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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能动力: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27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为满足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资金结构和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总额度不超过22亿元(含22亿元)。具体情况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方案

(一)发行品种: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二)注册额度:超短期融资券拟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中期票据拟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

(三)发行期限:超短期融资券单笔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中期票据单笔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四)发行方式:超短期融资券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中期票据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家主承销。

(五)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接受注册通知书》后及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分期发行。

(六)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及发行当期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七)资金用途:结合公司战略规划,主要用于项目投资并购、重点项目建设、偿还债务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用途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监管部门认可。

(八)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的相关授权事宜

为合法、高效、有序推进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工作,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工作,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有关事宜,并全权处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还需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过。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有利于公司优化资金结构和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保证公司产业规划有序实施,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9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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