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ST宜康 公告编号:2022-67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宜华健康”)于2022年5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24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通过认真核查,现将问询函中相关问题及回复如下:
1、年报披露,独立董事丁海芳对你公司2021年年报发表了无法保真的异议声明,请结合丁海芳提出的4项无法保真理由,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1)请就无法保真理由(1)进行详细说明,包括公司未准确计量资产价值、未充分披露资产受限的具体情况,股东占用公司资产的具体情况,特别是对与“康馨莲塘养老项目”相关的资产涉及的上述情况进行说明。
(2)请就无法保真理由(2),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未能提供全部银行开户清单和银行对账单给审计机构的情况,如是,请说明未提供的原因,并请年审会计师说明未将该事项列入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原因,以及在执行审计过程中未能取得的其他主要财务资料及相关信息的情况。
(3)请就无法保真理由(3),说明涉案诉讼未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请就无法保真理由(4),详细说明将部分自用房地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2020年11月,公司子公司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
安康”)因资金紧张等原因,无法继续在莲塘项目投资建设,为确保莲塘项目能顺利完工,众安康与深圳市康馨鹏城养老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馨养老公司”)协商退出莲塘项目事宜,包括清算金额、付款条件、权利义务的约定等,由于正式协议涉及条款较多,故众安康与康馨养老公司就初步达成的意向先行签订项目终止备忘录,约定众安康退出莲塘项目,解除双方关于莲塘项目的各项协议,并将就此安排签署正式协议。结合莲塘项目当时资产组账面价值为65,680.74万元,负债组账面价值为12,721.95万元,经众安康与康馨养老公司友好协商,康馨养老公司支付5亿元清算款给众安康,众安康在与康馨养老公司清算后退出莲塘项目,不再承担任何与项目相关的债务或义务。终止备忘录签署后,公司、众安康积极与康馨养老公司就《终止协议》的核心条款进行商讨,核心条款包括清算款及具体的付款条件、付款时间、付款保障等。公司认为,当时,众安康因资金紧张,已无法继续在莲塘项目投资建设,为确保该项目能顺利完工,双方经不断协商,并达成初步终止备忘录,确定5亿元的初步清算金额。就当时情形而言,众安康与康馨养老公司签订正式的《终止协议》是“极有可能发生”事项。故,公司将与项目相关的资产类科目转入持有待售资产,相关负债转入持有待售负债核算。此次将莲塘相关资产和负债转入持有待售资产及持有待售负债,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终止备忘录的签署,属于重大合同的进展,不涉及资产转让,公司将本次终止备忘录的签署作为重大合同的进展于《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披露。
2021年,众安康积极与康馨养老公司就《终止协议》进行多次磋商,但因上述关键条款未能谈妥,截至年报披露日《终止协议》仍未能签署。公司将莲塘项目所涉及的“持有待售资产”及“持有待售负债”科目转回相应的资产类与负债科目。
众安康聘请湖北永业行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业行评估公司”),对莲塘项目自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的税后累计净现金流现值进行预测评估,根据永业行评估公司出具的《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深圳市莲塘康馨养老项目税后累计净现金流现值预测评估咨询报告书》【鄂永资评咨(2022)第WH0077号】,“经评估咨询预测,在本项
目评估咨询假设和特别事项说明成立的前提下,评估咨询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深圳市莲塘康馨养老项目自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的税后累计净现金流现值为人民币78,986.38万元。”公司判断莲塘项目未来的税后累计净现金流现值能覆盖众安康对莲塘项目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本期末计提资产减值前,公司账面对莲塘项目相关的资产为账面价值36,217.39万元的预付账款、23,504.56万元的合同资产、3,000万元的其他应收款,并依照相关的会计准则,按照账龄计提莲塘项目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10,014.96万元。公司认为本次计量资产价值依据充分,并充分考虑莲塘项目所存在的风险,不存在未准确计量资产价值的情形。众安康于2019年8月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编号为“借2019额28412景苑”的《额度借款合同》,借款额度为2亿元,期限为1年。同时,众安康与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署《额度借款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众安康以其全部应收账款为该《额度借款合同》项下债务人的一系列债务借款作质押担保,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3亿元整,合同签订后,建设银行于2019年8月共放款12,000万元。2020年7月31日,众安康与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及各担保人签署《人民币贷款期限调整协议》,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同意对众安康在原贷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进行期限调整,期限调整金额为11,800万元,期限延长12个月,借款到期日为2021年7月31日。该笔贷款到期后,因众安康未能及时偿还全部本息,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笔贷款的应付本息余额为11,778.77万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众安康应收账款余额为47,727.31万元。根据《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的约定,众安康应在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开立专用账户,质押应收账款的回款资金应直接支付至该专用账户,且建设银行深圳分行有权扣划该账户内资金用于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经公司核查,众安康在合同签署后,未设立专用账户,而是将众安康在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开设的基本户作为专用账户。
众安康将其全部应收账款质押给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实际未在有关部门办理任何抵质押手续,因此,质押权尚未设立,实际未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1.11.3条“(八)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形。根据众安康(“乙方”)与康馨养老公司、徐凌子、陈伟权(统称“甲方”)签署《深圳市莲塘康馨养老项目工程投资建设施工及合作合同》的约定,“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以及及时向乙方支付投资款和收益,甲方同意提供以下担保:
(1)在本合同签订后七天内,徐凌子、陈伟权应将100%的股权质押给乙方和陈伟权个人作为本项目的担保人,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回购支付和收益的担保;
(2)康馨养老公司在本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十天内将该土地使用权证抵押给乙方。”
后续在办理抵押手续过程中,因康馨养老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的性质为慈卫用地,无法办理土地抵押,故未能将莲塘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抵押给众安康。陈伟权、徐凌子分别于2014年6月、2015年12月按照相关约定,将其持有的康馨养老公司100%股权质押给众安康。
2016年12月,众安康与康馨养老公司、徐凌子、陈伟权签署《深圳市莲塘康馨养老项目工程投资建设施工及合作合同补充协议(一)》,因康馨养老公司的股东需进行股权变更手续,双方同意康馨养老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陈伟权持有55%、陈捷持有30%、陈建浩持有15%。新股东陈捷、陈建浩书面同意将其所受让康馨养老公司合计45%的股权继续作为2015年12月签订的《深圳市莲塘康馨养老项目工程投资建设施工及合作合同》的担保,在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后,陈捷、陈建浩持有的康馨养老公司45%的股权重新质押给众安康。
2017年9月,众安康与康馨养老公司、陈伟权、陈捷、陈建浩签署《深圳市莲塘康馨养老项目工程投资建设施工及合作合同补充协议(三)》,因康馨养老公司的股东需进行变更手续,双方同意康馨养老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陈伟权持有55%、陈家骏持有30%、陈建浩持有15%。新股东陈家骏书面同意将其所受让康馨养老公司合计30%的股权继续作为2015年12月签订的《深圳市莲塘康馨养老项目工程投资建设施工及合作合同》的担保,但在后续相关登记手续中,众安康在配合陈伟权、陈捷、陈建浩相关股权解除质押手续及股东变更手续后,陈伟权、
陈家骏、陈建浩未继续将其持有的康馨养老公司100%股权质押给众安康。综上所述,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康馨养老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证及股东陈伟权、陈家骏、陈建浩合计持有的100%股权均未质押给众安康。莲塘项目所涉及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度报告》。
根据众安康与康馨养老公司、徐凌子、陈伟权签署《深圳市莲塘康馨养老项目工程投资建设施工及合作合同》的约定,本项目由双方组织制定营销运营方案,并在土方工程完工后由康馨养老公司负责营销,最迟不得晚于主体工程封顶营销。众安康协助营销。后续,所得项目营销款、经营管理及处置所得的款项必须打入到康馨养老公司和众安康共管账户上。共管账户的全部收入资金在扣留百分之二十(20%)的营运、营销资金后,其余必须全部用于本项目的回购资金,每月结算一次,并应从共管账户直接支付至众安康指定账户。回购资金来源分别为:①本项目的营销收入;②本项目的经营收益;③本项目的房地产处置收益。④甲方的银行贷款;⑤本项目建设所形成的其他收益。公司认为,康馨养老公司已与众安康按照协议的约定设立共管账户,众安康能及时关注莲塘项目的资金情况,且营销款均需通过共管账户直接支付至众安康,对于众安康来说,实际为众安康取得所支付的投资款及收益的保障。同时,众安康与康馨养老公司协商在正式协议签订后,重新开立共管账户进行收取标的项目的全部收益,以保障众安康的后续回款。
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对莲塘项目相关的资产为账面价值36,217.39万元的预付账款、13,489.6万元的合同资产、3,000万元的其他应收款,由于众安康公司对莲塘项目13,489.6万元的合同资产尚未进行结算,实质上尚未形成对康馨养老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故公司认为该部分合同资产并不包含在质押的应收账款中,故在年报中资产权利受限情况中未将其包含在内。自众安康公司与康馨养老公司签订《终止备忘录》后,众安康公司已无对该项目进行后续投入资金,该项目地上15层、地下8层,目前项目地下建筑已完工,地面建筑施工到5层。
关于莲塘项目,公司未发现存在股东占用公司资产的情形。截至目前,公司存在三笔子公司的控股公司存在其他小股东资金占用的行为,致公司形成违规对
外财务资助。
(2)公司下属子公司众安康存在少数银行开户清单和银行对账单未能提供给会计师的情况。经公司向子公司众安康核实,众安康公司在本年度审计一开始时已将全部公司开户清单提供给年审会计师,但由于其中一部分是在2022年前打印的,年审会计师在2022年3月份通知众安康其提供的开户清单不符合审计要求,要求公司必须在审计人员的陪同下重新提供2022年打印的开户清单,众安康公司接到会计师反馈的信息后积极配合,对不符合要求的开户清单及时派人到开户银行重新进行打印提供,但由于2022年3月开始,受深圳及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影响,部分已撤场分公司一直未能安排人员到银行所在地进行打印开户清单。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公司未能提供开户清单9份,均为众安康已撤场或已注销的分公司,该9家分公司2021年度合计营业收入92.1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仅为0.07%;对子公司众安康未能提供部分银行对账单,主要是由于众安康部分分公司项目撤场后未及时注销银行账号,而对应银行网银因长久未使用已过期,经联系银行,银行要求必须到柜台才能打印对账单,而受深圳及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影响,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公司未能提供完整银行对账单的银行19份,均属于众安康已撤场或已注销的分公司,该部分银行存款账面期末余额25.98万元,占期末货币资金余额比例为0.35%。
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公司未能提供开户清单公司如下:
序号 | 账户名称 | 银行名 | 账户类型 | 币种 | 公司状态 | 2021年营业收入 |
1 | 众安康常州分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延陵路支行 | 基本户 | 人民币 | 无业务,待注销 | |
2 | 众安康成都分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九支行 | 基本户 | 人民币 | 已注销 | - |
3 | 众安康上海分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京西路支行 | 基本户 | 人民币 | 无业务,待注销 | - |
4 | 众安康河北分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熙园支行 | 基本户 | 人民币 | 无业务,待注销 | - |
5 | 众安康雅安分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 | 基本户 | 人民币 | 无业务,待注销 | - |
6 | 众安康广西分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支行 | 基本户 | 人民币 | 无业务,待注销 | - |
7 | 众安康合肥分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开发区支行 | 基本户 | 人民币 | 无业务,待注销 | - |
8 | 众安康赣州分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长征大道支行 | 基本户 | 人民币 | 无业务,待注销 | - |
9 | 众安康后勤西安分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莲湖路支行 | 基本户 | 人民币 | 2021年底已无业务,待注销 | 921,297.15 |
合计 | 921,297.15 | |||||
占2021年营业收入比例 | 0.07% |
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公司未能提供完整对账单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银行名 | 账面期初余额 | 账面期末余额 | 公司状态 | 备注 |
深圳市众安康医疗工程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霞山支行 | 232,634.24 | 113,973.66 | 项目已撤场 | |
深圳市众安康医疗工程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行 | 12,044.18 | 12,062.45 | 项目已撤场 | |
众安康安化分公司 | 湖南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8,978.61 | 5,424.24 | 无业务,待注销 | |
众安康常州分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延陵路支行 | 4,280.54 | - | 无业务,待注销 | 已提供网银1-12月截图 |
众安康成都分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九支行 | 70.51 | 70.51 | 已注销 | |
