土有限公司3,635.54
大名县金隅太行混凝土有限公司1,600.00
馆陶县金隅太行混凝土有限公司2,660.68
邯郸金隅太行商砼科技有限公司4,674.32
邯郸市邯山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2,964.11
邯郸县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1,648.19
2017年度拆出8,900.009,100.00
北京金隅前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00.002,000.00
邯郸金隅太行商砼科技有限公司6,900.006,900.00
邯郸市邯山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100.00
邯郸县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100.00

注:上述借出方为公司实施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置入标的企业,在交割之前已经清理完毕。

7、关联方利息收支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方利息收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利息支出7,078.7522,547.1234,755.3330,063.21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496.8314,236.5116,993.9712,249.64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1,581.926,502.2917,188.7716,896.82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712.00552.96870.69
冀东砂石骨料有限公司-96.3219.6246.06
利息收入3,196.107,224.137,015.415,335.19
北京金隅前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3.37
成安金隅太行混凝土有限公司--512.82-
大名县金隅太行混凝土有限公司--267.76-
馆陶县金隅太行混凝土有限公司--232.88-
邯郸金隅太行商砼科技有限公司--430.15182.14
邯郸市邯山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354.76118.30
邯郸县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172.4265.60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3,196.107,224.135,044.624,885.76

8、关联方售后租回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方售后租回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金融机构 名称融资额租赁起始日租赁 期限利率2020年1-6月利息支出金额
金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89,600.002016年5月30日-2025年6月29日36个月-60个月4.10%-4.75%7,738.39

单位:万元

金融机构 名称融资额租赁起始日租赁 期限利率2019年利息支出金额
金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451,800.002016年5月30日-2019年9月27日36个月-60个月4.51%-4.75%15,157.48

单位:万元

金融机构 名称融资额租赁起始日租赁 期限利率2018年利息支出金额
金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343,500.002016年5月30日-2018年12月28日60个月4.35%-4.75%13,812.64

单位:万元

金融机构 名称融资额租赁起始日租赁 期限利率2017年利息支出金额
金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305,500.002016年5月30日-2017年9月15日4个月-60个月4.35%-4.75%8,402.16

9、关联方存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方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金融机构名称2020年6月末余额2019年度余额2018年度余额2017年度余额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461,301.04391,180.67285,845.41391,311.67
合计461,301.04391,180.67285,845.41391,311.67

10、关联管理人员薪酬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19年度发生额2018年度发生额2017年度发生额
薪酬合计1,239.421,226.761,190.07

11、其他关联交易

发行人与金隅集团于2018年2月7日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发行人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使用金隅集团拥有的4项注册商标,许可使用期限为十年,发行人无偿使用许可商标。许可期限届满时,如果上市公司要求续展期限时,金隅集团将同意协议续展期限。在上述被许可使用的商标注册期限届满时,金隅集

团将及时申请展期,确保不会由于许可商标注册期限届满而影响发行人的使用。许可使用商标如下表所示:

序号商标名称注册号类别有效期限
1第1672181号第19类2011/11/28-2021/11/27
2第3615026号第19类2015/09/14-2025/09/13
3第4767613号第19类2019/04/21-2029/04/20
4第6509811号第19类2010/06/21-2020/06/20

(四)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发行人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一、应收账款
母公司-7.0110.00203.83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0110.00203.83
合营及联营企业733.07780.871,608.004,466.05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317.72218.6441.76167.63
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248.97326.17176.98323.81
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151.88232.29177.76163.69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1,195.563,809.28
其他单位14.513.7615.941.64
冀东发展集团之合营联营企业-1.20591.712,518.76
长春轻轨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590.511,052.00
中房华瑞(唐山)置业有限公司---1,465.76
其他单位-1.201.201.00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120,193.31114,797.89145,591.36152,712.21
北京建都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56.2556.25101.64
北京金隅加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245.03152.4697.3726.67
北京金隅砂浆有限公司21.95173.6849.781,044.95
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117,439.72112,352.32143,668.74149,360.58
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314.60314.60314.602.00
关联方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7.1345.3322.71289.80
唐山冀东发展燕东建设有限公司8.482.0071.40128.30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83.6953.69227.6996.28
天津金隅宝辉砂浆有限公司538.49495.06349.31680.15
唐山冀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16.16205.08
天津市天材兴辰建材有限公司-655.40-
冀东砂石骨料有限公司1,083.431,066.31-102.63
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69.16
唐山金隅加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464.05
其他单位350.7986.1861.95140.90
二、应收票据
冀东发展集团之合营联营企业---1,300.00
长春轻轨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1,300.00
合营及联营企业-2,591.044,569.751,952.02
冀东水泥扶风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70.00-120.00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332.04-303.00
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689.2040.00600.00
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1,279.80180.47362.70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4,349.28566.32
其他单位-20.00--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2,404.6531,259.8749,789.9543,034.66
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1,704.6526,104.9546,319.0441,774.67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00.0060.0073.80
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0.00--
北京金隅加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994.92991.23-
北京金隅砂浆有限公司-50.001,917.07370.43
冀东发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60.00100.00-
天津金隅宝辉砂浆有限公司-80.00210.00517.76
天津市天材伟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700.003,760.00--
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100.00-
唐山金隅加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92.6020.00
冀东砂石骨料有限公司---205.00
关联方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唐山冀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72.00
其他单位-60.00-1.00
三、其他应收款
母公司---5.00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0
冀东集团之控股股东---8,725.31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725.31
合营及联营企业5.005.006,012.736,008.71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6,007.736,008.71
其他单位5.005.005.00-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7,407.447,247.8910,853.9818,953.27
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132.36100.001,670.078,456.11
金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7,010.007,010.007,000.006,400.00
泾阳县金辉建材有限公司91.1791.1791.1791.17
北京金隅砂浆有限公司--1,973.22-
涞水冀东发展建材有限责任公司--97.6697.67
北京金隅前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01.23
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61.71
邯郸县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1,822.29
其他单位173.9146.7221.8623.10
四、应收利息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950.63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950.63
五、预付账款
母公司---2,688.37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688.37
冀东发展集团之控股股东73.5782.83-35.63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3.5782.83-35.63
合营及联营企业122.85583.98173.0749.09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36.98192.30-12.40
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358.1489.070.03
关联方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73.8516.7783.9835.66
其他单位12.0216.760.011.00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36,617.0311,166.368,192.387,663.97
北京建都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3,167.891,550.39-0.01
北京金隅涂料有限责任公司-25.58-131.66
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203.38149.2530.0058.89
冀东发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718.05630.25717.173.21
唐山盾石电气有限责任公司64.1894.7143.20107.09
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12.2812.2847.6871.31
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9,088.8814.70156.42106.82
唐山冀东发展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65.81116.42104.25-
唐山冀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167.041,132.381,428.41771.78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8,620.901,525.5072.66117.71
通达耐火技术股份有限公司812.655,854.455,308.565,560.88
冀东发展集团河北矿山工程有限公司74.13-30.00115.15
唐山冀东发展燕东建设有限公司3,515.01-148.69253.87
华海风能发展有限公司---283.80
其他单位106.8560.46105.3481.82
六、关联方应收款项融资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8,573.03---
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7,070.47---
北京金隅加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327.37---
冀东发展集团河北矿山工程有限公司20.00---
天津金隅宝辉砂浆有限公司30.00---
天津市天材伟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1,090.20---
吉林市冀东伟达混凝土有限公司35.00---
合营及联营企业900.00---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00.00---
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505.00---
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225.00---
关联方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冀东水泥扶风运输有限责任公司70.00---
合计177,029.96168,523.94227,392.93251,267.51

2、发行人应付关联方款项

关联方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一、应付账款
母公司3,456.943,459.693,836.1926,867.81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456.943,459.693,836.1926,867.81
冀东集团之合营企业---317.11
冀东太平洋(北京)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317.11
合营及联营企业125.0386.16370.25383.36
冀东海德堡(陕西)物流有限公司118.2584.4241.8870.98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306.90308.29
其他单位6.781.7421.464.09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56,180.8569,757.7059,887.6948,666.41
北京建都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320.85342.06112.61156.26
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0.25115.501.111.11
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151.2028.0029.00
北京建总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41.05552.34--
北京金隅前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49.19350.52185.90722.29
北京金隅商贸有限公司7.667.18138.33404.01
北京金隅涂料有限责任公司67.4679.62318.2648.66
北京市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169.85821.68458.10847.32
北京通达耐火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30.65141.70129.3133.77
北京兴发水泥有限公司365.77464.03564.03564.03
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358.76201.64332.93407.13
华海风能发展有限公司25.0025.00148.9656.50
冀东发展集团河北矿山工程有限公司5,261.3610,833.203,861.161,469.59
关联方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冀东发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3,273.534,676.688,052.472,348.23
冀东日彰节能风机制造有限公司146.7938.8462.37119.49
冀东砂石骨料有限公司5,554.8311,134.45--
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140.6566.70376.21443.23
金隅冀东曹妃甸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40.30690.30--
唐山曹妃甸冀东装备机械热加工有限公司55.54107.93119.5720.07
唐山盾石电气有限责任公司751.40759.40853.03496.08
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29.5732.47224.71327.39
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8,442.0011,484.1915,710.1110,020.60
唐山冀东发展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78.19100.0218.31-
唐山冀东发展燕东建设有限公司1,021.032,579.873,928.892,355.68
唐山冀东发展燕东建设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128.60--
唐山冀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21,382.9414,173.9315,060.2317,143.09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4,659.613,872.734,451.645,386.82
通达耐火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663.224,274.382,675.902,580.46
威克莱冀东耐磨技术工程(唐山)有限公司387.58474.30365.14361.91
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995.60--
北京金隅窦店科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36-93.89-
冀东发展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16.002,048.68
天津市水泥石矿有限公司--472.03-
北京金隅水泥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60.00
其他单位151.4681.62128.47115.02
其他关联方---165.25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65.25
二、其他应付款
母公司-221.4120,831.9517,284.64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1.4120,831.9517,284.64
关联方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冀东发展集团之控股股东268,096.29210,978.06430,766.21348,422.12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68,096.29210,978.06430,766.21348,422.12
合营及联营企业25.3728.7265.2566.79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63.0063.00
其他单位25.3728.722.253.79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8,877.537,310.4911,765.753,539.49
北京金隅前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91.19367.17409.40
北京金隅涂料有限责任公司2.2557.4212.40-
冀东发展集团河北矿山工程有限公司134.68149.02219.25657.55
冀东发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0.200.2025.2165.48
冀东砂石骨料有限公司32.5323.252,088.08762.35
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6,390.725,962.226,291.45107.66
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468.81382.02268.4746.74
唐山冀东发展燕东建设有限公司197.64127.64141.6368.70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45.2050.0050.00173.14
邯郸邯泥建材有限公司-1,156.031,156.03
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10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田新型建材分公司221.41221.41--
其他单位284.10146.13146.0692.34
三、合同负债
合营及联营企业713.03287.86-3.00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51.85139.02-3.00
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327.13133.07--
其他单位234.0415.77--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3,037.482,018.811,210.67842.91
北京金隅砂浆有限公司41.6139.4370.9363.10
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2,451.081,916.28882.52519.45
关联方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邯郸县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209.1176.62
通达耐火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10.92
其他单位544.7963.1048.1172.82
四、短期借款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73,050.0080,600.00231,505.00446,918.00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73,050.0080,600.00231,505.00446,918.00
五、应付利息
冀东发展集团之控股股东-3.91317.30207.06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91317.30207.06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48.2175.3954.72209.72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48.2175.3954.72209.72
六、应付股利
冀东发展集团之控股股东110.81110.81120.4562,614.51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0.81110.81120.4562,614.51
七、长期应付款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216,615.54322,146.69378,673.91284,520.13
金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16,615.54322,146.69378,673.91284,520.13
八、预收账款
其他关联方---1,243.96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243.96
合计630,337.04697,085.711,139,405.341,242,272.27

(五)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规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公司自身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为规范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聘请了独立董事,制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确保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

1、《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

(1)关联交易相关制度安排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第一百三十三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八)决定单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一般交易事项[包括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债权、债务重组;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其他一般交易];单项金额不超过6亿元的公司内部技改技措基建项目;

决定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5%(含)的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安排

“第八十二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等一般交易(定义依不时修订的公司股票上市地的相关上市规则而定)以及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2、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2018年出资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金隅集团、冀东集团关于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

2017年12月27日, 金隅集团、冀东集团出具如下关于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1、对于双方之间必要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冀东水泥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双方之间必要的关联交易,将严格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冀东水泥公司章程之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采取必要的行动,努力减少关联交易事项或交易金额。

4、若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下的企业未履行本承诺函项下之义务而导致冀东水泥及其控制下的企业遭到损失时,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金隅集团、冀东集团上述承诺均正常履行中。

(2)2019年重大资产购买及共同增资合资公司交易中,金隅集团、冀东集团关于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

2019年3月26日,金隅集团、冀东集团出具如下关于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对于双方之间必要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冀东水泥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双方之间必要的关联交易,将严格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冀东水泥公司章程之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采取必要的行动,努力减少关联交易事项或交易金额。

4、若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下的企业未履行本承诺函项下之义务而导致冀东水泥及其控制下的企业遭到损失时,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金隅集团、冀东集团上述承诺均正常履行中。

金隅集团、冀东集团已进一步确认,在其具有冀东水泥的控制权期间,将继续履行上述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

(六)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对公司和全体股东的诚信与勤勉义务,对董事会所议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意见。

针对预计关联交易,独立董事认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业务需要而开展,具有必要性。该等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审慎对待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有效规避了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三、关于关联交易的补充分析

(一)关于关联交易增长的原因、必要性及合理性

2017年-2019年,公司关联销售金额及占营业收入之比、关联采购金额及占营业成本之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分类2019年2018年2017年
销售商品与提供劳务
1、冀东水泥之合营及联营企业销售商品105,907.968,670.1210,715.51
提供劳务1,822.981,146.20905.65
小计107,730.949,816.3211,621.16
2、冀东集团之合营联营企业销售商品2,910.582,001.513,757.81
提供劳务5.75-0.94
小计2,916.332,001.513,758.75
3、冀东集团销售商品-3.72-
提供劳务80.96255.992.59
小计80.96259.712.59
4、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销售商品173,567.77133,275.59104,922.96
提供劳务4,995.493,482.884,080.56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小计178,563.27136,758.48109,003.52
5、天津市天材伟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销售商品7,796.89--
提供劳务---
小计7,796.89--
6、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销售商品18,159.2811,930.7220,895.21
提供劳务1,628.20818.44908.51
小计19,787.4712,749.1521,803.72
7、金隅集团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16.04--
小计16.04--
8、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5,104.6235,416.04
提供劳务
小计-5,104.6235,416.04
销售商品小计308,342.48160,986.28175,707.53
提供劳务小计8,549.425,703.515,898.25
合计316,891.90166,689.79181,605.78
占当期营业收入之比9.18%5.30%6.93%
采购商品与接受劳务
1、冀东水泥之合营及联营企业采购商品7,876.239,115.054,784.20
接受劳务381.52635.86332.50
小计8,257.759,750.915,116.70
2、冀东集团之合营联营企业采购商品--332.41
接受劳务--324.34
小计--656.75
3、冀东集团采购商品-1,226.74213,094.55
接受劳务---
小计-1,226.74213,094.55
4、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采购商品131,798.52201,776.2390,518.54
接受劳务62,636.3358,114.4348,702.55
小计194,434.85259,890.66139,221.09
5、其他关联方采购商品-1,364.572.74
接受劳务--15.81
小计-1,364.5718.55
采购商品小计139,674.75213,482.59308,732.44
接受劳务小计63,017.8558,750.2949,375.20
合计202,692.60272,232.88358,107.64
占当期营业成本之比9.33%13.48%19.78%

由上表可见,2017年-2019年,发行人对关联方采购商品与接受劳务金额及占营业成本之比呈明显下降趋势,对关联方销售商品与提供劳务金额及占比在2019年有所上升,较2018年同比增加150,202.11万元。

对关联方销售商品与提供劳务金额及占比上升的主要是由于对合营及联营企业、同一控制方控制的企业销售商品金额大幅提高,其中对以下主体销售商品的增长幅度较大:

单位:万元

关联方性质交易内容2019年2018年增长金额
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董事曾兼职、合营企业销售材料14,865.071,623.1713,241.90
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董事曾兼职、合营企业销售熟料、材料17,736.063,154.3614,581.70
吉林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曾兼职、联营企业销售水泥、熟料66,077.25-66,077.25
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金隅集团控制销售水泥、材料173,567.77133,275.5940,292.18
天津市天材伟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金隅集团控制销售水泥、材料7,796.89-7,796.89
合计280,043.04138,053.12141,989.92

发行人对上述关联方2019年销售商品实现收入同比2018年增长141,989.92万元,是2019年关联销售总额增长的主要原因。其中:

1、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与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

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与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均为发行人合营企业,发行人对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8.11%,对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且发行人董事长孔庆辉曾担任两家企业的董事,已于2018年5月辞去董事职务。

2019年起发行人实施母公司煤炭集中采购,以充分利用规模效应享受优惠价格,再向子公司以成本及合理加成价格出售煤炭材料。冀东海德堡(扶风)水

泥有限公司与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合营企业,也参与了上述计划,但该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此2019年度关联交易规模明显增长。2019年1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和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董事孔庆辉回避表决,公司与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和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6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2、吉林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2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投资组建吉林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根据水泥产业发展的需要及改善吉林区域市场秩序,公司出资人民币1,428.5万元与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吉林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熟料、水泥的生产和销售等,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冀东水泥持股28.57%。此外,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素敏和前副总经理王向东曾任吉林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均已于2019年9月辞去董事职务。公司2019年度与吉林水泥(集团)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及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于2019年1月9日、2019年1月29日分别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9年5月起,吉林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开始正式运营,公司子公司向其水泥熟料和水泥,因此2019年相关关联交易金额大幅增长。公司与吉林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的交易有利于改善吉林区域水泥市场秩序。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模式公允,吉林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其形成依

赖。

3、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混凝土”)成立于2008年,由金隅集团、冀东集团所属混凝土、干粉砂浆企业共同整合而成的专业化大型混凝土企业集团,所辖混凝土企业遍布北京、天津、重庆、河北、吉林等地,金隅集团持有其55%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发行人持有其30%股权。

混凝土生产企业是公司水泥产品的重要下游客户,且金隅混凝土以京津冀地区为核心,是区域内最大的混凝土企业之一,与发行人的优势业务区域重合。随着水泥行业持续向好,发行人营业收入逐年增长,向金隅混凝土的销售金额也有所增长,具有商业合理性。

公司2019年度与金隅混凝土及其附属企业销售产品及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于2019年1月9日、2019年1月29日分别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天津市天材伟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天津市天材伟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是天津地区规模较大的混凝土企业。2018年金隅集团收购了天津市天材伟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材伟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因此成为发行人关联方。与发行人与其发生的交易主要为发行人及子公司向其销售水泥、外加剂及骨料等产品,2019年随着水泥市场向好,相关销售金额有所增加。

公司2019年度与天津市天材伟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及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于2019年1月9日、2019年1月29日分别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结合上述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采购金额逐年下降,关联销售金额占比有所增加,该等交易均具有真实、合理的商业背景,且已经过适当的决策程序审批,不会对公司独立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关于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1、关联销售

2017年-2019年,冀东水泥主要对关联单位销售水泥、熟料、外加剂、煤炭、矿渣粉等,上述产品中销售规模较大、规格较为标准化的产品主要是水泥PO42.5,其他产品销售规模较小或规格差异大,不具有可对比性。报告期内,冀东水泥对关联方PO425销售金额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关联方销售商品金额15,182.69308,342.48160,986.28175,707.53
关联方PO42.5水泥销售金额8,245.14203,388.95121,571.26112,552.94
占比54.31%65.96%75.52%64.06%

(1)对金隅混凝土及其子公司的PO42.5水泥销售

冀东水泥PO42.5的主要关联客户为金隅混凝土及其子公司,金隅混凝土及其子公司主要位于京津冀地区,冀东水泥主要通过京津冀地区的经贸公司销售PO42.5给上述关联单位。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一季度,京津冀地区的经贸公司中,包括北京金隅经贸有限公司在内的5家经贸公司销售给金隅混凝土及其子公司的PO42.5水泥金额占本公司PO42.5水泥关联方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8.76%、

67.25%、53.93%及84.40%,是关联销售的主要构成部分。

上述经贸公司对关联方销售均价与非关联方销售均价对比如下:

单位:元/吨

单位2020年1-3月
关联方销售均价非关联方销售均价价格差异价差幅度
北京经贸石家庄分公司351.72382.61-30.89-8.78%
北京经贸天津分公司387.41361.3726.046.72%
北京经贸邯郸分公司389.64372.5117.134.40%
北京经贸本部373.75359.9213.833.70%
营销分公司330.83339.45-8.62-2.61%
单位2019年
关联方销售均价非关联方销售均价价格差异价差幅度
北京经贸石家庄分公司355.29348.856.441.81%
北京经贸天津分公司386.73366.4820.255.24%
北京经贸邯郸分公司386.88362.5324.346.29%
北京经贸本部329.37346.62-17.24-5.23%
营销分公司334.29346.62-12.33-3.69%
单位2018年
关联方销售均价非关联方销售均价价格差异价差幅度
北京经贸石家庄分公司302.14321.73-19.59-6.49%
北京经贸天津分公司339.84324.6215.214.48%
北京经贸邯郸分公司344.75311.4333.329.66%
北京经贸本部343.06320.6322.446.54%
营销分公司315.96320.63-4.67-1.48%
单位2017年
关联方销售均价非关联方销售均价价格差异价差幅度
北京经贸石家庄分公司289.55275.2414.314.94%
北京经贸天津分公司322.30323.73-1.43-0.44%
北京经贸邯郸分公司286.56264.1122.467.84%
北京经贸本部357.83322.7635.079.80%
营销分公司289.39261.7627.639.55%

如上表所示,冀东水泥向金隅混凝土及其子公司销售PO42.5水泥的均价与非关联方销售均价相比差异大多在5%以内,部分单位部分年份单价差异高于5%的主要原因包括:

1)运距影响。冀东水泥按照水泥生产企业当地市场的市场价减去运费确定不同客户的水泥售价,部分经贸公司水泥销售半径广,金隅混凝土及其子公司及非关联单位因运距不同导致经贸公司水泥定价时因运费影响存在差异;

2)结算方式的影响。经贸公司对金隅混凝土及其子公司主要为赊销销售,综合考虑信用期因素,经贸公司对其水泥售价相对较高;

(2)对吉林水泥集团的PO42.5水泥销售

2019年冀东水泥通过子公司金隅冀东水泥吉林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

林经贸”)向吉林水泥集团销售水泥、熟料等,共计66,077.25万元,其中,2019年度销售PO42.5水泥174.40万吨,金额50,658.77万元,金额占比76.67%。

吉林经贸向关联方销售均价与非关联方销售均价对比如下:

单位:元/吨

单位2019年
关联方销售均价非关联方销售均价价格差异价差幅度
吉林经贸290.47291.320.850.29%

如上表所示,吉林经贸向关联方与非关联方销售PO42.5均价基本持平。

(3)对扶风公司、泾阳公司的煤炭销售

2019年,冀东水泥母公司集中采购煤炭,再向扶风公司及泾阳公司以成本加合理加成为定价方式出售煤炭,加价幅度为每吨煤炭0.5元-1元,差异较小。

综上,冀东水泥对关联方售价定价综合考虑区域市场价格、关联方采购量多少、结算方式、运距等确定;对非关联方售价定价随行就市,综合考虑客户所处区域、运距、信用等级、结算方式、招标要求等确定。冀东水泥对关联方的 主要交易品种及服务的定价公允, 与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2、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的品种主要包括机械设备及备件、设备维修服务、煤炭、耐火材料等,其中煤炭采购占比最高。2017年和2018年,冀东水泥主要自冀东集团及其子公司冀东发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采购煤炭,自2019年开始,冀东水泥各子公司主要通过冀东水泥集采中心自行采购煤炭,因此,以下主要分析2017年和2018年发行人对关联方和非关联方采购煤炭情况。

2017年、2018年冀东水泥煤炭关联采购总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2017年
关联方煤炭采购115,306.85203,268.43
关联方采购商品总额213,482.59308,732.44
占比54.01%65.84%
关联方采购商品总额(剔除备件)157,885.92243,596.88
占比73.03%83.44%

冀东水泥自关联方采购的煤炭以烟煤5500~5800kcal为主,2017年、2018年该种煤炭采购金额占关联方煤炭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8.38%,63.86%。为提高可比性,选取冀东水泥自关联方采购该种煤炭金额较大的区域的部分子公司按季度进行关联方及非关联方采购价格对比分析,对比分析的样本采购金额占2017年、2018年关联方煤炭采购总额的68.35%,56.82%。

单位:元/吨

区域2017年一季度2017年二季度
关联方均价非关联方均价价差比例关联方均价非关联方均价价差比例
渝川区域778.46745.054.30%680.33705.333.67%
冀东冀中南区域499.05502.570.70%485.54488.660.64%
东北区域626.43609.002.78%627.08638.861.88%
闻喜公司N/AN/AN/AN/AN/AN/A
区域2017年三季度2017年四季度
关联方均价非关联方均价价差比例关联方均价非关联方均价价差比例
渝川区域652.83683.284.66%721.92739.682.46%
冀东冀中南区域523.24553.085.70%567.77589.223.78%
东北区域667.29656.31-1.65%737.74723.081.99%
闻喜公司455.75432.645.07%481.20464.543.46%
区域2018年一季度2018年二季度
关联方均价非关联方均价价差比例关联方均价非关联方均价价差比例
渝川区域706.20734.253.97%663.36691.194.19%
冀东冀中南区域585.84554.845.29%526.62526.320.06%
东北区域722.54722.220.04%679.50662.142.55%
闻喜公司448.77420.776.24%432.34428.130.97%
区域2018年三季度2018年四季度
关联方均价非关联方均价价差比例关联方均价非关联方均价价差比例
渝川区域682.54696.422.03%N/AN/AN/A
冀东冀中南区域572.56548.234.25%N/AN/AN/A
东北区域699.74703.180.49%N/AN/AN/A
闻喜公司467.69463.440.91%N/AN/AN/A

注:2017年第1、2季度闻喜公司未通过关联方采购烟煤5500~5800kcal。2018年第4季度,上述区域的样本公司未通过关联方采购烟煤5500~5800kcal。如上表,上述区域子公司自关联方采购5500~5800kcal烟煤价格较非关联方价差幅度均在5%左右,差异较小。冀东水泥对关联方的主要交易品种及服务的定价公允, 与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三)关联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期后回款情况

1、关联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公司与可比公司关联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关联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冀东水泥未对关联方公司计提坏账
福建水泥对合营联营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计提坏账
祁连山对子公司的少数股东计提坏账
宁夏建材未对关联方公司计提坏账
海螺水泥未对关联方公司计提坏账
上峰水泥会计政策明确对关联方组合不计提坏账
华新水泥未对关联方公司计提坏账
博闻科技无关联方应收账款余额
西藏天路对母公司、合营联营公司计提坏账
万年青对母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集团合营联营企业计提坏账
四川双马未对关联方公司计提坏账
塔牌集团对联营企业、联营企业的子公司计提坏账
天山股份对其他关联关系方计提坏账
亚泰集团未对关联方公司计提坏账
尖峰集团对联营公司等计提坏账
青松建化对联营公司等计提坏账
海南瑞泽对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集团合营联营企业等计提坏账

由上表可见,同行业上市公司对关联方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存在差异,其中宁夏建材、海螺水泥、上峰水泥、华新水泥、四川双马、亚泰集团等对关联方应收账款未计提坏账准备。冀东水泥的关联方以大型国有企业为主,资金实力和还款能力较强,对关联方未计提坏账准备。

2、报告期各期末关联方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2020年5月31日,公司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3月31日关联方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0年 3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关联方应收账款余额120,868.74115,586.97147,801.08159,900.84
期后回款情况13,568.3015,505.46122,945.64140,001.86
期后回款比例11.23%13.41%83.18%87.56%

由上表可见,冀东水泥2017年末和2018年末的关联方应收账款余额回款比例较高, 2020年3月31日关联方应收账款普遍尚未到结算期。整体而言,关联方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综上,冀东水泥在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资产担保、信用评估的基础上,给予客户不同的信用期,该等信用期主要与不同类型客户的回款能力相匹配,不直接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而不同。冀东水泥给予关联方与非关联方的信用期存在一定差异,但该等差异存在合理性。

四、关于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与同业竞争的补充披露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与解决同业竞争的过程

2016年,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大背景下,在京、唐两地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为顺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导向,金隅集团、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重组协议。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金隅集团取得冀东水泥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制权,进而成为冀东水泥间接控股股东,双方在水泥业务领域存在持续的、

无法避免的同业竞争问题。通过报告期内两次重大资产重组,金隅集团已将水泥业务全部注入冀东水泥,双方同业竞争已彻底消除。

1、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

2018年,通过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冀东水泥获得了金隅集团所持有的北京金隅水泥经贸有限公司等10家水泥企业的控制权,有效改善了双方的同业竞争状况。

为解决冀东水泥与金隅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上市公司与金隅集团已于2017年12月28日签订《股权托管协议》,金隅集团将其持有的剩余14家水泥公司股权除所有权、收益权之外的权利全部委托冀东水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股东表决权、管理者的委派权或选择权,并支付托管费用。此外,金隅集团已做出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的三年内,将上述托管的股权以出资、出售或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注入合资公司或冀东水泥。为保障冀东水泥的利益,金隅集团已就该内容与冀东水泥签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

2、重大资产购买及共同增资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

立足于前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成果,2019年冀东水泥实施了重大资产购买及共同增资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金隅集团通过增资合资公司及现金交易两种方式,将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等14家剩余水泥公司股权注入合资公司。

至此,金隅集团全部水泥业务由冀东水泥统一经营管理,公司水泥业务规模将显著扩大,主营业务及核心竞争优势进一步突显,金隅集团与冀东水泥在水泥业务领域的同业竞争局面彻底消除。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金隅集团并表范围内除冀东水泥及其子公司之外已不存在其他水泥业务。冀东水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冀东水泥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二)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冀东水泥与金隅集团两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冀东水泥控股股东冀东集团与间接控股股东金隅集团出具了如下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金隅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017年12月28日,金隅集团出具如下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一般承诺在本公司具有冀东水泥的控制权期间:

1、自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下的其他企业(除剩余水泥公司)不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冀东水泥及其子公司相同的业务。

2、如果本公司及其控制下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冀东水泥及其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时,本公司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冀东水泥及其子公司,避免与冀东水泥及其子公司形成同业竞争。

