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期权数量的核查意见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了再次确认,监事会认为:
根据《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95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1,840,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257名所在单位2021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817,25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18名2021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180,0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1名因职务调整原因被公司董事会重新核定其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其所调减的共15,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4名因违反“审计红线”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80,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经调整后,第五期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20,380,000份调整为17,447,750份。
2、公司本次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行权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本次调整后公司所确定的第五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除前述激励对象人员和期权数量调整外,其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所公告的完成授予登记的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相符。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