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关于对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6

关于对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59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事后审查中关注如下事项:

1.你公司与年报同时披露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整改报告》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存在两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一是对四川翔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翔龄”)提供的用于质押担保的应收账款信息核实执行不到位,未能及时识别四川翔龄的恶意欺诈行为;二是未能对福建省福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电力”)进行充分信用调查、信用评价的情况下,于2018年4月与福能电力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并且对业务过程控制失当。我部于2018年12月19日向你公司发出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248号)已关注到上述问题,并要求你公司说明相关内控是否存在缺陷。你公司2018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关注函回函的公告称,“公司与四川翔龄、福能电力开展的业务均履行了审批程序,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瑕疵。公司正在进一步加强对业务控制执行过程管控,防范和减少经营风险”。另外,与年报同时披露的《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共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7

亿元,占你公司当期净利润的89.7%,占你公司当期扣非后净利润的458.66%。除对上述两家公司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外,还对上海韵彬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韵彬”)、成都塑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塑天”)的应收账款按照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对浙江中辰汇能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辰”)、甘肃利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利佳”)按照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请你公司:

(1)说明你公司客户信用管理、重大合同审批等与销售相关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上述内控缺陷整改的最新进展、整改效果;

(2)说明四川翔龄、福能电力、上海韵彬、成都塑天、浙江中辰及甘肃利佳是否为你公司的关联方,上述销售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是,请说明相关关联交易的审议及临时信息披露情况(如适用),你公司关联交易相关的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内控缺陷或其他违规情形;

(3)说明你公司与上海韵彬、成都塑天、浙江中辰及甘肃利佳的销售合作时间、具体内容,是否存在我部关注且你公司发现销售业务相关内控存在瑕疵后,继续开展高风险销售业务的情形;

(4)密切关注对四川翔龄、福能电力的诉讼进展及对你公司的影响,及时就相关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年审会计师对公司报告期应收账款余额及计提大额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准确性、合规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请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

具审计报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相关规定,说明对公司2018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对公司2018年内控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2. 根据《川化股份重整计划》,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在《关于川化股份重整的投资协议书》中做出如下承诺:保证你公司2017年及2018年实现的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不低于3.15亿元及3.5亿元。如果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前述承诺净利润的,由能投集团在相应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1个月内以现金方式补足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差额部分。年报显示,你公司2017年、2018年业绩承诺实现率分别为103.14%及85.99%。另外,你公司2017年、2018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61亿元、5886.66万元,报告期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下降77.43%。请你公司:

(1)说明你公司2017年、2018年业绩对非经常性损益的依赖程度,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占比较高且大幅增加的原因,并结合公司目前的行业发展趋势、经营环境、业务开展情况、盈利能力、收入及利润结构等,量化分析你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如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经营风险,请及时披露;

(2)说明前述业绩补偿是否能够执行、承诺方是否具备相应的偿付能力,如是,请说明补偿的最新进展及安排,如否,请说明解决措施并充分提示风险;

(3)说明你公司业绩补偿相关的会计处理、以及相关处理是否

合理、谨慎,请年审会计师对业绩补偿会计处理的合规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存货余额7796.15万元,较2017年增长134.93%。其中存货——在途物资2017年末、2018年末分别为0元和6181.7万元。报告期末在途物资占存货余额的比重达79.29%。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末在途物资的具体内容、构成、相关款项的结算及支付方式、交易对方以及交易对方是否为关联方,如是,进一步说明关联关系的具体情况、定价公允性、是否存在你公司对关联方利益倾斜的情形;

(2)结合你公司近两年的业务模式,说明在途物资2017年末为0,而报告期末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你公司存货结构出现较大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详细说明对存货尤其是对在途物资、发出商品实施的审计程序,是否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对报告期末存货余额及构成的准确性、合规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较2017年有所下降,但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6亿元,较2017年-4,523.71万元增加1527.27%。此外,你公司报告期投资支付的现金为102.13亿元。请你公司:

(1)说明在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下降的情况下,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的具体原因,报告期内你公司销售信用

政策、回款情况是否有较大变化,如有,请说明具体情况;

(2)说明投资支付的现金的资金性质、资金用途及交易对方,交易对方是否为关联方,并说明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的情况(如适用)。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现金流相关金额实施的审计程序,是否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对报告期现金流相关金额的准确性、合规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人民币1.93亿元,较2017年末增长约101.4%,其中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占比约64%。请你公司结合未来贸易业务、风电业务的资金投入量、毛利率水平、运营成本和未来投资计划等相关假设,说明未来可产生足够应纳税所得额的依据,报告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处理。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与其他方共同发起设立成都川能锂能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锂电基金”)。锂电基金认缴规模25.2亿元,其中你公司作为劣后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6.25亿元,投资占比24.8%,报告期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该基金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166.80万元。请你公司结合锂电基金的设立目的、投资范围及与你公司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的关系等,说明你公司报告期对锂电基金进行权益法核算的原因,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有关规定,说明锂电基金基金是否为结构化主体。请年审会计师对锂电基金不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的合规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35亿元,其他流动资产——理财产品5.48亿元。请你公司说明通过上述两个会计科目核算的金融产品的具体内容,是否涉及衍生品投资,并结合《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一节及第二节的相关规定,说明你公司就相关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的情况(如适用)。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 年5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涉及需披露事项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2019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