二、特别承诺

1、自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本公司将未纳入本次重组范围的从事水泥业务企业(即剩余水泥公司)的股权全部委托冀东水泥管理。

2、自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的三年内,本公司将上述托管的股权以出资、出售或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注入合资公司或冀东水泥。”

2019年1月9日,金隅集团出具如下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在本公司具有冀东水泥的控制权期间:

(1)自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下的其他企业不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冀东水泥及其子公司相同的业务。

(2)如果本公司及其控制下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冀东水泥及其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时,本公司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冀东水泥及其子公司,避免与冀东水泥及其子公司形成同业竞争。

本公司未履行承诺义务,将依法承担责任。 ”

2、冀东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017年12月28日和2019年1月9日,冀东集团出具如下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目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下的其他公司与冀东水泥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自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下的其他企业不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冀东水泥及其子公司相同的业务。

(3)如果本公司及其控制下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冀东水泥及其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时,本公司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冀东水泥及其子公司。

本公司未履行承诺义务,将依法承担责任。”

公司逐项核对了金隅集团、冀东集团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承诺均已得到正常履行。

根据金隅集团、冀东集团出具的《关于继续履行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相关承诺的说明》,金隅集团、冀东集团在具有冀东水泥的控制权期间,将继续履行其分别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及《关于规范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项下的有关承诺。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会计信息及有关的分析数据中,财务数据主要引自发行人2017年-2019年追溯重述口径审阅报告和2020年上半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本节只提供从上述财务报告中摘录的部分信息,若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应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备查文件之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审阅报告全文。

一、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文号分别为XYZH/2018BJSA0150号、XYZH/2019BJSA0312号、XYZH/2020BJSA10242号。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由于下列事项导致进行追溯调整:

1、公司对2019年度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的事项如下

(1)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及财政部2019年9月19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编制要求,除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产生的列报变化外,本公司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本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数据。

(2)2019年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金隅集团控股的部分公司,其中包括保定太行和益水泥有限公司等14户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与本公司下属北京金隅水泥经贸有限公司发生水泥、熟料购销业务,对2018年度报表进行追溯并对关联方收入、成本进行抵消。

(3)新租赁准则: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2、公司对2018年度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的事项如下:

(1)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金隅集团出资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于2018年7月份实施完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金隅集团出资至合资公司的北京金隅水泥经贸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2018年全年实现的经营成果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2)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向关联方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收购其持有的唐县洁源垃圾处置有限公司100%股权,由于唐县洁源垃圾处置有限公司受公司实际控制人金隅集团实际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上述收购事项认定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3)经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7项新准则及新会计报表格式,并对期初数进行追溯调整。

信永中和对本公司2017、2018年度因同一控制下合并追溯调整的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XYZH/2020BJSA10817号无保留结论的审阅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本募集说明书分析的内容以发行人2017年-2019年追溯重述口径审阅报告为基础。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资产: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货币资金602,249.00597,904.761,041,231.30642,708.86
交易性金融资产--1,920.0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051.48
应收票据13,297.17464,264.821,072,519.74715,923.03
应收账款222,333.03202,594.36235,144.91260,136.25
应收款项融资360,257.35
预付款项131,333.7470,146.8254,933.3890,534.10
其他应收款59,407.7870,527.9691,356.25139,664.96
其中:应收利息---950.63
应收股利--4,200.00
存货315,571.11287,234.61251,696.94230,807.23
其他流动资产37,614.5048,023.90109,288.7344,769.54
流动资产合计1,742,063.701,740,697.242,858,091.332,127,595.4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7,779.32
长期股权投资157,064.26176,573.11134,184.28149,826.4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1,994.9535,028.6236,374.18-
固定资产3,169,434.103,261,593.563,401,812.543,563,452.59
在建工程108,743.2378,596.8759,620.1384,599.41
使用权资产21,635.0024,168.37--
无形资产514,257.09520,817.78483,403.78488,986.46
商誉31,102.0031,102.0032,495.4232,495.42
长期待摊费用118,425.87107,780.76101,277.4689,885.79
递延所得税资产81,820.8279,920.2076,523.7658,763.09
其他非流动资产21,616.8917,071.0636,969.317,735.36
非流动资产合计4,256,094.224,332,652.334,362,660.874,533,523.90
资产总计5,998,157.926,073,349.577,220,752.206,661,119.3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25,581.32760,083.691,375,124.021,498,060.72
应付票据42,407.3733,623.2947,963.4531,135.51
应付账款431,050.41476,986.86945,639.97707,733.29
预收款项---90,894.02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合同负债122,507.8773,802.5897,594.49-
应付职工薪酬7,259.9120,338.5313,780.5715,526.61
应交税费75,715.8861,437.1480,287.5540,673.29
其他应付款453,566.18340,063.35638,804.71567,389.96
其中:应付利息13,027.8813,948.009,348.3111,115.03
应付股利20,264.97844.812,195.7264,174.1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1,077.77306,766.88397,880.41292,772.37
其他流动负债300,713.36167,795.9043,340.69118,886.67
流动负债合计2,069,880.072,240,898.223,640,415.853,363,072.4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361,270.00237,500.00113,850.00179,540.00
应付债券349,234.77349,130.12171,289.91215,910.40
租赁负债7,458.548,783.15--
长期应付款218,886.76219,546.64250,853.43336,453.4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860.071,886.721,499.792,425.65
预计负债63,317.8056,794.7631,570.2921,205.70
递延收益48,042.9249,658.0353,277.0249,166.60
递延所得税负债22,862.8725,355.4530,276.9919,968.49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072,933.73948,654.86652,617.42824,670.31
负债合计3,142,813.813,189,553.084,293,033.274,187,742.75
所有者权益:
股本134,752.29134,752.29134,752.29134,752.29
其他权益工具298,301.89298,301.89298,200.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298,301.89298,301.89298,200.00-
资本公积326,656.05332,942.85766,520.231,097,455.74
其他综合收益-10,178.42-7,913.89-6,897.009,155.21
专项储备5,741.444,302.043,660.012,347.32
盈余公积101,463.94101,463.94101,463.94101,463.9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693,750.17671,263.90479,432.34322,832.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1,550,487.361,535,113.021,777,131.821,668,007.17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少数股东权益1,304,856.751,348,683.471,150,587.11805,369.43
所有者权益合计2,855,344.122,883,796.492,927,718.932,473,376.6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5,998,157.926,073,349.577,220,752.206,661,119.35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425,304.603,450,703.203,144,812.682,621,818.49
其中:营业收入1,425,304.603,450,703.203,144,812.682,621,818.49
二、营业总成本1,228,078.422,891,358.082,763,364.662,463,690.65
其中:营业成本927,693.532,171,556.142,019,097.171,810,779.93
税金及附加22,059.1853,584.1757,765.1836,286.50
销售费用53,295.86125,375.47116,202.5591,197.24
管理费用169,027.85415,638.51421,952.72386,373.17
研发费用6,606.187,187.916,551.69-
财务费用49,395.82118,015.86141,795.35139,053.81
其中:利息费用54,057.60126,929.54148,672.55145,982.85
利息收入4,826.4810,121.707,604.999,044.83
加:其他收益25,227.8965,600.5266,340.8358,868.0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0,818.1934,596.766,425.36-20,071.5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9,914.8835,181.1210,190.857,201.0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338.824,139.5719,925.7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606.50-8,108.15-9,064.1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5,940.28-15,662.96-17,663.8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62.002,874.90734.44-473.2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38,827.74630,707.69434,361.08198,713.00
加:营业外收入4,806.9211,177.714,961.105,716.64
减:营业外支出2,817.2116,483.627,128.675,625.4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40,817.45625,401.77432,193.50198,804.2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减:所得税费用57,898.87134,939.31108,392.3049,079.0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82,918.58490,462.46323,801.20149,725.14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0,062.42270,058.78190,367.5688,555.08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82,856.16220,403.68133,433.6561,170.0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264.53-1,036.34-16,008.30-1,638.17
七、综合收益总额180,654.05489,426.12307,792.90148,086.9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97,797.89269,041.88174,315.3586,916.9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82,856.16220,384.24133,477.5561,170.06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307,928.472,786,533.742,369,180.671,846,042.64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13,065.6157,378.0364,526.2952,744.7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4,322.7267,562.3855,456.4060,399.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55,316.792,911,474.152,489,163.361,959,186.8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31,053.091,265,817.58945,084.25881,067.45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36,855.52296,319.04282,449.21260,800.61
支付的各项税费143,357.13408,757.81342,744.77269,467.7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8,696.26118,669.98140,830.70143,082.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59,961.992,089,564.401,711,108.931,554,418.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5,354.80821,909.75778,054.43404,768.5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7,290.66-46,911.1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9,435.6736,897.7519,342.2312,744.22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600.977,959.738,113.086,243.7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5,674.3270,188.31-83,244.2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782.545,340.008,440.6916,346.5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2,493.50127,676.4435,896.00165,489.8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13,385.28102,360.1281,761.0490,074.56
投资支付的现金5,069.91174,475.308,695.76-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77,586.33--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608,945.3614,961.9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8,455.19454,426.3599,402.16105,036.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961.69-326,749.91-63,506.1660,453.3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75.4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375.4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10,820.001,516,017.382,178,937.202,096,480.72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270,000.00300,000.001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9,311.49380,844.8763,376.00167,418.5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20,131.492,167,237.652,542,313.202,363,899.3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57,119.502,586,610.342,434,698.282,303,862.8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21,285.57291,343.52274,453.69180,697.9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113,805.33118,244.75110,337.1612,958.4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70,415.10192,836.78189,855.95232,590.3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48,820.163,070,790.642,899,007.922,717,151.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8,688.68-903,552.99-356,694.72-353,251.7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04.44-408,393.16357,853.56111,970.0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71,793.27980,186.43622,332.87510,362.8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572,497.71571,793.27980,186.43622,332.87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资产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69,957.71377,480.12734,783.10311,326.86
交易性金融资产--1,920.0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501.48
应收票据-12,736.4056,462.2198,180.67
应收账款2,292.111,230.293,263.0055,938.82
应收款项融资5,657.16---
预付款项6,839.231,296.921,406.552,904.06
其他应收款1,311,458.901,199,361.961,348,998.391,657,006.61
存货3,436.74842.791,977.4110,780.12
其他流动资产77.435,747.5167,778.901,977.78
流动资产合计1,499,719.281,598,695.982,216,589.652,141,166.4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7,280.2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1,568.3734,605.8835,907.66-
长期股权投资2,190,435.292,198,240.451,586,264.411,349,070.44
固定资产1,344.921,656.922,153.97181,796.32
在建工程4,383.563,660.076.392,527.29
使用权资产66.52123.53--
无形资产4,057.614,382.664,865.974,640.27
长期待摊费用253.12497.73711.785,538.09
递延所得税资产33,237.5728,458.8813,024.1811,635.89
非流动资产合计2,265,346.962,271,626.121,642,934.371,612,488.52
资产总计3,765,066.253,870,322.103,859,524.023,753,654.9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20,000.00682,500.001,148,000.001,164,575.00
资产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付票据--770.0014,489.65
应付账款7,983.1824,095.6522,013.1485,710.21
预收款项---9,833.57
合同负债19,989.0212,258.437,932.48-
应付职工薪酬95.301,352.42868.011,741.66
应交税费96.456.064.279,326.77
其他应付款241,015.21193,624.87117,494.83165,630.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7,478.67239,268.94299,791.70206,603.41
其他流动负债242,285.41131,436.281,269.20100,246.81
流动负债合计998,943.231,284,542.651,598,143.621,758,157.6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349,500.00222,000.0096,500.00149,000.00
应付债券349,234.77349,130.12171,289.91215,910.40
租赁负债-78.77--
长期应付款184,515.54196,722.26171,417.95199,457.0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83.24100.22149.65671.50
预计负债--5,124.693,423.04
递延收益---3,352.16
递延所得税负债8,991.9011,108.5415,997.303,623.28
非流动负债合计892,325.45779,139.92460,479.50575,437.41
负债合计1,891,268.682,063,682.562,058,623.122,333,595.01
股东权益:
股本134,752.29134,752.29134,752.29134,752.29
其他权益工具298,301.89298,301.89298,200.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298,301.89298,301.89298,200.00-
资本公积499,767.56499,767.56514,087.98514,087.9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10,076.94-7,808.54-6,829.029,146.69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98,308.1698,308.1698,308.1698,308.16
未分配利润852,744.61783,318.19762,381.49663,764.79
股东权益合计1,873,797.571,806,639.541,800,900.901,420,059.91
资产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3,765,066.253,870,322.103,859,524.023,753,654.92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189,313.99336,529.63215,859.77380,697.06
减:营业成本188,215.35335,037.72179,031.61306,619.46
税金及附加175.06490.692,649.032,436.08
销售费用41.25162.955,964.1515,548.59
管理费用3,158.2826,019.1427,118.7736,852.17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20,507.9933,096.1926,665.0026,434.53
加:其他收益83.36140.002,326.625,794.1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65,461.51140,072.2474,837.3122,198.0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9,953.6935,315.1310,305.217,536.3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337.8512,594.2719,925.7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3.36-2,113.28-3,053.4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511.56-4,363.9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31-15.52106.6949.24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42,816.6279,632.6861,242.6645,137.39
加:营业外收入-255.2862,042.04480.23
减:营业外支出1,950.004,648.351,817.5416.5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40,866.6275,239.60121,467.1645,601.05
减:所得税费用-6,135.95-19,998.0112,041.40120.3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47,002.5795,237.61109,425.7645,480.7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268.40-979.52-15,975.71-1,638.17
六、综合收益总额144,734.1794,258.0993,450.0443,842.55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80,536.63259,218.22167,611.14274,321.52
收到的税费返还--1,740.635,650.8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4,405.0511,744.9141,443.6352,871.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4,941.68270,963.13210,795.39332,844.0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75,725.92253,519.79107,081.73157,886.2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560.684,641.9714,813.1722,652.32
支付的各项税费601.67806.6815,551.4829,231.7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034.3311,525.1441,098.3947,662.6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7,922.59270,493.57178,544.78257,433.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019.09469.5532,250.6275,411.0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84,679.76539,760.24423,202.50124,532.9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96,913.66204,881.38136,272.49114,257.4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3.4963.68986.032,246.7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5,674.3274,619.92-83,244.2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340.007,940.696,431.4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7,291.24824,665.22568,401.70330,712.7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6,903.854,090.042,021.811,251.29
投资支付的现金194,553.91793,330.75167,469.41202,534.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57,612.42--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6055,273.456,061.9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1,457.77955,037.81224,764.68209,847.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833.47-130,372.59343,637.02120,865.5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20,000.001,108,600.001,454,500.001,456,14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270,000.00300,000.001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0,451.75342,788.5443,366.42156,654.88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60,451.751,721,388.541,797,866.421,712,794.8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95,869.501,708,600.001,593,368.751,600,418.7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00,066.99143,554.86104,544.8494,601.7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4,890.9373,296.8475,806.35117,949.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80,827.421,925,451.701,773,719.941,812,969.9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0,375.67-204,063.1624,146.48-100,175.0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7,523.10-333,966.20400,034.1296,101.4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77,028.36710,994.56310,960.43214,858.9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69,505.26377,028.36710,994.56310,960.43

三、合并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 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各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110家,具体合并范围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级次
1唐山冀东水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二级
2唐山冀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二级
3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二级
4秦岭水泥宝鸡有限公司三级
5唐山市鑫研建材有限公司二级
6吴堡冀东特种水泥有限公司二级
7易县鑫海矿业有限公司二级
8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二级
9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二级
10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二级
11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二级
12辽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二级
13内蒙古亿利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二级
序号公司名称级次
14唐山市盾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二级
15唐山冀东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二级
16冀东水泥丰润有限责任公司二级
17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二级
18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二级
19冀东水泥阿巴嘎旗有限责任公司二级
20冀东水泥重庆江津有限责任公司二级
21包头冀东水泥有限公司二级
22辽阳冀东恒盾矿业有限公司二级
23重庆金隅冀东水泥贸易有限公司二级
24内蒙古伊东冀东水泥有限公司二级
25唐山冀东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有限公司二级
26米脂冀东水泥有限公司二级
27阳泉冀东物流贸易有限公司二级
28山东冀东胜潍建材有限公司二级
29陕西冀东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二级
30唐县冀东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二级
31烟台冀东润泰建材有限公司二级
32唐县冀东燃气销售有限公司二级
33吉林冀东物流有限公司二级
34金隅冀东水泥吉林经贸有限公司二级
35陕西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二级
36烟台金隅冀东水泥沿海经贸有限公司二级
37辽宁金隅冀东水泥贸易有限公司二级
38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二级
39内蒙古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二级
40包头金隅冀东水泥营销有限公司二级
41广宗县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二级
42宁晋县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二级
43清河县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二级
44唐山市金石联合水泥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二级
45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二级
46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三级
序号公司名称级次
47北京生态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三级
48河北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三级
49保定太行和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级
50易县腾辉矿产建材有限公司三级
51岚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二级
52沁阳市金隅水泥有限公司二级
53宣化金隅水泥有限公司二级
54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二级
55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二级
56金隅冀东滦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三级
57唐山冀东启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三级
58唐山冀东水泥外加剂有限责任公司三级
59唐山冀东水泥三友有限公司三级
60天津冀东水泥有限公司三级
61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三级
62唐县洁源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四级
63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三级
64深州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三级
65灵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三级
66张家口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三级
67大同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三级
68大同冀东水泥爆破有限责任公司四级
69冀东海天水泥闻喜有限责任公司三级
70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三级
71山西双良鼎新水泥有限公司三级
72承德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三级
73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三级
74昌黎冀东水泥有限公司三级
75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三级
76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三级
77冀东水泥扶余有限责任公司三级
78北京金隅水泥经贸有限公司三级
79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三级
序号公司名称级次
80沧州临港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四级
81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三级
82成安金隅太行水泥有限公司四级
83邯郸金隅太行建材有限公司四级
84邯郸金隅太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四级
85曲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三级
86承德金隅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三级
87广灵金隅水泥有限公司三级
88博爱金隅水泥有限公司三级
89四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三级
90北京金隅水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三级
91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三级
92北京强联水泥有限公司四级
93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三级
94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三级
95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三级
96张家口金隅水泥有限公司三级
97河北太行华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三级
98邢台金隅咏宁水泥有限公司三级
99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三级
100唐山冀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三级
101冀东水泥(烟台)有限责任公司三级
102烟台冀东建材有限公司四级
103冀东水泥凤翔有限责任公司三级
104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三级
105邢台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三级
106陵川金隅水泥有限公司三级
107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三级
108邯郸涉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三级
109冀东发展泾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三级
110涞水京涞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三级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1、2020年上半年公司合并范围的重要变化

截至2020年6月30日,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合并单位110家,较2019年末减少一家,系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西安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2、2019年公司合并范围的重要变化

2019年度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合并单位111家,变动如下:

(1)2019年合并范围新增19家公司,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新增18家(其中二级子公司4家),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新增1家;

(2)2019年合并范围因处置、注销和吸收合并减少5家。

序号公司名称变化情况
1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2北京强联水泥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3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4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5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6张家口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7河北太行华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8邢台金隅咏宁水泥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9保定太行和益水泥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10易县腾辉矿产建材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11邯郸涉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12岚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13陵川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14沁阳市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15宣化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16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17冀东发展泾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18涞水京涞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19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冀东水泥葫芦岛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减少
序号公司名称变化情况
21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减少
22临城金隅冀东恒实水泥有限公司处置减少
23山西冀东物流贸易有限公司注销
24唐山海港冀东建材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注销

3、2018年公司合并范围的重要变化

2018年度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单位97家,变动如下:

(1)2018年公司合并范围新增21家公司,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新增18家,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新增3家。

(2)2018年因吸收合并、注销减少及减资退出减少5家。

序号公司名称变化情况
1北京金隅水泥经贸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2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3沧州临港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4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5邯郸金隅太行建材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6邯郸金隅太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7成安金隅太行水泥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8曲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9承德金隅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10广灵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11博爱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12四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13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14北京生态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15河北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16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17北京金隅水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18唐县洁源垃圾处置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19包头金隅冀东水泥营销有限公司新设增加
20唐山市金石联合水泥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新设增加
序号公司名称变化情况
21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新设增加
22冀东发展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注销减少
23海南冀东物流有限公司注销减少
24唐县冀东发展特种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注销减少
25临澧冀东物流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注销减少
26奎山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减资退出

4、2017年公司合并范围的重要变化

2017年度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合并单位为81家,变动如下:

(1)与上年度相比2017年度新增合并单位6家:2017年度新投资设立6家公司:金隅冀东水泥吉林经贸有限公司、陕西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烟台金隅冀东水泥沿海经贸有限公司、辽宁金隅冀东水泥贸易有限公司、内蒙古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

(2)与上年度相比2017年度减少合并单位1家:2017年度因注销减少1家公司:唐山冀东水泥职工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序号公司名称变化 情况变化原因持股比例(%)注册资本(万元)
1金隅冀东水泥吉林经贸有限公司新增新设公司100.005,000.00
2辽宁金隅冀东水泥贸易有限公司新增新设公司100.003,000.00
3内蒙古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新增新设公司100.00900.00
4陕西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新增新设公司100.005,000.00
5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新增新设公司100.003,000.00
6烟台金隅冀东水泥沿海经贸有限公司新增新设公司100.005,000.00
7唐山冀东水泥职业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减少处置子公司90.00100.00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径)

1、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

收益如下表所示:

项目期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0年1-6月7.140.670.67
2019年度16.501.851.85
2018年度10.701.411.41
2017年度5.450.660.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0年1-6月6.850.640.64
2019年度16.311.791.79
2018年度9.350.880.88
2017年度0.810.060.06

注:2020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2、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0年1-6月/ 2020/6/302019年/ 2019/12/312018年 /2018/12/312017年 /2017-12-31
流动比率(倍)0.840.780.790.63
速动比率(倍)0.690.650.720.56
资产负债率(%)(合并)52.4052.5259.4562.8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0.2353.3253.3462.1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6.7115.7712.7013.15
存货周转率(次)3.088.068.377.45
总资产周转率(次)0.240.520.450.48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股)2.936.105.783.00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元)0.01-3.032.660.83
每股净资产(元)11.5111.3913.1912.38
销售毛利率(%)34.9137.0735.8030.93
销售净利率(%)12.8314.2110.305.71
利息保障倍数(倍)5.455.933.912.36

注:上述指标计算公示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账面价值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全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每股净现金流量净额=全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288.871,332.631,033.52-257.59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786.0910,313.587,431.865,767.15
3.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3,291.60116,227.49136,611.77
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3,772.504,158.41-7,374.53
5.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0.000.00622.987,576.91
6.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392.04-402.66-4,185.11-1,578.23
小计7,909.2618,307.65125,289.15140,745.46
7.所得税影响额1,768.542,859.812,105.01930.70
8.少数股东影响额(税后)2,553.116,758.0252,298.3759,380.36
合计3,587.618,689.8270,885.7880,434.40

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公司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1,742,063.7029.04%1,740,697.2428.66%
非流动资产4,256,094.2270.96%4,332,652.3371.34%
资产总计5,998,157.92100.00%6,073,349.57100.00%
项目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2,858,091.3339.58%2,127,595.4531.94%
非流动资产4,362,660.8760.42%4,533,523.9068.06%
资产总计7,220,752.20100.00%6,661,119.3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6,661,119.35万元、7,220,752.20万元、6,073,349.57万元和5,998,157.9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增长,同时公司优化资本结构,偿还了一定规模的负债,截至2018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上年期末增长559,632.84万元,增长率为8.40%,截至2019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上年期末减少1,147,402.63万元,下降15.89%,2020年6月末与2019年末基本持平。报告期内总体资产规模保持平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2,127,595.45万元、2,858,091.33万元、1,740,697.24万元和1,742,063.7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31.94%、39.58%、28.66%和29.04%。截至2018年末,公司流动资产较上年期末分别增长730,495.88万元,增长率为34.33%,截至2019年末,公司流动资产较上年期末分别减少1,117,394.09万元,下降比率为39.10%。2020年6月末,公司流动资产规模及占比与2019年末基本持平。

2018年,公司流动资产增幅较大,主要原因包括:(1)公司经营业绩提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增加,以及公司于年底发行30亿永续债,导致年末货币资金增加;(2)公司采用票据结算方式增加,同时电子票据期限延长,导致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较上年增加较多。2019年,公司流动资产降幅较大,主要原因包括:(1)公司优化资本结构,偿还了一定规模的负债,导致年末货币资金减少;(2)公司2019年严控票据收取范围,以收取高信用等级票据为主,导致应收票据比例下降。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4,533,523.90万元、4,362,660.87万元、4,332,652.33万元和4,256,094.22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68.06%、60.42%、71.34%和

70.96%。截至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分别减少170,863.04万元和30,008.53万元,相比上年下降3.77%和0.69%。2020年6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规模及占比与2019年末基本持平。

(二)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602,249.0034.57%597,904.7634.35%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3,297.170.76%464,264.8226.67%
应收账款222,333.0312.76%202,594.3611.64%
应收款项融资360,257.3520.68%--
预付款项131,333.747.54%70,146.824.03%
其他应收款59,407.783.41%70,527.964.0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315,571.1118.11%287,234.6116.50%
其他流动资产37,614.502.16%48,023.902.76%
流动资产合计1,742,063.70100.00%1,740,697.24100.00%
项目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1,041,231.3036.43%642,708.8630.21%
交易性金融资产1,920.090.0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051.480.14%
应收票据1,072,519.7437.53%715,923.0333.65%
应收账款235,144.918.23%260,136.2512.23%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54,933.381.92%90,534.104.26%
其他应收款91,356.253.20%139,664.966.56%
其中:应收利息--950.630.04%
应收股利4,200.000.15%--
存货251,696.948.81%230,807.2310.85%
其他流动资产109,288.733.82%44,769.542.10%
流动资产合计2,858,091.33100.00%2,127,595.45100.00%

注:公司2017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18年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中再资环股票(代码600217.SH),公司已于2019年全部出售。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截至2020年6月末,上述八项合计占公司流动资产总额的100.00%。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价值分别为642,708.86万元、1,041,231.30万元、597,904.76万元和602,249.00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为30.21%、36.43%、34.35%和34.57%。货币资金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库存现金0.110.00%0.710.00%
银行存款572,497.6095.06%574,049.5596.01%
其他货币资金29,751.294.94%23,854.503.99%
合计602,249.00100.00%597,904.76100.00%
项目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库存现金4.890.00%7.570.00%
银行存款986,758.9494.77%628,024.8397.72%
其他货币资金54,467.475.23%14,676.472.28%
合计1,041,231.30100.00%642,708.86100.00%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等各类保证金。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规模存在一定波动。2018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2017年末增长了398,522.44万元,增幅为62.01%,主要是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以及公司于年底发行30亿永续债所致;2019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2018年末减少了443,326.54万元,降幅为42.58%,主要是由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偿还借款所致;2020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各项规模及占比与2019年末基本持平。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为29,751.29万元。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715,923.03万元、1,072,519.74万元、464,264.82万元和13,297.17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为33.65%、37.53%、26.67%和0.76%。应收票据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银行承兑票据--439,384.2794.64%
商业承兑票据13,687.56102.94%25,640.235.52%
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390.39-2.94%-759.67-0.16%
合计13,297.17100.00%464,264.82100.00%
项目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银行承兑票据934,292.1487.11%588,474.0682.20%
商业承兑票据139,673.3513.02%127,448.9717.80%
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1,445.75-0.13%--
合计1,072,519.74100.00%715,923.0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回款风险较低。2018年公司应收票据余额较上年末增长356,596.70万元,上升49.81%,主要原因系公司采用票据结算方式增加,同时电子票据期限延长,导致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较上年增加较多。2019年公司应收票据余额较上年末减少608,254.91万元,下降56.71%,主要原因系公司2019年严控票据收取范围,以收取高信用等级票据为主,导致应收票据比例下降。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大幅下降,主要原因系将公司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又以出售为目标的的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票据按风险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0/6/30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13,687.56100.00%390.392.85%13,297.17
其中:银行承兑票据
与关联方相关的商业承兑汇票3,927.8328.70%3,927.83
其他商业承兑汇票9,759.7471.30%390.394.00%9,369.35
合计13,687.56100.00%390.392.85%13,297.17

2019年末,公司应收票据按风险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19/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465,024.50100.00%759.670.16%464,264.82
其中:银行承兑票据439,384.2794.49%439,384.27
与关联方相关的商业承兑汇票6,648.411.43%6,648.41
其他商业承兑汇票18,991.824.08%759.674.00%18,232.15
合计465,024.50100.00%759.670.16%464,264.82

2018年末,公司应收票据按风险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18/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1,073,965.49100.00%1,445.750.13%1,072,519.74
其中:银行承兑票据934,292.1486.99%934,292.14
与关联方相关的商业承兑汇票103,529.489.64%103,529.48
其他商业承兑汇票36,143.873.37%1,445.754.00%34,698.11
合计1,073,965.49100.00%1,445.750.13%1,072,519.74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60,136.25万元、235,144.91万元、202,594.36万元和222,333.03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2.23 %、8.23%、11.64%和12.76%。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2017年末减少了24,991.34万元,减幅9.61%,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2018年末减少了32,550.55万元,减幅13.84%。除2020年6月末应收账款小幅回升外,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呈现小幅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公司加强了对资金的控制,加大清欠力度所致。

(1)应收账款按风险分类分析

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按风险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0/6/30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9,767.903.36%9,767.90100.00%-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81,256.0296.64%58,922.9920.95%222,333.03
其中:
1)账龄组合160,329.6455.09%58,922.9936.75%101,406.65
2)关联方组合120,926.3841.55%-0.00%120,926.38
合计291,023.93100.00%68,690.9023.60%222,333.03

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按风险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19/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9,760.463.63%9,760.46100.00%-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59,135.8096.37%56,541.4321.82%202,594.36
其中:
1)账龄组合143,548.8353.38%56,541.4339.39%87,007.39
2)关联方组合115,586.9742.99%115,586.97
合计268,896.26100.00%66,301.8924.66%202,594.36

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按风险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18/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3,739.414.68%12,683.7992.32%1,055.63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79,722.7795.32%45,633.4816.31%234,089.29
其中:
1)账龄组合131,921.6944.96%45,633.4834.59%86,288.21
2)关联方组合147,801.0850.36%147,801.08
合计293,462.18100.00%58,317.2719.87%235,144.91

