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变更或否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25日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大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方洪波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1月25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13名,代表股份3,894,842,9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55.5957%(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7,036,840,249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剩余的股份数量为31,191,03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7,005,649,219股)。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0名,代表股份2,648,357,293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7.803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343名,代表股份1,246,485,659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7.7926%。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序号 | 议案名称 | 类别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
议案1 | 关于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 整体 | 3,894,776,072 | 100.00% | 17,600 | 0.00% | 49,280 | 0.00% |
中小投资者 | 1,574,964,732 | 100.00% | 17,600 | 0.00% | 49,280 | 0.00% | ||
议案2 | 关于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 整体 | 3,894,776,072 | 100.00% | 17,800 | 0.00% | 49,080 | 0.00% |
中小投资者 | 1,574,964,732 | 100.00% | 17,800 | 0.00% | 49,080 | 0.00% | ||
议案3 | 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 整体 | 3,894,776,272 | 100.00% | 17,600 | 0.00% | 49,080 | 0.00% |
中小投资者 | 1,574,964,932 | 100.00% | 17,600 | 0.00% | 49,080 | 0.00% | ||
议案4 | 关于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 整体 | 3,894,776,072 | 100.00% | 17,600 | 0.00% | 49,280 | 0.00% |
中小投资者 | 1,574,964,732 | 100.00% | 17,600 | 0.00% | 49,280 | 0.00% |
本次会议共审议4项议案,4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
上述议案的表决,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兴、刘畅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决议。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