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年度发行股份购买国望高科100%股权
经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定》(证监许可[2018]1204号)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盛虹、公司、上市公司”)前身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市场”)以非公开发行2,810,816,777.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为对价,向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科技)、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基金”)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江苏国望高科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望高科”)100%的股权。
截至2018年8月3日,国望高科股东由盛虹科技、国开基金变更为上市公司,该事项在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完成,上市公司已合法拥有置入资产国望高科100%的股权。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4,029,053,222.00元。
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2,810,816,777股仅涉及以发行股票形式购买盛虹科技、国开基金所持有的国望高科100%股权,未涉及募集资金的实际流入,不存在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二)2020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55号)《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05,810,64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4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610,031,685.1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7,793,240.13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667,594.4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2,238,444.9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3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07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2020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公司的控股二级子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炼化”)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的建设。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358,223.84万元,扣除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增值税进项税支出人民币166.76万元后为358,057.09万元(余额相加不等于合计数,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已全部到达盛虹炼化并入账。
(三)2021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2号)同意,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250.00万元。
2021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公司的控股二级子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炼化”)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的建设及偿还银行贷款。发行日当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497,250.00万元,当日全部到达并入账,其中350,000.00万元用于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资金已于当日划转至盛虹炼化账户。
(四)2021年至2022年6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斯尔邦100%股权并配套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向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79号)核准,公司向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博虹实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088,727,300元。2021年12月31日,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尔邦”)100.00%股权已变更至东方盛虹名下,交易各方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2022年6月24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14,109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88,727,290.9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3,054,556.70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983,273.4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55,672,734.27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6月2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25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22年6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支付重大资产重组现金对价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有息负债。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总金额为405,368.95万元。立信已就该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256号《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召开2019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盛虹炼化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丝绸市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盛虹炼化签订的上述监管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能根据协议规定有效履行相关职责。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盛虹石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产业”)、二级子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炼化”)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分别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盛泽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石化产业”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盛虹炼化”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丝绸市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其子公司“石化产业”二级子公司“盛虹炼化”签订的上述监管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能根
据协议规定有效履行相关职责。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东方投行、中信证券、华泰联合于2022年6月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东方丝绸市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签订的上述监管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能根据协议规定有效履行相关职责。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2、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石化产业”二级子公司“盛虹炼化”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余额如下:
(1)公司2020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募集资金 余额 |
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 | 1102022129001488039 (已销户) | 专户 | 已销户 |
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丝绸市场支行 | 10545601040035484 (已销户) | 专户 | 已销户 |
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 | 513174824463 (已销户) | 专户 | 已销户 |
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 | 32250199763800001635(已销户) | 专户 | 已销户 |
合 计 | - | - | - | - |
(2)公司2021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募集资金 余额 |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 | 32250199763800001849 | 专户 | 14,525.98 |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 | 512902919410405 | 专户 | 34,084.93 |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盛泽支行 | 30390188000217138 | 专户 | 3,902.71 |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 37120180802308022 | 专户 | 1,289,663.45 |
盛虹石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 | 512909157910102 | 专户 | 0.00 |