2017年末,公司应收账款按风险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17/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5,315.004.95%11,209.8873.20%4,105.12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93,402.3894.85%37,537.7412.79%255,864.65
其中:
1)账龄组合133,501.5443.16%37,537.7428.12%95,963.80
2)关联方组合159,900.8451.69%159,900.84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26.670.20%460.1973.43%166.48
类别2017/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合计309,344.05100.00%49,207.8015.91%260,136.25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青岛山铝水泥有限公司421.93421.93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河北峰标建材有限公司716.34716.34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唐山冀东灰剑水泥有限公司7,897.157,897.15100.00%2016年3月末,唐山冀东灰剑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灰剑公司)因环保原因面临关停或搬迁,另外,公司不再对灰剑公司拥有实质控制权。公司根据灰剑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其资产可变现净值对负债的覆盖率,对公司应收灰剑公司的熟料款(应收账款)、借款(其他应收款)确认坏账准备,其中应收账款确认 7,897万元,其他应收款确认11,659万元。
兴城市鑫天贸易有限公司732.48732.48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9,767.909,767.90--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账面余额占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 年以内83,327.6851.97%3,333.114.00%
1-2 年19,640.5512.25%4,320.9222.00%
2-3 年13,087.218.16%8,244.9463.00%
3-4 年4,167.292.60%2,917.1070.00%
4 年以上40,106.9325.02%40,106.93100.00%
合计160,329.64100.00%58,922.99--

截至2019年末,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账面余额占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 年以内73,546.1951.23%2,941.854%
名称账面余额占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2 年13,364.699.31%2,940.2322%
2-3 年14,182.589.88%8,935.0263%
3-4 年2,436.801.70%1,705.7670%
4 年以上40,018.5727.88%40,018.57100%
合计143,548.83100.00%56,541.43-

截至2018年末,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账面余额占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 年以内72,183.4654.72%2,887.344%
1-2 年14,970.3011.35%3,293.4622%
2-3 年6,382.834.84%4,021.1863%
3-4 年9,845.377.46%6,891.7670%
4 年以上28,539.7321.63%28,539.73100%
合计131,921.69100.00%45,633.48

截至2017年末,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账面余额占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67,377.7250.47%3,368.895%
1-2年16,622.3812.45%1,662.2410%
2-3年16,476.2612.34%4,942.8830%
3-4年10,069.967.54%5,034.9850%
4-5年2,132.351.60%1,705.8880%
5年以上20,822.8715.60%20,822.87100%
合计133,501.54100.00%37,537.74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按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关联方组合120,926.38--
合计120,926.38--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所有应收账款按账龄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账面余额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164,797.2956.63%
1 至 2 年35,935.3712.35%
2 至 3 年19,243.046.61%
3 年以上71,048.2424.41%
其中:3 至 4 年22,591.137.76%
4 至 5 年13,682.054.70%
5 年以上34,775.0511.95%
合计291,023.93100.00%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以1年以内为主。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1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超过50%。公司应收账款质量总体较好。针对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能够合理覆盖坏账损失的风险。

(2)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总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17,439.7240.35%-
唐山冀东灰剑水泥有限公司7,897.152.71%7,897.15
北京安泰兴业置业有限公司6,156.152.12%340.29
天津生态城环保有限公司5,484.791.88%1,317.56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856.020.98%114.24
合计139,833.8348.04%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债务人欠款金额合计为139,833.83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48.04%,占比最高为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12,352.32万元应收账款。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由金隅集团持股55.00%、公司持股30.00%,是公司的关联方,根据公司会计政策不对其计提坏账准备。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较好,同时又由金隅集团控股,能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随着混凝土及其附属企业经营的改善,发行人对其的应收账款预期可逐步收回。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90,534.10万元、54,933.38万元、70,146.82万元和131,333.74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为4.26%、1.92%、4.03%和7.54%,主要为按合同规定支付的材料、设备、工程预付款以及收购股权款。2018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较2017年末减少了35,600.72万元,减幅39.32%,主要系部分子公司预付的与长期资产相关的设备款、采矿权价款及土地款等,调整至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致;2019年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价值较2018年末增加了15,213.44万元,增幅27.69%,主要是由于预付材料款等增加所致。2020年6月末,公司预付款项较2019年末增加了61,186.9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建设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预付的相关工程、设备等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0/6/30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25,488.3795.55%64,997.3792.66%
1至2年3,593.592.74%2,800.443.99%
2至3年881.710.67%1,068.061.52%
3年以上1,594.081.21%1,510.102.15%
原值合计131,557.75100.17%70,375.96100.33%
减:减值准备224.010.17%229.150.33%
合计131,333.74100.00%70,146.82100.00%
账龄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50,266.0991.50%56,626.7962.55%
1至2年3,224.925.87%6,903.197.62%
2至3年1,670.353.04%6,042.086.67%
3年以上658.711.20%21,717.8423.99%
原值合计55,820.08101.61%91,289.90100.83%
减:减值准备886.701.61%755.800.83%
合计54,933.38100.00%90,534.10100.00%

截至2020年6月末,预付款项1年以内的账龄金额为125,488.37万元,占比为

95.55%。

截至2020年6月末,预付款项余额中前五名预付款金额合计为41,206.26万元,占预付款项余额的31.38%。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账龄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的比例预付账款款项性质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8,620.901年以内14.18%设备款
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9,088.881年以内6.92%工程款
铜川市耀州区孙塬镇人民政府6,813.581年以内、1-2年5.19%征地补偿款
北京建都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3,167.891年以内2.41%工程款
唐山冀东发展燕东建设有限公司3,515.011年以内2.68%工程款
合计41,206.2630.24%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39,664.96万元、91,356.25万元、70,527.96万元和59,407.78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56%、3.20%、4.05%和3.41%。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支付的各类项目的投标及履约保证金、押金、员工备用金借款和往来款等。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和总资产比例较低,且账龄以中短期为主,总体质量较好。2018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较2017年末减少了48,308.71万元,减幅34.59%,主要系公司收回部分关联方款项所致;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持续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总体一直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按款项性质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2020/6/30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关联方款项7,412.446.70%7,252.896.04%
押金、保证金、备用金26,674.2924.11%47,253.7839.34%
代垫款项3,946.943.57%1,747.851.45%
单位往来款22,478.4220.31%22,413.7818.66%
股权收购定金21,410.0019.35%21,410.0017.82%
政府欠款15,494.2614.00%12,478.2010.39%
应收退税款7,865.417.11%1,090.590.91%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其他5,372.024.85%6,481.805.40%
合计110,653.77100.00%120,128.89100.00%
款项性质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关联方款项16,866.7012.04%33,692.2918.25%
押金、保证金、备用金45,667.4832.60%48,445.9826.25%
代垫款项7,134.665.09%2,993.591.62%
单位往来款15,210.8110.86%24,990.2013.54%
股权收购定金24,380.0017.40%36,839.5619.96%
政府欠款17,887.3112.77%19,764.7310.71%
应收退税款1,890.611.35%7,823.704.24%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4,200.003.00%950.630.52%
其他6,858.034.90%9,083.134.92%
合计140,095.59100.00%184,583.81100.00%

(1)其他应收款按风险分类分析

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按风险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0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45,729.6641.33%35,729.1178.13%10,000.55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组合30,837.3927.87%15,425.7150.02%15,411.68
关联方组合7,412.446.70%91.171.23%7,321.27
保证金和备用金组合26,674.2924.11%0.000.00%26,674.29
组合小计64,924.1158.67%15,516.8823.90%49,407.23
合计110,653.77100.00%51,245.9946.31%59,407.78

2019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按风险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45,742.1938.08%35,624.7577.88%10,117.44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组合19,880.0316.55%13,885.0169.84%5,995.02
关联方组合7,252.896.04%91.171.26%7,161.72
保证金和备用金组合47,253.7839.33%--47,253.78
组合小计74,386.7161.92%13,976.1818.79%60,410.52
合计120,128.89100.00%49,600.9341.29%70,527.96

2018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按风险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18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49,174.5335.10%34,863.5870.90%14,310.95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组合24,186.8817.26%13,875.7757.37%10,311.11
关联方组合16,866.7012.04%--16,866.70
保证金和备用金组合45,667.4832.60%--45,667.48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4,200.003.00%--4,200.00
组合小计90,921.0664.90%13,875.7715.26%77,045.30
合计140,095.59100.00%48,739.3534.79%91,356.25

2017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按风险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17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59,146.2532.04%32,065.0554.21%27,081.2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账龄组合41,799.2222.65%12,413.7929.70%29,385.43
关联方组合33,692.2918.25%33,692.29
保证金和备用金组合48,445.9826.25%48,445.98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950.630.51%950.63
组合小计124,888.1267.66%12,413.799.94%112,474.3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549.440.30%440.0180.08%109.43
合计184,583.81100.00%44,918.8524.34%139,664.96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按账龄分析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账面余额占余额比例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13,628.7544.20%136.291.00%
1-2年1,196.133.88%143.5412.00%
2-3年1,438.874.67%633.1044.00%
3-4年209.840.68%148.9971.00%
4年以上14,363.7946.58%14,363.79100.00%
合计30,837.39100.00%15,425.71

截至2019年末,公司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账面余额占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3,992.5520.08%39.931%
1-2年1,665.958.38%199.9112%
2-3年544.812.74%239.7144%
3-4年935.414.71%664.1471%
4年以上12,741.3264.09%12,741.32100%
合计19,880.03100.00%13,885.01

截至2018年末,公司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账面余额占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6,980.9128.86%69.811%
1-2年2,793.1611.55%335.1812%
2-3年1,100.504.55%484.2244%
3-4年1,123.284.64%797.5371%
4年以上12,189.0350.40%12,189.03100%
合计24,186.88100.00%13,875.77

截至2017年末,公司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账面余额占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5,972.4338.21%798.625%
1-2年8,757.9520.95%875.7910%
2-3年7,445.1417.81%2,233.5430%
3-4年1,960.174.69%980.0950%
4-5年688.941.65%551.1580%
5年以上6,974.5916.69%6,974.59100%
合计41,799.22100.00%12,413.79

(2)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债务人欠款金额合计为45,179.22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债务人款项性质2020年6月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总余额的比例坏账 准备
唐山燕东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定金及诉讼费16,710.295年以上15.10%13,566.00
唐山冀东灰剑水泥有限公司借款及利息11,658.935年以上10.54%11,658.93
金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保证金7,010.000-5年6.34%0.00
河北汇源炼焦制气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款5,000.005年以上4.52%5,000.00
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保证金4,800.003-5年4.34%0.00
合计--45,179.22--40.83%30,224.93

前五名债务人中:(1)发行人拟收购唐山燕东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股权,该事项尚在推进过程中;(2)2016年3月末,灰剑公司因环保原因面临关停或搬迁,另外,发行人不再对灰剑公司拥有实质控制权。发行人根据灰剑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其资产可变现净值对负债的覆盖率,对发行人应收灰剑公司的熟料款(应收账款)、借款(其

他应收款)确认坏账准备,其中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确认11,658.93万元。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占总体余额的比例为40.83%,存在一定的集中风险,但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债务人中金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为金隅集团控股子公司,信誉以及资金实力较强,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资金实力较强。因此其他应收款未来回款压力总体可控。

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30,807.23万元、251,696.94万元、287,234.61万元和315,571.11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比例为10.85%、8.81%、16.50%和18.11%,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2018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2017年末增加了20,889.71万元,增幅9.05%;2019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2018年末增加了35,537.67万元,增幅14.12%;2020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增加了28,336.50万元,增幅9.87%。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规模总体保持平稳增长趋势。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存货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78,888.055,112.41173,775.64
在产品76,073.16239.5775,833.59
库存商品63,323.111,615.7561,707.36
合同履约成本4,254.53-4,254.53
合计322,538.856,967.73315,571.11

截至2019年末,公司存货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55,859.895,611.52150,248.38
在产品78,228.28239.5777,988.71
库存商品56,456.381,879.6254,576.76
合同履约成本4,420.764,420.76
合计294,965.327,730.71287,234.61

截至2018年末,公司存货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40,930.256,994.39133,935.86
在产品62,338.56107.0462,231.52
库存商品56,944.611,415.0455,529.57
合同履约成本---
合计260,213.418,516.47251,696.94

截至2017年末,公司存货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33,267.456,930.39126,337.06
在产品56,148.88343.4855,805.39
库存商品51,370.862,706.0848,664.77
合同履约成本---
合计240,787.189,979.95230,807.23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4,769.54万元、109,288.73万元、48,023.90万元和37,614.50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比例为2.10%、3.82%、2.76%和2.16%,主要为预缴企业所得税、预缴其他税费、留抵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等。2017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基本保持稳定,2018年其他流动资产相比前后两年增长较多的主要原因系2018年公司拟处置奎山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实际处置完成在2019年1月,但是2018年公司已经丧失奎山冀东水泥有限公司控制权,因此将其净资产划入其他流动资产中“其他”类别,金额约6.7亿元,2019年完成处置后其他流动资产金额又有所回落。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2020/6/30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预缴企业所得税774.952.06%2,400.365.00%
预缴其他税费1,792.214.76%3,606.017.51%
留抵增值税13,536.5935.99%22,103.4546.03%
待认证进项税8,955.2423.81%8,316.2217.32%
其他12,555.5233.38%11,597.8524.15%
合计37,614.50100.00%48,023.90100.00%
款项性质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预缴企业所得税923.950.85%1,716.853.83%
预缴其他税费1,298.491.19%1,779.343.97%
留抵增值税30,184.8527.62%33,939.4775.81%
待认证进项税1,492.091.37%--
其他75,389.3668.98%7,333.8716.38%
合计109,288.73100.00%44,769.54100.00%

(三)非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157,064.263.69%176,573.114.0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1,994.950.75%35,028.620.81%
固定资产3,169,434.1074.47%3,261,593.5675.28%
在建工程108,743.232.56%78,596.871.81%
使用权资产21,635.000.51%24,168.370.56%
无形资产514,257.0912.08%520,817.7812.02%
商誉31,102.000.73%31,102.000.72%
长期待摊费用118,425.872.78%107,780.762.49%
递延所得税资产81,820.821.92%79,920.201.84%
其他非流动资产21,616.890.51%17,071.060.39%
非流动资产合计4,256,094.22100.00%4,332,652.33100.00%
项目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7,779.321.27%
长期股权投资134,184.283.08%149,826.463.3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6,374.180.83%--
固定资产3,401,812.5477.98%3,563,452.5978.60%
在建工程59,620.131.37%84,599.411.87%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483,403.7811.08%488,986.4610.79%
商誉32,495.420.74%32,495.420.72%
长期待摊费用101,277.462.32%89,885.791.98%
递延所得税资产76,523.761.75%58,763.091.30%
其他非流动资产36,969.310.85%7,735.360.17%
非流动资产合计4,362,660.87100.00%4,533,523.90100.00%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截至2020年6月末,上述六项合计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97.50%。

1、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149,826.46万元、134,184.28万元、176,573.11万元和157,064.2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3.30%、3.08%、4.08%和3.69%。2018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较2017年末减少了15,642.18万元,减幅10.44%;2019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较2018年末增加了42,388.83万元,增幅31.59%,主要原因系公司本年对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所致。2020年6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下降19,508.85万元,降幅11.05%,主要原因系合营企业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当期分别宣告现金分红16,838.50万元和22,500.00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合营企业
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32,225.8140,839.9638,120.2732,767.18
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33,471.3045,794.9639,935.7532,369.57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7,816.6017,660.3817,339.0718,117.77
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15,779.6315,556.2615,122.9913,991.48
小计99,293.35119,851.55110,518.0897,246.00
联营企业
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43,959.4643,052.69-30,488.57
唐山冀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1,838.121,406.42912.95854.06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0.0010,410.7410,210.75
吉林水泥(集团)有限公司1,317.341,470.691,429.79-
辽宁云鼎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9.80131.78--
冀东水泥扶风运输有限责任公司562.28624.69672.71647.91
吉林市长吉图投资有限公司9,963.9110,035.2810,240.0210,379.17
小计57,770.9156,721.5523,666.2052,580.46
合计157,064.26176,573.11134,184.28149,826.46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别为0.00万元、36,374.18万元、35,028.62万元和31,994.9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0%、0.83%、0.81%和0.75%。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权益工具投资
成本45,519.2845,519.28-
—上市权益工具投资45,020.1845,020.1845,020.18-
—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499.10499.10499.10-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10,490.66-9,145.11-
—上市权益工具投资-13,451.81-10,414.31-9,112.52-
—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72.52-76.35-32.59-
合计31,994.9535,028.6236,374.18-

公司持有的上市权益工具投资为投资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截至2020年6月30日,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投资成本45,020.18万元,累计公允价值变动-13,451.81万元。

3、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563,452.59万元、3,401,812.54万

元、3,261,593.56万元和3,169,434.1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8.60%、

77.98%、75.28%和74.47%,报告期内固定资产规模基本保持稳定。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
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比例
房屋建筑物2,626,975.86900,837.9920,568.021,705,569.8553.81%
机器设备3,326,070.431,887,778.3819,388.011,418,904.0444.77%
运输设备113,719.6582,209.14303.1231,207.390.98%
办公设备56,228.6442,380.5895.2413,752.820.43%
合计6,122,994.592,913,206.0940,354.393,169,434.10100.00%

截至2019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12/31
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比例
房屋建筑物2,615,860.56855,377.9220,901.491,739,581.1653.34%
机器设备3,296,919.861,801,709.2619,965.801,475,244.7945.23%
运输设备115,754.0581,674.72304.5433,774.791.04%
办公设备54,403.4941,295.44115.2212,992.820.40%
合计6,082,937.962,780,057.3541,287.053,261,593.56100.00%

截至2018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
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比例
房屋建筑物2,566,096.76764,488.4014,937.931,786,670.4252.52%
机器设备3,222,464.671,637,587.4217,455.151,567,422.1046.08%
运输设备129,358.5092,099.94510.1036,748.461.08%
办公设备51,991.3040,894.92124.8210,971.560.32%
合计5,969,911.232,535,070.6933,028.003,401,812.54100.00%

截至2017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7/12/31
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比例
房屋建筑物2,536,768.93687,723.929,273.831,839,771.1951.63%
机器设备3,171,335.061,486,504.9712,716.541,672,113.5546.92%
运输设备138,605.7896,176.06627.3441,802.381.17%
办公设备48,048.6438,159.49123.689,765.470.27%
合计5,894,758.402,308,564.4322,741.383,563,452.59100.00%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产权清晰、目前使用状态良好。

4、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84,599.41万元、59,620.13万元、78,596.87万元和108,743.2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为1.87%、1.37%、1.81%和2.56%,总体规模较小,占比较低。2019年在建工程较上年有较大幅度上升,主要原因系公司部分企业窑协同处置及技改项目等投资增加。2020年6月末较2019年末有较大幅度上升,主要原因系公司建设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预付的相关工程、设备等款项和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增加。

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在建工程(不含工程物资)104,003.3973,990.8754,799.6874,323.35
工程物资4,739.834,606.004,820.4510,276.06
合计108,743.2378,596.8759,620.1384,599.4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不含工程物资)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在建工程107,546.683,543.29104,003.39
合计107,546.683,543.29104,003.39
项目2019/12/31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在建工程77,534.163,543.2973,990.87
合计77,534.163,543.2973,990.87
项目2018/12/31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在建工程58,161.303,361.6154,799.68
合计58,161.303,361.6154,799.68
项目2017/12/31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在建工程76,841.762,518.4174,323.35
合计76,841.762,518.4174,323.35

2020年上半年公司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2020年初余额2020年1-6月增加金额2020年1-6月转入固定资产金额2020年6月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 进度
铜川公司新建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180,000.00690.595,647.34-6,337.944.00%4%
金隅鼎鑫协同处置500t/d综合固废环保技改项目11,783.007,884.262,208.319,442.67649.9086.00%86%
一体化管控和运营信息化平台项目10,886.003,653.68723.49-4,377.1740.00%40%
磐石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9,695.00342.436,062.92-6,405.3566.00%66%
铜川公司杨泉山矿开展项目7,462.002,524.37522.32-3,046.6941.00%41%
涉县金隅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6,514.003,964.442,170.536,134.97-100.00%100%
赞皇金隅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项目5,901.662,360.661,300.85-3,661.5162.00%62%
项目名称预算数2020年初余额2020年1-6月增加金额2020年1-6月转入固定资产金额2020年6月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 进度
阳泉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5,600.0086.791,778.32-1,865.1133.00%33%
黑龙江公司25万吨熟料库项目4,522.00241.281,429.56-1,670.8437.00%37%
左权金隅150万吨/年水泥用石灰岩矿项目4,222.702,810.4811.61-2,822.0967.00%67%
合计246,586.3624,558.9821,855.2415,577.6330,836.58----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88,986.46万元、483,403.78万元、520,817.78万元和514,257.0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为10.79%、11.08%、12.02%和

12.08%,报告期内基本保持稳定,主要为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软件、商标权、采矿权和电力项目使用权。

2020年6月末,公司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
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比例
土地使用权452,498.34100,462.254,473.91347,562.1967.59%
软件17,477.2312,526.51-4,950.720.96%
商标权1,190.00476-7140.14%
采矿权229,212.4461,290.818,491.71159,429.9231.00%
电力项目使用权2,060.49951.89231877.60.17%
其他5,055.124,332.45-722.670.14%
合计707,493.62180,039.9113,196.62514,257.09100.00%

2019年末,公司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12/31
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比例
土地使用权447,087.0995,183.074,473.91347,430.1166.71%
软件17,223.5411,212.62-6,010.921.15%
商标权1,190.00476.00-714.000.14%
采矿权230,764.8857,346.278,491.71164,926.9031.67%
电力项目使用权2,060.49925.02231.00904.470.17%
其他5,053.834,222.45-831.380.16%
合计703,379.83169,365.4313,196.62520,817.78100.00%

2018年末,公司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
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比例
土地使用权430,856.0185,527.213,704.19341,624.6170.67%
软件15,345.938,754.61-6,591.321.36%
商标权1,190.00476.00-714.000.15%
采矿权186,922.1548,854.185,587.45132,480.5127.41%
电力项目使用权2,060.49871.29231.00958.200.20%
其他5,033.723,998.59-1,035.140.21%
合计641,408.31148,481.889,522.64483,403.78100.00%

2017年末,公司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7/12/31
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比例
土地使用权438,130.6178,361.204,248.63355,520.7872.71%
软件13,609.416,794.60-6,814.811.39%
商标权1,190.00476.00-714.000.15%
采矿权170,163.2040,872.255,587.45123,703.5025.30%
电力项目使用权2,060.49817.56231.001,011.930.21%
其他5,012.763,791.32-1,221.440.25%
合计630,166.48131,112.9310,067.08488,986.46100.00%

6、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32,495.42万元、32,495.42万元、31,102.00万元和31,102.00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比例为0.72%、0.74%、0.72%和0.73%,总体在非流动资产中占比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商誉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
账面原值减值准备账面原值减值准备
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18,981.60-18,981.60-
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688.48-2,688.48-
灵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3,874.53-3,874.53-
唐山市鑫研建材有限公司2,367.402,367.402,367.402,367.40
吴堡冀东特种水泥有限公司1,888.641,888.641,888.641,888.64
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1,511.561,511.561,511.561,511.56
辽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1,430.00-1,430.00-
承德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355.74-355.74-
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93.101,093.101,093.101,093.10
北京强联水泥有限公司274.27274.27274.27274.27
保定太行和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142.89-1,142.89-
邯郸涉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5,627.613,552.185,627.613,552.18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118.13-118.13-
剩余其他公司435.19-435.19-
合计41,789.1410,687.1541,789.1410,687.15
项目2018/12/312017/12/31
账面原值减值准备账面原值减值准备
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18,981.60-18,981.60-
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688.48-2,688.48-
灵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3,874.53-3,874.53-
唐山市鑫研建材有限公司2,367.402,367.402,367.402,367.40
吴堡冀东特种水泥有限公司1,888.641,888.641,888.641,888.64
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1,511.56-1,511.56-
辽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1,430.00-1,430.00-
承德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355.74-355.74-
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93.101,093.101,093.101,093.10
北京强联水泥有限公司274.27274.27274.27274.27
保定太行和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142.89-1,142.89-
邯郸涉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5,627.613,552.185,627.613,552.18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剩余其他公司435.19-435.19-
合计41,671.019,175.5941,671.019,175.59

公司2019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商誉存在减值。根据北京疏解非首都功能企业清退的规划,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原经营定位已不符合现实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战略部署,该公司将进入清算退出程序。

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单位:万元

资产组名称公允价值 层次公允价值获取方式公允 价值处置 费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第一层次市场法290.30290.000.30

商誉减值损失的计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组名称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整体商誉减值准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减值 准备以前年度已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1,511.560.301,511.561,511.560.00

2020年6月末,公司商誉与2019年末相比未发生变化。

7、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余额分别为89,885.79万元、101,277.46万元、107,780.76万元和118,425.87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比例为1.98%、2.32%、2.49%和2.78%,总体在非流动资产中占比较小,报告期内长期待摊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土地补偿费7,552.267,645.5619,944.3521,386.32
拆迁补偿款18,642.8111,367.5610,158.299,992.96
管道改造费1,083.751,121.291,196.371,344.23
道路支出3,598.112,666.991,775.561,681.96
矿山剥采成本57,446.6156,713.1651,025.9642,444.61
电网外网线路602.55620.81637.02657.81
绿色矿山支出11,385.7810,017.824,457.691,551.06
其他18,114.0217,627.5712,082.2210,826.83
合计118,425.87107,780.76101,277.4689,885.79

8、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58,763.09万元、76,523.76万元、79,920.20万元和81,820.82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比例为1.30%、1.75%、1.84%和1.92%,报告期内较为稳定。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形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6/302019/12/3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11,415.612,413.3011,854.522,822.83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417.95104.494,867.631,216.91
可抵扣亏损152,445.1137,970.26137,633.9334,408.48
预期信用损失89,955.1921,829.8188,253.3021,494.74
存货跌价准备3,215.38803.853,215.38803.85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1,270.59317.651,270.59317.65
矿山环境恢复预计负债1,748.53437.131,748.53437.13
辞退福利确认预计负债268.6467.16333.1083.28
递延收益3,949.31892.304,110.17979.02
试生产利润导致的固定资产折旧差异2,570.20612.022,648.77629.67
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账面值与公允价值(计税基础)差异35,174.108,793.5240,762.4410,190.61
预提费用18,045.782,750.7117,618.182,642.73
其他19,314.504,828.6315,573.213,893.30
项 目2020/6/302019/12/3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合计339,790.8881,820.82329,889.7679,920.20
项目2018/12/312017/12/3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20,182.494,266.6190,579.9222,067.73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2,169.19542.301,360.61340.15
可抵扣亏损114,187.0926,092.30127,775.2230,894.26
预期信用损失83,862.0720,599.69--
存货跌价准备4,000.87941.66--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1,357.69339.42--
矿山环境恢复预计负债3,769.27942.323,855.26963.82
辞退福利确认预计负债696.87174.221,018.72254.68
递延收益4,372.411,046.815,785.181,402.91
试生产利润导致的固定资产折旧差异1,087.71271.931,240.92310.23
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账面值与公允价值(计税基础)差异60,376.2315,094.06--
预提费用15,636.942,358.499,772.441,458.47
其他15,415.843,853.964,253.341,070.84
合计327,114.6776,523.76245,641.6458,763.09

9、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7,735.36万元、36,969.31万元、17,071.06万元和21,616.89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比例为0.17 %、0.85%、0.39%和

0.51%,主要是与长期资产相关的预付款项。2018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2017年末增加了29,233.95万元,增幅377.93%,主要系部分子公司预付的与长期资产相关的设备款、采矿权价款及土地款等,调整至其他非流动资产导致;2019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2018年末减少了19,898.25万元,减幅53.82%,主要系预付土地款结转无形资产及转入其他应收款所致。

(四)公司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2,069,880.0765.86%2,240,898.2270.26%
非流动负债1,072,933.7334.14%948,654.8629.74%
负债总计3,142,813.81100.00%3,189,553.08100.00%
项目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3,640,415.8584.80%3,363,072.4480.31%
非流动负债652,617.4215.20%824,670.3119.69%
负债总计4,293,033.27100.00%4,187,742.7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4,187,742.75万元、4,293,033.27万元、3,189,553.08万元和3,142,813.81万元。截至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较上年末增长105,290.52万元和减少1,103,480.19万元,增长率为2.51%和-25.70%。2019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2018年末降幅较大,主要来源于2019年流动负债的减少。2020年6月末,公司负债总额与2019年末基本持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3,363,072.44万元、3,640,415.85万元、2,240,898.22万元和2,069,880.07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为80.31%、84.80%、70.26%和65.86%。截至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流动负债较上年期末分别增长277,343.41万元和减少1,399,517.63万元,增长率为8.25%和-38.44%。2019年末公司流动负债总额较2018年末降幅较大,主要原因包括:(1)公司优化资本结构,偿还了一定规模的短期借款,导致年末短期借款余额减少;(2)公司部分应付款项到期解付,导致年末应付账款余额减少;(3)公司部分子公司2019年偿还金隅集团的借款,因此关联方往来款减少较多,导致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同比下降。2020年6月末,公司流动负债规模有所下降,主要原因包括:(1)公司持续优化资本结构,偿还了一定规模的短期借款,导致期末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减少;(2)由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其他流动负债有所增加。但整体而言,公司流动负债规模较2019年末有所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824,670.31万元、652,617.42万元、948,654.86万元和1,072,933.73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为19.69%、15.20%、29.74%和

34.14%。截至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期末分别减少172,052.89万元和增加296,037.44万元,增长率为-20.86%和45.36%。2018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

相比上年下降较多,主要原因是(1)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较大,重分类至流动负债,导致长期借款金额有所下降(2)2012年公司债券(第二期)重分类至流动负债,导致应付债券金额有所下降(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续偿还融资租赁款,导致长期应付款金额有所下降;2019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规模相比上年有明显增长,主要原因是(1)2019年公司新增银行借款导致长期借款规模上升(2)年内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总额12亿元的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和总额15亿元的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导致应付债券金额有所上升。2020年6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规模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当期公司长期借款有所增加。

(五)流动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525,581.3225.39%760,083.6933.92%
应付票据42,407.372.05%33,623.291.50%
应付账款431,050.4120.82%476,986.8621.29%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22,507.875.92%73,802.583.29%
应付职工薪酬7,259.910.35%20,338.530.91%
应交税费75,715.883.66%61,437.142.74%
其他应付款453,566.1821.91%340,063.3515.18%
其中:应付利息13,027.880.63%13,948.000.62%
应付股利20,264.970.98%844.810.0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1,077.775.37%306,766.8813.69%
其他流动负债300,713.3614.53%167,795.907.49%
流动负债合计2,069,880.07100.00%2,240,898.22100.00%
项目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1,375,124.0237.77%1,498,060.7244.54%
应付票据47,963.451.32%31,135.510.93%
应付账款945,639.9725.98%707,733.2921.04%
预收款项--90,894.022.70%
合同负债97,594.492.68%--
应付职工薪酬13,780.570.38%15,526.610.46%
应交税费80,287.552.21%40,673.291.21%
其他应付款638,804.7117.55%567,389.9616.87%
其中:应付利息9,348.310.26%11,115.030.33%
应付股利2,195.720.06%64,174.161.9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97,880.4110.93%292,772.378.71%
其他流动负债43,340.691.19%118,886.673.54%
流动负债合计3,640,415.85100.00%3,363,072.4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构成;截至2020年6月末,上述七项合计占公司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为97.60%。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498,060.72万元、1,375,124.02万元、760,083.69万元和525,581.3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44.54%、37.77%、33.92%和