众安康赤壁分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壁支行营业室 | 14,678.27 | 14,678.27 | 已注销 | |
众安康赣州分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长征大道支行 | 2,387.63 | 2,387.63 | 无业务,待注销 | |
众安康合肥分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开发区支行 | 24,633.29 | 24,633.29 | 无业务,待注销 | |
众安康河北分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熙园支行 | 5,956.93 | 5,956.93 | 无业务,待注销 | |
众安康陇川分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川县支行 | 564.75 | 604.88 | 无业务,待注销 | 已提供7-12月网银截图 |
众安康明光分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 36,852.52 | 37,268.06 | 2021年底已无业务,待注销 | 已提供7-12月对账单 |
众安康南康分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营业部 | 2,794.19 | 721.02 | 已注销 | 已提供6-12月对账单 |
众安康秦皇岛分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迎宾支行 | 3,694.47 | 395.95 | 2021年底已无业务,待注销 | 已提供1-6月对账单,7-11月网银截图,12月网银流水 |
众安康任丘分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油支行 | - | - | 已注销 | |
众安康上海分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京西路支行 | 3,404.77 | 41,440.30 | 无业务,待注销 | 已提供1-12月网银截图 |
众安康天长分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浔河支行 | 6,348.06 | - | 已注销 | 已提供7-12月网银截图 |
众安康西安分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莲湖路支行 | 3,720.26 | 152.57 | 2021年底已无业务,待注销 | |
众安康襄阳分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朝阳路支行 | 67.14 | 67.14 | 无业务,待注销 | |
众安康湛江分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文明支行 | 269.38 | - | 已注销 | 21年1月已销户 |
合计 | 363,379.74 | 259,836.90 | |||
占期末货币资金余额比例 | 0.35% |
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未能取得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康”)的9个分公司的银行开户清单。我们未能取得完整的银行对账单的银行账户有19个,均众安康的分公司。未取得完整银行对账单的银行账户2021年期初账面余额合计
363,379.74元, 2021年期末账面余额259,836.90元。我们评估该类分公司货币资金的存在、完整性、权力和义务以及准确性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时,综合考虑了该类分公司在集团审计的重要性水平、组成部分的重要性、业务性质、货币资金余额、资产收入规模、所占比例等方面,我们确定的集团层面重要性水平为670万元,我们认为该类分公司货币资金的存在、完整性、权力和义务以及准确性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因此我们未将该事项列入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预计负债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对外提供担保。2、未决诉讼。3、产品质量保证。4、重组义务。5、待执行的亏损合同。6、其他,包括客户补偿准备、预计复垦费、产品退货准备、税务自查预计负债等。对公司而言,可能导致预计负债的事项为对外提供担保及未决诉讼。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未形成预计负债原因 |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69,613,394.09 | 2021年12月27日 | 是 | ||
众安康 | 80,000,000.00 | 2019年2月2日 | 2020年12月22日 | 否 | 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债务已在合并报表体现 |
众安康 | 112,910,000.00 | 2018年12月4日 | 2021年3月31日 | 否 | 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债务已在合并报表体现 |
众安康 | 29,764,952.08 | 2019年9月24日 | 2021年1月3日 | 否 | 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债务已在合并报表体现 |
众安康 | 152,000,000.00 | 2021年12月20日 | 2023年12月20日 | 否 | 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债务已在合并报表体现 |
众安康 | 49,958,921.32 | 2019年6月18日 | 2020年6月15日 | 否 | 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债务已在合并报表体现 |
众安康 | 113,828,000.00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否 | 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债务已在合并报表体现 |
众安康 | 87,064,700.00 | 2019年8月5日 | 2021年7月31日 | 否 | 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债务已在合并报表体现 |
众安康 | 28,000,000.00 | 2019年8月2日 | 2021年7月31日 | 否 | 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债务已在合并报表体现 |
余干仁和医院有限公司 | 1,273,020.34 | 2018年12月21日 | 2021年12月21日 | 否 | 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债务已在合并报表体现 |
和田新生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40,700,000.00 | 2020年10月14日 | 2025年10月13日 | 否 | 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债务已在合并报表体现 |
和田新生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38,000,000.00 | 2021年9月1日 | 2025年9月30日 | 否 | 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债务已在合并报表体现 |
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 | 50,261,167.47 | 2017年9月13日 | 2029年11月26日 | 否 | 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债务已在合并报表体现 |
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 | 87,107,075.15 | 2017年9月13日 | 2029年11月26日 | 否 | 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债务已在合并报表体现 |
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 | 209,890,072.66 | 2016年12月28日 | 2028年7月7日 | 否 | 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债务已在合并报表体现 |
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020年1月26日 | 2023年1月27日 | 否 | 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债务已在合并报表体现 |
上述除向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保构成违规担保外,其他均为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均在公司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及期后100万以上重要未决诉讼(指未最终判决的,不含已判决未执行完毕的,该部分不涉及预计负债)情况如下: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诉讼法院 | 事由 | 涉案金额(万元) | 进展 | 是否计提预计负债 | 未计提负债原因 |
1 | 夏* | 众安康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劳动争议纠纷 | 198.92 | 案件一审已判决,公司已申请上诉 | 否 | 公司已上诉,结果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
2 | 肖** | 众安康沂南分公司 | 沂南市劳动争议仲裁委 | 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劳动争议纠纷 | 107.77 | 仲裁已开庭,暂停审理,结果已申请再审 | 否 | 尚未判决,结果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
3 | 滕** | 众安康、湖南万基建设有限公司(简称“万基公司”) | 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法院 | 因众安康保靖项目分包方万基公司未及时支付原告工程款,原告以建设 | 601.10 | 原判决众安康无需承担赔偿 责任。后因原告方 | 否 | 公司已上诉,结果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
施工合同纠纷为由起诉被告。 | 上诉,法院裁定发回重审。 重审判决两被告共同支付工程款,众安康已提起上诉。 | |||||||
4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宜华健康,众安康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因被告众安康金融借款逾期,原告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起诉被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2月12日披露的《关于涉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8)。 | 15,949.07 | 已开庭,未判决 | 否 | 公司已按照合同全额计提逾期利息及复利,该负债已在财务报表中短期借款及应付利息列示,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尚未判决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
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宜华健康,众安康,深圳市众安康医疗工程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因被告众安康金融借款逾期,原告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起诉被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6) | 11,832.25 | 已开庭,未判决 | 否 | 公司已按照合同全额计提逾期利息及复利,该负债已在财务报表中短期借款及应付利息列示,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尚未判决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
6 | 奚** | 宜华健康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未支付原告股权转让款,原告以股权转让纠纷为由起诉被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和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 | 6,682.64 | 未开庭 | 否 | 公司已计提逾期付款利息,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尚未判决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
2021-78) | ||||||||
7 | 惠州市惠阳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 宜华健康 |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与被告的前身“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借款合同纠纷,该诉讼进入执行阶段,法院经查询,“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故将被告列为被执行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被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相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022年3月19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29)。 | 4,000.00 | 已申请再审,法院已受理,未开庭。 | 否 | 公司已申请再审,尚未开庭,,结果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
8 | 徐** | 宜华健康,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被告未支付原告股权转让款,原告以股权转让纠纷为由起诉被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和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85). | 2,534.00 | 已开庭,未判决 | 否 | 尚未判决,公司预计胜诉的可能性较大 |
9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宜华健康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因被告金融借款逾期,原告以金融借款纠纷为由起诉被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6) | 33,922.67 | 已开庭,未判决 | 否 | 公司已按照合同全额计提逾期利息及复利,该负债已在财务报表中短期借款及应付利息列示,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尚未判决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
10 | 桐乡市安欣养老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 宜华健康,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被告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因未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桐乡项目的房屋租赁费,原告以房屋租赁合同为由起诉被告,宜华健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披露的《关于涉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 | 2,789.33 | 已开庭,未判决 | 否 | 租赁费已计提,其他费用由于尚未判决,结果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未确认 |
11 | 北京久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西藏久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芜湖县大同康宏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芜湖大同”),达
