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方盛虹: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27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已向独立董事提供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借款事项的相关资料,在召开会议之前我们对相关议案进行认真核查,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相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议案。

2、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借款,体现了关联方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公司拓宽信用资金的来源,提高资金的管理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连向阳、万解秋、张祥建

2019年9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