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 | 1102022129001515628 | 专户 | 157.60 |
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丝绸市场支行 | 10545601040036995 | 专户 | 154.77 |
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 | 492375898982 | 专户 | 1,156.22 |
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 | 32050165903600002039 | 专户 | 34.35 |
合 计 | - | - | - | 1,343,680.01 |
(3)公司2022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存放专户的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募集资金 余额 |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 | 489777820206 | 专户 | 0.00 |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 | 1102022129001557606 | 专户 | 0.00 |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 8112001013300663597 | 专户 | 0.00 |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 | 15946873320029 | 专户 | 0.00 |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 | 32250199763800002296 | 专户 | 0.00 |
户名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募集资金 余额 |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东方丝绸市场支行 | 10545601040040088 | 专户 | 9,104,433.11 |
合 计 | - | - | - | 9,104,433.11 |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2021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截止2021年3月26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109,077.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限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置换金额 |
1 | 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 | 6,766,396.00 | 350,000.00 | 0 | 0 |
2 | 偿还银行贷款 | 150,000.00 | 150,000.00 | 109,077.91 | 109,077.91 |
合计 | 6,916,396.00 | 500,000.00 | 109,077.91 | 109,077.91 |
东方盛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有资金的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就该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726号《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2022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截止2022年6月27日,上市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408,872.72万元。立信已就该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256号《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限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置换金额 |
1 | 支付现金对价 | 208,872.73 | 208,872.72 | 208,872.72 |
2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有息负债 | 200,000.00 | 200,000.00 | 196,496.23 |
合计 | 408,872.73 | 408,872.72 | 405,368.95 |
东方盛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立信已就该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256号《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四)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现金管理的情况。项目仍在实施的,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项目实施完成的,剩余资金也仍存放在募集资金账户。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表,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的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五、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发行股份购买国望高科100%股权
1、股权权属变更情况
截至2018年8月3日,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核准国望高科的股东变更等事项,交易对方持有的国望高科100%股权已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国望高科已经取得了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9678314441A《营业执照》。
2、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152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174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572号),自2018年以来国望高科资产账面价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总资产 | 2,100,327.21 | 2,092,708.16 | 1,383,727.16 | 1,576,514.51 |
净资产 | 902,199.37 | 984,886.65 | 840,733.38 | 805,588.48 |
3、生产经营及效益贡献情况
公司化纤业务板块主要由全资子公司国望高科及其下属重要子公司盛虹纤维、港虹纤维、中鲈科技负责经营和管理,贡献了化纤业务板块的主要收入和利润,整体经营情况较好,未出现对公司业务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4、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受新冠疫情影响,根据公司与国望高科原控股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科技”)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承诺调整为:本次重组业绩承诺期为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1年度,盛
虹科技承诺国望高科2018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的净利润不低于124,412万元;2018年度与2019年度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的净利润不低于261,111万元;2018年度、2019年度与2021年度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的净利润不低于405,769万元。其他业绩承诺内容不变。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专项审核报告(2021年度)》(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056号),国望高科2018、2019与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承诺累计净利润 | 2018、2019、2021年度 实际累计净利润完成数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405,769.00 | 443,566.98 |
国望高科2018、2019与2021年度完成承诺累计净利润,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需业绩承诺补偿。
5、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截至本专项报告出具日,交易各方当事人出具的相关承诺履行正常,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二)2021年至2022年6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斯尔邦100%股权并
配套募集资金
1、股权权属变更情况
2021年12月31日,斯尔邦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办理完毕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至此,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变更完成后,上市公司直接持有斯尔邦100%股权。
2、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152号)、安永华明出具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1328049_B02号),最近两年斯尔邦资产账面价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总资产 | 2,481,311.83 | 2,040,329.43 |
净资产 | 1,071,311.49 | 759,979.99 |
3、生产经营及效益贡献情况
公司以下游聚酯化纤为起点,到中游PTA再向上游石化、炼化,逐步布局“原油炼化-PX/乙二醇-PTA-聚酯-化纤”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发展的架构。随着2021年完成收购斯尔邦,主营业务进一步拓展高附加值烯烃衍生物,增加多元石化及新能源新材料化学品,形成“炼化+聚酯+新材料”的产业矩阵。本次重组完成之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资产质量、收入规模较本次重组之前有了显著提升。