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仲裁委 | 芜湖大同、西藏泰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与原告签署《财务顾问协议》,后2015年9月,由达孜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继西藏泰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因芜湖大同在宜华健康收购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 | 3,000.00 | 已开庭,未裁决 | 否 | 尚未判决,结果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
理有限公司后,未支付财务顾问费。原告以合同纠纷为由起诉被告。 | ||||||||
12 | 青岛君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青岛海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青岛亲和源养老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宜华健康 |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 被告青岛亲和源养老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因未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青岛项目的房租租赁费,原告以房屋租赁合同为由起诉被告,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宜华健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和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4)。 | 4,103.89 | 未开庭 | 否 | 租赁费已计提,其他费用由于尚未开庭,结果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未确认 |
综上,公司对外担保产生的预计负债公司已确认,未决诉讼产生的或有负债,对于合同内应由公司负担的负债公司已计提,其他诉讼请求费用由于尚未判决或形成终审判决,其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一是尚未形成企业的现时义务,二是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对预计负债确认的要求,故对该部分公司未确认预计负债,后续,公司将根据最终判决结果进行账务处理。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对公司不对上述诉讼计提预计负债未发现异常,但由于宜华健康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我们不能确定宜华健康是否还存在其他可能需要计提预计负债的重大事项。
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①取得并审阅与诉讼相关的资料,向公司管理层了解诉讼的进程、最新进展、应对措施、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及估计金额;
②检查和查看了杜某签署的承诺函原件、签署时的视频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原件;
③向公司聘请的律师发送律师询证函,了解诉讼的事实经过与目前的进程、发生损失的可能性;
④结合获取的资料以及执行的审计程序,评估管理层作出的重大判断是否恰当;
⑤就未决诉讼与治理层沟通;
⑥检查诉讼相关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披露。”
(4)公司将部分自用房地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合理性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四章第十三条规定“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者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一)投资性房地产开始自用;
(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
(三)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
(四)自用建筑物停止自用,改为出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应用指南、解释的规定“企业将原本用于日常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的房地产改用于出租,通常应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相应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对不再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且经整理后达到可经营出租状况的房地产,如果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正式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其自用房地产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
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应视为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为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正式作出书面决议的日期”。
2021年10月31日,公司总经理主持和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会议,会议由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管理人员参加,会议研究决定将建安大厦13套房产改为长期对外经营出租,且该计划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2021年10月31日,公司持有的深圳商业办公楼23层已全部出租,27层、28D、G处于停止自用待出租状态,其中,23层、28D、28G在此之前均对外出租过。
此次自用房地产改为长期对外出租属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范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组织架构为董事会下设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有权作出将自用房产改变为长期对外出租的决定,公司此次自用房地产改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日为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作出书面决议的日期2021年10月31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类似机构正式作出书面决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三章第十条规定:“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二)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公司持有的深圳商业办公楼(建安山海中心 23 层4套房产、27 层7套房产、28 层 D、G 单元2套房产)共计13套房产具有单独产权证,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2021年10月31日前已停止自用,并经整理后达到可经营出租状况,2021年10月31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决定改为长期对外经营出租。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 其中23层4套房产已于2021年6月签订租赁协议,27层、28层D、G单元自公司作出对外租赁的决定后一直积极对外进行招租,其中27层7套房产虽然于2022年4月有公司向我司表示租赁意向,但近期公司又收到对方不予租赁的通知,对尚未能出租出去的27层、28D、G单元,公司将继续积极对外招租,以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及其应用指南、解释的规定,结合公司上述自用房地产的实际用途及使用情况,公司此次将部分自用房地产转换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原因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将13套深圳商业办公楼由自用房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核算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核查程序
我们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上述房产的用途、招租情况,查阅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有关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资料,查阅了上述房产的房产证、租赁合同、租赁收入记账情况、租金回款的银行水单等资料,现场查看了上述房产的出租使用情况,并调查了所在地周围房地产市场的活跃程度、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信息。”
2、2021年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4亿元,同比减少14.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6.82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7.62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你公司净资产为-4.11亿元,逾期银行借款合计
14.92亿元。年审会计师就你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并表示无法判断你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合适。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净利润持续下滑的原因。
(2)说明继续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前提编制2021年年报的原因。
【回复】: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133,440.73万元,同比减少14.55%,主要是由于以下几点原因:
1)公司于2020年底处置了宁波象山亲和源养老投资有限公司及杭州亲和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两个项目公司,本年度上述两家公司未在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
该部分影响金额1,710万元;2)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相关方签署<清算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孜赛勒康”)以其持有的“宁波明州医院肿瘤诊疗中心项目标的资产及合同权利义务”及“杭州明州医院肿瘤诊疗中心项目标的资产及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相应的债权方进行抵债,该部分合作诊疗中心业务减少影响金额为5,552.12万元;3)由于子公司众安康部分后勤项目到期未能续签,导致本期医疗后勤综合服务较上年同期减少,该部分影响金额约20,328.3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归母净利润-68,195.13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9.97%、归母扣非净利润-76,163.45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34.96%,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净利润持续下滑的原因如下:
1)公司自2020年陆续出现部分债务逾期,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全额计提逾期利息及复利,导致本年度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593万元。具体逾期金融债务明细如下:
序号 | 债权人 | 逾期本金(万元) | 2021年计提财务费用(万元) |
1 | 渤海银行 | 10,000 | 1,155 |
2 | 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8,500 | 1,778 |
3 | 南粤银行 | 17,396 | 1,539 |
4 |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 34,200 | 3,748 |
5 | 长沙银行汇融支行 | 30,000 | 2,829 |
6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 30,000 | 2,660 |
7 | 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 21,300 | 2,272 |
8 | 常德农商行 | 2,990 | 264 |
9 | 光大银行西丽支行 | 14,267 | 1,133 |
10 | 华润银行东莞分行 | 11,383 | 1,870 |
11 | 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 8,000 | 937 |
12 |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 4,996 | 399 |
13 | 建设银行莲花北支行 | 11,506 | 652 |
2)由于子公司众安康医疗专业工程业务结算周期长,随着账龄持续增长,相应导致相应资产坏账准备大幅增加,本报告期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7,539.81万元。本报告期具体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情况如下:
项目 | 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金额(万元) |
莲塘项目 | 10,014.96 |
常德鼎城区人民医院项目 | 3893.23 |
邵东中医院项目 | 1843.16 |
合计 | 15,751.35 |
3)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合并形成的商誉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计提商誉减值损失17,210.35万元,该部分较上年同期增加14,793万元。
(2)公司继续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前提编制2021年年报的原因如下:
公司虽然资金较为紧张,但一方面公司业务仍正常开展,下属医院、养老机构等均正常运营中,同时,为解决资金紧张局面,公司管理层拟采取以下措施保证可持续经营:
1)落实各子公司目标责任,提振公司经营业绩:①医院运营板块重点推进非营利性医院的改制工作及并表工作,将对公司的收入及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各下属医院加强与所在当地政府协调和沟通,逐步加快医保款的回流,将医保欠款降至合理范围内,与各医院责任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充分发挥达孜赛勒康医疗行业平台的专业团队和管控经验,以季度为周期,定期督导各医院经营情况,派驻专业人员现场查摆问题和规划解决办法,加强成本管控,完善学科建设,寻找互联网医院、线上诊疗等新的增收手段,共同提振公司经营业绩。②养老运营板块在继续加强疫情防控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工作流程,做到精准提升养老社区服务质量,同时,调整营销策略,发力自媒体推广手段,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宣传“亲
和源”品牌,提升品牌知名度及影响力。加大力度研究国家近期颁布关于养老行业的新政策,积极拓宽思路,利用行业政策的红利提升发展。③医疗后勤板块积极沟通解决基本户被冻结对项目投标的影响,想方设法保存量,拓增量,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大项目成本管控,减少不必要支出,加强对一线员工队伍的培训工作,本着一切对业主负责的工作态度,逐步提升服务质量。众安康管理层团队将加大人才引进的工作力度,通过打造强有力的专业团队,逐步收回脱离合作项目,积极拓展新项目,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收入水平。
