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2016-093 号
2016 年 08 月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辜凯德 董事 因工作原因 杨跃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负责人杨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余俐华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
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理解计划、预测
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一、公司股票已被暂停上市。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6 日接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6]268 号),因
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
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14.1.1、14.1.3 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5 月 10 日起暂停上市。
二、终止上市风险。(一)由于公司股票已被暂停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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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4.1 的规定,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 2016 年度)公司
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净资产为负值、
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等情况的,公司股票
将终止上市。(二)由于公司已进入重整程序,若公司重整失败被法院裁定终止
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4.1(二十三)
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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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2016 半年度报告 .................................................................................................................................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6
第二节 公司简介 ................................................................................................................................ 8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10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15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6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9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0
第九节 财务报告 .............................................................................................................................. 31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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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川化股份 指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本报告期、本年度 指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6 月 30 日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章程 指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实际控制人、四川省国资委 指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控股股东、四川化工 指 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发展、第二股东 指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能投 指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川化集团 指 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2016 年半年报 指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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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川化 股票代码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川化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无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杨跃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甄佳 付佳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镇团结路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镇团结路
联系地址
311 号 311 号
电话 028-80583839 028-89301777
传真 028-89301890 028-89301890
电子信箱 79230436@qq.com fujia620@163.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15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
体可参见 2015 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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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登记日期和地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税务登记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等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
见 2015 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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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14,802,430.39 149,640,432.29 43.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05,913,443.08 -112,263,938.39 372.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3,130,570.76 -120,956,712.03 64.34%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1,289,147.88 15,959,593.16 -609.3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5 -0.24 376.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5 -0.24 376.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96% -12.79% -11.17%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527,615,767.59 719,809,721.68 -26.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171,842,936.86 -1,423,177,771.25 17.66%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91,628,5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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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9,139,679.08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92,750.00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119,063,248.65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58,967,579.5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849,949.29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71,163.8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500,152.17
合计 349,044,013.8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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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概述
受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公司所处行业产能严重过剩、主要产品市场低迷和原料价格持续上涨等影响,公司经营性亏损
严重,主营化肥、化工生产装置全面停产,生产经营异常艰难。2016年2月15日,公司债权人——四川省天然气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成都中院”)提出对公司进
行重整的申请。2016年3月24日,成都中院送达《民事裁定书》【(2016)川 01 民破 1-1 号】,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
重整申请,公司进入重整程序。2016 年 4 月 6 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决定书》【(2016)川 01 民破 1-1 号】,法院
指定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为公司管理人,全面开展重整相关工作。2016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
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方案》。根据该方案,四川省嘉士利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公司”)对公司全部非
货币资产进行公开拍卖,由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人民币 45,000 万元竞得公司全部非货币性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全力配合管理人开展司法重整工作,成立了重整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小组,公司司法重整工作有序推
进。根据《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方案》,公司通过拍卖非货币性资产取得处置收益导致公司上半年净利润大幅上升,
2016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91.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313.06 万
元,期末净资产-117,184.29万元。
为降低退市风险和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能力,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3次临时会议,会议经审
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经营业务的议案》,公司决定通过对外借款、招聘相关人员等方式开展贸易性经营活动,如一般商
品的国内外贸易,由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实施,力争通过开展贸易性经营活动,努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同时,公司
将继续全力配合管理人开展重整相关工作。
二、主营业务分析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开拓外部市场,收入增
营业收入 214,802,430.39 149,640,432.29 43.55%
加
开拓外部市场,收入增
营业成本 203,409,775.11 138,851,541.77 46.49%
加
主要生产装置停产产品
