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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实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09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19-36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2.本次会议没有议案被否决。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8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8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7日15:00 至2019年5月8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丁治平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2,676,4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681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2,605,01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9.66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4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14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2,664,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3%;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6331%;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459%;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210 %。

2、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2,664,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3%;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6331%;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459%;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210 %。

3、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2,664,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3%;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6331%;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459%;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210 %。

4、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2,664,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3%;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6331%;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459%;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210 %。

5、审议通过《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2,664,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3%;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6331%;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459%;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210 %。

6、审议通过《关于支付财务审计机构报酬及续聘财务审计机 构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2,664,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3%;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6331%;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459%;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210 %。

7、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2,664,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3%;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6331%;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459%;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210 %。

8、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2,664,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3%;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74%;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6331%;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459%;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210 %。

上述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1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明、姜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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