2)加强与资产管理公司合作,缓解经营压力和资金压力:面对债务逾期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公司积极联系资产管理公司协助与各金融机构解决债务逾期的问题,并通过与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取得债务本金和利息的部分豁免和到期日顺延,一方面降低公司负债率,另一方面缓解公司短期偿债压力,将对公司的损益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第30号-财务报表的列报》,企业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则通常表明其处于非持续经营状态:(1)企业已在当期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2)企业已经正式决定在下一个会计期间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3)企业已确定在当期或下一个会计期间没有其他可供选择的方案而将被迫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并未存在上述准则规定的三种情况,虽然公司评价结果表明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公司已按照要求在附注中披露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影响因素以及公司拟采取的改善措施。故公司认为公司继续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前提编制2021年年报是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的。
3、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为3.07亿元,期初余额为1.32亿元。你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将部分原自用房产改为长期对外出租,自2021年10月31日起计入投资性房地产并后续以公允价值计量。同时,对原来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自2021年1月1日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请你公司:
(1)说明本期将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具体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你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的
影响。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说明本期将原来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的具体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你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的影响。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你公司披露投资性房地产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75亿元,请说明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并请年审会计师核查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规。
【回复】:
(1)2021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拟将部分原自用房产改为长期对外出租,自 2021 年 10 月31 日起计入投资性房地产并后续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司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及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于 2022 年1 月 14 日经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 投资性房地产》规定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者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一)投资性房地产开始自用。
(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
(三)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
(四)自用建筑物停止自用,改为出租。
在成本模式下,应当将房地产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应当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
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根据中铭评报字(2021)第6071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深圳商业办公楼(建安山海中心23层、27层、28层 D、G单元)13套办公楼于转换日即2021年10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含税17,114.89万元,转换日该部分房产账面价值11,476.53万元,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综合考虑税费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公司将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该部分自用房地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该部分具体会计处理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公允价值) 170,454,488.42
累计折旧-房屋建筑物 42,536,884.25贷: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157,302,209.94其他综合收益 41,766,872.05递延所得税负债 13,922,290.68公司建安大厦13套房产于资产负债表日2021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相比2021年10月31日基本无变化,公司深圳商业办公楼(建安山海中心23层、27层、28层 D、G单元)13套房产于2021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变动为0元。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商业办公楼(建安山海中心23层、27层、28层 D、G单元)13套房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相应少计提2021年11月-12月折旧金额1,245,309.16元。
公司本期将持有的深圳商业办公楼(建安山海中心23层、27层、28层 D、G单元)13套自用房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的影响如下:
财务报表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元,“+”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 2021年度金额(元,“+”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
投资性房地产 | 170,454,488.42 | |
固定资产 | -114,765,325.69 |
总资产 | 55,689,162.7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922,290.68 | |
负债 | 13,922,290.68 | |
其他综合收益 | 41,766,872.05 | |
股东权益 | 41,766,872.05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41,766,872.05 | |
管理费用 | -1,245,309.16 | |
净利润 | 1,245,309.16 |
综上,公司自用房地产转为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按照在转换日投资性房地产按照的公允价值计量,转换当日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综合考虑递延所得税负债后计入所有者权益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
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期将持有的13套深圳商业办公楼由自用房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具体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核查程序
①我们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和询问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会计处理情况;
②检查了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记录及记账凭证;
③检查了投资性房地产的房产证、租赁合同、租赁收入记账情况、租金回款的银行水单等资料;
④查阅了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报告;
⑤重新计算了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折旧金额;
⑥调查了临近2021年12月31日所在地周围房地产市场的同类或类似房产的市场价格信息。”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 投资性房地产》规定有确凿证据表明投
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二)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公司本期将原来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涉及的房地产为亲和源集团持有的17号楼商业街、亲和源持有的会所、余干仁和持有的住院楼、门诊楼、医技楼。其中,商业街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沿路2999弄,为沿街商铺,共2层,会所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沿路3001号,临近街道,该两处所处位置周边工厂较多,人口密集,商业繁华。余干仁和的住院楼、门诊楼、医技楼,位于交通便利,人流量大的余干县玉亭镇沙窝开发区(老土地管理局),能够单独计量和对外出售。上述房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或房地产租赁市场,可以持续可靠的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可以持续可靠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或租赁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确认要求“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故公司本期将原来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该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在转换日,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如下:
①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股东权益项目的累积影响数:
2021年10月31日 | |||
项目 | 追溯调整后 | 追溯调整前 | 影响 |
股本 | 877,697,557.00 | 877,697,557.00 | - |
资本公积 | 321,647,904.80 | 321,647,904.80 | - |
盈余公积 | 98,683,396.87 | 98,809,613.67 | -126,216.80 |
未分配利润 | -1,339,200,505.81 | -1,409,189,684.35 | 69,989,178.54 |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41,171,647.14 | -111,034,608.88 | 69,862,961.74 |
少数股东权益 | 131,710,909.19 | 132,552,354.53 | -841,445.34 |
股东权益合计 | 90,539,262.05 | 21,517,745.65 | 69,021,516.40 |
2020年12月31日项目
项目 | 追溯调整后 | 追溯调整前 | 影响 |
股本 | 877,697,557.00 | 877,697,557.00 | - |
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 | 321,647,904.80 | 321,647,904.80 | - |
盈余公积 | 98,645,707.61 | 98,809,613.67 | -163,906.06 |
未分配利润 | -1,097,151,573.12 | -1,161,588,506.12 | 64,436,933.0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00,839,596.29 | 136,566,569.35 | 64,273,026.94 |
少数股东权益 | 137,834,832.28 | 138,927,539.35 | -1,092,707.07 |
股东权益合计 | 338,674,428.57 | 275,494,108.70 | 63,180,319.87 |
2020年1月1日项目
项目 | 追溯调整后 | 追溯调整前 | 影响 |
股本 | 877,697,557.00 | 877,697,557.00 | - |
资本公积 | 321,647,904.80 | 321,647,904.80 | - |
盈余公积 | 98,602,786.69 | 98,809,613.67 | -206,826.98 |
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 | -440,617,992.04 | -500,529,478.39 | 59,911,486.3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857,310,054.95 | 797,605,395.58 | 59,704,659.37 |
少数股东权益 | 113,118,930.03 | 114,497,776.53 | -1,378,846.50 |
股东权益合计 | 970,428,984.98 | 912,103,172.11 | 58,325,812.87 |
②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2021年1-10月项目
项目 | 追溯调整后 | 追溯调整前 | 影响 |
营业成本 | 914,493,947.81 | 915,370,051.11 | -876,103.30 |
管理费用 | 138,964,451.62 | 138,964,451.62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406,120.40 | 388,808.02 | 5,017,312.38 |
利润总额 | -218,878,993.26 | -224,772,408.94 | 5,893,415.68 |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 | 14,923,145.43 | 13,668,817.33 | 1,254,328.10 |
净利润 | -233,802,138.69 | -238,441,226.27 | 4,639,087.5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43,255,047.27 | -247,601,178.22 | 4,346,130.95 |
少数股东损益 | 9,452,908.58 | 9,159,951.95 | 292,956.63 |
2020年度 | |||
项目 | 追溯调整后 | 追溯调整前 | 影响 |
营业成本 | 1,339,711,905.5 | 1,341,140,299.42 | -1,428,393.92 |
管理费用 | 169,447,852.2 | 169,447,852.2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38,302,563.3 | 33,237,479.53 | 5,065,083.81 |
利润总额 | -599,288,260.2 | -605,781,737.97 | 6,493,477.73 |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 | 9,945,802.5 | 8,679,531.55 | 1,266,270.95 |
