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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盛虹: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8月29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根元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3)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的议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时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95)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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