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五期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五期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8年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8年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授予日、激励对象的确定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以2019年3月11日为授予日,授予100名激励对象 55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7.17元/股,以及授予34名激励对象25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59元/股。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