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0-005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无全部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川能动力 | 股票代码 | 000155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川化股份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斌 | 付佳 | ||
办公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A座7层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A座7层 | ||
传真 | 无 | 无 | ||
电话 | 028-65258989 | 028-65258923 | ||
电子信箱 | zbb911@163.com | fujia620@163.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以及新能源综合服务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能投风电公司开展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业务。截止2019年年底,公司实现投产的总装机容量为47.92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容量45.72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2.2万千瓦),风电项目在建装机容量34万千瓦。
公司本部开展新能源综合服务业务,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电力设备及机电物资采购与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调整业务布局:一是收缩高风险、结构单一的化工产品采购与销售业务;二是积极围绕主业拓宽产业上下游业务范围,降低业务风险、提升业务协同效率。报告期内,公司风电项目处于建设关键时期,为保证风电设备及时供应并降低采购成本,公司充分发挥资金优势及议价能力,为井叶特西、沙马乃托一期和会东县堵格一期3个在建风电场项目提供物资采购服务,全力保障已核准风电项目建设进度。
(二)经营模式
1、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业务
(1)生产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对全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实施统一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风电场和太阳能光伏电站需完成项目核准/备案、环评、节能评估、土地等相关流程后开工建设,建设完成后需要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并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后投入运行。
在项目开发中,首先进行测风及风资源评估,项目公司基于测风及风资源评估对各项目技术方案、工程内容、投资估算等进行科学全面地论证和研究,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可研论证结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开展招投标和工程建设工作,并根据生产管理制度,做好项目投产前准备工作;建设完成后,依靠风力发电机组和光伏发电设备,将新能源转化为电能,输送到电网。具体流程如下:
(2)销售、盈利、结算模式
公司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业务通过发电、售电盈利。发电设备及相关输变电设施设备建成之后,生产管理的主要任务为控制、维护、检修。销售方面,能投风电公司与当地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约定并网电量及电价,将风电场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其中,电价执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复的上网电价。
2、新能源综合服务业务
(1)化工产品采购与销售
主要通过"以销定采"模式交易。公司根据市场及以前行业影响力获取客户资源,按照客户需求量及价格预期,结合上游供货及资信情况,匹配上游供应商资源,分别与上下游签订合同。上游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船运、火车等运输方式将货物运送至公司仓库或者第三方仓库并出具货权转移书、物流单据等完成交货,与下游客户通过验收的销货清单确认交货。
(2)机电物资采购与销售
机电物资采购与销售业务模式主要是进行工程总承包,工程发包方为能投水电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能投集团直接控制的企业集团,水电集团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具体标段项目的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就标段项目所需的部分设备材料再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取设备及材料的供应商。公司即通过投标及竞争性谈判获取总承包单位采购项目,寻求匹配的供应商,然后按照与客户的合同约定完成交货验收。
(三)行业发展情况
1、我国风力发电行业发展情况
随着国家能源产业转型进程不断加快,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已是国家一项重要战略任务。风力、光伏发电行业综合社会效益高,是技术成熟、发展较快的可再生能源,已成为深入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手段。根据中电联公布的《2019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数据一览表》,2019年,我国发电量7325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4.7%。其中,水电发电量1301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4%;火电发电量50450亿千瓦时,同比增加5.7%;核电发电量3487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8.2%;风电发电量4057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0.9%;太阳能发电2238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6.5%。截止2019年底,我国发电装机容量共计201066万千瓦,同比增加4.5%,其中火电装机119055万千瓦,同比增加4.1%;水电装机35640万千瓦,同比增加1.1%;核电装机4874万千瓦,同比增加9.1%;风电装机21005万千瓦,同比增加14%;太阳能发电装机20468万千瓦,同比增加17.4%。与传统火电、水电相比,核电及可再生能源(风电、光伏等)在发电量及装机容量方面均保持较高增速。
(1)主要行业政策
2019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开展平价项目试点,明确平价项目的优先上网、全额保障性收购等支持政策,有利于行业长远健康发展。对于资源资源条件成熟的地区,将新增大批平价项目;进一步提升了运营效率高、产品优质公司的市场空间。