25.39%。公司短期借款主要为信用借款。公司短期借款按类别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信用借款479,440.0091.22%705,600.0092.83%
保证借款42,600.008.11%43,500.005.72%
质押借款3,541.320.67%10,983.691.45%
合计525,581.32100.00%760,083.69100.00%
项目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信用借款1,325,805.0096.41%1,436,693.0095.90%
保证借款40,500.002.95%54,500.003.64%
质押借款8,819.020.64%6,867.720.46%
合计1,375,124.02100.00%1,498,060.72100.00%

2018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17年末减少了122,936.70万元,减幅为8.21%。2019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18年末减少了615,040.33万元,降幅为44.73%,主要原因是公司2019年偿还了部分信用借款。2020年6月末,公司继续偿还信用借款,

短期借款进一步下降。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31,135.51万元、47,963.45万元、33,623.29万元和42,407.3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0.93%、1.32%、1.50%和2.05%。公司应付票据主要为公司向供应商采购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公司应付票据按类别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42,407.37100.00%33,623.29100.00%
商业承兑汇票----
合 计42,407.37100.00%33,623.29100.00%
项目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47,453.0598.94%31,120.3099.95%
商业承兑汇票510.401.06%15.210.05%
合 计47,963.45100.00%31,135.51100.00%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707,733.29万元、945,639.97万元、476,986.86万元和431,050.4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21.04%、25.98%、21.29%和

20.82%。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日常经营产生的应付货款,按年限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含1年)369,695.6885.77%407,743.5285.48%
1年以上61,354.7314.23%69,243.3414.52%
合 计431,050.41100.00%476,986.86100.00%
项目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含1年)876,196.3992.66%652,521.6992.20%
1年以上69,443.587.34%55,211.607.80%
合 计945,639.97100.00%707,733.29100.00%

2018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较2017年末增加了237,906.67万元,增幅为33.62%,主要是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应付上游客户设备款及原材料款项增加所致。2019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较2018年末减少了468,653.11万元,降幅为49.56%,主要是应付款项及到期解付所致。2020年6月末,公司应付账款与2019年末相比变动较小。

4、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0.00万元、97,594.49万元、73,802.58万元和122,507.8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0.00%、2.68%、3.29%和5.92%,全部为日常经营中水泥及熟料等销售合同款,自公司2018年适用新收入准则后,合同负债规模整体保持稳定。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15,526.61万元、13,780.57万元、20,338.53万元和7,259.9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0.46%、0.38%、0.91%和0.35%。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及辞退福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一、短期薪酬6,314.2819,065.2812,219.1811,264.17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3,118.5716,890.989,997.688,814.02
2、职工福利费---0.18
3、社会保险费397.58396.05383.95434.33
其中:医疗保险费314.54346.45335.05362.37
工伤保险费61.4932.0032.4563.94
生育保险费21.5417.6016.468.02
4、住房公积金623.50449.64458.46488.01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172.621,261.361,378.491,527.64
6、短期带薪缺勤2.02---
7、其他短期薪酬-67.250.60-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408.77314.81433.462,863.01
1、基本养老保险366.67251.47388.182,787.92
2、失业保险费37.9430.4741.9173.21
3、企业年金缴费4.1632.873.371.88
三、辞退福利536.86958.441,127.921,399.43
合 计7,259.9120,338.5313,780.5715,526.61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40,673.29万元、80,287.55万元、61,437.14万元和75,715.8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1.21%、2.21%、2.74%和3.66%。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税 种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增值税16,400.288,787.7226,171.7311,110.72
城市维护建设税854.72592.311,179.37563.66
企业所得税52,819.4546,217.9346,813.1725,789.91
个人所得税102.90290.12282.06458.36
房产税473.16817.78536.09550.49
土地使用税640.71532.40722.19807.38
资源税1,624.831,213.701,125.21725.89
教育费附加794.62397.06995.24328.67
其他2,005.212,588.122,462.48338.20
合计75,715.8861,437.1480,287.5540,673.29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567,389.96万元、638,804.71万元、340,063.35万元和453,566.18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16.87%、17.55%、15.18%和21.91%,主要为投标保证金及押金、往来款等。2018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2017年末增加了71,414.75万元,增幅为12.59%;2019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2018年末减少了298,741.36万元,降幅为46.77%,主要是公司部分子公司偿还金隅集团的借款所致;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关联方往来款有所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付利息13,027.8813,948.009,348.3111,115.03
应付股利20,264.97844.812,195.7264,174.16
其他应付款(不含应付利息、应付股利)420,273.33325,270.54627,260.68492,100.77
合计453,566.18340,063.35638,804.71567,389.96

其中,其他应付款(不含应付利息、应付股利)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2020/6/30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关联方往来款317,145.2775.46%218,538.6967.19%
押金、保证金、质保金31,285.157.44%36,050.5411.08%
应付收购股权款169.950.04%160.000.05%
单位及个人往来款35,598.288.47%51,182.7015.74%
外部单位借款2,305.350.55%6,478.701.99%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11,130.932.65%1,111.830.34%
其他22,638.405.39%11,748.083.61%
合计420,273.33100.00%325,270.54100.00%
款项性质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关联方往来款463,429.1573.88%369,313.0575.05%
押金、保证金、质保金33,156.905.29%17,917.113.64%
应付收购股权款1,674.220.27%1,733.000.35%
单位及个人往来款92,175.8414.69%45,494.859.25%
外部单位借款9,348.831.49%13,226.222.69%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758.840.12%3,735.580.76%
其他26,716.894.26%40,680.968.27%
合计627,260.68100.00%492,100.77100.00%

截至2020年6月末,发行人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292,772.37万元、397,880.41

万元、306,766.88万元和111,077.77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为8.71%、10.93%、13.69%和5.37%,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2018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相比上年增加105,108.04万元,增幅35.90%,主要是因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年有所上升;2019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相比上年减少91,113.53万元,降幅

22.90%。2020年6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大幅下降。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按类别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0/6/30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33,000.0029.71%97,350.0031.73%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0.00%73,278.4923.89%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75,630.3868.09%132,826.7743.30%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2,447.392.20%3,311.621.08%
合计111,077.77100.00%306,766.88100.00%
类别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24,100.0056.32%80,080.0027.35%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44,959.9311.30%107,615.4936.76%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28,820.4832.38%105,076.8835.89%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合计397,880.41100.00%292,772.37100.00%

9、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118,886.67万元、43,340.69万元、167,795.90万元和300,713.36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为3.54%、1.19%、7.49%和14.53%,主要为短期应付债券、待转销项税、预提费用。2018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相比上年减少75,545.98万元,降幅63.54%,主要是因为2017年超短期融资券(第一期)10亿元到期兑付;2019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相比上年增加124,455.22万元,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系公司2019年2月发行了超短期融资券8亿元;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较2019年末大幅增加132,917.46万元,主要原因系2020年上半年公司发行了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合计24亿元。

单位:万元

类别2020/6/30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融资券239,686.8479.71%129,880.1177.40%
待转销项税15,015.314.99%8,996.745.36%
预提费用46,011.2115.30%28,919.0517.23%
政府补助----
合计300,713.36100.00%167,795.90100.00%
类别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融资券--99,957.8184.08%
待转销项税14,547.3433.57%--
预提费用28,793.3566.43%17,150.5214.43%
政府补助--1,778.341.50%
合计43,340.69100.00%118,886.67100.00%

(六)非流动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借款361,270.0033.67%237,500.0025.04%
应付债券349,234.7732.55%349,130.1236.80%
租赁负债7,458.540.70%8,783.150.93%
长期应付款218,886.7620.40%219,546.6423.1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860.070.17%1,886.720.20%
预计负债63,317.805.90%56,794.765.99%
递延收益48,042.924.48%49,658.035.23%
递延所得税负债22,862.872.13%25,355.452.67%
其他非流动负债-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1,072,933.73100.00%948,654.86100.00%
项目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借款113,850.0017.45%179,540.0021.77%
应付债券171,289.9126.25%215,910.4026.18%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250,853.4338.44%336,453.4740.8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499.790.23%2,425.650.29%
预计负债31,570.294.84%21,205.702.57%
递延收益53,277.028.16%49,166.605.96%
递延所得税负债30,276.994.64%19,968.492.4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652,617.42100.00%824,670.3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预计负债、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截至2020年6月末,上述六项占非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为99.13%。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79,540.00万元、113,850.00万元、237,500.00万元和361,270.0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为21.77%、17.45%、25.04%和33.67%,主要包括保证借款和信用借款。公司长期借款按类别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条件2020/6/30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信用借款272,770.0075.50%142,000.0059.79%
保证借款88,500.0024.50%95,500.0040.21%
合计361,270.00100.00%237,500.00100.00%
借款条件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信用借款96,500.0084.76%128,000.0071.29%
保证借款17,350.0015.24%51,540.0028.71%
合计113,850.00100.00%179,540.00100.00%

2018年末公司长期借款较2017年末减少65,690.00万元,下降36.59%,主要是由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较大重分类至流动负债所致。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较上年末分别增长了123,650.00万元和123,770.00万元,大幅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当期新增了较多银行借款。

2、应付债券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215,910.40万元、171,289.91万元、349,130.12万元和349,234.77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为26.18%、26.25%、36.80%和32.55%,2018年末公司应付债券较2017年末减少44,620.49万元,下降20.67%;2019年末公司应付债券较2018年末增加177,840.21万元,增幅超100%,主要是由于年内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和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20年6月末,公司应付债券与2019年末基本持平。具体各应付债券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类 别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41,681.7341,540.09
2012年公司债券(02)---44,912.88
2012年公司债券(03)79,856.2179,826.2579,764.1979,710.41
2017年非公开公司债(01)--49,843.9849,747.02
2019年公司债(第一期)119,748.00119,714.63--
2019年公司债(第二期)149,630.56149,589.24--
合计349,234.77349,130.12171,289.91215,910.40

3、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336,453.47万元、250,853.43万元、219,546.64万元和218,886.76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为40.80%、38.44%、23.14%和20.40%,2018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较2017年末减少85,600.04万元,下降25.44%,主要是由于公司偿还部分应付售后租回款所致;2019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较2018年末减少31,306.79万元,降幅12.48%;2020年6月末公司长期应付款较2019年末基本持平。具体各类别长期应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付售后租回款216,915.5499.10%217,575.4299.10%
应付长期借款1,026.220.47%1,026.220.47%
应付耕地补偿款945.000.43%945.000.43%
合计218,886.76100.00%219,546.64100.00%
项目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付售后租回款249,827.2199.59%336,453.47100.00%
应付长期借款1,026.220.41%--
应付耕地补偿款----
合计250,853.43100.00%336,453.47100.00%

4、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分别为21,205.70万元、31,570.29万元、56,794.76万元和63,317.8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为2.57%、4.84%、5.99%和5.90%,报告期内预计负债不断上升主要原因是公司各年计提的矿山环境弃置费用有所上升。

5、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49,166.60万元、53,277.02万元、49,658.03万元和48,042.92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为5.96%、8.16%、5.23%和4.48%。公司递延收益主要与政府补助相关。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递延收益按项目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技术改造拨款104.10132.82190.25212.25与资产相关
余热发电项目补贴1,248.571,432.091,976.432,179.30与资产相关
项目贷款贴息165.71197.71919.96999.76与资产相关
环保专项治理资金28,504.8229,865.9132,801.7527,780.50与收益相关
节能技术改造拨款3,557.973,529.154,065.093,862.98与资产相关
铁路线路专项补贴2,698.652,768.452,908.032,908.03与资产相关
信息化建设资金825.93357.96与资产相关
废弃物处置项目补助3,704.443,912.943,980.894,371.17与资产相关
工业投产项目补助1,285.841,337.28与资产相关
其他5,946.886,123.736,434.616,852.62与资产相关
合 计48,042.9249,658.0353,277.0249,166.60

6、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19,968.49万元、30,276.99万元、25,355.45万元和22,862.87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为2.42%、4.64%、2.67%和2.13%。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由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和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产生,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49,616.9812,404.2450,902.1812,725.55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试生产亏损导致的固定资产折旧差异4,193.661,017.713,101.53743.76
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转让所得)35,967.608,991.9043,161.1210,790.28
其他1,797.84449.014,383.461,095.86
合计91,576.0922,862.87101,548.2925,355.45
项目2018/12/312017/12/3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52,486.9413,121.7355,008.0113,752.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103.23275.8114,493.133,623.28
试生产亏损导致的固定资产折旧差异3,992.15998.043,668.93917.23
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转让所得)58,187.8414,546.962,882.55720.64
其他5,337.821,334.453,821.35955.34
合计121,107.9630,276.9979,873.9719,968.49

(七)偿债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0/6/30/ 2020年1-6月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2017-12-31/ 2017年度
流动比率(倍)0.840.780.790.63
速动比率(倍)0.690.650.720.5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0.2353.3253.3462.17
资产负债率(合并)(%)52.4052.5259.4562.87
利息保障倍数(倍)5.455.933.912.36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可比公司2020/6/30/ 2020年上半年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2017/12/31/ 2017年度
流动比率海螺水泥3.793.542.762.18
塔牌集团3.762.982.983.23
天山股份1.010.890.590.56
祁连山1.010.880.670.73
宁夏建材1.791.821.271.34
平均2.272.021.651.61
公司0.840.780.790.63
速动比率海螺水泥3.643.342.521.95
塔牌集团3.212.722.692.93
天山股份0.870.790.530.49
祁连山0.820.690.500.55
宁夏建材1.611.611.101.16
平均2.031.831.471.42
公司0.690.650.720.56
资产负债率(合并)(%)海螺水泥18.8120.3922.1524.71
塔牌集团13.4016.6817.9116.38
天山股份33.7633.6446.1155.23
祁连山28.6630.0834.7741.80
宁夏建材21.4621.6327.0834.40
平均23.2224.4829.6134.50
公司52.4052.5259.456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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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从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分析,报告期各期,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63、0.79、0.78和0.84,速动比率分别为0.56、0.72、0.65和0.69,报告期内存在一定波动,主要原因包括:(1)2018年因公司经营业绩提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增加,同时采用票据结算方式增加带来年末应收票据余额上升,导致流动资产相比上年增长较大,同时流

动负债规模的增长幅度低于流动资产和速动资产,因此公司2018年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上升幅度较大;(2)2019年公司优化资本结构,偿还了一定规模的负债,导致年末货币资金下降幅度较大,因此在流动比率与2018年基本持平的同时,速动比率相比2018年有所下滑。报告期内,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报告期内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行业平均值。但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呈现上升趋势,短期偿债风险总体可控,公司未来也将持续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不断增强短期偿债能力。

2、长期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从长期偿债能力指标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2.87%、59.45%、52.52%和52.40%。报告期内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在不断优化资本结构,偿还部分借款,同时经营业绩提升导致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不断增加。

报告期内,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平均值,但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呈现持续下降趋势,不断向行业平均值靠近,因此长期偿债风险总体可控。

3、银行授信情况

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一直保持着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各银行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获得银行授信共计192.27亿元,已使用82.93亿元,公司所有到期贷款均按时足额偿还,不存在展期、减免情况。

(八)营运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营运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2020/6/30/ 2020年1-6月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2017/12/31/ 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6.7115.7712.7013.15
存货周转率(次)3.088.068.377.45
总资产周转率(次)0.240.520.450.48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账面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营运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可比公司2020/6/30/ 2020年上半年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2017/12/31/ 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海螺水泥44.325.50112.0387.86
塔牌集团73.20204.8084.0139.43
天山股份7.0414.6815.1511.54
祁连山7.4712.5913.7512.23
宁夏建材3.8070.067.456.25
平均27.1761.5246.4831.46
公司6.7115.7712.7013.15
存货周转率海螺水泥8.3418.0715.1410.57
塔牌集团2.538.687.957.58
天山股份5.1617.2511.368.34
祁连山4.209.027.136.52
宁夏建材5.2510.378.168.79
平均5.1012.689.958.36
公司3.088.068.377.45
总资产周转率海螺水泥0.410.960.950.65
塔牌集团0.240.610.640.55
天山股份0.230.600.450.38
祁连山0.310.680.580.57
宁夏建材0.280.650.580.57
平均0.290.700.640.55
公司0.240.520.4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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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整体呈下降趋势,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3.15、

12.70、15.77和6.71(未年化),有所波动。由于水泥行业上市公司均存在一定规模的应收票据与应收款项融资,如将上述两项报表科目作为分析基础,则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款项周转能力对比如下:

项目可比公司2020/6/30/ 2020年上半年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2017/12/31/ 2017年度
参考应收款项周转率海螺水泥6.0611.489.677.78
项目可比公司2020/6/30/ 2020年上半年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2017/12/31/ 2017年度
(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平均账面价值之和)塔牌集团24.1944.8823.1112.84
天山股份2.205.454.464.84
祁连山4.698.757.197.25
宁夏建材1.723.953.413.65
平均7.7714.909.577.27
公司2.263.502.754.36

近年来,公司加强严控票据收取范围,以收取高信用等级票据为主,应收款项周转能力整体呈提升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周转能力总体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收账能力相比同行业较弱。但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质量总体良好,且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回收不存在较大压力。

2、存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7.45、8.37、8.06和3.08(未年化),有所波动,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水泥生产能力不断提升,存货规模增长较快,高于了营业成本变动幅度。

关于存货周转率的补充分析,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本节“十、关于应收账款与坏账准备、存货与跌价准备、货币资金与银行借款的补充分析”。

3、总资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48、0.45、0.52和0.24(未年化),基本保持平稳。2017年,公司总资产周转率与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基本持平,2018年和2019年低于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系2018年公司产能提升,同时通过发行永续债等形式融资,导致公司资产规模增长幅度高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效率总体较高。

二、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营业收入1,425,304.60100.00%3,450,703.20100.00%
营业成本927,693.5365.09%2,171,556.1462.93%
营业利润238,827.7416.76%630,707.6918.28%
利润总额240,817.4516.90%625,401.7718.12%
净利润182,918.5812.83%490,462.4614.2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62.427.02%270,058.787.83%
项目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营业收入3,144,812.68100.00%2,621,818.49100.00%
营业成本2,019,097.1764.20%1,810,779.9369.07%
营业利润434,361.0813.81%198,713.007.58%
利润总额432,193.5013.74%198,804.207.58%
净利润323,801.2010.30%149,725.145.7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367.566.05%88,555.083.38%

(一)营业收入

1、营业收入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1)销售商品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货物控制权转移给购买方时点确认收入,如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2)提供服务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提供技术服务等履约义务,由于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

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营业收入的构成及比例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621,818.49万元、3,144,812.68万元、3,450,703.20万元和1,425,304.60万元,2018年和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19.95%和9.73%。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1,405,011.8198.58%3,412,003.2498.88%
其他业务收入20,292.791.42%38,699.961.12%
合计1,425,304.60100.00%3,450,703.20100.00%
项目2018年2017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3,125,041.4899.37%2,584,800.5998.59%
其他业务收入19,771.190.63%37,017.891.41%
合计3,144,812.68100.00%2,621,818.49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均高于95%,主营业务较为突出,营业收入呈现不断上升趋势,主要是来源于水泥行业回暖等因素带来的主营业务收入上升。

3、主营业务收入分板块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可按业务板块分为水泥及水泥熟料的生产与销售、危废固废处置三大业务板块。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板块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水泥1,093,809.1377.85%2,713,649.6279.53%
熟料151,071.7910.75%322,310.459.45%
危废固废处置71,700.665.10%158,890.184.66%
其他88,430.226.29%217,152.996.36%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计1,405,011.81100.00%3,412,003.24100.00%
项目2018年2017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水泥2,517,176.6180.55%2,003,683.0577.52%
熟料303,465.569.71%322,355.0812.47%
危废固废处置123,243.823.94%60,696.472.35%
其他181,155.505.80%198,065.997.66%
合计3,125,041.48100.00%2,584,800.59100.00%

公司是国家重点支持水泥结构调整的12家大型水泥企业集团之一、中国北方最大的水泥生产厂商,主要业务板块为水泥及水泥熟料的生产与销售、危废固废处置,主营业务中的“其他”收入主要指矿渣粉、骨料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近80%的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水泥业务板块,各期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003,683.05万元、2,517,176.61万元、2,713,649.62万元和1,093,809.13万元,保持持续增长,2018年和2019年增长率分别为25.63%和7.81%。受益于水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及核心区域市场需求改善的积极影响,市场环境持续好转,2019年公司水泥板块综合销量相比2018年基本持平,但售价同比进一步提升,同时公司进一步深化管控转型,提升专业化、平台化优势,促进区域资源优化配置,加快内涵式发展,以技术升级引领转型发展,精益运营、精准营销,经济运行质量持续提高,经济效益显著提升。公司与金隅集团两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金隅集团下属所有水泥业务进入到公司体内,重组效应持续显现,也带动了水泥版块营业收入持续增长。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季度公司所在区域下游客户复工时间较去年同期有所推迟,水泥和熟料销量同比大幅降低;二季度随着各地疫情缓解,下游工程基本全面复工,前期被积压的水泥需求集中释放,销量同比有所提高,但售价同比降低。2020年上半年,公司销售水泥熟料4,210万吨,同比下降7.03%。报告期各期,公司熟料销售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22,355.08万元、303,465.56万元、322,310.45万元和151,071.79万元,2018年和2019年增长率分别为-5.86%和6.21%。虽然2018年公司熟料销售收入有所下滑,2019年熟料销售收入即回升。公司水泥以及熟料板块整体收入2018年和2019年增长率分别为21.26%和7.63%,保持平稳上升

趋势。

报告期各期,公司危废处置板块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0,696.47万元、123,243.82万元、158,890.18万元和71,700.66万元,保持持续增长,2018年和2019年增长率分别为103.05%和28.92%。报告期内,公司以“城市净化器、政府好帮手”为理念,依托红树林公司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全力推动符合条件的水泥熟料企业转型升级,高速推进京津冀、山西、陕西等12个省市以水泥窑协同处置为主的环保项目建设。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不断更新升级,进一步强化覆盖41类工业危废、市政污泥、生活垃圾、飞灰、污染土壤等多方面的综合固废处置能力,因此危废处置板块收入报告期内也呈增长趋势。

(二)营业成本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918,369.6098.99%2,154,645.2599.22%
其他业务成本9,323.931.01%16,910.890.78%
合计927,693.53100.00%2,171,556.14100.00%
项目2018年2017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2,006,567.8099.38%1,779,760.2398.29%
其他业务成本12,529.370.62%31,019.701.71%
合计2,019,097.17100.00%1,810,779.93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1,810,779.93万元、2,019,097.17万元、2,171,556.14万元和927,693.53万元,营业成本随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而逐渐上升,与收入变化趋势一致。

公司营业成本的上升主要由主营业务成本上升所致,而主营业务成本的上升主要源于公司水泥及水泥熟料业务涉及的原燃材料价格上涨,同时主营业务成本也随着主营业务收入规模的增加而上升。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板块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水泥707,562.6377.05%1,711,230.3279.42%
熟料101,351.9811.04%214,930.259.98%
危废固废处置41,414.614.51%83,485.193.87%
其他68,040.387.41%144,999.486.73%
合计918,369.60100.00%2,154,645.25100.00%
项目2018年2017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水泥1,591,280.9579.30%1,337,650.6875.16%
熟料209,174.6210.42%234,364.1713.17%
危废固废处置81,799.174.08%39,585.202.22%
其他124,313.066.20%168,160.189.45%
合计2,006,567.80100.00%1,779,760.23100.00%

(三)毛利与毛利率

1、毛利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按板块毛利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水泥386,246.5079.37%1,002,419.3079.72%
熟料49,719.8110.22%107,380.208.54%
危废固废处置30,286.056.22%75,404.996.00%
其他20,389.844.19%72,153.515.74%
合计486,642.21100.00%1,257,357.99100.00%
项目2018年2017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水泥925,895.6682.78%666,032.3882.73%
熟料94,290.938.43%87,990.9110.93%
危废固废处置41,444.653.71%21,111.272.62%
其他56,842.455.08%29,905.813.71%
合计1,118,473.69100.00%805,040.36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水泥、熟料以及危废固废处置板块毛利保持增长。其中,水泥和熟料板块属于相对传统的业务板块,报告期内为公司贡献稳定的毛利额;危废固废处置业务则在国家“城市净化器、政府好帮手”的政策背景下,凭借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不断更新升级,毛利占比整体呈提高趋势。

2、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按业务板块销售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水泥35.31%36.94%36.78%33.24%
熟料32.91%33.32%31.07%27.30%
危废固废处置42.24%47.46%33.63%34.78%
综合销售毛利率34.91%37.07%35.80%30.93%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销售毛利率分别为30.93%、35.80%、37.07%和34.91%,总体呈上升趋势,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动主要系产品销售均价变动所致。2017年以来水泥和熟料行业整体好转,产品价格持续上涨,公司各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有所提高。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全国整体需求较去年明显减少,供需关系和节奏发生变化,全国水泥价格均呈下行趋势,二季度以来部分地区销量开始企稳回升,但2020年上半年公司整体毛利率较2019年有所下降。

(四)期间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616,624.22万元、686,502.31万元、666,217.75万元和278,325.7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3.52%、21.83%、19.31%和

19.53%。

报告期各期,公司期间费用明细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金额占营收比例金额占营收比例
销售费用53,295.863.74%125,375.473.63%
管理费用169,027.8511.86%415,638.5112.05%
财务费用49,395.823.47%118,015.863.42%
研发费用6,606.180.46%7,187.910.21%
合计278,325.7119.53%666,217.7519.31%
项目2018年2017年
金额占营收比例金额占营收比例
销售费用116,202.553.70%91,197.243.48%
管理费用421,952.7213.42%386,373.1714.74%
财务费用141,795.354.51%139,053.815.30%
研发费用6,551.690.21%--
合计686,502.3121.83%616,624.2223.52%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数占营业收入之比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公司将深化管控转型,提升专业化、平台化优势,精益运营、精准营销作为经营方针之一,降低经营的成本,加强了对期间费用的管控力度。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销售费用分别为91,197.24万元、116,202.55万元、125,375.47万元和53,295.86万元,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及劳务费、运输装卸费、办公费及折旧费等。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及劳务费16,747.9331.42%34,170.9827.25%
运输装卸费27,382.6651.38%68,814.0054.89%
办公费及折旧费3,968.017.45%11,046.488.81%
包装修理费157.970.30%1,416.931.13%
广告宣传费280.530.53%2,077.181.66%
其他4,758.768.93%7,849.906.26%
合计53,295.86100.00%125,375.47100.00%
项目2018年2017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及劳务费35,911.8430.90%28,390.7531.13%
运输装卸费56,131.3848.30%42,945.6547.09%
办公费及折旧费11,160.949.60%11,542.3612.66%
包装修理费920.720.79%747.870.82%
广告宣传费1,562.481.34%1,253.331.37%
其他10,515.199.04%6,317.296.93%
合计116,202.55100.00%91,197.24100.00%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管理费用分别为386,373.17万元、421,952.72万元、415,638.51万元和169,027.85万元,主要包括修理费、职工薪酬及劳务费等。公司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修理费57,131.6033.80%160,374.6938.59%
职工薪酬及劳务费38,370.3922.70%104,438.2425.13%
日常办公支出10,059.105.95%16,206.223.90%
折旧与摊销11,066.286.55%28,119.836.77%
专项服务费2,018.821.19%7,018.921.69%
停工损失45,699.1927.04%70,336.3716.92%
租赁费2,584.171.53%2,749.930.66%
其他2,098.301.24%26,394.316.35%
合计169,027.85100.00%415,638.51100.00%
项目2018年2017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修理费143,637.7534.04%122,319.6531.66%
职工薪酬及劳务费110,074.3826.09%105,196.6727.23%
日常办公支出25,974.376.16%23,337.816.04%
折旧与摊销29,563.807.01%32,370.708.38%
环保支出3,325.130.79%10,473.202.71%
专项服务费9,493.962.25%4,405.901.14%
停工损失68,863.4216.32%52,348.4613.55%
租赁费5,544.541.31%6,613.301.71%
其他28,800.516.83%39,780.6910.30%
合计421,952.72100.00%386,373.17100.00%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139,053.81万元、141,795.35万元、118,015.86万元和49,395.82万元,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公司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利息支出54,057.60109.44%126,929.54107.55%
减:利息收入4,826.489.77%10,121.708.58%
加:其他164.700.33%1,208.031.02%
合计49,395.82100.00%118,015.86100.00%
项目2018年2017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利息支出148,672.55104.85%145,982.85104.98%
减:利息收入7,604.995.36%9,044.836.50%
加:其他727.800.51%2,115.791.52%
合计141,795.35100.00%139,053.81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0%、4.51%、3.42%和

3.47%,整体呈下降趋势。

4、研发费用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6,551.69万元、7,187.91万元和6,606.18万元,占营业收入之比分别为0.21%、0.21%和0.46%,整体规模和占比较小。公司研发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材料费、检测费、折旧费用等。

(五)其他收益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58,868.07万元、66,340.83万元、65,600.52万元和25,227.89万元,报告期内整体变化不大,主要为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返还。公司其他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返还19,490.3477.26%55,692.4084.90%
环保专项治理资金1,661.066.58%3,892.645.93%
节能技术改造拨款560.022.22%754.841.15%
其他3,516.4813.94%5,260.638.02%
合计25,227.89100.00%65,600.52100.00%
项目2018年2017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返还58,349.2887.95%46,645.5179.24%
环保专项治理资金2,259.813.41%2,768.334.70%
节能技术改造拨款1,167.561.76%830.721.41%
其他4,564.176.88%8,623.5114.65%
合计66,340.83100.00%58,868.07100.00%

(六)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5,716.64万元、4,961.10万元、11,177.71万元和4,806.9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22%、0.16%、0.32%和0.34%,总体金额较小。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无法支付的款项。公司营业外收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91.47247.5035.70-
政府补助48.54701.431,447.841,016.98
无法支付的款项3,928.397,130.93629.93810.31
其他738.513097.842847.633889.36
合计4,806.9111,177.714,961.105,716.64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整体规模较低。2019年公司营业外收入较2018年上升幅度较大,主要原因包括为无法支付的款项同比上升较多,其内容主要为长期挂账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七)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5,625.44万元、7,128.67万元、16,483.62万

