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1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20年11月5日,公司向9名董事送达了会议通知、议案、表决表,至2020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了9份议案表决表,分别是董事长丁治平、董事王炜、梁月林、李润起、刘健翔、王金秋、独立董事邓峰、胡本源、徐世美。会议召开的程序以及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2000万元,期限12个月,由乌鲁木齐高新技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将向乌鲁木齐高新技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以下反担保措施:全资子公司新疆国际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其位于南门国际商城商业区部分房产抵押反担保。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9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