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和潍柴雷沃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分拆上市条件,本次分拆具备可行性。2.公司和潍柴雷沃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本次分拆方案具有商业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
3.本次分拆后,潍柴雷沃具备规范运作的能力,公司亦能够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
4.公司本次分拆将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5.本次分拆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分拆事项已提交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本次分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分拆的总体安排,同意将本次分拆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洪武 闻道才
蒋 彦 余卓平
赵惠芳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