元和2,817.2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21%、0.23%、0.48%和0.20%,总体金额较小。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由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对外捐赠、赔偿金、违约金、返还政府补助等构成。公司营业外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542.345,975.01440.55385.75
对外捐赠527.241,230.6059.258.32
赔偿金、违约金49.855,725.102,576.011,299.84
其他1,697.773,552.914,052.863,931.53
合计2,817.2116,483.627,128.675,625.44

(八)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各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80,434.40万元、70,885.78万元、8,689.82万元和3,587.61万元。报告期各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 年2018 年2017 年
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288.871,332.631,033.52-257.59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786.0910,313.587,431.865,767.15
3.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3,291.60116,227.49136,611.77
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3,772.504,158.41-7,374.53
5.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0.00-622.987,576.91
6.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392.04-402.66-4,185.11-1,578.23
小计7,909.2618,307.65125,289.15140,745.46
7.所得税影响额1,768.542,859.812,105.01930.70
8.少数股东影响额(税后)2,553.116,758.0252,298.3759,380.36
合计3,587.618,689.8270,885.7880,434.40

报告期各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90.83%、37.24%、3.22%和3.59%。

2017年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公司归母净利润的比重较大,主要原因系(1)2017年水泥行业为回暖阶段初期,受行业周期影响,公司2017年追溯调整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38.33万元,相比2018年、2019年较低。(2)公司2018年、2019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本说明书以及审阅报告对其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进行了追溯调整,列入了非经常性损益科目,总计136,611.77万元,金额较大。因此综合影响后,2017年公司非经常损益占归母净利润的比重较大。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现金流量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1,355,316.792,911,474.152,489,163.361,959,186.83
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307,928.472,786,533.742,369,180.671,846,042.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959,961.992,089,564.401,711,108.931,554,418.30
其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31,053.091,265,817.58945,084.25881,067.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5,354.80821,909.75778,054.43404,768.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961.69-326,749.91-63,506.1660,453.3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8,688.68-903,552.99-356,694.72-353,251.7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04.44-408,393.16357,853.56111,970.07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846,042.64万元、2,369,180.67万元、2,786,533.74万元和1,307,928.47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881,067.45万元、945,084.25万元、1,265,817.58万元和631,053.0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04,768.53万元、778,054.43万元、821,909.75万元和395,354.8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2018年度以及2019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较前一年度增长92.22%和5.64%,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营水泥业务板块业绩回升。受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环保等政策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行业整合提速及水泥价格提升等因素影响,水泥行业自2017年后逐渐回暖。2018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前一年度增长

较多的原因主要系2018年度公司水泥商品的原材料价格上升幅度暂落后于水泥销售价格上升幅度及水泥和水泥熟料销量的上涨,2018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相比上年度增长28.34%,同时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7.23%,因此相抵后,2018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7年度增长较多。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公司水泥板块销量、销售价格有所下降,但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基本保持平稳。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0,453.32万元、-63,506.16万元、-326,749.91万元和-65,961.69万元,报告期内呈现下降趋势。

2018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较2017年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1)公司2017年1月3日收回2016年处置三河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及唐山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转让款83,244.22万元,分类至“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2018年无该类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2)公司2017年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流入为46,911.12万元,2018年无该类现金流入。综上,因此2018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较2017年大幅下降。

2019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较2018年大幅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以

15.37亿元现金向金隅集团购买其所持有的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股权,该现金支出被分类入了2019年度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中,同时公司向金隅集团收购红树林公司49%股权所支付的现金172,146.45万元,体现为“投资支付的现金”。上述两项投资性现金流出构成了2019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的主要部分,因此2019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较2018年大幅下降。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53,251.78万元、-356,694.72万元、-903,552.99万元和-328,688.68万元,2017年、2018年和2020年上半年基本保持平稳,2019年波动较大。2019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较2018年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当年借款收到的现金流入相比上年有所减少。

四、重大资本性支出

(一)报告期内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非股权类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主要包括河北鼎鑫三分公司砂岩堆场棚化项目、唐县洁源日处理500吨生活垃圾项目、鼎鑫协同处置500t/d综合固废环保技改项目、鼎鑫工业旅游项目、一体化管控和运营信息化平台项目、左权150万吨/年水泥用石灰岩矿项目、阳泉堆场棚化项目等;股权类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主要包括2018年发行人与金隅集团出资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9年发行人向金隅集团收购红树林公司49%股权、2019年发行人重大资产购买及与金隅集团共同增资合资公司等。

(二)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1、2018年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衔接规定,执行上述新修订准则时,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

(1)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 (统称“原收入准则”)。

在原收入准则下,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在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条件时,公司在期间履行确认收入,否则,按照时点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新收入准则对公司收入确认无实质影响。

(2)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了财政部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统称“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基本分类:第一、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第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第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分红计入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下列项目: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

资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不适用于权益工具投资。

公司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截至2018年1月1日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调整了相关数据。

(3)相关影响

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包括金融工具减值准备在 2018 年 1 月1 日金额调整为按照预期损失法计算的减值准备)对公司首次执行日的数据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7年12月31日新收入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政策变更2018年1月1日
重新分类对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051.48-3,051.48--
交易性金融资产-3,051.48-3,051.48
应收票据及应收帐款976,059.28--9,479.43966,579.85
其他应收款139,664.96--1,130.36138,534.6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7,779.32-57,779.3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7,779.32-57,779.32
长期股权投资(注)149,826.46--8,596.37141,230.09
递延所得税资产58,763.09-2,349.8361,112.93
预收款项90,894.02-90,894.02--
合同负债-77,790.53-77,790.53
其他流动负债121,968.94-13,103.49135,072.42
未分配利润322,832.68--14,684.31308,148.36
少数股东权益805,369.43--2,172.01803,197.42

注:长期股权投资的调整为本公司之联营、合营企业按照本公司执行的新金融工具准则所产生的影响。

2、2019年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简称“7号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简称“12号准

则”)。

(1)7号准则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再进行追溯调整。采用该准则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12号准则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再进行追溯调整。采用该准则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3)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公司在新租赁准则下根据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公司作为承租人

根据衔接规定,执行新租赁准则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按照下列两者之一计量使用权资产:①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②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公司对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或将于12个月内完成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内外部信息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相关影响:

①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新租赁准则影响2019年1月1日
使用权资产-26,353.1426,353.14
长期待摊费用101,277.46-13,930.6887,346.7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97,880.414,121.16402,001.56
租赁负债-9,989.149,989.14
未分配利润479,432.34-987.24478,445.10
少数股东权益1,150,587.11-700.601,149,886.51

②母公司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新租赁准则影响2019年1月1日
使用权资产-237.56237.5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99,791.7083.52299,875.22
租赁负债-154.04154.04

(4)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及财政部2019年9月19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编制要求,除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产生的列报变化外,公司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数据。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相关影响:

①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新报表格式影响2019年1月1日
应收票据-1,072,519.741,072,519.74
应收账款-235,144.91235,144.9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1,307,664.65-1,307,664.65-
应付票据-47,963.4547,963.45
应付账款-945,639.97945,639.97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993,603.41-993,603.41-

②母公司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新报表格式影响2019年1月1日
应收票据-56,462.2156,462.21
应收账款-3,263.003,263.0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59,725.21-59,725.21-
应付票据-770.00770.00
应付账款-22,013.1422,013.14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22,783.14-22,783.14-

(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重大事项说明

(一)对外担保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对外担保合计余额5,200.00万元,发行人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10,000.00万元,均为对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

发行人对鞍山冀东提供担保事项已经过适当决策程序审议,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决策程序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冀东水泥《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为合营公司鞍山冀东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要,股东双方按照持股比例对鞍山冀东提供担保,该等担保事项对方未提供反担保。鞍山冀东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发行人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二)重大诉讼、仲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三)关于未决诉讼的补充说明

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未决诉讼/未决仲裁事项如下:

1、尚未形成一审判决的案件

序号原告被告基本案情涉及本金金额(元)
1陕西榆林大德福工贸有限公司包头市志丹贸易有限公司;内蒙古亿利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宝塔公司无法承兑到期票据,系后手持票人起诉前手持票人的票据追索案件300,000.00
2承德县宇砼矿业有限公司承德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系承德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与承德县宇砼矿业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原告称承德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因而提起诉讼1,803,300.00
3尹振河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原告尹振河就房改房登记之物权确认纠纷。300,000.00
4李建东内蒙古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系内蒙古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与原告李建东之劳动争议,原告请求赔偿115,000.00
5石家庄陕鼓气体有限公司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系后手持票人起诉前手持票人的票据追索案件100,000.00
6宫伯全、邵甫然、邵甫奎等涞水京涞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系涞水京涞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与宫伯全、邵甫然、邵甫奎等确认合同效力纠纷309.52
7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宝塔公司无法承兑到期票据,系后手持票人起诉前手持票人的票据追索案件100,000.00
8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宝塔公司无法承兑到期票据,系后手持票人起诉前手持票人的票据追索案件200,000.00
9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宝塔公司无法承兑到期票据,系后手持票人起诉前手持票人的票据追索案件200,000.00
10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宝塔公司无法承兑到期票据,系后手持票人起诉前手持票人的票据追索案件500,000.00
11福建省成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宝塔公司无法承兑到期票据,系后手持票人起诉前手持票人的票据追索案件100,000.00
12李怀伟等15人山西冀东物流贸易有限公司系山西冀东物流贸易有限公司与李怀伟等15位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争议仲裁事件1,655,834.40

2、一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已上诉或发回重审的案件

序号原告被告基本案情涉及本金金额(元)
1蒋治华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系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与原告蒋治华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290,000.00
2王云彬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系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与原告王云彬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78,500.00
3张会斌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系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与张会斌的劳动合同纠纷194,000.00
4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初至2011年9月,在密云县西田各庄镇大辛庄村村西60多亩基本农田发生企业违法倾倒危险废物,造成地上树木死亡和土壤污染事件。经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查证,被告一(凯比制动系统有限公司)是产生及倾倒危险废物的主要责任人,被告二(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是受托负责清运及处置倾倒危险废物的经营单位,2013年4月,在密云县环境保护局组织下,两被告将倾倒在土地上的危险废物清除。2016年7月,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将红树林公司作为被告,向北京市第四中级民法院递交环境污案诉讼材料,请求判令两被告清除北京市密云县西田各庄镇大辛庄村西河东岸被污染土地上的超标重金属,消除被污染土地周边土壤地表和河流、水库及地下水被污染风险,使土地恢复到被污染前的土地功能或承担上述费用,包括制定、实施修复方案的费用和监测、监管等费用;判令两被告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的损失(具体损失数额经鉴定机构评估后确定);判令两被告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开道歉;判令两被告承担原告支出的差旅、调查费用以及案件受理费和律师代理费等一切必要的费用-

3、一审判决被告败诉、或一审驳回原告请求但二审已败诉案件

序号原告被告基本案情判决涉及本金金额(元)判决情况
1薛锋吴堡冀东特种水泥有限公司系吴堡冀东特种水泥有限公司与其原职工薛锋的福利待遇纠纷79,535.122020年6月一审判决被告支付79,535.12元;准备上诉
序号原告被告基本案情判决涉及本金金额(元)判决情况
2李伟朝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
65,265.962018年12月一审判决被告支付合计65,265.96元;2019年6月二审维持原判。相关金额被告已支付;申请再审
3大英贸然商贸有限公司重庆金隅冀东水泥贸易有限公司系重庆金隅冀东水泥贸易有限公司与大英贸然商贸有限公司的不当得利纠纷。2017年6月,重庆金隅冀东水泥贸易有限公司发现大英贸然公司存在窜货行为,对其进行了50,000元的罚款,原告认为该罚款无法律依据,系不当得利,因此提起诉讼50,000.002020年5月一审判决被告支付50,000元;已上诉
4大同市云冈区全丰加油站承德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宝塔公司无法承兑到期票据,系后手持票人起诉前手持票人的票据追索案件100,000.002020年7月一审判决被告支付100,000元;上诉后二审尚未开庭
5杭州通航科技有限公司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兰溪市中艺机械有限公司、河北晏升贸易有限公司宝塔公司无法承兑到期票据,系后手持票人起诉前手持票人的票据追索案件100,000.002020年6月一审判决被告支付金额合计100,000元;二审尚未开庭
6牡丹江忠泰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系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与牡丹江忠泰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之劳务合同纠纷。原告认为其按合同约定配备了相应劳务人员,但冀东水泥黑龙江公司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未达到合同约定的预算量,造成了预期可得益损失、拖欠劳务费等,因此提起诉讼1,622,648.552019年12月一审判决被告支付金额合计1,622,648.55元;已上诉
7石家庄嘉华特种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吴堡冀东特种水泥有限公司系吴堡冀东特种水泥有限公司与石家庄嘉华特种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21,483.002019年10月一审判决被告支付金额合计21,483元
8绥德县贯通商贸有限公司吴堡冀东特种水泥有限公司系吴堡冀东特种水泥有限公司与绥德县贯通商贸有限公司的运输合同纠纷。711,141.552019年9月一审判决被告支付金额合计711,141.55元
9辽阳县胜宏汽车货物运输队辽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系辽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与辽阳县胜宏汽车货物运输队的运输合同纠纷932,622.292020年1月一审判决被告支付金额合计932,262.29元;相关金额被
序号原告被告基本案情判决涉及本金金额(元)判决情况
告已支付
10郑心鹏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系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与郑心鹏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2019年10月一审判决被告协助原告办理过户,未明确税款承担问题
11吉林省荣润建材经贸有限公司金隅冀东水泥吉林经贸有限公司系金隅冀东水泥吉林经贸有限公司与吉林省荣润建材经贸有限公司之委托加工承揽合同纠纷6,918,747.332019年12月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2020年7月二审判决被告支付金额合计6,918,747.33元
1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吉林分公司金隅冀东水泥吉林经贸有限公司宝塔公司无法承兑到期票据,系后手持票人起诉前手持票人的票据追索案件1,000,000.002020年6月一审判决被告支付金额合计1,000,000元;已上诉
13沛县恒旭建材经营部1、徐州顺途物资贸易有限公司2、北票市嘉华环保机械工程有限公司3、大同冀东水泥盾石工程有限公司4、包头冀东水泥有限公司5、内蒙古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6、内蒙古亿利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宝塔公司无法承兑到期票据,系后手持票人起诉前手持票人的票据追索案件100,000.002019年10月一审判决被告支付金额合计100,000元(连带);已上诉
14榆林华电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吴堡冀东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宝塔公司无法承兑到期票据,系后手持票人起诉前手持票人的票据追索案件1,000,000.002020年7月一审判决被告支付金额合计1,000,000元;已上诉
15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朔州右玉有限公司大同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系大同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朔州右玉有限公司之合同纠纷。双方就2015年煤炭买卖业务的货款中4,976,861.12元存在争议4,976,861.122019年一审判决被告支付金额合计4,976,861.12元;相关金额被告已支付
合计17,678,304.92

冀东水泥未对上述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主要原因包括:

1、对于第一类案件,由于尚未形成一审判决,相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相关金额亦无法可靠计量;

2、对于第二类案件,一审已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但原告已上诉的,相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相关金额亦无法可靠计量;

3、对于第三类案件,假设公司按照首次败诉时点和判决应支付金额计提预计负债,对当年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判决金额合计918.09843.216.53
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N/A270,058.78190,367.56
占比N/A0.31%0.0034%

由上表可见,若将相关未决诉讼所涉金额按首次败诉时点计提预计负债,相关金额占2018年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仅为0.0034%,占2019年之比仅为0.31%。上述事项对公司当年净利润影响较小。

对于上述第三类案件中所涉及的公司及子公司应支付本金1,767.83万元,其中第2、9、15项案件公司已支付了相关金额,第7项案件公司已计提往来款项,第8项案件公司已支付了30万元,剩余金额已计提往来款项,即公司已支付及已计提金额合计670.74万元。对于其余案件所涉本金1,097.09万元,公司将计提预计负债并在上市公司 2020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中体现。因此,公司预计负债计提充分。

七、纳税情况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计税依据2020年1-6月 税率2019年税率2018年税率2017年税率
增值税1、按照应税货物及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1、 13%/9%/6% 2、3%/5%1、16%/13%/10%/9%/6% 2、2%/3%/5%1、17%/16%/11%/ 10%/6% 2、3%/5%1、17%/11%/6% 2、3%/5%
项税额后,计算当期应交增值税额; 2、简易征收销售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增值税额7%/5%/1%7%/5%/1%7%/5%/1%7%/5%/1%
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额3%/2%3%/2%3%/2%3%/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15%25%/15%25%/15%25%/15%
房产税房产计税余值/房屋租金1.2%/12%1.2%/12%1.2%1.2%
资源税石灰石销售额5%/6%5%/6%5%/6%5%/6%
环境保护税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0.95-12元/当量0.95-12元/当量1.2-10元/当量--

(二)税收优惠

1、报告期各期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根据财税[2011]58号文件《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包头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内蒙古亿利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冀东水泥凤翔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冀东物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米脂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按照“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2020年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税[2011]58号文件《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包头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内蒙古亿利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冀东水泥凤翔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冀东物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米脂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征得主管税务机关同意2019年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税[2011]58号文件《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包头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内蒙古亿利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冀东水泥凤翔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冀东物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米脂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征得主管税务机关同意2018年

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税[2011]58号文件《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包头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内蒙古亿利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冀东水泥凤翔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冀东物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征得主管税务机关同意2017年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生态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唐山冀东水泥外加剂有限责任公司、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陵川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隅水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唐山市盾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冀东海天水泥闻喜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经各公司申报,税务局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生态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唐山冀东水泥外加剂有限责任公司、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陵川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北京金隅水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政策,2019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经各公司申报,税务局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生态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唐山冀东水泥外加剂有限责任公司、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冀东海天水泥闻喜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隅水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政策,2018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经各公司申报,税务局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生态岛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隅水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政策,2017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报告期各期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税(2015)78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相关政策, 本公司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并且42.5及以上等级水泥的原料中废渣比例不低于20%,其他水泥、水泥熟料的原料中废渣比例不低于40%的,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政策。

八、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发展趋势

(一)财务状况发展趋势

1、资产状况发展趋势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总资产规模将持续增长。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杨泉山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阳泉水泥协同处置项目、磐石水泥协同处置技改项目、大同水泥协同处置项目、凤翔水泥协同处置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流动资产、非流动负债和总资产规模将有一定提升。随着可转债陆续转股,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得到充实,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得到提升。

2、负债状况发展趋势

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获得长期发展资金,债务结构更加合理,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的需要,保持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

(二)盈利能力发展趋势

公司未来将继续做大做强主业,随着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渐实施,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将持续提升。公司将把握发展机遇,进一步扩大收入规模、提升盈利水平,提升公司在北方地区的综合竞争优势。

九、关于财务性投资的补充分析

(一)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

1、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1)财务性投资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15,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答》,财务性投资除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情形外,对于上市公司投资于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认定为财务性投资:(1)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2)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2)类金融业务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28,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2、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经自查,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2020年3月18日)前六个月(2019年9月18日)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二)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相关科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账面价值财务性投资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其他应收款59,407.7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7,614.50-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57,064.2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1,994.9531,994.9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21,616.89-
合计307,698.3831,994.95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由于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发行人使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核算原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的相关项目。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为31,994.95万元。其中,发行人持有的上市权益工具投资为投资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截止2020年6月30日,其投资成本45,020.18万元,累计公允价值变动-13,451.81万元,账面价值为31,568.37万元;发行人持有的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为对中材汉江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非上市企业的少量投资,金额较小,合计投资成本499.10万元,累计公允价值变动-72.52万元,账面价值为426.58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形成于2015年。经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2015年4月发行人以每股4.15元的价格认购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108,482,368股。亚泰集团是以建材、地产、金融为主业,涉足煤炭、医药、商贸等领域的大型企业集团,该公司资产质量较好,在相关产业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与发行人业务具有一定相关性。自认购至今,发行人未曾减持过上述股票。上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为31,994.95万元,属于财务性投资。

2、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简介2020年6月30日
一、合营企业
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水泥、水泥熟料生产销售32,225.81
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水泥、水泥熟料生产销售33,471.30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水泥熟料生产销售17,816.60
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固废开发利用15,779.63
小计99,293.35
二、联营企业
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混凝土生产销售43,959.46
唐山冀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生产、销售1,838.12
吉林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水泥、水泥熟料生产销售1,317.34
辽宁云鼎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泥、水泥熟料生产销售129.80
冀东水泥扶风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货物公路运输562.28
吉林市长吉图投资有限公司物流园区、房地产开发建设,建材钢材经销等9,963.91
小计57,770.91
合计157,064.26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均系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投资,上述合营、联营企业均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具有相关性和协同性的企业,发行人持有

目的为发展公司业务,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59,407.78万元,主要包括押金、保证金、备用金、股权收购定金、应收退税款、政府欠款、关联方款项、单位往来款等,均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37,614.50万元,主要包括预缴企业所得税、预缴其他税费、留抵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暂估增值税、待出售子公司股权等资产等,均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21,616.89万元,系与长期资产相关的预付款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相关科目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账面价值均为0,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述财务性投资合计余额为31,994.95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550,487.36万元,占比为2.06%。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15,财务性投资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不包括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期限较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

综上,截至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三)结合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之比为

2.06%,占比较低。

本次募集资金规模为不超过282,000万元,拟用于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杨泉山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与杨泉山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铜川公司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将淘汰、迁建水泥熟料产能12500t/d,置换建设一条产能10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减量置换要求。实施本项目前,铜川公司原有生产线已存在着技术相对落后、设备老化的问题,导致故障率高和生产成本偏高;现有配套矿山已开采数十年,建设年代久远,工艺相对落后。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利用二代水泥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装备的大量应用,将实现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或优于国家现行排放标准,努力打造绿色生态工厂,实现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的目标,实施本项目有利于铜川公司抓住这一机遇,加快企业自身发展,具备较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由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实施。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和固体废弃物有利发展城市循环经济、清理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处置和充分利用水泥产能,是国务院及生态环境部等部委明确鼓励的产业发展方向。冀东水泥在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方面拥有丰富的成功经验,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有利于加快向低碳型企业迈进的步伐,同时也将为冀东水泥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冀东水泥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

虽然发行人目前拥有一定规模的货币资金和少量财务性投资,但由于上述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较多,发行人自有资金扣除偿还银行借款、满足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等用途外,不足以支持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以及公司未来长期资金投入规划,因此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四)公司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情况。

十、关于应收账款与坏账准备、存货与跌价准备、货币资金与银行借款的补充分析

(一)关于应收账款与坏账准备

1、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2020年5月31日,公司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3月31日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3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274,722.37268,896.26293,462.18309,344.05
期后回款金额51,644.4287,266.76206,239.07237,360.47
期后回款比例18.80%32.45%70.28%76.73%

2、冀东水泥业务模式及信用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账面价值呈逐年下降趋势。

(1)公司的销售模式

冀东水泥按照区域建立了包括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分公司(以下简称“营销分公司”)及北京金隅水泥经贸有限公司、陕西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等9家营销公司,负责所对应区域的水泥生产企业的水泥、熟料产品的销售。各营销公司根据所负责的销售区域范围,制定销售策略,按照计划完成各项销售任务目标。

(2)公司的信用政策

1)信用额度

公司的信用管理机构为水泥市场营销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营销中心”)及各营销公司。公司销售业务主要分为现款销售和赊销销售。一般情况下公司采用现款方式销售,对部分合作较长、信用较好的外部客户,如央企或大型国有企业、重点工程、国企投资的招标项目、与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单位及关联方单位采用赊销方式。公司严控对经销商的赊销,严控熟料、矿渣、矿渣粉、粉煤灰、

骨料、白灰等水泥以外产品的赊销。

在对客户授信时,营销公司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做好授信客户的信用评估工作,对授信客户的履行其义务的能力及其可信程度进行信用评价。营销公司年度信用额度经营销中心确定后,原则上将不再新增,如因实际需要,增加某一客户信用额度时,应相应减少另一客户信用额度,同时,不能突破营销中心批准的营销公司信用控制总额,并且需经营销中心同意后方可调整。对因停止购买公司产品或因付款不及时等原因导致停止发货的授信客户,各营销公司应积极组织催款并于停止发货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手续。停止发货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全部货款的,营销公司需启动法律追索程序,并就该客户欠款情况进行分析,明确欠款原因及追款措施。2)信用期冀东水泥给予关联方与非关联方平均信用期如下:

关联方信用期信用周期(天)
2020年2019年2018年2017年
混凝土集团及其子公司18018018090
公司合营联营企业90909090
非关联方信用期2020年2019年2018年2017年
外部客户-重点工程按招标文件约定结算周期给予信用周期按招标文件约定结算周期给予信用周期按招标文件约定结算周期给予信用周期按招标文件约定结算周期给予信用周期
外部客户-央企、国企150150150150
外部客户-核心客户40404040
外部客户-非核心客户0000

冀东水泥针对不同客户信用期的确定依据如下:

(1)混凝土集团是冀东水泥最大的客户,是水泥稳定和提升市场份额的重要保障,给予信用周期180天;

(2)冀东水泥合营联营企业是水泥、熟料生产单位,规模大,且其生产的水泥熟料均销售给营销公司由其负责对外销售,营销公司与其有按季度结算的应付账款,资金风险可控,给予信用周期90天;

(3)外部客户-重点工程,重点工程主要是指国家的“铁、公、机、基础建设”等大型项目,水泥用量大且施工周期长,施工单位为央企和大型国企,资金风险可控,但资金拨付相对较慢,一般情况下根据重点工程招标文件约定的结算周期给予信用周期。

(4)外部客户-央企、国企是冀东水泥的核心战略客户,承接的工程均为国家或地方的大型工程项目,水泥用量大且比较稳定,在混凝土市场占有重要地位,是冀东水泥稳定和提升市场份额的重要支撑,央企、国企背景,资金有保障,给予信用周期150天。

(5)外部客户-核心客户是冀东水泥长期合作的客户,合作多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客户往年度用量、履行经济责任的能力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履行担保手续,给予信用周期40天。

(6)外部客户-非核心客户主要采用现款方式结算。

综上,冀东水泥信用政策的确定主要依据公司的整体营销策略,基于相应的商业安排,具有合理性。

3、应收账款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冀东水泥属于C30大类“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C30大类下上市公司共90家,其中,主营业务包括水泥及熟料的A股上市公司共16家(未选取金隅集团),以下进行同行业上市公司分析时,重点与该等16家公司作为对比,其他C30大类下A股上市公司取整体平均数作为参考。

序号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主要市场
1福建水泥水泥及熟料的生产及销售福建省
2祁连山水泥、熟料、混凝土青海、西藏、甘肃、陕西
3宁夏建材水泥及熟料、商品混凝土宁夏、甘肃、内蒙
4海螺水泥水泥、熟料、混凝土江苏、浙江、上海、福建、山东、安徽、江西、湖南、广东、广西等
5上峰水泥水泥、熟料、混凝土华东区域长江经济带
6华新水泥水泥、商品熟料、混凝土等湖北、湖南、四川、河南、西藏、重庆、江苏
7博闻科技水泥制造云南省
8西藏天路水泥销售、公路工程、商混销售西藏区域内
9万年青水泥、熟料、混凝土、新型墙材江西、福建、广东、浙江、安徽、湖北
10四川双马水泥产品、骨料、私募股权投资管理四川、贵州、西藏、少量北京
11塔牌集团水泥、商品混凝土、管桩、石灰石华南地区、华东地区
12天山股份水泥、熟料、混凝土、电商类新疆、江苏
13亚泰集团混凝土、石灰石、砂石骨料、熟料、医药、房地能源等东北、华东等
14尖峰集团水泥、医药工业产品、医药商业产品等浙江、湖北、天津、上海、云南
15青松建化水泥、水泥制品新疆
16海南瑞泽商品混凝土、水泥、园林绿化、市政环卫海南

报告期内,冀东水泥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收入之比、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总资产之比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营业收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总资产
2019/12/312018/12/312017/12/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福建水泥0.00%0.01%0.11%0.00%0.00%0.05%
祁连山5.65%6.40%7.88%3.66%3.81%4.64%
宁夏建材9.79%12.37%13.87%6.21%7.27%8.22%
海螺水泥0.81%0.96%1.41%0.71%0.82%0.87%
上峰水泥2.45%2.73%3.22%1.83%2.07%2.47%
华新水泥1.79%1.91%3.07%1.53%1.58%2.11%
博闻科技1.36%3.66%9.30%0.06%0.16%0.36%
西藏天路28.53%13.46%15.06%13.99%7.89%6.40%
万年青5.67%6.66%8.35%5.47%6.76%7.07%
四川双马1.64%3.85%6.80%0.61%1.79%3.06%
塔牌集团0.59%0.81%2.28%0.35%0.49%1.06%
天山股份4.77%6.08%7.97%3.02%2.83%3.06%
亚泰集团36.70%45.43%44.90%10.50%10.93%13.62%
尖峰集团8.21%8.73%8.89%5.32%5.99%6.02%
青松建化4.58%7.63%11.53%1.80%2.21%2.48%
海南瑞泽76.77%68.57%65.26%32.11%32.59%37.70%
可比平均11.83%11.83%13.12%5.45%5.45%6.20%
其他平均30.02%31.26%32.40%14.60%15.16%15.08%
冀东水泥5.87%7.48%9.92%3.34%3.26%3.91%

注:以上“可比平均”为16家C30大类下主营业务包括水泥及熟料的上市公司相关指标的算术平均值;“其他平均”为C30大类下除该16家上市公司、金隅集团和数据明显大幅异常企业相关指标的算术平均值。下同。由上表可见,各上市公司由于所处区域市场不同、业务结构不同,在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总资产比例方面差异较大。整体而言,与可比公司相比,冀东水泥上述比例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属于中低水平,相对合理。

4、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分析

(1)冀东水泥的的应收账款坏账政策

冀东水泥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等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冀东水泥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冀东水泥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冀东水泥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冀东水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冀东水泥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当冀东水泥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除某些金融资产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逾期信用损失之外,冀东水泥还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

冀东水泥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1 账龄组合应收账款2 关联方组合应收账款3 正常银行未达账项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冀东水泥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政策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同行业上市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同行业上市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及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如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同行业上市公司逐笔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同行业上市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同行业上市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情况

经查阅公开信息,同行业可比公司信用损失率情况如下:

