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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3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1室)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中心T3、T4及裙房718)

签署日期:2021年2月26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71号文件同意注册。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含20.00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含20.00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2,000万张(含2,0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8,891,189.61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6.61%,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29.89%(总资产和总负债以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计算)。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483,176.15 万元(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9,968.34万元、416,018.87万元和573,541.24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第5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后最终确定,但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总额合计不超过

20.00亿元(含20.00亿元)。

7、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

动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如某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全额回拨至另一品种,则本期债券实际变更为单一品种)。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品种一附第3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调整第4个和第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公告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其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其第4个和第5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

本期债券品种二附第5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5个计息年度末调整第6个和第7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公告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其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

第5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其第6个和第7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品种一附第3个计息年度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发行人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一)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一)并接受上述调整。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本期债券品种二附第5个计息年度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发行人于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二)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二)并接受上述调整。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申报:本期债券品种一附第3个计息年度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自发行人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一)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本期债券品种二附第5个计息年度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自发行人于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二)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8、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询价区间为3.0%-4.0%,品种二的询价区间为

3.3%-4.3%,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1年3月4日(T-1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1年3月5日(T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4、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申万宏源集团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根据发行人2020年11月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总额不超过150.0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本次债券的公开发行
本期发行本次债券的首期发行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名称: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1申宏01”,债券代码:“149393”;品种二债券简称:“21申宏02”,债券代码:“149394”)

本期债券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含20.00亿元)。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第5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后最终确定,但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总额合计不超过

20.00亿元(含20.00亿元)。

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如某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全额回拨至另一品种,则本期债券实际变更为单一品种)。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品种一附第3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调整第4个和第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公告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其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其第4个和第5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

本期债券品种二附第5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5个计息年度末调整第6个和第7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公告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其票面利率、调整方式

(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5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其第6个和第7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品种一附第3个计息年度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发行人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一)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一)并接受上述调整。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本期债券品种二附第5个计息年度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发行人于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二)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二)并接受上述调整。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申报:本期债券品种一附第3个计息年度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自发行人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一)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本期债券品种二附第5个计息年度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自发行人于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品种二)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定价流程: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结果共同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其中: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品种一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品种一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债券在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前5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年末,如发行人行使品种二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品种二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债券在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本期债券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本期债券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按集中配售原则进行配售。本期债券不向股东配售。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发行首日与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21年3月5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21年3月8日。利息登记日:本期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

付息日:品种一: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3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3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品种二:2022年至2028年每年的3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在第5年末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3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本金支付日(兑付日):品种一:2026年3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3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品种二:2028年3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在第5年末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6年3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支付方式:本期债券利息和本金支付方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定执行。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在监管银行开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及本息偿付。

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资信评级机构为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代销的方式承销。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质押式回购: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2日 (2021年3月3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T-1日 (2021年3月4日)网下询价(簿记)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2021年3月5日)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认购起始日
T+1日 (2021年3月8日)网下认购截止日 投资者于当日15:00之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理人专用收款账户 发行结果公告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3.0%-4.0%,品种二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3.3%-4.3%,最终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21年3月4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21年3月4日(T-1日)14:00-16:00之间将《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含1000万),并为100万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家专业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之前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投资者应在2021年3月4日(T-1日)14:00-16:00之间,将以下文件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簿记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传真:010-88085246、010-88085250;

簿记邮箱:zqbj@swhysc.com;

联系电话:010-88013873、010-88013874、010-88013875。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21年3月5日(T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且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21年3月5日(T日)的9:00-17:00、2021年3月8日(T+1日)的9:00-15:00。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认购的专业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投资者,必须在2021年3月4日(T-1日)前开立证

券账户。

2、拟参与网下认购的专业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专业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配售数量,并向专业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投资者的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专业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21年3月8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请注明“专业投资者全称”和“21申宏01/21申宏02认购资金”字样。若专业投资者未能在2021年3月8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该专业投资者的认购。

账户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账号:11050161610009507572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丰盛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号:105100003138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21年3月8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专业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1室
法定代表人:黄昊
联系人:徐亮
联系电话:010-88085058
传真:010-88085059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喻珊、黄申溥
联系电话:010-88013931
传真:010-88085373

(三)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中心T3、T4及裙房718
法定代表人:刘宛晨
联系人:刘勇强、陈彦冰
联系电话:0731-84779547
传真:0731-84779555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附件一: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申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 本表一经申请人完整填写,并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
邮箱地址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3+2年期(利率区间3.0%-4.0%)5+2年期(利率区间3.3%-4.3%)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 (万元)备注(不填默认100%)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 (万元)备注(不填默认100%)
不超过发行量的 %不超过发行量的 %
不超过发行量的 %不超过发行量的 %
不超过发行量的 %不超过发行量的 %
不超过发行量的 %不超过发行量的 %
申购总量不超过发行量的 %申购总量不超过发行量的 %
重要提示 1、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开立账户并且可用。本期债券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投资者最低申购金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2、本期债券品种一简称:21申宏01,代码:149393;品种二简称:21申宏02,代码:149394。 3、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起息日:2021年3月8日;缴款日:2021年3月8日。 4、投资者将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附件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后,请于2021年3月4日14:00-16:00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传真:010-88085246、010-88085250,簿记邮箱:zqbj@swhysc.com,电话:010-88013873、010-88013874、010-88013875。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簿记时间。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申购人理解并确认,本次申购资金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或配
合发行人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未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接受发行人提供财务资助等行为。 3、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购金额。 4、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簿记管理人和发行人允许不可撤销。若因专业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专业投资者自行负责。 5、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7、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期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期发行。 8、申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利率、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9、申购人确认:()是()否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10、申购人已阅知《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B或D,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是()否 11、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已知悉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并具备承担该风险的能力; 12、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专业投资者的相关证明;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书。(如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其申购无效)
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确认函(以下内容不用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申购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符合第一项标准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F)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专业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不用传真或有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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