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宗山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及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