2019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明确了2019、2020年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新核准项目的电价及补贴期限。将陆上、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均改为指导价,新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及海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不得高于项目所在资源区指导价。2019年Ⅰ~Ⅳ类资源区新核准陆上风电指导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34元、0.39元、0.43元、0.52元,2020年指导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29元、0.34元、0.38元、0.47元;对于海上风电,2019年符合规划、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新核准近海风电指导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8元,2020年调整为每千瓦时0.75元,指导价低于当地燃煤标杆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的地区,以燃煤标杆电价作为指导价,2021年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
其中,2018年底之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0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底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1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
其中,对2018年底前已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如在2021年底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执行核准时的上网电价;2022年及以后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执行并网年份的指导价。
由于新的补贴政策以及并网时间要求,为了能够按时并网,获得预期上网电价,国内风电运营商加快建设速度、缩短工期,风电行业进入新一轮建设高潮。
(2)行业发展趋势
i我国风电行业平稳发展且市场潜力大
2010年以来,我国对风电产业持续不断扶持,从“十二五”到“十三五”,风电增长规模保持在2000万千瓦左右,市场规模平稳发展。目前,中国是全球规模最大、增长最快的风电市场。2019年,我国新增风电装机容量2578万千瓦,累计装机容量21005万千瓦,分别占全球43%和32%,均保持全球第一。同时,根据中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发布的《2050世界与中国能源展望报告》,天然气、核电和其他可再生能源(风电、光伏、生物质等)发展迅猛,到2050年这三项能源发电量分别为2020年发电量的2倍、4倍和13倍。预计风电将在电力发电结构中从2020年的5.5%提升到2030年的11.2%以及2050年的13%。
ii风电产业技术制造水平不断提高
我国风电产业技术在引进吸收基础上不断创新提升,形成了从原材料加工、技术研发、零部件及整机制造到风电场开发建设、检测认证等环节较为完整的产业链。风电设备制造和开发成本大幅降低,大量技术创新推动我国风电发电成本稳步下降。在资源和开发条件较好的地区,如果不存在弃风限电,风电运营基本可以不需要补贴。
iii海上风电和分散风电稳步推进
2009年以来,我国通过组织沿海地区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开展项目示范、出台海上风电政策等方式,引导海上风电有序发展。根据《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2020年我国海上风电开工建设规模目标为10GW,累计并网容量目标为5GW。广东、江苏、浙江、福建等省建设规模均要达到1GW以上,实现发电区与用电区结合,便于电网消纳。随着各地积极相应海上风电政策,海上风电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随着风电产业布局优化,适用于低风速风能资源地区的分散式开发模式将成为风电开发的重要方向。分散式在大型商业和工业区应用,可以实现自我发电、自我消纳,核心竞争力是电价便宜,符合电价下调的长期趋势。
2、化工行业发展情况
2019年,国内经济体总体放缓,全球经济下行和贸易摩擦频发,经济活跃度下降进一步影响贸易活跃度,加之国际经贸领域长期累积的风险与问题愈加明显。化工行业营收同比增长但盈利能力有所下滑,化工企业资产负债率小幅提升,现金流总体健康。从化工品价格来看,中国化工产品价格指数从2018年四季度开始进入了下行通道,2019年初到2019年10月31日,中国化工产品价格指数下降10.37%。反映在化工行业PPI上,进入到2019年化工行业PPI指数均出现负增长,尤其是化纤行业的下降幅度最为突出。由于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外部形势错综复杂,且贸易摩擦仍存很多不确定性,化工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19年 | 2018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7年 | |
营业收入 | 2,051,105,817.16 | 4,272,043,399.91 | -51.99% | 6,509,123,209.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4,847,304.50 | 300,951,777.94 | -28.61% | 324,897,160.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74,828,404.18 | 58,866,583.71 | 196.99% | 260,853,241.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8,956,909.10 | 645,655,344.09 | 19.10% | -45,237,106.3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24 | -29.17% | 0.2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24 | -29.17% | 0.2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38% | 9.51% | -3.13% | 9.56%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7年末 | |
总资产 | 7,246,179,055.28 | 7,229,036,712.90 | 0.24% | 6,785,208,853.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521,688,426.94 | 3,259,965,219.21 | 8.03% | 3,017,665,395.09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672,871,956.74 | 297,788,446.21 | 334,525,192.49 | 745,920,221.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5,704,180.60 | 74,311,069.86 | -6,432,367.56 | -8,735,578.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3,384,385.05 | 59,597,455.59 | -17,733,025.53 | -10,420,410.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907,993.24 | 582,969,685.51 | -453,087,827.47 | 491,167,057.82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注:
