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9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资料同时提交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基金财产份额暨投资江苏疌泉盛虹炼化债转股投资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为加快推进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16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以实缴出资额为定价,0元受让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江苏一带一路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江苏疌泉盛虹炼化债转股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疌泉盛虹基金”)39.93%财产份额。疌泉盛虹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 30亿元人民币,转让交易完成后,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11.98亿元人民币,占比39.93%。疌泉盛虹基金的投资仅限于向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增资。
《关于受让基金财产份额暨投资江苏疌泉盛虹炼化债转股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告编号:2020-103)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关于江苏疌泉盛虹炼化债转股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3、《江苏疌泉盛虹炼化债转股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