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10月10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的监事三名,实际参加的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宗山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