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即裕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成国际”)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成香港”)持有的Tialoc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Tialoc”) 30%的股份,对应Tialoc 1,500,000股股份数量。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中成香港将其截至重组报告书(草案)签署日剩余未转让的Tialoc 21%的股份及将来持有的Tialoc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无偿、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裕成国际(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中成股份董事会对公司本次资产重组事项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以下简称“128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进行了自查,现说明如下:
公司在2021年11月4日公告了《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67)。公司上述公告披露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深证综指(399106.SZ)、证监会批发行业指数(883156.W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项目 | 首次披露日前第21个交易日(2021-9-29) | 首次披露日前第1个交易日(2021-11-3) | 涨跌幅(%) |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 7.55 | 7.53 | 0.27 |
深证综指(399106.SZ) | 2,347.16 | 2,393.60 | -1.94 |
证监会批发行业指数(883156.WI) | 1,753.95 | 1,699.47 | 3.21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 - | - | 2.21 |
剔除同行业板块行业因素影响涨跌幅 | - | - | -2.94 |
数据来源:Wind资讯
综上,根据《128 号文》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幅未达到《128号文》第五条规定的 20%。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签章页)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