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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股份: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以及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21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以及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以及续聘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调整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费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完成了对新加坡亚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德公司”)的收购,亚德公司纳入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审计工作范围增加,原审计费用无法满足审计工作要求。鉴于以上情况,拟调整增加2021年度审计费用30万元,其中:2021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费用由50万元调增至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由20万元调增至30万元。

二、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根据国资委相关规定和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拟续聘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中兴华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二)人员信息

中兴华所首席合伙人李尊农,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4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7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9人。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克东,于2008年12月9日取得执业证书,2010年底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的上市公司包括: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

限公司、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永华, 200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1年,至今参与过IPO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2003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于200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8 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组全部人员具有独立性,无诚信不良情况。

(三)业务规模

中兴华所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52,351.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3,493.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5,715.93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80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8,386.30万元。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489.26万元,购买的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3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所、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 2021年6月28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1003民初96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裁定,中兴华所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于2021年7月23日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2年3月15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五)执业信息

中兴华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克东、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永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均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业务多年,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六)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所20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

监督管理措施2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独立性、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调研,并对其相关资质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调整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调整增加2021年度审计费用30万元;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人民币。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中兴华所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障和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调整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调整增加2021年度审计费用30万元;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以及续聘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调整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调整增加2021年度审计费用30万元;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相关证件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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