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能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本人认真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积极列席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本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 |
3 | 3 | 0 | 0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公司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参与慈溪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投标的投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公司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进行了核查、事前认可,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长辞职事项
公司的独立董事就董事长辞职事项进行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张肇刚先生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张肇刚先生的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张肇刚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 关于拟与中甘国际科特迪瓦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科特迪瓦分公司与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科特迪瓦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执行项目需要,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合作双方各自优势,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2022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牛天祥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