账龄冀东水泥天山股份亚泰集团宁夏建材万年青祁连山西藏天路
1年以内4.00%1.80%5.00%1.10%5.78%2.00%5.00%
1-2年22.00%7.00%8.00%4.30%15.98%6.00%8.00%
2-3年63.00%18.40%10.00%12.30%46.99%10.00%10.00%
3-4年70.00%45.00%20.00%29.00%100.00%25.00%50.00%
4-5年100.00%75.30%30.00%47.20%100.00%45.00%50.00%
5年以上100.00%100.00%50.00%100.00%100.00%100.00%100.00%
账龄上峰水泥博闻科技尖峰集团青松建化海南瑞泽
1年以内3.23%5.00%1.00%5.00%5.00%
1-2年16.39%10.00%10.00%10.00%10.00%
2-3年50.37%15.00%20.00%20.00%20.00%
3-4年62.10%30.00%50.00%50.00%50.00%
4-5年76.02%80.00%50.00%80.00%80.00%
5年以上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账龄塔牌集团海螺水泥
当前(未逾期)0.30%0.00%
逾期1-3个月1.00%0.00%
逾期3-6个月5.00%5.00%
逾期6-12个月10.00%10.00%
逾期12-24个月20.00%20.00%
逾期超过24个月100.00%100.00%
账龄华新水泥
1-6个月0.00%
6-12个月8.00%
1-2年20.00%
2-3年40.00%
3年以上75.00%

注:福建水泥、四川双马未公开披露完整的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故无法获取对比。

由上表可见,塔牌集团、海螺水泥及华新水泥3家公司在账龄划分口径方面与冀东水泥存在差异,无法直接对比;与其他可比公司相比,冀东水泥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整体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

(4)冀东水泥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冀东水泥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坏账准备)相对于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西藏天路14.04%21.53%24.39%
福建水泥100.00%99.71%96.19%
万年青15.15%10.32%11.05%
四川双马0.01%0.00%4.94%
塔牌集团8.58%9.84%9.05%
祁连山18.73%24.49%20.98%
天山股份17.60%16.96%16.07%
亚泰集团10.54%8.55%6.70%
宁夏建材60.86%21.29%18.48%
海螺水泥1.34%0.83%0.84%
上峰水泥17.02%16.48%11.91%
华新水泥24.81%24.01%16.28%
尖峰集团5.43%5.77%6.09%
青松建化28.71%25.67%16.78%
海南瑞泽20.35%14.25%12.24%
博闻科技95.17%88.42%75.96%
可比平均27.40%24.26%21.75%
可比平均(剔除福建水泥)22.56%19.23%16.78%
冀东水泥24.66%19.87%15.91%

如上表所示,公司预期信用损失(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略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但上表中,福建水泥的相关比例接近100%,如剔除福建水泥的相关影响,则冀东水泥预期信用损失(坏账准备)计提比例2017年略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2018年和2019年略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二)关于存货与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周转率

2017年-2019年,冀东水泥及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对比如下:

公司2019年2018年2017年
福建水泥13.5212.759.61
祁连山9.027.136.52
宁夏建材10.378.168.79
海螺水泥18.0715.1410.57
上峰水泥3.712.762.84
华新水泥9.148.9610.53
博闻科技3.052.763.05
西藏天路5.675.224.69
万年青16.3013.5812.48
四川双马12.008.2012.93
塔牌集团8.687.957.58
天山股份17.2511.368.34
亚泰集团1.241.121.24
尖峰集团7.337.317.06
青松建化4.113.363.63
海南瑞泽6.357.778.72
可比平均9.117.727.41
其他平均5.265.715.02
冀东水泥8.068.377.45

注: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净值均值。计算冀东水泥存货周转率所采用的各项数据(包括2016年年末存货账面价值)已经追溯调整

由上表可见,各上市公司由于所处区域市场不同、业务结构不同,存货周转率差异较大。整体而言,与可比公司相比,冀东水泥存货周转率处于中等水平。

2、分产品类别存货库龄及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分析

(1)分产品类别库龄分布情况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冀东水泥存货余额对应的库龄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2019年12月31日
3个月以内4-6个月7-12个月1年以上合计
原材料82,677.3428,683.159,793.2334,706.16155,859.89
其中:备品备件8,198.797,217.144,584.2225,275.9945,276.14
在产品74,224.951,090.902,246.75665.6878,228.28
库存商品52,411.481,465.74815.371,763.7956,456.38
合同履约成本4,420.764,420.76
合计213,734.5331,239.7912,855.3637,135.64294,965.32
占比72.46%10.59%4.36%12.59%
日期2018年12月31日
3个月以内4-6个月7-12个月1年以上合计
原材料74,745.7621,072.318,866.1036,246.08140,930.25
其中:备品备件14,698.504,520.074,409.1527,560.3151,188.03
在产品59,578.06578.061,931.56250.8862,338.56
库存商品53,314.271,129.811,218.991,281.5456,944.61
合计187,638.0822,780.1812,016.6537,778.50260,213.41
占比72.11%8.75%4.62%14.52%
日期2017年12月31日
3个月以内4-6个月7-12个月1年以上合计
原材料60,063.2416,794.0410,156.1346,254.04133,267.45
其中:备品备件10,602.355,308.796,146.5534,088.5456,146.22
在产品54,380.55239.371,109.62419.3456,148.88
库存商品48,394.91843.88614.031,518.0551,370.86
合计162,838.7017,877.2811,879.7748,191.43240,787.18
占比67.63%7.42%4.93%20.01%

公司的原材料主要为备品备件、煤炭等,在产品主要为石灰石、生料、熟料等,库存商品主要为水泥、骨料、矿渣粉等。

由上表可见,冀东水泥存货库龄以3个月以内为主,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末的3个月以内库龄存货占比分别为67.63%、72.11%和72.46%,库龄较短,特别是库存商品的库龄更短,与水泥行业特点相匹配。

(2)分产品类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2017年-2019年,冀东水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9年12月31日
计提其他转销其他转出
原材料6,994.39344.761,580.20147.445,611.52
在产品107.04216.2483.71239.57
库存商品1,415.04528.1263.541,879.62
合计8,516.471,089.121,727.44147.447,730.71
项目2017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8年12月31日
计提其他转销其他转出
原材料6,930.391,531.60671.02796.576,994.39
在产品343.4823.33259.77107.04
库存商品2,706.08368.391,659.431,415.04
合计9,979.951,923.322,590.22796.578,516.47
项目2016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7年12月31日
计提其他转销其他转出
原材料4,556.532,494.50120.656,930.39
在产品57.42343.4857.42343.48
库存商品1,552.711,474.52321.152,706.08
合计6,166.664,312.50499.229,979.95

冀东水泥各区域水泥和熟料销售平均毛利率均在正常区间,各主要子公司无明显的减值迹象;个别子公司存货出现减值迹象,发行人已对其计提了充分的存货跌价准备。

(3)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冀东水泥存货跌价准备相对于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福建水泥1.57%9.00%4.54%
祁连山2.15%5.69%6.71%
宁夏建材5.31%5.99%5.27%
海螺水泥0.17%0.15%0.05%
上峰水泥0.00%0.00%0.00%
华新水泥3.85%2.50%2.97%
博闻科技1.09%2.10%30.49%
西藏天路0.11%0.03%0.15%
万年青0.13%1.63%1.86%
四川双马0.00%0.72%0.24%
塔牌集团0.18%0.22%0.00%
天山股份0.86%2.20%1.96%
亚泰集团1.66%1.45%1.86%
尖峰集团2.81%3.50%2.57%
青松建化2.16%5.53%10.36%
海南瑞泽0.00%0.00%0.00%
可比平均1.38%2.54%4.31%
其他平均5.65%3.82%3.17%
冀东水泥2.62%3.27%4.14%

由上表可见,2017年与可比公司计提比例平均值接近,2018年和2019年随着水泥行业向好,可比公司平均计提比例有所下降,冀东水泥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一致,但计提比例稍高于可比公司。

(三)关于货币资金与银行借款

1、关于货币资金与银行借款双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与银行借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货币资金602,249.00597,904.761,041,231.30642,708.86
短期借款525,581.32760,083.691,375,124.021,498,060.72
长期借款361,270.00237,500.00113,850.00179,54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33,000.0097,350.00224,100.0080,080.00
短期借款与长期借款合计919,851.321,094,933.691,713,074.021,757,680.72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发行人货币资金规模有所波动,银行借款整体呈下降趋势。

2018年,随着水泥行业景气度向好,公司与金隅集团重组协同效应显现,公司经营业绩及现金流明显改善,公司逐渐优化债务结构,降低银行借款规模;2019年,随着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持续改善,公司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偿还或置换到期的短期借款,适当增加长期借款,短期借款规模大幅下降,银行借款

总体明显下降。

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末有所增长,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发行人发行了中期票据,募集资金30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规模较大的主要原因包括:

(1)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规模较大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经营性流动资产
应收账款222,333.03202,594.36235,144.91260,136.25
存货315,571.11287,234.61251,696.94230,807.23
应收票据13,297.17464,264.821,072,519.74715,923.03
应收款项融资360,257.35---
预付账款131,333.7470,146.8254,933.3890,534.10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1,042,792.401,024,240.611,614,294.971,297,400.61
经营性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431,050.41476,986.86945,639.97707,733.29
应付票据42,407.3733,623.2947,963.4531,135.51
预收账款---90,894.02
合同负债122,507.8773,802.5897,594.49-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595,965.65584,412.731,091,197.91829,762.82
流动资金占用额446,826.75439,827.88523,097.06467,637.79

注:以上测算未考虑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应付债券

由上表可见,随着水泥行业向好,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和营业收入扩大,公司流动资金占用较高,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规模较大。

此外,公司主营业务为水泥及水泥熟料生产制造,一季度历来为公司生产经营和销售回款淡季,为应对一季度设备检修和偿还到期的银行借款及债券,公司通常需在年末保留一定的货币资金。

(2)部分资金为受限资金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中受限使用金额为29,751.29万

元,主要包括信用证保证金、质量/履约保证金、承兑汇票保证金等。

(3)分红所需资金

公司十分重视对股东的回报,报告期内,除2017年因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未进行分红外,2018年和2019年分别实施现金分红53,900.92万元和67,376.15万元,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18年为追溯调整前)的比例分别为36.34%和24.95%。在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需保有一定规模的现金。

截至2020年5月28日,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

2、银行存款相关金额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30日,冀东水泥银行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银行存款572,497.60574,049.55986,758.94628,024.83

冀东水泥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存放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的余额占全部银行存款之比为80.58%,其余存放在全国各大中型商业银行。各期末冀东水泥将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不存在不真实或不准确的情况。

3、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发行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系在估算2020-2022年营业收入的基础上,按照销售百分比法测算未来收入增长所导致的相关经营性流动资产及经营性流动负债的变化,进而测算公司未来期间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即因营业收入增长所导致的营运资金缺口。

考虑到本项目预计申报、执行周期,选取2020-2022年为测算期,并选取2020-2022年的流动资金缺口作为补充流动资金规模。

(1)营业收入预测

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621,818.49万元、

3,144,812.68万元和3,450,703.20万元。公司基于对未来3年行业发展趋势的预测,并考虑到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销售单价的影响,结合现有产能、市场供求等信息,选取2020年-2022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0%。

(2)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的测算取值依据

选取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存货作为经营性流动资产测算指标,选取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作为经营性流动负债测算指标。在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及各项资产负债周转情况长期稳定,未来不发生较大变化的假设前提下,公司未来三年各项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与销售收入应保持较稳定的比例关系。选取2019年为基期,公司2020-2022年各年末的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各年预测营业收入×2019年末各项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占2019年营业收入的比重。

(3)流动资金占用的测算依据

公司2020-2022年流动资金占用额=各年末经营性流动资产-各年末经营性流动负债。

(4)新增流动资金需求的测算依据

2020-2022年各年新增流动资金需求(即流动资金缺口)=各年底流动资金占用额-上年底流动资金占用额。

(5)补充流动资金的确定依据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即以2020年至2022年三年新增流动资金需求(即流动资金缺口)之和为依据确定。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末占比2020年至2022年预计经营资产及经营负债数额
2020年(预计)2021年(预计)2022年(预计)
营业收入3,450,703.20100.00%3,795,773.524,175,350.874,592,885.95
应收账款202,594.365.87%222,853.80245,139.18269,653.10
存货287,234.618.32%315,958.08347,553.88382,309.27
应收票据464,264.8213.45%510,691.31561,760.44617,936.48
预付账款70,146.822.03%77,161.5084,877.6593,365.41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1,024,240.6229.68%1,126,664.681,239,331.151,363,264.26
应付账款476,986.8613.82%524,685.54577,154.10634,869.51
应付票据33,623.290.97%36,985.6240,684.1844,752.60
预收账款0.000.00%0.000.000.00
合同负债73,802.582.14%81,182.8489,301.1298,231.23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584,412.7316.94%642,854.00707,139.40777,853.34
流动资金占用额439,827.89483,810.68532,191.75585,410.92
新增流动资金需求43,982.7948,381.0753,219.17
新增流动资金需求合计145,583.03

发行人本次拟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规模为84,485.85万元,不超过未来三年的新增流动资金需求145,583.03万元。

十一、关于新冠疫情对生产经营影响及分析的补充披露

2020年初以来,全球各地相继爆发了新冠肺炎疫情,全国多地均采取了隔离、延期复工、交通管制等疫情防控措施。受本次疫情导致的交通物流受限、公司及下游客户延期复工等因素影响,冀东水泥2020年一季度业绩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本次疫情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虽然疫情可能对公司 2020年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但系非经常性、暂时性的影响。从长期看,随着国内疫情的有效控制,企业复工复产的推进,各地大型重点项目陆续开工,水泥及建材市场需求的扩大,预计未来不会对申请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0年一季度及2020年1-6月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20年1-6月
金额同比金额同比
资产总额6,248,111-4.46%5,998,158-5.31%
负债总额3,408,800-9.35%3,142,814-9.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1,501,3956.76%1,550,4874.16%
营业收入309,974-38.45%1,435,305-11.89%
利润总额-42,889同比下降58,416万元240,817-23.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670同比下降34,174万元100,062-32.95%

由上表可见,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游客户复工时间推迟,水泥和熟料销量减少,公司出现亏损。但二季度以来,随着疫情防控形式趋缓,各地复工复产,公司业绩已明显企稳。

具体分析如下:

(一)新冠肺炎疫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1、采购方面

目前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均已复工生产,公司主要外购原材料为石灰石、煤炭、耐火材料、备件等,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均保持有效沟通,根据公司生产计划从供应商处正常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公司采购主要通过公路及铁路运输,由于疫情影响,一季度交通运输物流受到一定影响,但随着国内疫情趋稳,交通管制逐步解除,影响总体可控。目前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主要供应商均可满足公司采购需求。

2、生产方面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家及各地相继出台了返工隔离、错峰办公等防控措施,公司一季度复工进度受到一定延迟,一季度发货量较2019年同期有所降低。随着疫情防控形势趋稳,2020年3月以来,公司已实现全面复工复产,二季度发货情况较2019年同期小幅增长,整体而言未对订单交付产生较大影响。

复工复产期间,公司按照政府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做好员工体温监测和办公区域日常消毒工作、要求员工佩戴口罩、外来人员及车辆进行管控等防护措施,有效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3、销售方面

2020年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游客户复工时间推迟,水泥和熟料销量减少,产成品库存有所增加。截至一季度末,公司销售所处区域已陆续复工,公司销量已稳步恢复。公司各主要业务区域中,陕西、重庆和山西区域等疫情较稳定的区域市场需求已基本达到正常水平;京津冀区域防控措施较为严格,

尤其是北京防控压力较大,销量同比有所下降,而河北、天津区域形势优于北京;东北和内蒙古区域在上半年多数时间仍属于冬季取暖季期间,市场需求和冬季取暖季相重叠,随着疫情趋缓,水泥销量有所提升。

(二)是否对未来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国内各地方政府通过限制居民出行、外来员工居家隔离、实行交通管制、推迟复工时间等防疫举措的实施下,短期内对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2020年3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要求把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开复工作为稳投资、扩内需的重要内容,抓紧帮助解决各类所有制重大项目建设中的用工、原材料供应、资金、防疫物资保障等问题,推动各地1.1万个在建重点项目加快施工进度。加快发行和使用按规定提前下达的地方政府专项债,抓紧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督促加紧做好今年计划新开工的4000多个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后续项目储备。对重大项目审批核准等开设绿色通道,尽快实现开工建设。

展望全年,一方面,随着国家大气污染治理要求趋严和环保攻坚深入,将对水泥行业落后产能和不达标企业实施管控,对公司产品的供给侧有所优化;另一方面,水泥等建材是项目建设的重要基础原材料,各地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将对需求端形成支撑。针对本次疫情,公司已做好较为全面的应对方案,相关影响已逐步减弱。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已恢复正常,本次疫情预计不会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和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二、关于公司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的存借款情况的补充披露

(一)资金风险防范制度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冀东水泥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结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冀东水泥制定了《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风险处置的预案》。主要内容包括:

1、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公司财务总监

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法务部、财务资金部等部门负责人等。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存款风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2、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定期或临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3、公司与财务公司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当财务公司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1)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31 条、第32条、或第33 条规定的情形;

(2)财务公司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 条规定的要求;

(3)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4)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5)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的 50%或该股东对财务公司的出资额;

(6)在《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每日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合计不超过人民币陆拾亿元。

(7)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 1 年以上未偿还;

(8)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9)财务公司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30%或连续 3 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10%;

(10)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11)财务公司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12)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5、处置预案程序启动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敦促财务公司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必要时可进驻现场调查发生存款风险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落实风险化解预案规定的各项化解风险措施和责任,并制定风险应急处理方案。应急处理方案应当根据存款风险情况的变化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应急处理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应急处理小组;

(2)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应采取的措施,应完成的任务以及应达到的目标;

(3)各项化解风险措施的组织实施;

(4)化解风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指导。

6、针对出现的风险,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应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要求财务公司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

7、公司有关部门、单位应根据应急处置方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风险应急处置小组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各项化险措施,积极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8、突发性存款风险平息后,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财务公司的监督,要求财务公司增强资金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重新对财务公司存款风险进行评估,必要时调整存款比例。

9、领导小组联合财务公司对突发性存款风险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更加有效地做好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冀东水泥对金隅财务公司的评估及控制措施

1、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针对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部分主要要求如下:

(1)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作为单独议案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金融服务协议超过三

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对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上市公司应当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并作为单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3)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每半年提交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与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4)针对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以保障资金安全性为目标的风险处置预案,分析可能出现的影响上市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针对相关风险提出解决措施及资金保全方案并明确相应责任人,作为单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5)上市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频繁发生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的,上市公司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拟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金融业务按照以下类别进行合理预计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实际发生情况:

1)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每日最高存款限额、存款利率范围;

2)预计未来十二个月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范围;

3)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授信总额、其他金融业务额度等。

2、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金隅财务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经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3〕492号文批准开业。中文名称为“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BBMG FINANCECO., LTD.”注册资本为30亿元人民币,由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额出资。

法定代表人:陈国高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1号楼B2101-2107房间

注册资本:30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对成

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金隅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金隅财务公司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未发生可能影响金隅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也从未受到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

3、对金隅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与相关控制措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述规定,公司与金隅财务公司每三年签订一次《金融服务协议》,每半年进行一次风险评估并出具《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的报告》,查验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金隅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金隅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中对存款交易限额的规定如下:

“冀东水泥、财务公司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冀东水泥(包括冀东水泥控制的子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进行的存款服务交易金额做出相应限制,财务公司应协助冀东水泥监控实施该限制,在协议有效期内,每

一日冀东水泥(包括冀东水泥控制的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限额管控。”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审议与金隅财务公司存借款相关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如下:

序号资金用途董事会决议是否公告决议/公告日期说明
1公司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7.3.21/2017.3.23公司及子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资金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59,427.50万元,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贷款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7.3.21/2017.3.23预计手续费不超过1.5亿元,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在北京金隅财务公司存款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3.22/2018.3.23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资金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81,582.90万元,已经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公司在北京金隅财务公司借款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3.22/2018.3.23预计发生的借款利息不超过1.5亿元,已经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9.1.9/2019.1.10公司预计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存放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每日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应计利息)。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借款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9.1.9/2019.1.10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拟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借款业务,预计发生的日借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发生利息合计不超过2.74亿元。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借款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0.01.06/2020.01.072020年度,公司拟与金隅财务公司发生借款业务,预计发生的日借款本金及利息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该交易已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0.01.06/2020.01.07预计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存放在金隅财务公司的资金每日不超过人民币
序号资金用途董事会决议是否公告决议/公告日期说明
60亿元(含应计利息)。该交易已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发行人与金隅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中对发行人的权力进行了约定,发行人与金隅财务公司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合作,发行人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金隅财务公司为发行人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定价原则和依据合理,不存在发行人资金被变相占用的情形。

具体内容如下:

“1、充分保障冀东水泥的权利

冀东水泥和财务公司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冀东水泥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及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但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择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

2、定价原则与定价依据

A.财务公司承诺向冀东水泥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并不高于冀东水泥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B.财务公司为冀东水泥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金隅集团其他成员企业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四)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除上述金隅财务公司为冀东水泥提供的金融服务外,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机构分别出具了XYZH/2018BJSA0153、XYZH/2019BJSA0314、XYZH/2020BJSA10244号《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出具了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

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概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2,000.00万元(含28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181,987.18164,435.00
2杨泉山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21,428.6618,964.50
3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
3.1阳泉水泥协同处置项目6,938.243,260.92
3.2磐石水泥协同处置技改项目9,695.753,745.40
3.3大同水泥协同处置项目7,000.003,566.04
3.4凤翔水泥协同处置项目7,940.003,542.29
4补充流动资金84,485.8584,485.85
合计319,475.68282,000.00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

1、项目概况

为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满足地方区域规划和自身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拟进行水泥熟料生产线搬迁和产能置换。

根据《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调整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

的函》(陕工信字[2019]664号),铜川公司拟淘汰两条2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迁建4000t/d和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各一条,在铜川市耀州区惠塬工业园建设一条10000t/d水泥熟料(危废)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81,987.1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64,435.00万元。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年产熟料310万吨,年产水泥360万吨。

2、项目建设背景

铜川公司位于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是由国家“一五”计划期间成立的耀县水泥厂历经多次改革改制发展形成的现代化大型水泥企业,原拥有2×2000t/d、1×4000t/d、1×4500t/d共4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是铜川市重点企业之一。

根据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药王山休闲养生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的批复》(铜政函〔2012〕53号),铜川公司原生产厂区包括山上和山下均被划入药王山休闲养生旅游度假区。随着药王山总体规划的深入推进实施,2018年6月铜川市人民政府召开会议,明确要求铜川公司尽快启动生产厂区整体搬迁。

为响应国家政策和铜川市有关规划,根据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调整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的函》(陕工信字[2019]664号)批复,铜川公司将淘汰、迁建水泥熟料产能共12500t/d,在铜川市耀州区惠塬工业园建设一条10000t/d水泥熟料(危废)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落实国家对水泥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要求

水泥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原材料,但是,受到发展阶段、发展理念和体制机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水泥行业出现了产能过剩现象。2013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要求把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337号),明确要求新建水泥熟料项目必须实施减量或等量置换,位于非环境敏感地区的新建项目,每建设1吨产能须关停退出1.25吨产能。

本次铜川公司淘汰、迁建水泥熟料产能12500t/d,置换建设一条产能10000t/d

水泥熟料生产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减量置换要求。

(2)推动区域水泥工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我国经济正处在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转型期,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措施。本项目通过二代水泥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装备的大量应用,将实现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或优于国家现行排放标准,努力打造绿色生态工厂,实现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的目标。本项目的建设将有力推动陕西省水泥工业实现更高水平的转型升级、走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使铜川走在全省乃至全国水泥行业的前列。

(3)满足公司自身发展需求

实施本项目前,铜川公司原有生产线已存在着技术相对落后、设备老化的问题,导致故障率高和生产成本偏高。

随着陕西省“十三五”重点计划项目的相继实施,对水泥的需求增加,水泥市场行情向好,铜川公司原有相对陈旧的水泥生产线已无法满足市场需要,实施本项目有利于铜川公司抓住这一机遇,加快企业自身发展,具备较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不考虑原有生产线的影响,单独测算本项目的经济效益,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5.29%,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为7.01年,经济效益良好,有利于公司整体的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的提升。

4、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政策可行性

本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政策的精神,符合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指导框架,同时也符合陕西省的工业发展规划的政策导向。本项目已取得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具的陕工信函[2019]664号产能置换批复,具备政策可行性。

(2)市场可行性

随着陕西省“十三五”重点计划项目的相继实施和关中平原城市群相关基础设施的加快建设,区域市场对优质水泥的需求较为旺盛。本项目拥有丰富的配套石灰石原料资源,交通运输便利,总体建设条件较为优越,应用新技术的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强,拥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3)技术可行性

本项目置换建设一条10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集成应用了行业内的先进技术和工艺装备,满足二代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验收规程的主要技术指标要求,熟料热耗及水泥综合电耗等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业内先进水平。

公司经过数十年专业技术和经验积累,已培养了一批优秀的研发和技术团队,拥有丰富的水泥行业从业经验,并且已就本项目开展了充分的前期研究论证工作,项目具备技术可行性。

5、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81,987.18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64,435.00万元,募集资金拟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建筑工程57,130.76
2设备购置66,577.49
3安装工程16,008.89
4其他费用24,717.86
合计164,435.00

6、项目实施

项目建设期计划12个月。

7、项目用地、立项备案、环境保护评估等事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60°方位直距7.5km处,行政区划隶属铜川市耀州区孙塬镇惠塬村。

本项目已取得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备案文件(项目代码2019-610204-30-03-01757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陕环评批复[2019]66号环

评批复批复和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具的陕工信函[2019]664号产能置换批复。

8、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5.29%,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为7.01年。

(二)杨泉山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为确保水泥熟料生产所需的石灰石原材料供给,铜川公司拟实施杨泉山矿民采采坑恢复治理与开采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民采采坑恢复治理、边坡、渣方整理等;开采杨泉山矿山并建设附属设施,包括削顶、道路、破碎运输、生产生活用水等。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铜川公司,已取得《采矿许可证》,证载年开采石灰石原矿规模达1,100万吨。

本项目总投资额21,428.6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8,964.50万元。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产石灰岩原矿1,100万吨。

2、项目建设背景

宝鉴山和杨泉山是铜川公司周边的两座石灰岩矿山,为铜川公司水泥熟料生产提供石灰石原料。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减少项目前期投资,公司目前仅对宝鉴山石灰岩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经过多年生产,宝鉴山石灰岩保有资源储量已逐渐减少,同时由于其矿区位于药王山景区边缘,结合铜川市的发展规划,该矿区已不具备扩能条件。

为了保证矿石进厂的数量及质量指标和熟料线正常生产,同时又要经济合理地充分利用矿产资源,实现在满足水泥原料配料要求的基础上,对不同品级的矿石实行均衡开采,提高回收率,铜川公司计划开发杨泉山石灰岩矿山,使用杨泉山优质的石灰岩矿资源搭配宝鉴山覆盖层大量粘土作为水泥熟料生产原料。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满足铜川公司生产需要

经过多年生产,宝鉴山石灰岩保有资源储量逐渐减少,同时宝鉴山矿区生产规模已不能满足铜川公司发展需求。由于宝鉴山矿区处于药王山景区边缘,根据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药王山休闲养生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的批复》(铜政函〔2012〕53号)的要求,该矿区已不具备扩能条件,铜川公司需要开发杨泉山矿区满足对石灰岩矿石的需求。

(2)解决现有配套矿山技术落后与设备老化的问题

宝鉴山矿区于1959年建设投产,属大型优质石灰岩矿,为铜川公司水泥生产线的自备矿山。由于建设年代久远,工艺相对落后,设备效率相对较低。本项目开发杨泉山矿山将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采矿法,设计采用公路开拓运输与胶带机运输综合方案,具有运输成本低、经济效益好、生产安全、可靠性高等优点,有利于生产的均衡稳定。

4、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本项目具备良好的实施条件

本项目选址位于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城关镇以东杨泉山一带,矿山距耀州区城关镇直距8公里,交通较为便利,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所在地区总体发展规划,原料资源丰富,场地适宜建厂,供水、供电条件优越,矿区构造简单,岩矿体内软弱夹层少,稳定性较好,矿床开采时工程地质条件简单,适合露天开采,是建设项目的较好地点。

(2)本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良好

杨泉山矿山为铜川公司熟料水泥生产线的配套石灰石矿山,矿山采出的矿石经过破碎加工后用于铜川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使用。随着我国大力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陕西省区域重点建设项目加快推进,水泥及水泥用灰岩矿石需求将进一步增加,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良好,具备可行性。

5、项目总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为21,428.66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8,964.50万元。

募集资金拟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建筑工程4,505.40
2设备与安装费用10,273.04
3其他费用4,186.06
合计18,964.50

6、项目实施

项目建设期计划12个月。

7、项目用地、立项备案、环保审批等事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矿区位于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城关镇以东杨泉山一带,矿山距耀州区城关镇直距8km,有简易公路与西铜一级公路、咸(阳)铜(川)铁路耀州站相接。本项目已获得铜川市耀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备案文件(项目代码2018-610204-10-03-014086)和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铜环批复[2019]341号环评批复。

8、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27.76%,项目投资回收期为(税后,含建设期)6.01年。

(三)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

1、项目概况

(1)阳泉水泥协同处置项目

山西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拟利用现有水泥窑,建设具有5万吨/年处理能力的危险废物处置线。项目达产后,将会为阳泉市及周边地区客户处置固态危险废物、半固态危险废物和液态危险废物。

本项目实施主体阳泉水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隅冀东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项目建设将在阳泉水泥现厂区内实施。

(2)磐石水泥协同处置技改项目

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原有水泥生产线的基础上建设窑尾上料系统、生料配料上料系统、固态及半固态危险废弃物预处理(SMP)系统、液态危险废物处理系统、工业污泥储坑及泵送系统,配套建设电气、水暖、环保等设施,同时将企业原有备件库拆迁重建。项目建成后水泥窑年可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固态、半固态(含污泥)、液态)15万吨。本项目实施主体磐石水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隅冀东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项目建设将在磐石水泥现厂区内实施。

(3)大同水泥协同处置项目

山西大同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拟利用现有水泥窑,建设具有10万吨/年处理能力的危险废物处置线。项目达产后,将会为大同市及周边地区客户处置危险废物。

本项目实施主体大同水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隅冀东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项目建设将在大同水泥现厂区内实施。

(4)凤翔水泥协同处置项目

冀东水泥凤翔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原有水泥生产线的基础上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生产装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危废贮存库、危废预处置楼、废液车间、窑尾投料装置、初期雨水收集池,以及其他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处理规模达到10万吨/年。

本项目实施主体凤翔水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隅冀东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将在凤翔水泥现厂区内实施。

2、项目建设背景

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逐渐增多,对人类居住环境和健康的影响日益明显,已经成为困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一大难题。

