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156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年报问询函中要求公司就2018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6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收到年报问询函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对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对涉及的问题进行落实和核查,由于年报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需公司就涉及相关问题进行核查。为保证回复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计划于6月18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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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