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批准公司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中期票据,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 个月。详情请见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
2018年9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MTN581号),其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 据注册。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注册额度自上述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
2019年10月09日,公司完成了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期中票”)的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25亿元已全部到账。本期中票按照面值发行,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期限3+2年;票面利率3.75%,付息频率为每12个月付息一次;所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公司存量有息负债。本次发行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及相关文件可查询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和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一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