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19年8月25日,公司向9名董事送达了会议通知、议案和表决表、决议,至2019年8月30日,公司收到了9份议案表决表,分别是董事长丁治平、董事王炜、梁月林、李润起、刘健翔、王金秋、独立董事邓峰、胡本源、徐世美。会议召开的程序以及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子公司部分资产抵押进行贷款的议案》。公司决定向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期限12个月,以控股子公司新疆中化房地产有限公司位于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南溪南路125号部分房产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该议案经表决,同意9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