净利润 | -609,234,062.7 | -614,461,269.52 | 5,227,206.7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19,869,120.21 | -624,769,032.04 | 4,899,911.83 |
少数股东损益 | 10,635,057.47 | 10,307,762.52 | 327,294.95 |
②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主要资产负债的影响:
2021年10月31日 | |||
项目 | 追溯调整后 | 追溯调整前 | 影响 |
资产总计 | 4,731,250,500.36 | 4,638,520,607.38 | 92,729,892.98 |
其中:货币资金 | 67,163,327.23 | 67,163,327.23 | - |
投资性房地产 | 138,486,493.44 | 46,457,804.92 | 92,028,688.52 |
固定资产 | 604,570,869.92 | 604,570,869.92 | - |
无形资产 | 314,230,046.93 | 314,230,046.93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8,811,881.01 | 68,110,676.55 | 701,204.46 |
负债总计 | 4,640,711,238.31 | 4,617,002,861.73 | 23,708,376.58 |
其中:应付账款
其中:应付账款 | 387,288,559.91 | 387,288,559.91 | - |
其他应付款 | 1,087,408,598.14 | 1,087,408,598.14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3,708,376.58 | - | 23,708,376.58 |
2020年12月31日项目
项目 | 追溯调整后 | 追溯调整前 | 影响 |
资产总计 | 5,178,448,241.68 | 5,093,297,225.96 | 85,151,015.72 |
其中:货币资金
其中:货币资金 | 150,857,420.39 | 150,857,420.39 | - |
公司上述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的具体会计处理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公允价值) 131,585,117.31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已提折旧额) 7,931,885.91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5,017,312.38
递延所得税资产 701,204.46盈余公积 126,216.80
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1,254,328.10贷: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余额) 56,153,381.34未分配利润 61,736,994.6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017,312.38
递延所得税负债 23,708,376.58冲回已计提的2021年度累计折旧:
借:营业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876,103.30贷: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876,103.30合并转出:
借:未分配利润 486,051.10
投资性房地产 | 131,807,341.13 | 47,566,914.64 | 84,240,426.49 |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 639,525,671.33 | 639,525,671.33 | - |
无形资产 | 446,004,735.23 | 446,004,735.23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7,104,548.76 | 66,193,959.53 | 910,589.23 |
负债总计 | 4,839,773,813.11 | 4,817,803,117.26 | 21,970,695.85 |
其中:应付账款 | 449,914,136.50 | 449,914,136.50 | - |
其他应付款 | 1,110,183,241.03 | 1,110,183,241.03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1,970,695.85 | - | 21,970,695.85 |
贷:投资性房地产 486,051.10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的影响如下:
财务报表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元,“+”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 2021年度金额(元,“+”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
投资性房地产 | 4,774,286.8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54,328.10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017,312.38 | |
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 1,254,328.10 | |
股东权益 | 4,639,087.58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5,480,532.92 | |
其他业务成本 | -876,103.30 | |
净利润 | 4,639,087.58 |
综上,公司认为对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会计处理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
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具体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核查程序
①我们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和询问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会计处理情况;
②检查了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记录及记账凭证;
③检查了投资性房地产的房产证、租赁合同、租赁收入记账情况、租金回款的银行水单等资料;
④查阅了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报告;
⑤重新计算了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金额;
⑥调查了临近2021年12月31日所在地周围房地产市场的同类或类似房产的市场价格信息。”
(3)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本期变动17,522.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转入17,045.45万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501.73万元。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为:公司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拟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评估,根据中铭评报字(2021)第6071号评估结果确认相关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即2021年10月31日的含税公允价值,在扣除相关税费影响后得出不含税公允价值,由于该评估日距资产负债表日相差仅2个月且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市场与评估基准日并无明显变化,故公司以其作为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适用政策 | 固定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 会计政策变更 | ||
名称 | 深圳商业办公楼(建安山海中心23层、27层、28层 D、G单元) | 上海亲和源17号楼商业街(17号01-09) | 上海亲和源-会所 | 江西余干仁和医院房产(含土地) |
转换日账面净值 | 11,476.53 | 1,299.91 | 1,654.55 | 1,527.22 |
转换日评估值(含税) | 17,114.89 | 4,061.28 | 8,998.42 | 1,309.07 |
增值(含税) | 5,638.36 | 2,761.37 | 7,343.87 | -218.15 |
2020.12.31评估值(含税) | - | 3,913.60 | 8,671.20 | 1,257.15 |
2019.12.31评估值(含税) | - | 3,765.92 | 8,343.99 | 1,200.21 |
2021.10.31评估值(不含税) | 17,045.45 | 3,867.89 | 8,569.92 | 1,246.73 |
2021.10.31评估增值 | 5,568.92 | 2,567.98 | 6,915.37 | -280.48 |
2020.12.31评估值(不含税) | - | 3,727.24 | 8,258.29 | 1,197.29 |
2019.12.31评估值(不含税) | - | 3,586.59 | 7,946.66 | 1,143.06 |
2021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140.65 | 311.63 | 49.45 |
对于原有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法转换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司按照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调整后期初投资性房地产金额与期末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差额501.73万元确认为本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本期自用房产转还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以其不含税公允价值17,045.45万元确认,其评估增值额5,568.92万元考虑1,392.23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后,差额4,176.69万元计入本期其他综合收益。
年审会计师意见: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本期变动175,228,775.25 元,其中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产地转入170,454,488.42元,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导致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5,017,312.38元,合并抵销转出-243,025.55元。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为:公司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拟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评估,根据中铭评报字(2021)第6071号评估结果确认相关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即2021年10月31日的含税公允价值,在扣除相关税费影响后得出不含税公允价值,由于该评估日距资产负债表日相差仅2个月且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市场与评估基准日并无明显变化,故公司以其作为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
我们认为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核查程序
①我们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和询问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会计处理情况;
②检查了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记录及记账凭证;
③查阅了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报告;
④调查了临近2021年12月31日所在地周围房地产市场的同类或类似房产的市场价格信息。”
4、报告期内,你公司存在两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部分披露,“目前,众安康、云南安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与资金占用方昆明泛海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实际控制人达成《调解协议》,仍未执行完毕。江阴百意中医院其它股东江阴市百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1 年度通过往来款的方式占用百意中医院资金,仍未归还占用资金。其它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形已解决。”请说明昆明泛海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占用你公司资金情况及调解情况,以及你公司称已解决的其它股东资金占用的具体占用情况和解决情况。【回复】:
云南安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安健”)是公司子公司众安康控股子公司,众安康持有云南安健55%股权,昆明泛海商贸有限公司持有云南安健45%股权。云南安健董事长为裴某,即昆明泛海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实际控制人。
众安康于2020年6月,以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为由,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提起诉讼,起诉被告裴某、第三人云南安健,案号为(2020)云01民初2613号。2016年,众安康向云南安健提供借款共计3,000万元,用于支付项目保证金。裴某利用其与云南安健董事长的职务之便及控制地位,将款项转让被告实际控制的昆明美景装饰有限公司、昆明正杰劳务有限公司、云南新柏劳务有限公司,给云南安健造成了损失。后裴某向云南安健出具了还款计划,但现在未按照约定还款,尚有1,560万元没有支付,众安康为维护云南安健的权益,作为股东提起诉讼。
2020年11月,经法院调解,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昆明中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裴某分期向云南安健支付欠款本金与利息共计2,185.66万元,如未按期足额履行前述第一项的任何一期给付义务,则裴某应立即向云南安健支付2,185.66万元中尚未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及违约金,云南安健有权就此申请强制执行。
后续,裴某依照《民事调解书》向云南安健支付350万元。因裴某未按照上述《民事调解书》的规定履行,云南安健于2021年1月向昆明中院申请强制执
行,昆明中院立案受理案号为(2021)云01执173号。后因乙方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昆明中院于2021年6月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该次执行程序。
2021年9月,云南安健向昆明中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标的金额为1,965.39万元。云南安健与裴某经协商,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双方确认裴某再向云南安健支付1,774万,在云南安健向昆明中院申请解除本案中对裴某采取的限制消费措施及保全措施后,裴某分期支付。截至目前,云南安健已解除对裴某的限制消费措施及保全措施,但仍未收到裴某支付的剩余款项。云南安健后续将采取其它有效措施,追回该笔款项,维护公司利益。公司其它已解决的关于其它非关联方股东资金占用情形具体如下:
(1)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旗下昆山昆海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昆海医院”)持有20%股权的股东徐连胜于2018年12月利用其职务之便,通过医院向其提供借款20万元,用于代垫其股东分红个税。2021年,医院以应向徐连胜分红的款抵消该笔资金占用,该笔其它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形已解决。