销售费用 2,802,677.76 7,585,745.37 -63.05%
销量减少
管理费用 165,410,448.20 90,049,191.65 83.69% 计提员工经济补偿金
公司融资成本降低,公
财务费用 17,425,808.67 47,381,472.57 -63.22% 司进入重整程序自 3 月
24 日起停止支付利息
本期未计提递延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 1,272,766.05 323,525.37 293.41%
费用
研发投入 0.00 0.00 0.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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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81,289,147.88 15,959,593.16 -609.34% 公司经营性支出增加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80,351,699.78 6,339,290.05 5,899.91% 公司拍卖资产收入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公司停止对外借款的归
107,959,648.02 -40,210,042.66 368.49%
量净额 还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经营、投资、筹资活动
407,027,054.26 -17,912,223.27 193.07%
加额 综合影响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方案》,拍卖公司对公
司全部非货币性资产进行了公开拍卖,并由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45,000万元竞买成功。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拍卖全部非
货币性资产取得处置收益,导致公司上半年净利润扭亏为盈。
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没有披露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不适用。
三、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分行业
化学肥料及化学
181,228,141.72 179,443,487.28 0.98% 33.85% 39.24% -3.83%
制品制造业
分产品
三聚氰胺 30,423.08 5,400.00 82.25% 100.00% 100.00% 100.00%
其他 181,197,718.64 179,438,087.28 0.97% 33.83% 39.23% -3.85%
分地区
国内 181,228,141.72 179,443,487.28 0.98% 33.85% 39.24% -3.83%
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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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对外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对外投资。
(2)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最初投资 期初持股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账面 报告期损 会计核算
公司名称 公司类别 股份来源
成本(元)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值(元) 益(元) 科目
中国银河
50,000,000 可供出售
证券股份 证券公司 9,727,115 0.10% 0 0.00% 0.00 0.00 债转股
.00 金融资产
有限公司
50,000,000
合计 9,727,115 -- 0 -- 0.00 0.00 -- --
.00
(3)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4)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2、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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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子公司、参股公司信息。
5、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六、对 2016 年 1-9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于2016年4月27日出具了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16)001号)。由于川化股份已连续亏损三个会计年度,其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截止2015
年12月31日净资产、净利润均为负数,主营化肥、化工生产装置长期全面停产,且因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被债权人
申请重整,法院于2016年3月24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川化股份重整申请,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川化股份公司存在因
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基于以上情况川化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为尽力消除上述风险因素,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全力配合管理人推进司法重整相关工作,包括债权申报、职工安置、
债权人会议、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资产拍卖及过户工作等,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同时为进一提升公司可持续性经
营能力,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还决定通过对外借款、招聘相关人员等方式开展贸易性经营活动,如一般
商品的国内外贸易,由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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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资料
咨询公司 2016 年是否会被
2016 年 01 月 06 日 公司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暂停上市。
咨询公司 2015 年度是否继
2016 年 01 月 27 日 公司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续亏损,有无具体扭亏措
施。
咨询重整对公司有何好
2016 年 02 月 18 日 公司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处。
2016 年 03 月 22 日 公司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咨询公司重整具体停复牌
2016 年 03 月 25 日 公司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时间安排。
咨询公司何时公布重整计
2016 年 03 月 31 日 公司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划,债务情况等。
询问股票停复牌时间安排
2016 年 04 月 05 日 公司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等。
询问公司控股股东是否发
2016 年 04 月 13 日 公司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生变更、重整计划何时公
布等。
2016 年 04 月 22 日 公司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询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询问截止目前债权申报情
2016 年 05 月 05 日 公司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况、重整进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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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原则和要求,
努力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
1、公司治理概况
公司制订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川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
则》、《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川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制度》、《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上述制度均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
2、股东及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提案审议程序、
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确保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其平等权利;每次股东大会会议都有律师在现场监督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在审议关联交易时,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严格执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表决程序,做到维护中小
股东的利益。
3、董事及董事会
公司现有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提案审
议程序、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聘请了独立董
事,优化了公司董事会成员构成,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审计、关联交易、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方面发挥了监督和咨询的作
用。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并制订了各委员会实施细则。各委员会
职责明确,确保了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4、监事及监事会
公司现有监事3名。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保证了监事会有效行使监督和检查职责。公司监事通过召开监
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定期检查公司财务等方式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5、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和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实现了“五独立”,建立了完全独立的组织机构,具有独立完整
的业务和生产经营能力,能够独立运作;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未在控股股东兼任任何行政职务;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6、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与当地政府融洽相处,尊重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关注公
司所在地的福利,重视与各利益相关者积极合作与和谐共处,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7、信息披露及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制
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接待与推广制度》,规范公司
有关信息披露、信息保密、接待来访、回答咨询等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公司制订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
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通过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
理制度》,规范了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了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了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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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 涉案金额(万 是否形成预计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审理 诉讼(仲裁)判决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况 元) 负债 进展 结果及影响 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