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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能动力: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4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2019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开展工作,通过列席重要会议、询问、要求公司相关领导及部门就有关问题予以书面等方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状况以及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现将一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讨论,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载于2019年3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讨论,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整改报告;

9、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讨论,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载于2019年8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8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讨论,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第3季度报告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载于2019年10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经理层履行自己的职责情况以及对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9年,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通过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9年,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川能风电公司追加投资:川能风电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金2.52亿元,公司按持股比例70%出资1.764亿元,其他股东同比例增资,增资款项用于会东堵格一期、美姑井叶特西和沙马乃托3个风电场共计31.8万千瓦及送出工程项目建设。上述投资交易价格合理、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未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签订的协议、合同予以规范,双方严格按协议履行其权利、义务,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无内幕交易行为。

(六)监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的本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的,未违反《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作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七)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积极完善了日常运营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

保证各项业务的高效运行,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执行有效。

2020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切实保障股东的权利,对重大事项及时跟踪检查,建立监事会监督的长效机制,使监事会的监管水平不断提高,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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