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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美的集团关于购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3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40元/股,回购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且不低于5,000万股,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2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回购期间相关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日、3月18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截至2021年4月2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9,999,931股,占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总股本的1.4189%,最高成交价为95.6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0.2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8,664,107,576.69元(不含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回购方案的数量上限10,000万股,本次回

购方案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情况符合《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前一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副总裁肖明光先生、财务总监钟铮女士分别因股权激励自主行权增持

9.5万股、6.5万股。

上述股权激励自主行权符合披露于2月24日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中的自主行权计划。本次行权确属独立和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回购不存在关联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回购股份用途及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方案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9,999,931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后的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五、合规性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

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 34,562,437 股,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414,659,390 股的25%。

六、备查文件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信息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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