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6月14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6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资料同时提交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二级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满足市场对具有优异性能的各种差别化涤纶纤维不断增长的客观需求,进一步增强主营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公司的二级子公司江苏港虹纤维有限公司将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差别化功能性化学纤维项目,项目总投资估算为人民币123,993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二级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累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4)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