(1)第二季度、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下降主要系电力销售业务受季节性影响,电力销售收入减少;公司本部继续推进新能源综合服务业务转型,调整业务布局,主动收缩部分风险较高的项目,新能源综合服务收入下降所致;
(2)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第一季度大幅减少主要系电力销售业务季节性影响致电力销售收入及毛利率均大幅下降;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负数主要系公司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以及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市场化招聘、结算年度考核绩效、所得税费用等费用所致;
(3)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3亿元,主要系公司自2019年7月全力保障能投风电盐边大面山三期、美姑井叶特西、美姑沙马乃托、会东堵格一期项目建设物资供应,于2019年7-9月支付供应商设备物资款项5.52亿元,2019年10-12月支付供应商设备物资款项目0.92亿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 | 35,222 | 年度报告披露 | 35,472 | 报告期末表决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 | 0 |
通股股东总数 | 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26.20% | 332,800,000 | 0 | ||||||||
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1.30% | 143,500,000 | 0 | 质押 | 143,500,000 | ||||||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4.10% | 52,047,000 | 0 | ||||||||
成都万年长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87% | 49,211,000 | 0 | ||||||||
成都百合正信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40% | 43,118,272 | 0 | ||||||||
成都聚兴瑞隆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69% | 34,146,694 | 0 | ||||||||
四川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83% | 23,301,151 | 0 | ||||||||
海南华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5% | 10,760,100 | 0 | ||||||||
钱克佳 | 境内自然人 | 0.83% | 10,500,000 | 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69% | 8,800,5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前10名股东中,国有法人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存在股权控制关系,受同一主体(四川省国资委)控制。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海南华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0,760,100股,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0,76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钱克佳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0,500,000股,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0,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公司董事会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股东价值最大化为宗旨,紧紧围绕以经营管理为基础、以转型发展为目标开展工作,加强经营管控,扎实推进企业内部改革,经过公司上下努力,公司生产经营和总体运行保持平稳态势,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51亿元,同比减少51.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15亿元,同比减少28.61%。截止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为72.46亿元,同比增加0.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35.22亿元,同比增加8.03%;资产负债率为41.73%,同比降低5.86个百分点,财务结构及资产状况保持良好。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聚焦经营管理,夯实公司盈利基础
一是风电业务稳步发展,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公司盈利强力支撑。报告期内,公司风电业务超额完成全年发电量指标,全年共完成发电量14.7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98%;风电业务全年实现销售收入7.26亿元,同比增长26.34%;实现利润总额3.60亿元,同比增长32.39%。项目建设方面,全力推进控股子公司能投风电已核准项目建设,完成了会东堵格一期、美姑井叶特西、美姑沙马乃托3个项目接入方案报批及项目核准,盐边大面山三期、会东堵格一期、美姑井叶特西、美姑沙马乃托4个在建共计34万千瓦风电装机项目已于2019年8月15日集中开工,工程建设正有序推进,全力以赴确保上述项目在2020年底前投产(其中盐边大面山三期2.2万千瓦时风电项目已于2020年1月投产发电)。项目拓展方面,公司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不断加大资源开发力度,积极争取风资源好的甘肃省风电项目,报告期内能投风电分别与天祝、玉门、阿克塞、肃北、瓜州5个市县签订了新能源项目开发战略合作协议,储备了一批优质资源。管理提升方面,公司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使生产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2019年度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3,088小时,高于全国平均利用小时数2,082小时。能投风电所属鲁北风电场在2018年度全国风电场生产运行指标对标评比中获AAAAA级奖项,位列四川省第一名,所属鲁南、绿荫塘风电场获AAA级奖项,盐边大面山金安光伏电站在全国光伏发电生产运行指标对标评比中获AAA级奖项。2019年,能投风电辖风电、光伏项目,在四川省72座风电、光伏直调发电厂考核奖励综合排名再次位列第一,连续两年斩获四川省第一的佳绩。
二是控风险、调结构、优模式,新能源综合服务业务有序推进。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新能源综合服务业务转型,调整业务布局。一是收缩高风险和结构单一的化工产品采购与销售业务;二是围绕公司新能源和锂电主业全产业链深度挖掘、整合资源,创新交易模式,拓宽综合服务范围,打造覆盖主业上下游产业链的综合服务体系。在新型化工产品原材料供应及产品销售方面,与联力环保、能投化学、东方电力、新疆能投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PX、钯碳催化剂、液化石油气、异辛烷采购供应等项目按计划有序供应中;在风电项目物资保供方面,全力保障所属公司盐边大面山三期、美姑井叶特西、美姑沙马乃托、会东堵格一期项目建设物资保供。由于收缩高风险和结构单一化工产品采购销售业务并逐步转向以新能源和锂离