(2)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汕尾宜华岭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尾宜华岭南”)持有30&股权的股东广州市广医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医堂”)通过往来款的形式,从汕尾宜华岭南转账300万元,2021年12月,公司与广医堂签署《股权转让及债务清偿协议》,公司将持有的汕尾宜华岭南70%股权,以5,198,379.77元价格转让给广医堂。同时,汕尾宜华岭南向公司支付所欠债务3,801,620.23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汕尾宜华岭南的股权,汕尾宜华岭南亦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款及汕尾宜华岭南所欠债务的款项,该笔其它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形已解决。
2022年1月至今,公司经核查,发现新增两笔确认为其它非关联方股东存在资金占用的行为,具体如下:
(1)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旗下昆山昆海医院持有20%股权的股东徐连胜,在其担任该医院董事长期间,同时利用其职务之便,以个人借款的名义,将该医院账面资金转账至其个人银行账号上,挪用公司资金供其个人使用。经债权债务
冲抵后,截至2021年底,仍有388.2万元的借款未归还。昆山昆海医院报案后,经当地公安局审查,已正式立案。
(2)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旗下江阴百意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意中医院”)持有的持有 35.1250%的股东江阴市百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意生物公司”)于 2021年度,通过往来款的方式,占用百意中医院资金共计人民币2,463.50万元。截至目前,百意生物公司仍未归还该笔占用资金。因百意生物公司及其实控人沈敏的关于百意中医院的业绩对赌目标未实现,达孜赛勒康已因业绩补偿事宜,起诉业绩对赌补偿责任人百意生物、沈敏等,并已于2021年9月起陆续冻结了沈敏及其丈夫等名下所持股权及房产、资金等,间接对上述违规财务支助事项也提供一定的保障。
5、你公司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披露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与你公司发生非经营性往来,往来形成原因主要为对集团投资非营利医院的资金支持。你公司在年报中披露,你公司与控股股东宜华集团合作成立了宜鸿投资(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40%、60%),宜鸿投资利用宜华集团的投资经验、资金及资源,加大并购投资的规模,与公司合力打造医疗健康产业的并购投资平台,该关联企业后续控股了多家医院及养老产业公司,与你公司现有业务存在一定的同业竞争。请说明:
(1)你公司对集团投资非营利医院进行资金支持的具体情况,相关事项是否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针对你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宜鸿投资,以及宜鸿投资后续控股多家医院及养老产业公司,说明对于投资宜鸿投资事项,是否存在你公司和控股股东未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出资以及你公司对宜鸿投资进行财务资助的情况,相关事项是否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经公司2020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为
下属非营利性医院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达孜赛勒康为下属非营利性医院南昌大学附属三三四医院(以下简称“南昌三三四医院”)及奉新第二中医院(已更名为“奉新城南中医院”)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作为资助,资助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借款、股权等。本报告期上述财务资助发生情况如下:
资金往来方名称 | 2021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1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1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 | 2021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1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南昌大学附属三三四医院 | 102,500,000.00 | 12,000,000.00 | 7,324,794.74 | 750,000.00 | 121,074,794.74 | 对集团投资非营利医院的资金支持 | 非经营性往来 |
奉新城南中医院 | 6,034,399.92 | 8,000,000.00 | 339,765.39 | 8,378,300.00 | 5,995,865.31 | 对集团投资非营利医院的资金支持 | 非经营性往来 |
上表所述集团指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受财务资助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达孜赛勒康投资的非营利性机构,该对外财务资助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通过,不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宜鸿投资,宜鸿投资后续控股多家医院及养老产业公司,对于投资宜鸿投资事项,经公司核查,公司期末与宜鸿投资及其下属子公司往来余额如下:
公司 | 会计科目 | 2021年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广东粤东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 | 3,250,000.00 | 托管费收入 | 经营性往来 |
玉山县博爱医院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 | 31,266,552.73 | 托管费收入 | 经营性往来 |
浙江琳轩亲和源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4,000,000.00 | 1000万元属于履约保证金,400万属于日常经营投入 | 经营性往来 |
公司与宜鸿投资下属公司往来均为经营性往来,公司及控股股东宜华集团对宜鸿投资的注册资本已全部按照持股比例实缴出资,不存在未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出资的情况,亦不存在对宜鸿投资进行财务资助的情况,上述应收款项形成为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及亲和源与宜鸿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往来产生,不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除上述经营性往来,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向控股股东发出《询问函》,要求其自查,是否存在宜华集团及其关联方存在资金占用、宜华健康为宜华集团提供担保的情形。经宜华集团回复,宜华集团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宜华健康为宜华集团提供担保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对宜华健康上述关于与宜鸿投资及其下属子公司往来情况的陈述及性质判断未发现异常,但由于宜华健康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我们不能确定宜华健康是否还存在其他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事项。
核查程序
①我们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与宜鸿投资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有关内部控制;
②向公司管理层获取公司与宜鸿投资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关联方清单,询问关联方的名称、关联方特征、关联方关系性质、关联交易的类型、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关联交易的目的;
③查阅公司与宜鸿投资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的有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及公告资料;
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形成上述期末往来余额的业务实质、业务进展情况;
⑤检查确认托管费收入确认的合同、计算依据,检查托管费收入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检查托管费收入回款情况;
⑥检查形成其他应收款的原始凭证,查阅有关合同、银行回单;
⑦对宜鸿投资及其下属子公司期末往来余额实施函证程序;
⑧获取公司管理层声明书。”
6、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多个资产或项目仍处于盈利预测期间,实际业绩低于承诺业绩。请你公司:
(1)详细列式你公司目前仍处于盈利预测期间的资产或项目,以及以前期间触发业绩补偿义务但尚未履行补偿义务的资产或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或项目名称、各年度承诺业绩和实际实现业绩、需补偿金额和补偿方式、补偿履约时限、截至目前补偿情况等。
(2)请说明你公司针对上述业绩补偿的会计处理。
【回复】:
(1)公司涉及盈利预测期间的项目,以及以前期间触发业绩补偿义务但尚未履行补偿义务的项目所涉及的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已结束)
各年度承诺业绩和实际实现业绩如下表所示:
年度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
承诺数(万元) | 实现数(万元) | 差额(万元) | 完成率 | |
2015年度 | 6,165.00 | 6,183.67 | 18.67 | 100.30% |
2016年度 | 11,141.00 | 12,703.53 | 1,562.53 | 114.03% |
2017年度 | 15,235.00 | 16,619.05 | 1,384.05 | 109.08% |
2018年度 | 19,563.00 | 19,520.87 | -42.13 | 99.78% |
2019年度 | 21,410.00 | 1,294.24 | -20,115.76 | 6.05% |
2020年度 | 23,480.00 | -3,755.47 | -27,235.47 | -15.99% |
2015-2020年度 | 96,994.00 | 52,565.89 | -44,428.11 | 54.19% |
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西藏大同康宏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马鞍山大同康宏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马鞍山大同”】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的约定,马鞍山大同应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款35,708.11万元,就马鞍山大同应对上市公司赔偿的金额在应付股权款中进行扣除后,马鞍山大同仍需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款32,815.87万元。
该笔补偿履约时限为公司在当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截至目前,公司仍未收到马鞍山大同的业绩补偿款。公司正努力寻找关于马鞍山大同的财产线索,在法定期限内,对该笔业绩补偿款提起诉讼。
2)项目名称: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和源”)(业绩承诺未结束)
各年度承诺业绩和实际实现业绩如下表所示:
年度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
承诺数(万元) | 实现数(万元) | 差额(万元) | 完成率 | |
2016年度 | -3,000 | -2,917.99 | 82.01 | 102.73% |
2017年度 | -2,000 | -696.66 | 1,303.34 | 165.17% |
2018年度 | -1,000 | 3,415.10 | 4,415.10 | 541.51% |
2019年度 | 2,000 | -9,611.17 | -11,611.17 | -580.56% |
2020年度 | 4,000 | -19,460.22 | -23,460.22 | -586.51% |
2021年度 | 6,000 | -6,349.84 | -12,349.84 | -205.83% |
2016-2021年度 | 6,000 | -35,620.78 | -41,620.78 | - |
根据公司与奚志勇、上海亲和源置业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上海亲和源会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和源会务”)签订《关于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的股
权收购协议书》的约定,业绩承诺方奚志勇在本协议下承担的业绩承诺补偿责任以本协议签署时其在亲和源拥有的投资权益按照本次交易估值所计算的价值为限。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应付奚志勇股权转让款5,718.3万元,公司就奚志勇应对上市公司赔偿的金额在应付股权款中进行扣除。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已进行了扣除,扣除后,奚志勇仍应向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补偿金额。
奚志勇在收购协议签署时,其在亲和源直接拥有的投资权益和其通过上海亲和源会务服务有限公司间接拥有的亲和源投资权益,共计17,493万元,即2019年、2020年,奚志勇承担的业绩承诺补偿责任已达到其在亲和源拥有的投资权益的上限,2021年,奚志勇无需向上市公司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奚志勇应在亲和源当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截止目前,公司未收到奚志勇的业绩补偿款,公司已就上述业绩补偿款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尚未开庭。3)项目名称:余干仁和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干仁和医院”)(业绩承诺已结束)各年度承诺业绩和实际实现业绩如下表所示:
年度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
承诺数(万元) | 实现数(万元) | 差额(万元) | 完成率 | |
2017年度 | 2,000 | 2,690.18 | 690.18 | 134.51% |
2018年度 | 2,300 | 2,487.17 | 187.17 | 108.14% |
2019年度 | 2,645 | 2,722.18 | 77.18 | 102.92% |
2020年度 | 3,041.75 | 2,136.93 | -904.82 | 70.25% |
2021年度 | 3,345 | -1,968.25 | -5,313.25 | -58.84% |
2017-2021年度 | 13,331.75 | 8,068.21 | -5,263.54 | 60.52% |
根据达孜赛勒康与业绩承诺方徐雨亮、徐升亮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书》的
约定,徐雨亮、徐升亮2021年未能完成业绩承诺,2017-2021年累积未能完成业绩承诺,徐雨亮、徐升亮需向达孜赛勒康支付6,822.36万元。在优先以未支付的交易对价进行抵扣后,应向达孜赛勒康支付5,094.36万元的补偿金额。
补偿金额应在业绩承诺期结束后且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的审计报告出具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达孜赛勒康支付所有应补偿金额。截至目前,达孜赛勒康尚未收到徐雨亮、徐升亮的业绩补偿款。达孜赛勒康将优先与徐雨亮、徐升亮协商沟通,确认业绩补偿款及还款期限。如未能协商一致,达孜赛勒康将通过提起诉讼方式,维护达孜赛勒康的利益。4)项目名称:昆山昆海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昆海医院”)(业绩承诺已结束)各年度承诺业绩和实际实现业绩如下表所示:
年度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
承诺数(万元) | 实现数(万元) | 差额(万元) | 完成率 | |
2017年度 | 813 | 853.83 | 40.83 | 105.02% |
2018年度 | 935 | 967.37 | 32.37 | 103.46% |
2019年度 | 1,075.00 | 269.15 | -805.85 | 25.04% |
2020年度 | 1,129.00 | 25.06 | -1,103.94 | 2.22% |
2021年度 | 1,129.00 | -887.82 | -2,016.82 | -78.64% |
2017-2021年度 | 5,081.00 | 1,227.58 | -3,853.42 | 24.16% |
根据达孜赛勒康与黄伟、业绩承诺方徐连胜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书》的约定,徐连胜2019年、2020年、2021年均未完成业绩承诺,2017-2021年累积未能完成业绩承诺,徐连胜应向达孜赛勒康累计支付业绩补偿款4,804.45万元。
补偿金额应在昆山昆海医院当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达孜赛勒康支付现金补偿。截至目前,达孜赛勒康尚未收到徐连胜支付的业绩补偿款。徐连胜已就股权转让纠纷为由起诉达孜赛勒康,达孜赛勒康已就业绩补偿款事项依法向法院提起反诉,目前法院仍未受理。同时,因徐连胜多次利用其职务
之便,占用昆山昆海医院的资金,侵占医院的利益,昆山昆海医院亦已向公安部门报案处理。5)项目名称:江阴百意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意中医医院”)(业绩承诺已结束)
各年度承诺业绩和实际实现业绩如下表所示:
年度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
承诺数(万元) | 实现数(万元) | 差额(万元) | 完成率 | |
2017年度 | 1,600.00 | 1,647.15 | 47.15 | 102.95% |
2018年度 | 1,920.00 | 1,186.10 | -733.90 | 61.78% |
2019年度 | 2,308.00 | 0.76 | -2,307.24 | 0.03% |
2020年度 | 2,308.00 | 630.91 | -1,677.09 | 27.34% |
2021年度 | 2,308.00 | -1,790.24 | -4,098.24 | -77.57% |
2017-2021年度 | 10,444.00 | 1,674.68 | -8,769.32 | 16.03% |
根据达孜赛勒康与沈敏、江阴尚亿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丁蕾、丁盛、江阴市百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统称“业绩承诺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业绩承诺方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均未能完成业绩承诺,2017年-2021年累积未能完成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应在承诺期内最后一年,向达孜赛勒康支付业绩补偿款共计9,420.89万元。在优先以未支付的交易对价进行抵扣后,应向达孜赛勒康支付6,728.09万元的补偿金额。补偿金额应在百意中医医院业绩承诺期内最后一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达孜赛勒康支付现金补偿。截至目前,达孜赛勒康尚未收到业绩承诺方支付的业绩补偿款。达孜赛勒康已就该笔业绩补偿款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冻结业绩承诺方的部分资产,已形成一审判决,根据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21)苏02民初545号,业绩承诺方需向达孜赛勒康支付3,709.6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
提起业绩补偿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6)项目名称:和田新生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和田新生医院”)(业绩承诺未结束)各年度承诺业绩和实际实现业绩如下表所示:
年度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
承诺数(万元) | 实现数(万元) | 差额(万元) | 完成率 | |
2018年度 | 1,300.00 | 1,300.13 | 0.13 | 100.01% |
2019年度 | 1,495.00 | 1,261.92 | -233.08 | 84.41% |
2020年度 | 1,868.75 | -917.00 | -2,785.75 | -49.07% |
2021年度 | 2,055.63 | -2,146.34 | -4,201.97 | -104.41% |
2018-2021年度 | 6,719.38 | -501.29 | -7,220.67 | -7.46% |
根据达孜赛勒康与米吉提·阿不拉、米日巴尼·艾合买提(统称“业绩承诺方”)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书》的约定,业绩承诺方2019年、2020年、2021年均未能完成业绩承诺,2018年-2021年累积未能完成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应向达孜赛勒康累计支付业绩补偿款5,110.20万元。在优先以未支付的交易对价进行抵扣后,应向达孜赛勒康支付1,144.20万元的补偿金额。补偿金额应在和田新生医院当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达孜赛勒康支付现金补偿。截至目前,达孜赛勒康尚未收到业绩承诺方支付的业绩补偿款。达孜赛勒康将优先与业绩承诺方协商沟通,确认业绩补偿款及还款期限。如未能协商一致,达孜赛勒康将通过提起诉讼方式,维护达孜赛勒康的利益。
(2)针对业绩补偿公式算出来的业绩补偿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将一项资源确认为资产,还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故公司对业绩补偿款的确认主要综合考虑业绩补偿方是否具有偿还能力,对于有确切证据表明与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的,公司在账务上对其予
以确认;对没有证据表明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的,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部分业绩补偿款在账务上未予确认,将在实际收到款项时予以确认。具体项目业绩补偿款确认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协议内容计算,马鞍山大同需向上市公司支付业绩补偿补偿款 35,708.11 万元,确认该业绩补偿款前,公司账面针对马鞍山大同2019、2020年业绩对应剩余未付股权款余额为2,892.24万元,公司已在以前年度对该部分金额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冲减其他应付款-应付股权款,马鞍山大同剩余应付公司业绩补偿款32,815.87 万元。由于该业绩补偿款金额较大,对利润影响较大,且公司未能获得马鞍山大同具有履约能力的证据,包括未能获得其财务报表、资产证明等资料,并且通过查询到的马鞍山大同与其他单位的诉讼判决书,马鞍山大同因不能履约到期债务被其他单位起诉,故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未对剩余32,815.87 万元业绩补偿款进行确认相关资产及收益。2021年度,公司暂未收到该部分业绩补偿款,故对此未有进行账务处理。
2)项目名称: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公司与奚志勇、上海亲和源置业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上海亲和源会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和源会务”)签订《关于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书》的约定,业绩承诺方奚志勇在本协议下承担的业绩承诺补偿责任以本协议签署时其在亲和源拥有的投资权益按照本次交易估值所计算的价值为限。奚志勇在收购协议签署时,其在亲和源直接拥有的投资权益上限为8,169万元,其在亲和源直接拥有的投资权益和其通过亲和源会务间接拥有的亲和源投资权益,共计17,493万元。由于2019年、2020年,奚志勇承担的业绩承诺补偿责任已达到其在亲和源拥有的投资权益的上限,2021年,奚志勇无需向上市公司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由于合同对该部分上限是否含间接权益未明确约定,出于谨慎性原则,对奚志勇业绩补偿款的确认,公司已在以前年度以其在亲和源拥有的直接权益上限8,169万元进行确认,2021年,公司已对其提起业绩诉讼赔偿并冻结其相应资产,后续,公司财务人员将根据最终判决结果进行账务处理。
3)项目名称:余干仁和医院有限公司,对于徐雨亮、徐升亮2021年未能完
成业绩承诺需向达孜赛勒康支付的6,822.36万元,由于2021年底达孜赛勒康尚未对其未付股权款1,728万元,且徐雨亮、徐升亮尚有余干仁和医院40%股权质押在达孜赛勒康,公司评估该部分可覆盖其对达孜的业绩承诺补偿款,故公司对该6,822.36万元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优先扣除其他应付款-未付股权款后,差额确认对徐雨亮、徐升亮的其他应收款。
4)项目名称:昆山昆海医院有限公司,对徐连胜应向达孜赛勒康累计支付的业绩补偿款4,804.45万元,其中属于以前年度的业绩补偿款2,289.88万元,该部分在以前年度由于有对其未付股权款及股权质押,故已在以前年度进行确认,对本年度对应的业绩补偿款2,514.57万元,由于公司与其股权纠纷尚在诉讼中,且公司未能发现其其他财产线索,故在本年度公司对该部分业绩补偿款基于谨慎性原则账面未予以确认。
5)项目名称:江阴百意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对沈敏等业绩承诺方按照合同计算出的需向达孜赛勒康支付的业绩补偿款9,420.89万元,该部分在以前年度由于有对其未付股权款及根据掌握到的财产线索,前期已确认4,603万元(其中冲抵未付股权款2,692.8万元),剩余4,817.89万元本报告期由于业绩补偿方江阴市百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对百意中医医院2,463.5万元的资金占用,虽然公司已对其业绩补偿款提起诉讼并冻结了相应的财产,但是公司未有证据表明该部分财产能覆盖其对企业的所有债务,故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部分本年度账面未予确认相应资产及损益。
6)项目名称:和田新生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对业绩补偿方应支付的业绩补偿款5,110.20万元,其中属于以前年度的业绩补偿款2,102.66万元,由于存在对其未付股权款,公司已在以前年度予以确认,属于本年度的业绩补偿款3,007.2万元,报告期末公司对其未付股权款余额为1,863.34万元,扣除未付股权款后余额为1,144.2万元,由于业绩补偿方名下对和田新生医院剩余49%股权已被用于医院贷款质押担保,对扣除未付股权转让款后的应收余额1,144.2万元,该部分权益未来流入公司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出于谨慎性原则,本报告期,公司仅按未付股权款金额能受偿的部分金额1,863.34万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相应冲减其他应付款-未付股权款,对剩余1,144.2万元账面未予确认。
7、你公司预付款项期初余额为1.18亿元,期末余额为4.29亿元,,其中3年以上账龄的预付款期末余额为3.47亿元。请你公司:
(1)结合预付款构成、付款对象、预付款发生原因等,说明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
(2)请说明在期初余额仅1.18亿元的情况下,3年以上账龄的期末余额为
3.47亿元的原因。
【回复】:
(1)2021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大预付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万元) | 占比 | 预付款发生原因 |
深圳市康馨鹏城养老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33,580.71 | 78.21% | 莲塘项目众安康作为项目总承包方垫付的土地、工程款等,工程尚未与业主方结算 |
湖南湘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031.82 | 9.39% |
常德医院项目预付工程款,后因公司资金紧张未能继续投入资金,目前工程停工中,导致工程一直未能结算
深圳市港龙混凝土有限公司 | 713.62 | 1.66% | 莲塘项目预付工程款,工程尚未结算 |
深圳市俊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704.07 | 1.64% | 莲塘项目预付工程款,工程尚未结算 |
湖南北原建设有限公司 | 403.33 | 0.94% | 邵东医院项目预付工程款,工程尚未结算 |
合计 | 39,433.55 | 91.84% |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大预付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万元) | 占比 |
湖南湘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053.04 | 34.44% |
马鞍山中康医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117.86 | 9.50%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 1,063.65 | 9.04% |
深圳市南江电气实业有限公司 | 623.89 | 5.30% |
湖南北原建设有限公司 | 403.33 | 3.43% |
合计 | 7,261.76 | 61.71% |
从上述2021年期末与期初预付账款前五大对比可看出,期末较期初预付账款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子公司众安康对康馨养老公司33,580.71万元的预付账款导致。根据公司子公司众安康与康馨养老公司于2020年底签署的《项目终止备忘录》,公司于2020年将莲塘项目相关资产、负债重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及持有待售负债,2021年以来,子公司众安康多次就项目终止问题与业主方进行协商,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负债已满一年,且截至年报披露日,子公司与业主方仍未能签订生效的《终止协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认为该项目已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故将其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按照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负债前的科目进行还原,其中,还原至预付账款的金额为36,217.39万元,故公司期末预付账款较期初大幅增加的原因为资产项目的重分类导致。
(2)在期初余额仅1.18亿元的情况下,3年以上账龄的期末余额为3.47亿元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期末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已不满足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莲塘项目进行还原,公司在统计每家公司预付账款账龄的时候,是按照其真实账龄进行统计披露,而不是按照其在预付账款科目进行核算的账龄进行统计。公司对康馨养老公司33,580.71万元的预付账款,其中5,689.01万元账龄为2-3年,5,350万元账龄为3-4年,22,541.7万元账龄为4-5年,故导致了在期初余额仅1.18亿元的情况下,3年以上账龄的期末余额大于期初余额的情况。
8、你公司商誉账面原值期末余额19.82亿元,已计提减值准备金额16.54亿元。请你公司结合对上述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假设、各年现金流量等评估参数、报告期内业绩情况等,说明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收购的达孜慈恒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孜慈恒”)、昆山昆海医院、百意中医医院合并资产组、余干仁和医院、和田新生医
院(以下简称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医疗业务资产组)评估假设如下:
一般假设
1)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
