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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原药业:对外投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2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药业”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泰复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复制药”)与安徽裕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康新材料”)经友好协商并签署《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双方约定在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镇工业区投资设立合资企业,合资公司的名称暂定为“安徽郎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合资公司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合资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原料药、化学中间体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19年6月11日,丰原药业召开第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票,审议通过《关于淮南泰复制药有限公司与安徽裕康新材料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合资企业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企业名称:安徽裕康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镇工业区交通路曹吴路交汇处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殷蓉辉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2-硝基-4-甲砜基苯甲酸、吡唑醚、2-甲基-3-甲氧基苯甲酰氯、甲基咪唑、乙基咪唑、丙基咪唑、硫酸钠、氯化铵、碳酸氢钠(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研发高性能聚合物单体、功能性精细化学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易制毒及限制类化工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殷蓉辉为裕康新材料的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1、出资方式:双方以现金入股,裕康新材料以现金3900万元出资,占有合资公司65%的股权;泰复制药以现金2100万元现金出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5%。

2、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原料药、化学中间体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裕康新材料以现金3900万元出资,占有合资公司65%的股权;泰复制药以现金2100万元现金出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5%。

2、本合同生效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完成对合资公司的出资。合资公司如果需要追加注册资金,双方按实际追加的资金额重新计算各自在合资公司中所占的股权比例。

3、合资公司内部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设董事会及经理层,董事会由3名董事成员组成,其中裕康新材料委派2名董事,泰复制药委派1名董事和1名监事;由双方协商确定总经理。

4、经营期限: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为30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

5、合同及其附件修改、补充、变更或解除,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方能生效;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充分发挥双方的资金和技术优势,加速推进新技术的产业化进程,本着平等

互利的原则,拓展公司医药产业外延式发展项目,开发具有市场竞争能力的新产品,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盈利水平。

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主要风险为技术风险及未来市场风险。上述投资项目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不存在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投资双方签署的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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