子电池主业为中心,新能源综合服务业务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3.25亿元,较2018年度减少64.17%。
三是统筹财务管理,创新融资工具,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价值创造为中心,合理统筹安排资金使用,开展闲置资金理财,全年实现理财收益5,257.11万元。同时,构建多市场、多平台、多渠道融资体系,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支持。截止2019年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能投风电已获得银行综合授信80.61亿元,目前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
(二)强化资本运作,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风电、光伏发电、锂离子电池新能源主业,积极推进投资布局。一是完成了对控股子能投风电的增资扩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能投风电增资1.764亿元,增资款项主要用于其所属会东堵格一期、美姑井叶特西、美姑沙马乃托风电项目建设,本次增资有助于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缺口,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夯实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二是推进锂电产业项目并购,新型化工板块蓄势待发。报告期内,公司与川能锂能基金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启动了对鼎盛锂业51%股权收购工作,聘请中介机构开展尽调相关工作,目前交易相关方就项目情况及关键条款进行持续沟通。三是围绕主业加强项目调研,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公司对新型能源、锂离子动力电池全产业链相关行业的宏观政策、竞争态势等进行研究,对新能源发电、锂电池产业链、氢燃料电池等多个项目进行论证和调研,进一步提升项目投资团队专业能力并为公司产业发展布局奠定基础。
(三)强化内控管理,奠定高质量发展基石
公司继续加大力度完善内控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基础管理能力。一是落实党建责任和党建制度为抓手,完善了公司组织机构,充实公司党委、纪委班子力量,形成高效率组织体系,并坚持党委会决策前置,将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机统一,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二是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报告期内陆续完成了119项规章制度的拟定和修订,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三是调整了公司组织架构,建立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的组织架构及岗位设置,将各项职责落实到部门、具体到岗位,实现合理配置、高效运营,组织结构进一步完善。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风控体系,成立合规管理与风控体系领导小组,搭建架构完整、全面控制、执行有效的风控体系建设框架,形成了风险控制体系手册。五是全面梳理新能源综合服务业务立项、决策、执行流程,修订业务管理等办法,形成更加详细明晰的业务合规依据及行为规范。六是加强信息化网络安全管理,成立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为公司提供现代化信息安全保障。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新能源综合服务业务 | 1,324,741,932.87 | 1,294,509,288.06 | 2.28% | -64.17% | -63.87% | -0.81% |
电力销售 | 726,307,247.12 | 200,882,358.10 | 72.34% | 26.34% | 12.29% | 3.46%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283,139,224.26 | 应收票据 | 17,516,470.73 |
应收账款 | 1,265,622,753.53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674,645,921.58 | 应付票据 | 15,365,946.45 |
应付账款 | 659,279,975.13 |
2.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项 目 | 资产负债表 | ||
2018年12月31日 | 新金融工具准则 调整影响 | 2019年1月1日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35,408,388.24 | 835,408,388.24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34,806,356.16 | -534,806,356.16 | |
应收票据 | 17,516,470.73 | -17,516,470.73 | |
应收账款 | 1,265,622,753.53 | -4,117,195.90 | 1,261,505,557.63 |
应收款项融资 | 17,516,470.73 | 17,516,470.73 |
其他应收款 | 233,181,783.64 | -52,602.74 | 233,129,180.90 |
其他流动资产 | 724,046,934.27 | -297,750,000.00 | 426,296,934.27 |
其他应付款 | 293,702,522.64 | -3,521,559.49 | 290,180,963.15 |
长期借款 | 2,172,423,714.13 | 3,521,559.49 | 2,175,945,273.62 |
未分配利润 | -1,471,331,204.58 | -2,172,318.83 | -1,473,503,523.41 |
少数股东权益 | 528,456,993.12 | 854,552.27 | 529,311,545.39 |
(2) 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项 目 | 原金融工具准则 | 新金融工具准则 |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 | 673,559,641.30 | 摊余成本 | 673,559,641.3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534,806,356.16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835,408,388.24 |
应收票据 | 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 | 17,516,470.73 | 摊余成本 |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 | 1,265,622,753.53 | 摊余成本 | 1,261,505,557.63 |
应收款项融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17,516,470.73 |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 | 233,181,783.64 | 摊余成本 | 233,129,180.90 |