利用水泥窑的超高温来协同处置危险废弃物和固体废弃物的方式多年来被环保界所重视,国外发达国家经多年的实践证明该工艺安全、环保、经济,是最

有效的处置途径之一。经过技术引进和多年研究开发,国内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的技术及装备已逐步完善成熟,并以其建设费用较低、选址便利等优势而受到国家政策支持,对于资源循环再利用、加强环境保护和水泥工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符合国家关于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处理和水泥产能利用的相关政策2013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明确提出鼓励水泥窑协同资源化处理固体废弃物。此后,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多个部委均出台了多项产业政策,支持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和固体废弃物。《水泥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出,“十三五”是我国水泥行业转型升级,实现转折性发展的重要时段。巨大的废弃物处置需求,为水泥企业的环保转型带来机遇。此外,住建部还将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纳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中,要求在条件具备的地区,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理等试点示范。

公司本次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主要系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或固体废弃物,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发展城市循环经济、清理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处置和利用水泥产能。

(2)冀东水泥自身发展的需要

冀东水泥一贯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工作,持续谋划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减排工作突出,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系冀东水泥为适应当前环境保护新形势的需要,积极响应政策号召,解决项目所在城市及周边地区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污染问题,或进一步减少能源消耗。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将使得冀东水泥加快向低碳型企业迈进的步伐,同时也将为冀东水泥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冀东水泥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

4、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利用水泥窑处理危险废物和固体废弃物,相较于目前其他技术而言具有明显的优势。首先,危险废物中有害有机物可充分燃烧,即使是稳定的有机物如二噁英也能被完全分解;其次,水泥窑热容量大,工作状态稳定,处理量大,保证了处置过程受到外界环境影响较小;再次,水泥窑内的耐火砖、原料、窑皮及熟料均为碱性,可吸收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相较于其他方而言,利用水泥窑处置危险废物对环境影响更小,并无需占用额外的土地。目前国内许多大型水泥企业已成功利用水泥窑处置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运行效果良好。公司子公司红树林环保早在2005年就建成了处置危险废物的环保示范线,并取得了成功,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的双赢,公司已积累了丰富的相关技术经验。因此,利用水泥生产企业的水泥窑处置危险废物符合技术发展趋势。

5、具体实施子项目情况

(1)阳泉水泥协同处置项目

1)项目总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为6,938.24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3,260.92万元。募集资金拟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建筑工程费用1,098.37
2设备购置费1,387.00
3安装工程费469.78
4其他费用305.77
合计3,260.92

2)项目实施

项目建设期计划10个月。

3)项目用地、立项备案、环保审批等事项

本协同处置项目水泥窑系利用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拟建场地位于山西省阳泉市郊区杨家庄乡黑土岩村(阳泉水泥厂区内),不涉及新增用地。

本项目已获得阳泉市郊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阳郊发改备案[2018]备案证和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阳环函[2019]119号环评批复。4)项目经济效益评价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8.49%,项目投资回收期为(税后,含建设期)5.97年。

5)项目实施主体说明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1日,注册资本38,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山西省阳泉市郊区杨家庄乡黑土岩村,法定代表人为许利,经营范围为符合国家政策的水泥、水泥熟料制造、销售;商品混凝土的制造、销售;石灰石加工、销售;水泥制造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石灰石开采;粉煤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阳泉水泥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磐石水泥协同处置技改项目

1)项目总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为9,695.75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3,745.40万元。募集资金拟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建筑工程费用1,208.55
2设备购置费1,633.04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3安装工程费433.94
4其他费用469.88
合计3,745.40

2)项目实施项目建设期计划8个月。3)项目用地、立项备案、环保审批等事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生产线厂内,不需要新征土地。

本项目已获得磐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的磐工信[2018]50号备案文件和《关于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技改工程项目备案准予变更的通知》,及磐石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磐环审字[2019]3号环评批复。4)项目经济效益评价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9.93%,项目投资回收期为(税后,含建设期)5.88年。5)项目实施主体说明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21日,注册资本35,64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磐石市牛心镇,法定代表人为李晓明,经营范围为水泥熟料、水泥、水泥制品生产、销售、装卸;余热发电、售电;石灰石开采、销售;放射源及放射源技术进出口业务;水泥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开发、转让;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车辆、办公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磐石水泥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大同水泥协同处置项目

1)项目总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为7,0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3,566.04万元。募集资金拟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建筑工程费用1,185.61
2设备购置费1,553.18
3安装工程费492.95
4其他费用334.31
合计3,566.04

2)项目实施项目建设期计划10个月。3)项目用地、立项备案、环保审批等事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塔山工业园(大同水泥厂区内),临近205省道,不涉及新增用地。本项目已获得大同市云冈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的云工信发[2019]11号备案文件和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同环函(服务)[2019]75号环评批复。

4)项目经济效益评价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25.91%,项目投资回收期为(税后,含建设期)4.59年。5)项目实施主体说明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大同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

28日,注册资本53,4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山西省大同市口泉新东街,法定代表人为马树立,经营范围为生产水泥;石灰岩开采及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发电类(凭许可证经营);销售水泥、熟料及相关建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大同水泥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凤翔水泥协同处置项目

1)项目总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为7,94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3,542.29万元。募集资金拟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建筑工程费用1,055.14
2设备购置费1,280.35
3安装工程费756.78
4其他费用450.03
合计3,542.29

2)项目实施项目建设期计划9个月。3)项目用地、立项备案、环保审批等事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田家庄镇河北村村北凤翔水泥厂区内,不涉及新增用地。本项目已获得凤翔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文件(项目代码

2018-610322-30-03-026620)和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陕环评批复[2019]44号环评批复。

4)项目经济效益评价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20.55%,项目投资回收期为(税后,含建设期)5.78年。

5)项目实施主体说明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冀东水泥凤翔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23日,注册资本28,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田家庄镇河北村村北,法定代表人为韩保平,经营范围为水泥、熟料及石灰石的生产、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凤翔水泥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四)补充流动资金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增大,所需的营运资金量也不断增加,适度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缓解营运资金压力,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后,拟使用募集资金84,485.85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综合考虑了公司现有的资金用途、公司资产负债率及未来战略发展等因素,整体规模适当。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补充披露

(一)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本次拟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中资本性支出、各项投入与占比整体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分项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否资本性支出占募集资金总额之比
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工程费用146,721.14146,721.14
其它工程和费用18,034.9117,713.86
基本预备费4,942.680
建设期利息3,288.450
流动资金9,000.000
小计181,987.18164,435.0058.31%
杨泉山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直接费用15,213.4415,213.4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48.863,751.06
工程预备费504.130
建设期利息295.720
流动资金1,566.370
小计21,428.6618,964.506.73%
阳泉水泥协同处置项目工程费用5,585.242,955.15
政府性收费210.0063.49
建设期费用457.90242.27
运营初期费用38.360
预备费188.720
建设期利息79.260
流动资金378.760
小计6,938.243,260.921.16%
磐石水泥协同处置技改项目工程费用8,320.023,258.06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21.01487.34
基本预备费94.410
建设期利息160.310
小计9,695.753,745.401.33%
大同水泥协同处置项目工程费用6,107.983,231.73
政府性收费210.0075.13
建设期费用489.85259.18
运营初期费用41.820
预备费67.920
流动资金82.430
小计7,000.003,566.041.26%
凤翔水泥协同处置项目工程费用6,493.763,092.26
政府性收费427.76203.70
建设期费用517.30246.33
运营初期费用43.880
预备费224.480
流动资金232.820
小计7,940.003,542.291.26%
补充流动资金84,485.8584,485.8529.96%
合计319,475.68282,000.00100.00%

由上表可见,本次拟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中,非资本性支出全部为补充流动资金,占拟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6%,不超过30%。

1、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

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投资由工程费用、其他工程和费用、基本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构成。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金额(万元)占投资总额比例是否资本性支出是否含募集资金投入
工程费用146,721.1480.62%
1.1厂区生产工程120,268.6466.09%
1.2脱硫工程269.000.15%
1.3脱销工程300.000.16%
1.4余热发电工程9,570.005.26%
1.5智能制造工程7,000.003.85%
1.6备品备件及工器具购置2,309.501.27%
1.7厂外工程7,004.003.85%
其它工程和费用18,034.919.91%
2.1土地使用费11,893.006.54%
2.2建设单位管理费660.000.36%
2.3项目核准费用938.020.52%
2.4咨询费245.000.13%
2.5勘察费370.890.20%
序号项目名称金额(万元)占投资总额比例是否资本性支出是否含募集资金投入
2.6设计费1,465.000.81%
2.7其它2,163.001.19%
2.8大件运输措施费300.000.16%
基本预备费4,942.682.72%
建设期利息3,288.451.81%
流动资金9,000.004.95%
合计181,987.18100.00%-

其中“工程费用”和“其他工程和费用”的投资用途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额
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其他费用小计
工程费用57,130.7666,577.4916,008.897,004.00146,721.14
1.1厂区生产工程55,471.7650,347.9914,448.89-120,268.64
1.1.1总平面工程14,708.00127.505.94-14,841.44
1.1.2主要生产工程32,922.4441,645.1110,976.7785,544.32
1.1.3电气、通讯及动力工程1,547.286,153.612,944.12-10,645.01
1.1.4给排水及暖动工程3,072.382,122.69515.69-5,710.76
1.1.5辅助生产工程141.34299.076.38-446.79
1.1.6生活设施3,080.32---3,080.32
1.2脱硫工程39.00200.0030.00-269.00
1.3脱销工程50.00220.0030.00-300.00
1.4余热发电工程1,570.006,500.001,500.00-9,570.00
1.5智能制造工程-7,000.00--7,000.00
1.6备品备件及工器具购置-2,309.50--2,309.50
1.7厂外工程---7,004.007,004.00
其它工程和费用---18,034.9118,034.91
2.1土地使用费---11,893.0011,893.00
2.2建设单位管理费---660.00660.00
2.3项目核准费用---938.02938.02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额
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其他费用小计
2.4咨询费---245.00245.00
2.5勘察费---370.89370.89
2.6设计费---1,465.001,465.00
2.7其它---2,163.002,163.00
2.8大件运输措施费---300.00300.00
合计57,130.7666,577.4916,008.8925,038.91164,756.05

该项目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如下:

(1)建筑工程

计价定额采用“建材工业土建工程概算定额陕西省估价表”。其中估价表计价水平采用陕西省现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人工工日单价、材料预算价格、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定额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及工料机消耗标准采用原国家建材局颁发的《建材工业土建工程概算定额》;同时也参照了同类规模的工程预、结算资料。工程量计算规则采用原国家建材局颁发的《建材工业土建工程概算定额》。施工费用计取标准采用陕西省现行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材料市场价格采用陕西省近期市场行情,不足部分参照铜川及周边地区的价格信息。

(2)设备购置

国产设备及来图加工设备按同类规模现行设备的实际订货价或设备制造厂的报价资料进行计算,引进设备按国外公司的报价或参考类似工程的实际订货价计算,并按规定计取海运费、海运保险费、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免税货物海关监管手续费等费用。工艺、给排水及电气、自动化设备的运杂费按设备价的一定比例计算,已计入设备单价中。国内设备备品备件费计入国内设备购置费。

(3)安装工程

工艺设备及非标制安、筑炉、保温安装工程依据《建筑材料工业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及类似工程的概算资料,结合陕西省现行的材料预算价格、机械台班单价进行测算,取费标准采用相关标准编制。电气、自动化、给排水、暖动安装工程依据陕西省现行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类似工程的概算资料,测算出安装直接费

指标计算安装直接费,取费标准采用相关标准编制。安装主材采用陕西省最新市场行情,不足部分参照铜川及周边地区的价格信息。

(4)其它费用

执行原国家建材局《建材工业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定额》,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计算。

2、杨泉山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本项目投资由工程直接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工程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构成。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金额(万元)占投资总额比例是否资本性支出是否含募集资金投入
工程直接费用15,213.4471.0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48.8617.96%
工程预备费504.132.35%
建设期利息295.721.38%
流动资金1,566.377.31%
合计21,428.66100.00%-

其中“工程直接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投资用途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建筑工程费用设备及安装费用其它费用小计
工程直接费用4,505.4010,273.04435.0015,213.44
1.1工业场地177.23279.80-457.03
1.1.1车库16.41-16.41
1.1.2办公区97.114.50101.61
1.1.3洗浴房-19.4719.47
1.1.4水电安装21.3627.7849.14
1.1.5电气工程228.05228.05
1.1.6厂内道路、围墙、排水沟42.3442.34
1.2矿山工程4,328.189,993.23-14,321.41
1.2.1削顶与采准3,031.76--3,031.76
1.2.2运矿道路749.87--749.87
1.2.3厂区平整20.06--20.06
序号项目建筑工程费用设备及安装费用其它费用小计
1.2.4石灰石破碎即输送526.493,910.19-4,436.68
1.2.5移动设备-6,083.04-6,083.04
1.3其他费用435.00435.00
1.3.1环保措施增加费404.85404.85
1.3.2夜间施工增加费30.1530.15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48.863,848.86
2.1征地或租地费3,226.733,226.73
2.2工程勘察费35.8035.80
2.3工程设计费90.5090.50
2.4环境评价费17.0017.00
2.5建设单位管理费203.43203.43
2.6监理费275.40275.40

该项目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如下:

建设投资按概算法分类,由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构成。建设项目投资包括矿山开采、破碎输送及辅助设备投资、公路开拓投资、基建采准投资、安全和环保专项投资等。设备单价均为厂家或经销商初步询价结果。

3、阳泉水泥协同处置项目

阳泉水泥协同处置项目投资由工程费用、政府性收费、建设期费用、运营初期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构成。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金额(万元)占投资总额比例是否资本性支出是否含募集资金投入
工程费用5,585.2480.50%
政府性收费210.003.03%
建设期费用457.906.60%
运营初期费用38.360.55%
预备费188.722.72%
建设期利息79.261.14%
流动资金378.765.46%
合计6,938.24100.00%-

其中“工程费用”、“政府性收费”和“建设期费用”的投资用途及明细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额
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小计
工程费用2,075.922,621.44887.88-5,585.24
1.1建筑工程1,883.0824.003.60-1,910.68
1.1.1拆除工程3.003.00
1.1.2主体生产设施1,754.081,754.08
1.1.2.1危废预处理厂房及贮存库1,213.971,213.97
1.1.2.2危废贮存库二227.74227.74
1.1.2.3地基处理158.66158.66
1.1.2.4深基坑支护17.4817.48
1.1.2.5设备基础及地坑136.22136.22
1.1.3辅助生产设施126.0024.003.60-153.60
1.1.3.1消防水池及泵房126.0024.003.60-153.60
1.2设备工程3.002,552.44531.733,087.17
1.2.1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2,390.37489.732,880.10
1.2.1.1SMP及管道1,366.17109.291,475.46
1.2.1.2废液预处理及管道77.057.7184.76
1.2.1.3起重及输送设备137.5013.75151.25
1.2.1.4除臭系统、热风系统361.70337.00698.70
1.2.1.5辅助设备135.3713.54148.91
1.2.1.6实验室仪器、设施228.09228.09
1.2.1.7自动控制及生产监控系统84.498.4592.94
1.2.2辅助设备购置及安装3.0082.3385.33
1.2.2.1高位水箱3.0013.5316.53
1.2.2.2车辆、包装物冲洗设备60.0060.00
1.2.2.3电热水炉8.808.80
1.2.3电气设备购置及安装43.8842.0085.88
1.2.3.1车间动力电和监43.8842.0085.88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额
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小计
1.2.4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11.9511.95
1.2.5备品备件购置23.9023.90
1.3生产用车45.0045.00
1.4室外工程189.84352.55542.39
1.4.1硬化道路58.3058.30
1.4.2厂区道路地基处理(暂估)68.9068.90
1.4.3绿化1.141.14
1.4.4排水沟39.0039.00
1.4.5厂区综合管网303.05303.05
1.4.6室外电气工程37.5037.50
1.4.7厂区照明12.0012.00
1.4.8雨水收集池22.5022.50
政府性收费210.00210.00
2.1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环境检测费90.0090.00
2.2节能评价费15.0015.00
2.3安全、职业卫生健康评价费30.0030.00
2.4安全职业卫生专篇编制60.0060.00
2.5环保专项验收15.0015.00
建设期费用457.90457.90
3.1建设单位管理费87.0287.02
3.2工程建设监理费132.54132.54
3.3可行性研究费12.0012.00
3.4招标代理服务费32.8332.83
3.5工程勘察费10.0010.00
3.6工程设计费180.62180.62
3.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2.882.88

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工程费用、政府性收费、建设期费用、运营初期费用和预

备费;国产设备价格均按设备到场价格计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取依据参照相关部门规定计取。

4、磐石水泥协同处置技改项目

磐石水泥协同处置技改项目投资由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构成。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金额(万元)占投资总额比例是否资本性支出是否含募集资金投入
工程费用8,320.0285.81%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21.0111.56%
基本预备费94.410.97%
建设期利息160.311.65%
合计9,695.75100.00%-

其中“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投资用途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额
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其它费用小计
工程费用3,001.434,498.44820.14-8,320.02
1.1主要生产工程2,270.603,749.51820.14-6,840.24
1.1.1661SMP832.171,710.00224.932,767.10
1.1.2662液态处置123.71140.0047.24310.95
1.1.3663污泥213.68510.0068.83792.51
1.1.4664生料配料上料系统339.22110.4015.14464.76
1.1.5665窑尾人工上料系统15.85110.4010.76137.01
1.1.6666联合储库273.8590.005.12368.97
1.1.7667危废输送管道18.1518.15
1.1.8671办公生活区84.49-1.1285.61
1.1.9710化验室360.000.93360.93
1.1.10781锅炉房26.0950.009.0085.09
1.1.11913消防水泵站及水池124.7514.5025.63164.88
1.1.12914初期雨水及事故水池72.841.899.0083.73
1.1.13918B-除臭间二48.56400.0035.24483.80
1.1.14918C-除臭间三48.2448.24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额
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其它费用小计
1.1.15661/662/663/664/666-固体废物技改车间46.57160.20206.77
1.1.16668压缩空气站126.279.91136.18
1.1.17669除臭系统55.00192.35247.35
1.1.18911/912-生活循环水泵站及水池48.9916.984.7570.72
1.1.19厂区原有清水泵房更换3台水泵7.507.50
1.2电气动力工程-678.94--678.94
1.2.1661SMP387.22387.22
1.2.2662液态处置57.7257.72
1.2.3663污泥18.0718.07
1.2.4664生料配料上料系统12.2012.20
1.2.5665窑尾人工上料系统5.525.52
1.2.6666联合储库7.997.99
1.2.7668压缩空气站28.8028.80
1.2.8671办公生活区1.541.54
1.2.9911/912-生活循环水泵站及水池5.255.25
1.2.10913消防水泵站及水池27.1527.15
1.2.11914初期雨水及事故水池1.701.70
1.2.12781-锅炉房40.0140.01
1.2.13710-化验室2.722.72
1.2.14918AB-除臭间一二20.0420.04
1.2.15配电室63.0063.00
1.3厂区工程730.8470.00--800.84
1.3.1排水工程65.0065.00
1.3.2道路工程150.00150.00
1.3.3室外管网275.84275.84
1.3.4厂区管线改造15.0015.00
1.3.5边坡、挡墙160.00160.00
1.3.6绿化费用20.0020.00
1.3.7室内钢结构防火涂层45.0045.00
1.3.8厂区运输车辆70.0070.00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额
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其它费用小计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00--1,088.011,121.01
2.1拆迁工程土地转让460.00460.00
2.2可行性研究报告费20.0020.00
2.3建设单位管理费39.9039.90
2.4设计费150.00150.00
2.5工程保险费19.1119.11
2.6监理费48.0048.00
2.7环境评价费85.0085.00
2.8能源评估报告费30.0030.00
2.9联合试运转费20.0020.00
2.10安全职业卫生三同时30.0030.00
2.11环保专家验收50.0050.00
2.12地勘24.0024.00
2.13招标代理36.0036.00
2.14初步设计29.0029.00
2.15审图费10.0010.00
2.16造价27.0027.00
2.17办公家具10.0010.00
2.18安全文明施工费33.0033.00

该项目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如下:

(1)建筑工程费

采用类似工程概算指标编制,参照近期招标和投产的类似工程项目结算价及合同价,并结合当地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2)设备购置费

根据近期类似工程实际定货价格及厂家销售价。

(3)安装工程费

采用类似工程概算指标编制,参照近期招标和投产的类似工程项目结算价及合同价,并结合当地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4)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师计费及工程保险费等,各项费用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计取,并结合项目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5、大同水泥协同处置项目投资

大同水泥协同处置项目投资由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构成。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金额(万元)占投资总额比例是否资本性支出是否含募集资金投入
工程费用6,107.9887.26%
政府性收费210.003.00%
建设期费用489.857.00%
运营初期费用41.820.60%
预备费67.920.97%
流动资金82.431.18%
合计7,000.00100.00%-

其中“工程费用”、“政府性收费”和“建设期费用”的投资用途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额
建筑工程费设备 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小计
工程费用2,240.802,935.51931.67-6,107.98
1建筑工程1,969.62---1,969.62
1.1拆除、改造工程534.00534.00
1.1.1原有资产250.00250.00
1.1.2拆除工程50.0050.00
1.1.3改造2#贮存库及清洗车间130.00-130.00
1.1.4改造3#贮存库104.00104.00
1.2主体生产设施1,435.621,435.62
1.2.1危废预处理厂房872.72872.72
1.2.21#危废贮存库441.77441.77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额
建筑工程费设备 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小计
1.2.3废液车间28.0028.00
1.2.4深基坑支护50.0050.00
1.2.5设备基础43.1343.13
2设备工程2,875.51575.273,450.78
2.1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2,554.66486.373,041.03
2.2辅助设备购置及安装92.338.00100.33
2.3电气设备购置及安装190.2080.90271.10
2.4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12.7712.77
2.5备品备件购置25.5525.55
3生产用车60.0060.00
3.1叉车60.0060.00
4室外工程271.18356.40627.58
4.1硬化道路53.9053.90
4.2厂区道路地基处理63.7063.70
4.3绿化2.552.55
4.4排水沟51.0351.03
4.5厂区综合管网182.40182.40
4.6室外电气工程156.00156.00
4.7厂区照明18.0018.00
4.8初期雨水收集池改造10.0010.00
4.9事故水池90.0090.00
第二部分政府性收费210.00210.00
1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环境检测费90.0090.00
2节能评价费15.0015.00
3安全、职业卫生健康评价费30.0030.00
4安全职业卫生60.0060.00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额
建筑工程费设备 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小计
专篇编制
5环保专项验收15.0015.00
第三部分建设期费用489.85489.85
1建设单位管理费93.3093.30
2工程建设监理费143.03143.03
3可行性研究费12.0012.00
4招标代理服务费32.6732.67
5工程勘察费10.0010.00
6工程设计费195.55195.55
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3.303.30

该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工程费用、政府性收费、建设期费用、运营初期费用和预备费;国产设备价格均按设备到场最新价格计算,建筑工程投资参照当地建筑标准和指标估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取依据相关法规政策文件规定,结合市场调研价格计取。

6、凤翔水泥协同处置项目

凤翔水泥协同处置项目投资由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构成。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金额(万元)占投资总额比例是否资本性支出是否含募集资金投入
工程费用6,493.7681.79%
政府性收费427.765.39%
建设期费用517.306.52%
运营初期费用43.880.55%
预备费224.482.83%
流动资金232.822.93%
合计7,940.00100.00%-

其中“工程费用”、“政府性收费”和“建设期费用”的投资用途及明细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额
建筑 工程费设备 购置费安装 工程费其他费用小计
工程费用2,215.802,688.731,589.23-6,493.76
1.1建筑工程2,033.0524.003.602,060.65
1.1.1拟建场地设施拆除和移位20.4420.44
1.1.2主体生产设施1,577.921,577.92
1.1.3辅助生产设施434.7024.003.60-462.30
1.2设备工程3.002,604.73946.203,553.93
1.2.1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2,280.00898.403,178.40
1.2.2辅助设备购置及安装3.0037.531.8042.33
1.2.3电气设备购置及安装253.0046.00299.00
1.2.4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11.4011.40
1.2.5备品备件购置22.8022.80
1.3生产用车60.0060.00
1.4室外工程179.75639.43819.18
1.4.1恢复整修现状硬化道路预留资金2.002.00
1.4.2排水沟52.5052.50
1.4.3厂区综合管网559.13559.13
1.4.4室外高压电缆17.3017.30
1.4.5室外电气工程63.0063.00
1.4.6雨水收集池35.2535.25
1.4.7事故池90.0090.00
政府性收费427.76427.76
2.1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环境检测费90.0090.00
2.2节能评价费15.0015.00
2.3安全、职业卫生健康评价费30.0030.00
2.4安全职业卫生专篇编制60.0060.00
2.5环保专项验收15.0015.00
2.6建筑业老公保险基金200.00200.00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额
建筑 工程费设备 购置费安装 工程费其他费用小计
(暂估)
2.7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7.7617.76
建设期费用517.30517.30
3.1建设单位管理费97.9397.93
3.2工程建设监理费150.77150.77
3.3可行性研究费12.0012.00
3.4招标代理服务费37.3737.37
3.5工程勘察费10.0010.00
3.6工程设计费206.57206.57
3.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2.662.66

该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工程费用、政府性收费、建设期费用、运营初期费用和预备费;设备价格均按设备厂家最新价格计算,价格为到厂价,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依照相关法规政策文件结合市场调研价格计取。

(二)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联系与区别、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1、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联系与区别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水泥业务,公司现有业务主要为水泥及水泥熟料制造与销售和废物治理。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发行人将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和铜川市关于药王山休闲养生旅游度假区规划,合规置换水泥业务产能。同时,发行人也将利用丰富的协同处置技术,扩大公司水泥窑处理危险废物和固体废弃物产能,解决募投项目所在城市及周边地区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污染问题,不仅仅是发行人现有废物治理业务的发展,也是公司社会责任的体现。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现有业务的升级优化。

2、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

1)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淘汰、迁建水泥熟料产能12500t/d,置换建设一条产能10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减量置换要求。该项目将运用二代水泥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装备,相较陈旧的水泥生产线具备更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能够有力推动陕西省水泥工业实现更高水平的转型升级、走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使铜川走在全省乃至全国水泥行业的前列。项目在政策、技术和经济效益方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杨泉山和宝鉴山是铜川公司拥有的两座石灰岩矿山。经过多年生产,宝鉴山石灰岩保有资源储量逐渐减少,生产规模已不能满足铜川公司发展需求。同时由于宝鉴山矿区处于药王山景区边缘,根据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药王山休闲养生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的批复》(铜政函〔2012〕53号)的要求,该矿区已不具备扩能条件,铜川公司需要开发杨泉山矿区满足对生产期间对石灰岩矿石的需求。开发杨泉山矿山将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采矿法,设计采用公路开拓运输与胶带机运输综合方案,具有运输成本低、经济效益好、生产安全、可靠性高等优点,解决现有配套矿山技术落后与设备老化的问题。因此该项目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3)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符合国家关于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处理和水泥产能利用的相关政策;亦体现公司适应当前环境保护新形势的需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解决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污染问题的决心。阳泉水泥协同处置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8.49%、磐石水泥协同处置技改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9.93%、大同水泥协同处置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25.91%、凤翔水泥协同处置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20.55%。因此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不仅具有政策必要性和合理性,从效益测算角度亦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符合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相关政策精神,同时也符合陕西省的工业发展规划的政策导向;陕西省“十三五”重点计划的实施和关中平原城市群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为该募投项目提供了旺盛的区域市场水泥需求;公司数十年水泥专业技术和经验积累培育了一批优秀的水泥行业从业人员;该项目建设从政策、市场和技术等方面具

有可行性。

2)杨泉山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选址位于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城关镇以东杨泉山一带,矿山距耀州区城关镇直距8公里,交通较为便利,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所在地区总体发展规划,原料资源丰富,场地适宜建厂;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良好,具备可行性。3)利用水泥窑处理危险废物和固体废弃物,相较于目前其他技术而言具有明显的优势,符合技术发展趋势。公司子公司红树林环保早在2005年就建成了处置危险废物的环保示范线,并取得了成功,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的双赢,公司已积累了丰富的相关技术经验,预测募投项目也具备较好的经济效益。因此该项目从技术和经济上具有可行性。

3、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1)水泥类募投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中,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系根据产能置换原则进行建设,不涉及新增产能。项目建成后,产品主要面向陕西区域市场销售。杨泉山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主要为铜川公司的水泥生产线提供石灰石矿,在产量可行的情况下可面向其他客户销售。

1)区域市场分析

根据陕西省发改委发布的省级重点项目计划,确定实施600个省级重点项目,总投资33826亿元,包括重点建设项目500个,总投资25,638亿元,年度投资5,014亿元;重点前期项目100个,总投资8,188亿元,预计将产生较大规模的水泥建材需求,未来陕西区域市场下游需求可期。

根据中国水泥网统计,2019年陕西省水泥产量排名第一为尧柏集团,占比为25.50%,第二名为冀东水泥,占比为20.37%,第三名为海螺水泥,占比为

16.93%,公司在陕西省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铜川公司水泥、熟料销量及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水泥销量(万吨)33.83371.74368.51275.35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熟料销量(万吨)1.8137.075.1016.84
营业收入(万元)13,691134,686117,45876,538

2)在手订单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建成后,主要面向的下游客户为陕西区域市场公司已有客户和新增客户。公司已与陕西区域多家重要下游客户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签订时间协议对方协议核心内容
2019年12月陕西恒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地区情况下(含国外境外)优先选择金隅冀东水泥作为水泥、骨料独家供应商
2020年4月西安铁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在同地区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冀东水泥产品,并不断拓展区域合作,拓宽双方合作渠道
2019年9月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同地区同等条件下(含国外境外),优先选择冀东水泥的水泥、骨料产品(甲方的建设单位有特定要求的除外)
2020年4月中铁一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在同地区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冀东水泥产品,并不断拓展区域合作,拓宽双方合作渠道
2020年3月中铁长安重工有限公司中铁长安重工有限公司承诺在冀东水泥保证供应的数量和质量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冀东水泥的水泥、骨料产品。中铁长安重工有限公司积极协助冀东水泥拓展水泥市场,扩大市场销售区域,保证水泥销售量逐年增加

(2)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类募投项目

阳泉水泥协同处置项目、磐石水泥协同处置技改项目、大同水泥协同处置项目和凤翔水泥协同处置项目分别位于山西省阳泉市、吉林省磐石市、山西省大同市和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1)阳泉水泥协同处置项目根据阳泉市发展规划文件,已成立的阳泉市张庄新型工业园区和龙川王家庄现代工业产业园以煤化工和高端陶瓷,石油压裂支撑剂等新材料、高档碳素、废旧家电拆解及回收、绿色家电制造等产业为主导产业,根据园区规划及阳泉市发展规划要求,工业园区内企业落实完成后,阳泉市危险废物存量预计可达2-3万吨。结合阳泉周边区域危废存量,可处理达4-5万吨。与阳泉水泥协同处置项目设计5万吨/年处理量相匹配。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市及周边地

