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19年8月1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分别是董事长丁治平,董事王炜、梁月林、李润起、刘健翔、王金秋,独立董事邓峰、胡本源、徐世美。会议由董事长丁治平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并拥有表决权的董事超过董事会人数的一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告。
同意公司向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2000万元,期限1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将向乌鲁木齐高新技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以下反担保措施:全资子公司新疆国际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无限连带
责任并以其位于南门国际商城商业区部分房产抵押担保。授权经营层办理合同签署相关事宜。该议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