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投资意向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意向书系双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初步意向,具体事项尚需根据法律、财税等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结果作进一步洽谈,以签署合资协议为准,意向方能否就具体事项达成合作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及商谈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合作尚处于筹划阶段,意向书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2019年6月6日,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希腊太阳能电池公司就希腊罗德岛垃圾发电项目签署了《投资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希腊太阳能电池公司(SOLAR CELLS HELLAS SA)是一家专注于清洁能源领域的公司,具有成功的建设运营市场经验。
公司与希腊太阳能电池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交易。
二、投资意向书主要内容
公司与希腊太阳能电池公司(以下简称“SCH/KTIMA”)就希腊罗德岛垃圾发电项目达成初步合作意向,项目预计投资总价为1.3亿欧元(初步报价),最终投资总价以意向双方协商一致的成本确认。
意向方在满足尽职调查结果、价格商谈达成、政府或监管部门获得相关的许可、融资落实、完成必要的决策和审批流程等先决条件前提下,公司与SCH/KTIMA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公司负责项目的EPC建设工作。
三、对公司影响
本次合作尚处于筹划阶段,意向书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意向书系双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初步意向,具体事项尚需根据法律、财税等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结果作进一步洽谈,以签署合资协议为准,意向方能否就具体事项达成合作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及商谈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审议程序
《投资意向书》仅为意向性协议,暂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及商谈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投资意向书》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