区包括阳煤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山西兆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电解铝分公司等数十家客户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意向书》,下游市场需求充足。2)磐石水泥协同处置技改项目根据公司市场调研情况,磐石市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主要来源于医药制造公司、污水处理厂、垃圾掩埋场、农药厂等单位,2017年危废产生量约11万吨。周边的桦甸区域金矿较多,含氰废物储量较多,2017年危废产生量约38万吨,固废产生量约250万吨(其中尾矿砂占比较高)。经过调研,磐石及周边市场主管部门和主体对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的无公害、绿色环保处置方式持认可态度,项目具有较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与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吉林省高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签订了《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意向协议》或《战略合作协议书》,下游市场需求充足。

3)大同水泥协同处置项目根据大同市发展规划,按照已成立的云冈区经济开发区、氢都新能源产业城、药园区等基地,仅2020年全年开工建设176个工业转型项目,重点发展以煤化工、煤治油、新能源电池,纺织、汽车制造业、医药等主导产业,加大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根据园区规划及大同市发展规划要求,各园区内企业全部建设完成后,危险废物产生量将进一步增加。经市场调研,大同市主要工业废物产生量较大的企业年产生量约5.4万吨。除大同市外,在周边区域包括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呼和浩特等地区也拥有丰富的工业危险废物处置需求。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大同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已与汾阳市佳河环保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晋中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曲沃县海达润滑油有限公司等客户签订《危废处置意向书》,下游市场需求充足。

4)凤翔水泥协同处置项目根据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数据,2019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共计465家,产生危险废物9.27万吨,与2018年相比,增加15家,产生量增加2.8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7.24万吨,同比增加2.4万吨;处置量0.99万吨,同比增加0.34

万吨;贮存量1.04万吨,同比增加0.06万吨。主要种类为有色金属冶炼废物、精(蒸)馏残渣、染料、涂料废物、废酸和表面处理废物。全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为78.1%、处置率为10.68%、贮存率为11.22%,公司在宝鸡市新增10万/年处置量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冀东水泥凤翔有限责任公司已与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陕西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宝鸡粤特陶瓷有限公司等客户签订了《危废处置意向书》,下游市场需求充足。

(三)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过程及谨慎性

1、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

项目预计效益情况如下:

项目数据
年均营业收入95,580.00万元
年均净利润17,972.60万元
投资回收期(税后)7.01年
内部收益率(税后)15.29%
测算毛利率26.45%

主要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如下:

(1)收入估算

项目建成后的产品方案与产品售价如下:

产品品种设计规模(万t)产品售价(不含税,元/t)营业收入(万元)
P.O.52.57032422,680
P.O.42.518027048,600
商品熟料10024324,300

(2)主要成本费用估算

1)主要原材料

序号名称无税价(元/吨)年消耗量(吨)年成本(万元)
1石灰石22.123,725,3018,241.82
序号名称无税价(元/吨)年消耗量(吨)年成本(万元)
2砂岩95.00283,4952,693.20
3粉煤渣67.24548,1423,685.71
4铁矿粉77.17288,8272,228.88
5脱硫石膏59.00137,844813.28
6石灰石混合材22.12124,473275.38
7干粉煤灰63.90175,9951,124.61
合计19,062.88

2)燃料、电力

序号名称到厂价年消耗量年成本(万元)
1551.36(元/吨)40.0883×10422,103.09
2电力0.52(元/kWh)20750×104(kWh)10,790.00
3余热发电节减用电0.52(元/kWh)-7741×104(kWh)-4,025.32
40.5(元/立方)100.688×10450.34
合计28,918.11

(3)其他成本及费用

项目其他成本费用主要包括:

1)全厂定员为90人,人均年工资总额80,000元,职工福利基金按照工资总额的14%计算;

2)销售费用包括运输费、场地使用费、业务招待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等;其他制造费用按照吨产品单价进行测算;修理费按照吨水泥或吨熟料综合单耗测算,其他管理费用按照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及按工资总额计取的五险一金计算;其他营业费用主要包括包装材料费、广告费用和其它费用;财务费用主要包括生产期利息净支出。

3)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构筑物和各类机器设备,采用直线折旧法计算折旧费。固定资产净残值率为5%;无形资产主要指征地费用、外部工程等,摊销费主要包括无形资产摊销费和其他资产摊销费,按照有效使用期限或财务制度规定的摊销年限计算。

(4)毛利率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毛利率与报告期内可比公司水泥/水泥及熟料业务毛利率对比如下:

公司水泥/水泥及熟料业务毛利率
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福建水泥31.25%31.23%33.08%15.05%
祁连山43.30%37.88%33.90%30.95%
宁夏建材-35.76%35.77%30.99%
海螺水泥47.53%47.09%47.42%35.91%
上峰水泥45.26%48.20%43.08%34.83%
华新水泥39.01%41.60%40.81%29.76%
博闻科技---1.87%
西藏天路44.36%43.27%42.42%35.62%
万年青44.10%37.18%36.81%29.12%
四川双马23.89%31.95%34.29%19.56%
塔牌集团48.21%38.18%41.78%30.60%
天山股份39.99%42.80%39.38%31.69%
亚泰集团-25.03%21.78%22.63%
尖峰集团45.94%46.06%45.49%37.68%
青松建化-40.71%29.37%16.78%
海南瑞泽24.46%19.23%22.41%20.13%
可比平均 (不含博闻科技)39.78%37.74%36.52%28.09%
冀东水泥—水泥业务35.31%36.94%36.78%33.24%
本项目26.45%

注:部分上市公司半年报未单独披露水泥熟料板块毛利率

在相邻区域(陕西市场)内,报告期内冀东水泥其他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水泥及熟料业务毛利率如下:

公司水泥及熟料业务毛利率
2020年上半年2019年2018年2017年
铜川公司39.12%41.06%43.45%38.27%
凤翔公司50.87%49.05%44.16%36.56%
扶风公司47.08%46.81%46.22%39.92%
泾阳公司49.43%48.47%48.79%41.02%
本项目26.45%

报告期内,受益于供给侧改革、下游基建需求改善等积极因素,水泥行业整体景气程度明显提升,可比公司及冀东水泥的毛利率呈上升趋势,已处于历史较高水平。出于谨慎性考虑,在进行本项目的效益预测分析时,冀东水泥适当考虑了未来可能发生的行业波动影响,进行保守预测,因此毛利率低于可比平均及冀东水泥自身平均。

2、杨泉山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预计效益情况如下:

项目数据
年均营业收入27,500.00万元
年均净利润5,011.15万元
投资回收期(税后)6.01年
内部收益率(税后)27.76%
测算毛利率36.60%

(1)收入估算

项目建成后可年产水泥用石灰岩原矿1100万吨,根据市场调研,测算中水泥用石灰岩矿石售价为25.0元/吨,因此测算收入=水泥用石灰岩矿石价格×矿石年产量=25.0元/吨×1100.0万吨=27500.0(万元)

(2)主要成本费用估算

1)作业成本包括各种辅助材料、动力、运输费用、人员工资及其它费用。其中,辅助材料、动力、运输等单位成本费用为14.92元/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为年5.4万元/人,其它费用按前述各费用的一定比例估算。

2)制造费用包含折旧费,修理费和其它制造费用;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年综合折旧率及修理费分别按固定资产的6.67%和3%估算,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按10年摊销;其它制造费用按折旧及修理费之和的20%提取;销售费用按销售收入的1%提取,其他管理费用参照类似矿山按年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

(3)毛利率合理性分析

各大水泥企业一般将石灰石矿作为水泥熟料主业的原材料配套业务,普遍未对石灰石矿进行单独的毛利率核算,且区域性差异较大,公开可比资料较难获取。经查询国内上市公司公开披露资料,四川金顶2017年-2019年石灰石业务毛利率如下: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四川金顶-石灰石业务55.65%48.55%51.44%
本项目36.60%

本项目亦主要作为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的配套项目,主要为铜川公司的水泥生产线提供石灰石矿内部使用,在产量可行的情况下可面向其他客户销售,在效益预测时相对谨慎保守。

3、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

(1)阳泉水泥协同处置项目

项目预计效益情况如下:

项目数据
年均营业收入8,590.91万元
年均净利润1,187.44万元
投资回收期(税后)5.97年
内部收益率(税后)18.49%

1)收入估算

项目计算期内,结合当地危险废物处置费用,估算危险废物处置标准为2,100元/吨(不含税价格),年处理危险废物能力达5万吨,年均销售收入为8,590.91万元。

2)成本费用估算

①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消耗根据本项目设计确定

序号原材料名称单位达产年消耗量单价(元)金额(万元)
15,765544313.62
2井水6,720.0121.34
3千瓦时6,137,8000.43263.93
4包装物50,00045225

②其他成本费用

项目配备劳动定员54人,年平均工资按6万元/人估算;危险废物运输费、市场开发费、客户服务费和其他营业费用均按营业收入一定比例估算,修理费参照类似项目进行估计,按固定资产原值的3%估算;建筑物折旧年限为35年,机械设备及安装折旧年限为15年,残值率均为5%;其他资产摊销为5年。

(2)磐石水泥协同处置技改项目

项目预计效益情况如下:

项目数据
年均营业收入8,012.50万元
年均净利润2,077.44万元
投资回收期(税后)5.88年
内部收益率(税后)19.93%

1)收入估算

项目计算期内,结合当地危险废物处置费用,估算处理服务费单价为885元/吨,年处理危险废物能力达15万吨(按10.5万吨/年分析),并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年均营业收入为8,012.50万元。

2)成本费用估算

①燃料及动力等

序号项目名称到厂价消耗量
单位价格单位数量
1电力元/度0.58万度2,106
2元/吨0.5321,780
3元/吨75026,784

②其他成本费用

项目配备劳动定员46人,人均年工资6.28万元;修理费按固定资产原值的

一定比例估算;折旧费及摊销费按照相关规定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残值率为5%;其它费用包括其它制造费用、其他管理费用和其他营业费用,根据相关参数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计算;检测检测费按每年50万元估算。

(3)大同水泥协同处置项目

项目预计效益情况如下:

项目数据
年均营业收入7,646.03万元
年均净利润1,848.38万元
投资回收期(税后)4.59年
内部收益率(税后)25.91%

1)收入估算项目计算期内,结合当地危险废物处置费用,估算危险废物处置标准为1,592.92元/吨,年处理危险废物能力达10万吨(按6万吨/年分析),年均营业收入为7,646.03万元。2)成本费用估算

①原材料、燃料及动力估算

序号原材料名称单位达产年消耗量单价(元)金额(万元)
1设备耗电585.700.462270.59
2危废处置窑系统增加耗电42.600.46219.68
3立方米7,318.6021.46
4危废处置窑系统增加耗煤5,167469.03242.35
5包装物645270
6熟料减产42,000216.81910.60

②其他成本费用

项目配备劳动定员54人,年平均工资按6万元/人估算;建筑物折旧年限为35年,原有建筑物折旧年限为10年,设备及安装折旧年限为15年,残值率均为5%;修理费参照类似项目进行估计;危险废物运输费、其他营业费用等各按照收入一定比例估算,检验试验费按每年80万元估算。

项目年平均总成本费用5,102.41万元。

(4)凤翔水泥协同处置项目

项目预计效益情况如下:

项目数据
年均营业收入7,455.45万元
年均净利润1,823.31万元
投资回收期(税后)5.78年
内部收益率(税后)20.55%

1)收入估算项目计算期内,结合当地危险废物处置费用,估算危险废物处置标准为1,180元/吨,年处理危险废物能力达10万吨(按7万吨/年分析),年均销售收入为7,455.45万元。

2)成本费用估算

①燃料及动力等

序号原材料名称单位达产年消耗量单价(元)金额(万元)
15,7151.30.74
25,320,0000.5266
3处置危废增加电耗1,360,8000.568.04
4包装物100,00045450

②其他成本费用

项目配备劳动定员55人,年平均工资按6万元/人估算;房屋建筑折旧年限为35年,构筑物、其他建筑折旧25年,机械设备及安装折旧年限为15年,其他资产摊销为5年;修理费参照类似项目进行估计;运输费、其他营业费用等各按照收入一定比例估算,检验试验费按每年160万元估算。项目年平均总成本费用为4,949.50万元。

(5)毛利率对比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类项目在收入端取决于当地危废处置需求量及竞争情

况,成本端主要与依托的水泥窑新增耗能与改造投入相关,毛利率差异较大,可对比性不强。可比上市公司均未单独披露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类业务的毛利率情况。报告期内,冀东水泥自身危废固废处置业务毛利率如下: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危废固废处置47.46%33.63%34.78%

(四)关于募投项目是否属于产能过剩行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分析

1、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

《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国发[2009]38号)要求,严格控制新增水泥产能,执行等量淘汰落后产能的原则,对2009年9月30日前尚未开工水泥项目一律暂停建设并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对不符合上述原则的项目严禁开工建设。各省(区、市)必须尽快制定三年内彻底淘汰落后产能时间表。支持企业在现有生产线上进行余热发电、粉磨系统节能改造和处置工业废弃物、城市污泥及垃圾等。新项目水泥熟料烧成热耗要低于105公斤标煤/吨熟料,水泥综合电耗小于90千瓦时/吨水泥;石灰石储量服务年限必须满足30年以上;废气粉尘排放浓度小于50毫克/标准立方米。落后水泥产能比较多的省份,要加大对企业联合重组的支持力度,通过等量置换落后产能建设新线,推动淘汰落后工作。《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规定,对于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坚持严格控制增量与调整优化存量相结合。严格要素供给和投资管理,遏制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压缩过剩产能;实施境外投资和产业重组,转移国内过剩产能;强化资源能源和环境硬约束,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优化产业布局”,“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建设,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实施减量置换。项目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须制定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并向社会公示,行业主管部门对产能置换方案予以确认并公告,同时将置换产能列入淘汰名单,监督落实。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的产能置换

指标交易,形成淘汰落后与发展先进的良性互动机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337号)和《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减量或等量置换,制定产能置换方案”;第四条规定:“位于国家规定的环境敏感区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每建设1吨产能须关停退出1.5吨产能;位于其他非环境敏感地区的新建项目,每建设1吨产能须关停退出1.25吨产能;西藏地区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执行等量置换”;第五条规定:用于建设项目置换的产能,在建设项目投产前必须关停,并在建设项目投产一年内拆除退出”;第六条规定:“用于建设项目置换的产能,应当为2018年1月1日以后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主管部门)门户网上公告关停退出的产能”;第九条规定:“项目建设地省级主管部门负责核实确认产能置换方案的真实性、合规性,并在部门门户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告”;第十条规定:“产能置换应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置换的,产能指标应由转出地和转入地省级主管部门分别核实确认,在各自门户网上公告”。

2、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分析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包括: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181,987.18164,435.00
2杨泉山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21,428.6618,964.50
3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
3.1阳泉水泥协同处置项目6,938.243,260.92
3.2磐石水泥协同处置技改项目9,695.753,745.40
3.3大同水泥协同处置项目7,000.003,566.04
3.4凤翔水泥协同处置项目7,940.003,542.29
4补充流动资金84,485.8584,485.85
合计319,475.68282,000.00

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况如下:

(1)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

1)本项目未新增过剩产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 号)以及及本次募投项目备案时适用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 号)规定,水泥(熟料)属于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水泥行业项目建设,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实施减量置换,其他地区实施等量置换。根据该通知第三条第四款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地陕西省铜川市不属于前述实施减量置换的环境敏感区域。根据铜川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11月25日发布《关于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迁建的公告》,铜川公司迁建的4000t/d(7号窑)和4500t/d(8号窑)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按等量迁建政策获得产能指标8500t/d,是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拟建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产能指标的一个来源;陕西省工信厅2018年9月25日公告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产能置换的两条20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继续执行减量置换政策,按照1.5:1的置换比例,获得产能指标2667t/d,是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拟建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产能指标的一个来源。

综上,铜川公司通过迁建、淘汰12500t/d产能,获得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产能指标,项目未新增过剩产能。

2)本次募投项目已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并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企业按照本办法相关条款规定,制定产能置换方案,按各省(区、市)相关要求报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第十三条规定“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产能置换方案及核实意见,报省级人民政府确认后向社会公告”。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19年11月8日以《关于对铜川市政府申请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建设二代水泥生产线项目的复函》(陕工信函[2019]598号)函复铜川市人民政府,经向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请示,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复函同

意陕西省执行项目迁建有关政策。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19年11月22日以《关于调整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的函》(陕工信函[2019]664号)函复铜川市人民政府,同意调整产能置换方案,4000t/d和4500t/d生产线执行项目迁建政策,新建项目建设地址调整至惠塬工业园,请铜川市人民政府按规定在门户网站公告两条生产线迁建情况。根据该函附件《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调整公告》,产能置换方案包括:

项目1:淘汰产能情况-2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1条(A线);项目2:淘汰产能情况-2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1条(B线);项目3:迁建生产线产能情况-4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1条;项目4:迁建生产线产能情况-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1条;拟建项目:核定产能10000t/d的水泥熟料生产线1条及配套设施。铜川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11月25日发布《关于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迁建的公告》,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工信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剥离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337号)、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和陕西省等3省《关于印发<汾渭平原2018-2019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8]132号)及工信部《关于你省水泥企业能否执行退城入园政策的复函》(工原函[2019]383号)精神,按照《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调整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的函》(工信函[2019]664号)要求,将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迁建方案进行公告。

综上,铜川公司已就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并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复。

3)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建材行业第二类“限制类”、第三类“淘汰类”项目中与水泥相关的项目包括:

2000 吨/日(不含)以下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特种水泥生产线除外),60

万吨/年(不含)以下水泥粉磨站;干法中空窑(生产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除外),水泥机立窑,立波尔窑、湿法窑;

直径3米(不含)以下水泥粉磨设备(生产特种水泥除108外);无覆膜塑编水泥包装袋生产线。本项目建设内容为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不属于上述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2)杨泉山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1)民采采坑恢复治理,边坡、渣方整理,植被恢复,表土覆盖、植树等;2)杨泉山矿山开采;3)附属设施建设,包括削顶、道路、破碎输送、生产、生活用水。根据国发[2009]38号、国发〔2013〕41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不会新增过剩产能。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行业。

(3)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利用水泥窑的超高温来协同处置危险废弃物和固体废弃物。

根据国发[2009]38号、国发〔2013〕41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不会新增过剩产能。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利用不低于2000 吨/日(含)新型干法水泥窑或不低于6000万块/年(含)新型烧结砖瓦生产线协同处置废弃物,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使用水洗工艺脱盐预处理属于鼓励类,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行业。

(五)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用地情况的补充披露

1、本次募投项目用地计划及相关进度

本次募投项目中,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各项目均系在公司现有厂区内实施,不涉及新增用地。

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杨泉山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涉及用地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所涉土地项目用地面积当前进度
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土地1100.89亩已完成招拍挂,签署《成交确认书》
土地2457.22亩已完成招拍挂,签署《成交确认书》
土地317.01亩已完成招拍挂,签署《成交确认书》
合计575.12亩土地
杨泉山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156.57亩已完成招拍挂,签署《成交确认书》

(1)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

1)土地1

在铜川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的2020年第5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冀东水泥铜川公司竞得地籍编号为YZ-2017-21

(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与铜川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6月1日签署了《成交确认书》。

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所涉土地1即位于上述区域内,项目所涉土地面积为100.89亩。

2)土地2

陕西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6月4日印发《关于铜川市2019年度第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陕政土批[2020]575号),同意将铜川市耀州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孙塬镇惠塬村等有关村组

28.5503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10.4184公顷,园地15.2798公顷,其他农用地2.852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将上述转用后的28.5503公顷土地,连同上述有关村组1.9313公顷建设用地,两项合计30.4816公顷集体土地依法征收为国

有;同意将上述征收为国有的30.4816公顷土地用于城镇建设,由铜川市人民政府严格按照规划和供地政策合理安排使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相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已经完成缴纳。

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所涉土地2即位于上述区域内,项目所涉土地面积为457.22亩。2020年7月3日,经铜川市人民政府批准,铜川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YZ-2019-8(D)号宗地坐落于铜川市耀州区孙塬镇惠塬村,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316156平方米(折合474.234亩),即土地2与土地3。2020年8月3日,铜川公司已与铜川市自然资源局就该宗地签署了《成交确认书》。

3)土地3

陕西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12月10日印发《关于铜川市2019年度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陕政土地[2019]984号),同意将铜川市耀州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孙塬镇惠塬村等有关村组

12.2487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8.0542公顷,园地4.194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将上述转用后的12.2487公顷土地,连同上述有关村组1.3674公顷建设用地,两项合计13.6161公顷集体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同意将上述征收为国有的30.4816公顷土地用于城镇建设,由铜川市人民政府严格按照规划和供地政策合理安排使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相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已经完成缴纳。

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所涉土地3即位于上述区域内,项目所涉土地面积为17.01亩。

2020年7月3日,经铜川市人民政府批准,铜川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YZ-2019-8(D)号宗地坐落于铜川市耀州区孙塬镇惠塬村,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316156平方米(折合474.234亩),即土地2与土地3。2020年8月3日,铜川公司已与铜川市自然资源局就该宗地签署了《成交确认书》。

(2)杨泉山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陕西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6月4日印发《关于铜川市2019年度第十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陕政土批[2020]577号),同意将铜川市耀州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孙塬镇宝鉴村、惠塬村等有关村组9.2299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7.9244公顷,园地0.8786公顷,草地0.0581公顷,其他农用地0.368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将上述转用后的9.2299公顷土地,连同上述有关村组1.1969公顷建设用地和0.0113公顷未利用地,三项合计10.4381公顷集体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同意将上述征收为国有的10.4381公顷土地用于城镇建设,由铜川市人民政府严格按照规划和供地政策合理安排使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相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已经完成缴纳。

杨泉山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即位于上述区域内,土地面积为156.57亩。

2020年7月3日,经铜川市人民政府批准,铜川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YZ-2019-14号宗地坐落于铜川市耀州区孙塬镇宝鉴村、惠塬村,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104381平方米(折合156.57亩),即杨泉山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所涉土地。2020年8月3日,铜川公司已与铜川市自然资源局就该宗地签署了《成交确认书》。

2、本次募投项目用地计划符合土地政策与城市规划

根据铜川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11月25日出具的《关于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迁建的公告》,新建项目选址为铜川市耀州区惠塬工业园。

陕西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1月7日印发《关于2019年第一次局部修改完善眉县、乾县、铜川市耀州区、合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陕政函[2020]1号),原则同意对省人民政府2017年9月批复的《耀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作局部修改。修改项目2个,面积81.2447公顷。拟将耀州区孙塬镇49.2037公顷有条件建设区和32.041公顷限制建设区,供给81.2447公顷修改为允许建设区,同时将小丘镇、关庄镇、石柱镇81.2447公顷允许建设区修改为49.2037公顷有条件建设区和32.041公顷限制建设区。规划修改后保持耀州区耕地保有量和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变。

铜川市耀州区惠塬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万吨生产线项目有关问题的函》,原则同意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万吨生产线项目落户在铜川市耀州区惠塬工业园区,请铜川公司按照建设项目要求加快推进。综上所述,结合前述陕政土批[2020]575号、陕政土地[2019]984号和陕政土批[2020]577号文件,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尚未完成招拍挂程序的部分土地及杨泉山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所涉土地均已完成土地征收批复,相关用地符合土地政策和城市规划,相关用地已启动网上挂牌出让。

3、本次募投项目用地拟采取的替代措施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

综上所述,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和杨泉山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正在按正常流程办理。相关用地符合土地政策及城市规划,用地取得预期较为明确,不存在实质障碍。但由于用地取得流程较长、招拍挂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项目存在未按计划时间取得用地的风险。如因竞争等原因,公司未能获取募投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公司将与铜川公司所在区域主管国土资源部门共同协调域内其他工业用地,继续落实本次募投项目相关项目用地。

(六)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由合资公司实施的情况的补充披露

1、合营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合营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6月1日
注册资本400,000万人民币
住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东侧
经营范围硅酸盐水泥、熟料、混凝土、砂石骨料、干粉砂浆的制造销售及相关建材的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塑料编织袋加工、销售;水泥设备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煤炭批发(不含民用散煤、无储存);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货物、技术进出口;石灰石销售;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年份2019年12月31日/2019年2018年12月31日/2018年2017年12月31日/2017年
资产总额4,181,860.643,683,972.65-
所有者权益2,836,344.141,873,075.80-
营业收入2,790,535.721,235,974.23-
净利润425,049.53121,265.24-

(4)历史沿革

2017年12月28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并同意签署交易相关协议;同日,金隅集团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交易的相关事宜,并同意签署交易相关协议。金隅集团以北京金隅水泥经贸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的股权,发行人以所持有的冀东水泥滦县有限责任公司等20家公司的股权及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等2家分公司的资产出资,双方共同组建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组建后,发行人拥有合资公司控股权。

2018年2月7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相关议案,并同意签署交易相关协议;同日,金隅集团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交易的相关事宜,并同意签署交易相关协议。

2018年2月28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相关议案及交易相关协议。2018年3月29日,金隅集团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相关议案及交易相关协议。

2018年5月29日,中国证监会核发了《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87号),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

准。2018年6月1日,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完成。

2019年3月,发行人重大资产购买及共同增资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金隅集团以所持有的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的股权出资,冀东水泥以所持有的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股权及248,174.97万元现金出资,双方共同向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本次增资系金隅集团、冀东水泥依照对合资公司的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前后双方对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不发生改变,冀东水泥仍持有合资公司52.91%股权并对合资公司控股,金隅集团仍持有合资公司47.09%股权,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40亿元。

2、共同设立公司的原因、背景、必要性和合规性

(1)共同设立公司的原因、背景及必要性

2016年,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大背景下,在京、唐两地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为顺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导向,金隅集团、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重组协议。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金隅集团取得冀东水泥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制权,进而成为冀东水泥间接控股股东,双方在水泥业务领域存在持续的、无法避免的同业竞争问题。

为解决金隅集团收购冀东水泥形成的以水泥板块为主的同业竞争,2016年冀东水泥启动了与金隅集团的战略重组,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金隅集团部分水泥业务。2017年,因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冀东水泥对重大资产重组原方案进行重大调整,金隅集团以金隅水泥经贸等10家标的公司股权出资,冀东水泥以所持有的冀东水泥滦县有限责任公司等20家公司的股权及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等2家分公司的资产出资,双方共同组建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组建后,冀东水泥拥有合资公司控股权。

冀东水泥与金隅集团战略重组是冀东水泥贯彻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响应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积极实践,符合国务院鼓励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要求。合资公司的成立,有利于改善双方在水泥板块形成的同业竞争问题,也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2)共同设立公司的决策过程及合规性

出资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构成重组上市。1)冀东水泥决策程序2017年12月28日,冀东水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相关议案,并同意签署交易相关协议。2018年2月7日,冀东水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相关议案,并同意签署交易相关协议。2018年2月28日,冀东水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相关议案及交易相关协议。2)金隅集团决策程序2017年12月28日、2018年2月7日,金隅集团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交易的相关事宜,并同意签署交易相关协议。

3)监管机构审批程序2018年2月24日,北京市国资委出具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水泥相关股权出资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18】27号)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水泥企业和相关资产出资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18】28号),对冀东水泥与金隅集团在本次重组中出资资产的评估结果进行了核准。

2018年5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函[2018]第2号),同意对金隅集团与冀东水泥新设合营企业案不予禁止,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2018年5月29日,中国证监会核发了《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87号),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3、相关利益冲突的防范措施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方案已通过公司2020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金隅集

团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并出具了《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事宜的批复》(金隅集团发[2020]156号)。

此外,对于由合资公司子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冀东水泥将按最终享有权益的比例承担出资,金隅集团承诺将以借款的方式承担剩余出资,借款利率为不高于金融机构同期对冀东水泥提供贷款的利率,避免相关利益冲突。

4、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上述第(一)至(八)项情形。

(七)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补充披露

1、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和杨泉山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及迁建项目和杨泉山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铜川公司实施,不涉及其他股东出资或提供借

款。

2、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

阳泉水泥协同处置项目、磐石水泥协同处置技改项目和大同水泥协同处置项目投资均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实施,公司对该等实施主体的最终持股比例均为52.91%,其他股东为金隅集团,持股比例为47.09%。经友好协商,上述项目由冀东水泥通过股东借款方式提供项目所需资金的52.91%,剩余所需资金由金隅集团通过股东借款方式提供。

凤翔水泥协同处置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资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凤翔水泥实施,合资公司对凤翔水泥持股比例为90%,陕西省天柱水泥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因此,穿透后,冀东水泥对凤翔水泥最终享有权益比例为47.62%,金隅集团最终享有权益比例为42.38%,陕西省天柱水泥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享有权益比例为10%。经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凤翔水泥协同处置项目由冀东水泥通过股东借款方式提供项目所需资金的47.62%,与冀东水泥享有权益比例一致;剩余所需资金由金隅集团通过股东借款方式提供。

2020年7月8日,金隅集团就上述安排签署了《关于对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后续投资事宜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金隅集团承诺:冀东水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支付至冀东水泥指定账户后,冀东水泥、金隅集团将按照其持有的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同比例同时向合资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提供贷款,即冀东水泥将上述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以贷款方式向合资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该等贷款金额将被视为52.91%股权比例对应的贷款金额,金隅集团届时将相应按照47.09%股权比例所对应的贷款金额以相同方式向合资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如存在合资公司下属企业小股东未能按其持有的股权比例同比例提供贷款的情况,该等持股比例对应的贷款金额由金隅集团提供。

本次金隅集团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金融机构同期对冀东水泥提供贷款的利率。”

第九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情况

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1年7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1]1113 号”《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的批复》,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475.23万股新股。上述非公开实际发行股份总数13,475.23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1,483.0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187,924.15万元。截至2012年1月12日,上述款项全部实缴到账,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文号“XYZH/2011A3003-2”《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发行人不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做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自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十节 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孔庆辉 李衍 任前进

刘素敏 孔祥忠 柴朝明

姚颐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签名:

刘宗山 王海滨 王川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刘宇 田大春 魏卫东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声明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
胡 宇李 靖
项目协办人:
张超超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董事长:
张佑君

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总经理:
杨明辉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王芳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相关内容的部分(以下简称“本所报告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明确引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会因引用本所报告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所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继平

经办律师:

高巍 徐启飞 任婧麾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一)发行人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审阅报告;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保荐工作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信用评级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六)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

发行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2层
联系电话:010-59512082
传真:010-58256630
联系人:刘宇、沈伟斌

(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6029
联系人:李靖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
联系电话:010-63212001
传真:010-66030102
联系人:罗浩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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