4、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补偿方(盛虹石化、博虹实业)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承诺补偿方承诺标的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不低于178,380.04万元、150,865.33万元、184,252.90万元,合计513,498.27万元。如该业绩承诺年度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实际净利润高于该业绩承诺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则超额部分可与后续年度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实际净利润累加,该累加金额视同标的公司在后续相应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328049_B02号),斯尔邦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373,986.99万元,大于累计承诺净利润,完成了2021年度业绩承诺。业绩承诺补偿方2021年度无需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5、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截至本专项报告出具日,交易各方当事人出具的相关承诺履行正常,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18日批准报出。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附表1-1:
2018年8月重大资产重组购买国望高科100%股权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止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273,300.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273,30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273,30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2022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日期 |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购买国望高科100%股权
购买国望高科100%股权 | 购买国望高科 100%股权 | 1,273,300.00 | 1,273,300.00 | 1,273,300.00 | 1,273,300.00 | 1,273,300.00 | 1,273,300.00 | 0.00 | 2018年8月3日 |
附表1-2:
2020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58,223.84 | 2022年1-6月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8,642.1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注】 | |
1 | 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 | 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 | 358,223.84 | 358,223.84 | 358,223.84 | 358,223.84 | 358,223.84 | 358,642.18 | 418.34 | 2022年5月开始陆续达到可使用状态并结转固定资产 |
【注】截至2022年6月30日,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418.34万元,系该项目预算与实际支付数的差异,资金来源为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附表1-3:
2021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97,250.00 | 2022年1-6月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14.6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98,187.1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注】 | |
1 | 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 | 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 | 350,000.00 | 350,000.00 | 351,065.09 | 350,000.00 | 350,000.00 | 351,065.09 | 1,065.09 | 2022年5月开始陆续达到可使用状态并结转固定资产 |
2 | 偿还银行贷款 | 偿还银行贷款 | 147,250.00 | 147,250.00 | 147,122.08 | 147,250.00 | 147,250.00 | 147,122.08 | -127.92 | 不适用 |
合计 | 497,250.00 | 497,250.00 | 498,187.17 | 497,250.00 | 497,250.00 | 498,187.17 | 937.17 |
【注】截至2022年6月30日,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937.17万元,系该项目预算与实际支付数的差异,资金来源为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余额相加不等于合计数,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附表1-4:
2021年12月发行股份购买斯尔邦100%股权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227,127.27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227,127.2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227,127.2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2022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日期 |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购买斯尔邦100%股权 | 购买斯尔邦 100%股权 | 1,227,127.27 | 1,227,127.27 | 1,227,127.27 | 1,227,127.27 | 1,227,127.27 | 1,227,127.27 | 0.00 | 2021年12月31日 |
附表1-5:
2022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05,567.27 | 2022年1-6月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5,567.2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5,567.2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注1】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注2】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支付现金对价 | 支付现金对价 | 208,872.73 | 208,872.73 | 208,872.73 | 208,872.73 | 208,872.73 | 208,872.73 | 0.00 | 不适用 |
2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有息负债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有息负债 | 200,000.00 | 196,694.54 | 196,694.54 | 200,000.00 | 196,694.54 | 196,694.54 | 0.00 | 不适用 |
合计 | 408,872.73 | 405,567.27 | 405,567.27 | 408,872.73 | 405,567.27 | 405,567.27 | 0.00 |
【注1】调整后承诺投资总额405,567.27万元,系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408,872.73万元,扣除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305.46万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98.3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5,567.27万元。【注2】2022年1-6月实际投入金额405,567.27万元,系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405,368.95万元,已置换完毕。同时,公司支付发行费用进项税额198.32万元,累计投入承诺项目405,567.27万元。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注1】 |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注1】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9 | 2020 | 2021 | 2022年1-6月 | ||||
1 | 购买国望高科100%股权 | 不适用 | 注2 | ||||||
2 | 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 | 不适用【注3】 | |||||||
3 | 购买斯尔邦100%股权 | 不适用 | 注4 |
注1:承诺效益、实际效益以及累计实现效益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注2: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四),公司及盛虹科技一致同意对盛虹科技业绩承诺期进行延期,即业绩承诺调整为:本次重组业绩承诺期为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1年度,盛虹科技承诺国望高科2018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的净利润不低于124,412万元;2018年度与2019年度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的净利润不低于261,111万元;2018年度、2019年度与2021年度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的净利润不低于405,769万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1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056号《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专项审核报告》,国望高科2018、2019、2021年度实际累计净利润完成数为443,566.98万元,实现承诺净利润。注3:根据《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达产后效益为税后利润941,837.00万元/年。该项目于2022年5月开始陆续达到可使用状态并结转固定资产,尚无法单独测算效益。注4: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补偿义务人盛虹石化、博虹实业对斯尔邦业绩承诺如下:补偿义务人同意并承诺,斯尔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不低于178,380.04万元、150,865.33万元、184,252.90万元。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328049-A02号《关于2021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斯尔邦截至2021年12月31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达到业绩承诺的累积净利润数。2022年1-6月,斯尔邦未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37,086.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