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9月19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9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资料同时提交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缪汉根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公司为满足发展需要,拓宽信用资金的来源,提高资金的管理效率,拟在总借款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向关联方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次借款利息为0,借款期限至2020年01月31日止,借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03)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