其他流动资产 | 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 | 724,046,934.27 | 摊余成本 | 426,296,934.27 |
应付票据 | 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 | 15,365,946.45 | 摊余成本 | 15,365,946.45 |
应付账款 | 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 | 659,279,975.13 | 摊余成本 | 659,279,975.13 |
其他应付款 | 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 | 293,702,522.64 | 摊余成本 | 290,180,963.1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 | 222,952,212.85 | 摊余成本 | 222,952,212.85 |
长期借款 | 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 | 2,172,423,714.13 | 摊余成本 | 2,175,945,273.62 |
(3)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项 目 |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8年12月31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9年1月1日) |
A. 金融资产 | ||||
a. 摊余成本 | ||||
货币资金 | 673,559,641.30 | 673,559,641.30 | ||
应收票据 | ||||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 | 17,516,470.73 | |||
减:转出至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17,516,470.73 | |||
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 | ||||
应收账款 | ||||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 | 1,265,622,753.53 | |||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4,117,195.90 | |||
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 | 1,261,505,557.63 | |||
其他应收款 | ||||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 | 233,181,783.64 | |||
减:转出至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52,602.74 | |||
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 | 233,129,180.90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 | 724,046,934.27 | |||
减:转出至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297,750,000.00 |
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 | 426,296,934.2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资产 | 2,913,927,583.47 | -315,319,073.47 | -4,117,195.90 | 2,594,491,314.10 |
b.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 | ||||
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 534,806,356.16 |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转入 | ||||
加:自其他流动资产(原金融工具准则)转入 | 297,750,000.00 | |||
加:自应收利息(原金融工具准则)转入 | 52,602.74 | |||
重新计量:由摊余成本计量变为公允价值计量 | 2,799,429.34 |
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 | 835,408,388.24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 | 534,806,356.16 | |||
减: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 -534,806,356.16 | |||
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总金融资产 | 534,806,356.16 | 297,802,602.74 | 2,799,429.34 | 835,408,388.24 |
c.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应收款项融资 |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 | ||||
转入至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17,516,470.73 | |||
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 | 17,516,470.73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总金融资产 | 17,516,470.73 | 17,516,470.73 |
B. 金融负债 |
a. 摊余成本 |
应付票据 | 15,365,946.45 | 15,365,946.45 | ||
应付账款 | 659,279,975.13 | 659,279,975.13 | ||
其他应付款 | ||||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 | 293,702,522.64 | |||
减:转出至长期借款 | -3,521,559.49 |
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 | 290,180,963.1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2,952,212.85 | 222,952,212.85 | ||
长期借款 | ||||
按原CAS22列示的余 | 2,172,423,714.13 |
额加:自其他应付款转入
加:自其他应付款转入 | 3,521,559.49 | |||
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 | 2,175,945,273.6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负债 | 3,363,724,371.20 | 3,363,724,371.20 |
(4)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项 目 |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损失准备(2018年12月31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损失准备(2019年1月1日) |
应收账款 | 278,047,566.90 | -4,117,195.90 | 282,164,762.80 | |
其他应收款 | 76,241.42 | 76,241.42 |
3.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