2)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3)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所处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无重大变化。
4) 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除已知事项外不发生重大变化。
5)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6) 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7)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特殊假设
1) 假设的技术队伍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不会发生重大的核心专业人员流失问题。
2) 各经营主体现有和未来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公司管理层能稳步推进公司的发展计划,保持良好的经营态势。
3) 未来经营者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不会出现影响公司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4) 提供的历年财务资料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进行收益预测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会计核算方法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5) 假设预测期的收入和支出是均匀实现的。
6) 未来的生产经营未考虑环保核查或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停工停产对产量
的影响。
达孜赛勒康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医疗业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确定过程如下: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现金流折现估值模型测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未来现金流量基于盈利预测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使用的关键参数为:
1)收益期的确定
在对企业收入成本结构、资本结构、资本性支出、投资收益和风险水平等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宏观政策、行业周期及其他影响企业进入稳定期的因素,确定预测期为5年,收益期为无限期。
本次评估将预测期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第二阶段为2027年1月1日直至永续。
2)预期收益的确定
本次将资产组税前现金流量作为资产组预期收益的量化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税前自由现金流=EBITDA-资本性支出-年营运资金增加额
3)折现率的确定
股权期望回报率和债权回报率可以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权重按评估对象实际股权、债权结构比例。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利用以下公式计算:
其中:WACC为加权平均总资本回报率;E为股权价值;Re为期望股本回报率;D为付息债权价值;Rd为债权期望回报率;T为企业所得税率。
本次评估现金流为税前现金流,故折现率需为税前,即需要进行以下折算:
经测算,税前总资本加权成本回报率为11.39%。4)达孜赛勒康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医疗业务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表如下:
达孜慈恒:万元 | 2022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6年 | 永续年 |
营业收入 | 15,746.50 | 15,956.14 | 16,457.23 | 16,960.07 | 17,129.67 | 17,129.67 |
营业成本 | 8,273.30 | 8,398.40 | 8,665.08 | 8,933.23 | 9,040.00 | 9,040.00 |
税金及附加 | ||||||
销售费用 | 207.38 | 213.61 | 220.01 | 226.61 | 233.41 | 233.41 |
管理费用 | 3,515.03 | 3,452.07 | 3,439.16 | 3,529.14 | 3,775.53 | 3,739.72 |
财务费用 | ||||||
息税前利润 | 3,750.78 | 3,892.06 | 4,132.98 | 4,271.08 | 4,080.73 | 4,116.55 |
加:折旧/摊销 | 448.45 | 291.28 | 180.83 | 169.79 | 311.55 | 275.74 |
经营现金流 | 4,199.23 | 4,183.34 | 4,313.81 | 4,440.87 | 4,392.28 | 4,392.29 |
减:资本性支出 | - | - | - | 2,190.73 | - | 211.56 |
营运资金变动 | 3,247.61 | 47.36 | 103.19 | 103.80 | 40.60 | |
净现金流量 | 951.62 | 4,135.98 | 4,210.62 | 2,146.34 | 4,351.68 | 4,180.73 |
折现年限 | ||||||
折现系数 | 0.94 | 0.83 | 0.74 | 0.66 | 0.58 | |
净现金流量现值 | 895.96 | 3,451.89 | 3,115.13 | 1,407.61 | 2,529.84 | 18,973.12 |
昆山昆海医院:万元 | 2022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6年 | 永续年 |
营业收入 | 4,796.71 | 5,034.14 | 5,287.89 | 5,537.74 | 5,667.66 | 5,667.66 |
营业成本 | 3,321.65 | 3,437.95 | 3,600.92 | 3,773.01 | 3,880.92 | 3,880.92 |
税金及附加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039.54 | 1,039.59 | 1,024.67 | 1,071.56 | 1,111.85 | 1,185.01 |
财务费用 | ||||||
息税前利润 | 435.52 | 556.61 | 662.3 | 693.16 | 674.89 | 601.74 |
加:折旧/摊销 | 127.67 | 84.78 | 24.96 | 24.89 | 16.36 | 89.51 |
经营现金流 | 563.18 | 641.38 | 687.26 | 718.05 | 691.25 | 691.25 |
减:资本性支出 | 114.86 | |||||
营运资金变动 | 889.2 | 22.26 | 47.41 | 44.95 | 22.3 | |
净现金流量 | -326.02 | 619.12 | 639.84 | 673.1 | 668.94 | 576.39 |
折现年限 | ||||||
折现系数 | 0.9415 | 0.8346 | 0.7398 | 0.6558 | 0.5814 | |
净现金流量现值 | -306.95 | 516.73 | 473.39 | 441.44 | 388.9 | 2,616.10 |
百意中医医院:万元 | 2022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6年 | 永续年 |
营业收入 | 3,260.52 | 4,367.77 | 4,821.89 | 5,061.03 | 5,275.42 | 5,275.42 |
营业成本 | 2,121.47 | 2,339.24 | 2,476.25 | 2,585.26 | 2,708.80 | 2,645.77 |
税金及附加 | ||||||
销售费用 | 462.21 | 463.45 | 467.1 | 467.45 | 467.82 | 467.82 |
管理费用 | 865.58 | 835.57 | 840.56 | 887.56 | 951.33 | 907.05 |
财务费用 | ||||||
息税前利润 | -188.73 | 729.51 | 1,037.98 | 1,120.76 | 1,147.47 | 1,254.79 |
加:折旧/摊销 | 411.37 | 366.98 | 358.18 | 384.33 | 426.63 | 319.32 |
经营现金流 | 222.64 | 1,096.49 | 1,396.16 | 1,505.09 | 1,574.11 | 1,574.11 |
减:资本性支出 | - | 1,070.81 | - | 342.27 | 2,510.98 | 156.54 |
营运资金变动 | 846.96 | 171.81 | 78.82 | 53.27 | 46.14 | |
净现金流量 | -624.32 | -146.12 | 1,317.34 | 1,109.54 | -983.01 | 1,417.57 |
折现年限 | ||||||
折现系数 | 0.9415 | 0.8346 | 0.7398 | 0.6558 | 0.5814 | |
净现金流量现值 | -587.81 | -121.96 | 974.63 | 727.68 | -571.50 | 6,434.06 |
余干仁和医院:万元 | 2022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6年 | 永续年 |
营业收入 | 14,859.47 | 15,066.23 | 15,276.21 | 15,489.48 | 15,706.09 | 15,706.09 |
营业成本 | 9,491.67 | 9,667.99 | 9,806.86 | 9,962.78 | 10,126.74 | 10,132.47 |
税金及附加 | 7.69 | 7.69 | 7.69 | 7.69 | 7.69 | 7.69 |
销售费用 | 369.19 | 373.07 | 377.06 | 381.17 | 385.41 | 385.41 |
管理费用 | 1,123.97 | 1,159.77 | 1,196.92 | 1,235.31 | 1,274.97 | 1,274.97 |
财务费用 | ||||||
息税前利润 | 3,866.59 | 3,857.35 | 3,887.32 | 3,902.17 | 3,910.92 | 3,905.20 |
加:折旧/摊 | 1,315.23 | 1,315.23 | 1,293.59 | 1,288.93 | 1,288.93 | 1,294.65 |
销 | ||||||
经营现金流 | 5,181.82 | 5,172.58 | 5,180.91 | 5,191.10 | 5,199.85 | 5,199.85 |
减:资本性支出 | 1,601.21 | |||||
营运资金变动 | 6,863.48 | 78.73 | 99.88 | 93.38 | 92 | |
净现金流量 | -1,681.66 | 5,093.85 | 4,451.99 | 5,097.72 | 5,107.85 | 3,598.64 |
折现年限 | ||||||
折现系数 | 0.9415 | 0.8346 | 0.7398 | 0.6558 | 0.5813 | |
净现金流量现值 | -1,583.31 | 4,251.33 | 3,293.71 | 3,343.18 | 2,969.44 | 16,331.45 |
和田新生医院:万元 | 2022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6年 | 永续年 |
营业收入 | 7,131.35 | 9,097.11 | 9,784.22 | 10,230.64 | 10,679.36 | 10,679.36 |
营业成本 | 6,246.44 | 6,897.47 | 7,193.26 | 7,535.57 | 7,866.68 | 7,758.61 |
税金及附加 | 29.29 | 29.29 | 29.29 | 29.29 | 29.29 | 29.29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963.13 | 1,029.71 | 1,106.62 | 1,194.90 | 1,261.48 | 1,272.03 |
财务费用 | ||||||
息税前利润 | -107.51 | 1,140.63 | 1,455.05 | 1,470.88 | 1,521.91 | 1,619.43 |
加:折旧/摊销 | 1,417.51 | 1,418.72 | 1,401.99 | 1,392.22 | 1,385.04 | 1,307.94 |
经营现金流 | 1,310.00 | 2,559.35 | 2,857.04 | 2,863.10 | 2,906.95 | 2,927.37 |
减:资本性支出 | 240 | - | 1,142.89 | 32.9 | - | 948.34 |
营运资金变动 | 163.82 | 334.39 | 105.32 | 33.11 | 34.53 | |
净现金流量 | 906.18 | 2,224.96 | 1,608.83 | 2,797.08 | 2,872.41 | 1,979.02 |
折现年限 | ||||||
折现系数 | 0.9475 | 0.8507 | 0.7638 | 0.6858 | 0.6157 | |
净现金流量现值 | 858.64 | 1,892.83 | 1,228.83 | 1,918.14 | 1,768.54 | 10,707.21 |
2021年对达孜赛勒康医院运营业务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的理由和合理性分析如下:
(1)2021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公司下属医院面临巨大的经营压力,肩负本土抗疫和日常医疗工作,除达孜慈恒外,昆山昆海医院、百意中医医院、余干仁和医院、和田新生医院净利润均出现严重下滑。此外,受制于国内医保政策调整、药品采购政策变动、医保基金支付方法调整等原因,昆山昆海医院、
百意中医医院、余干仁和医院、和田新生医院均未能完成当年度及累计业绩承诺。
①余干仁和医院在在国内疫情影响且住院病人仍较少的情形下,医院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的防疫工作,在被政府征用一幢住院楼下,加强自身学科建设,提高成本管控,全年实现营业收入增长5.06%,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192.54%,主要是由于医院期末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375万元所致。随着2022年余干县医保归入上饶市统筹,公司预计将改善医院的医保回款,且余干仁和医院学科建设发展良好,拥有创伤中心、胸痛中心、卒中中心、新生儿危重病诊治中心四大中心,同时医院拥有先进的设备、明确的学科发展方向,一流的设施环境,一定量的土地储备,这些都是余干仁和医院发展的基石和增长点。
②昆山昆海医院因受国内疫情影响,2021年8月,医院非正常停诊二十余天,对医院收入产生一定影响,但在达孜赛勒康派驻人员的管理下,医院的收入未出现大幅度波动,2021年全年营业收入下降1.46%,实现净利润-898.2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982.14%,主要是由于受疫情影响及卫健委对十大症状就医管控加码导致门诊收入下滑、2021年社保政策优惠取消导致人工成本的上涨、计提坏账准备增加等原因。由于疫情关系,医院内科门诊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600-700万的业务量。随着疫情的好转,公司预计未来内科门诊的增长是可保证的,同时体检业务是该医院的传统强项,每年都有12-13%的增长。
③百意中医医院前期受国内疫情的影响及医院外部道路封闭施工,医院门诊病人数大幅减少,导致2021年医院收入大幅减少,全年营业收入下降35.19%,净利润下降425.9%。医院门口地铁站预计将于今年建设完成,极大地方便患者来医院就医,有利于医院业务的恢复。同时,医院近两年在体检业务、长护险、养老院托管等方面均有布局,有望为医院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
④和田新生医院受国内疫情影响,医院门诊暂停营业约两个月,同时,由于医院搬迁新址,约半年的过渡期医院处于非正常营业状态,导致2021年医院全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88%、净利润同比下降135.61%。在搬迁新址后,医院床位较原来增加约100张,住院环境大大改善,同时医院加强学科建设,增加了医疗设备投入,均为医院接下来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⑤达孜慈恒所持有的杭州慈养护理院有限公司及杭州养和护理院有限公司
由于医保政策收紧,住院病人减少,病人单体消费下降导致2021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2.05%,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0.22%。上述两家公司以护理为主要特色,运营模式成熟,盈利模式清晰,近期又正式由医院变更为护理院,护理院较综合医院,所需的大型医疗设备投入较少,医生和护士的数量配比较少,人力成本相对医院较低,依靠优秀的护工团队,可以保持较好的业务增长和利润。
(2)2021年末公司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管理层对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达孜赛勒康商誉减值测试相关医疗业务资产组在2021年12月31日的可回收价值进了评估。对未来现金净流量预测时,以资产的当前状况为基础,以税前
口径为预测依据,并充分关注选取的关键参数数据来源的可靠性;与此相关的重大假设与可获取的内部、外部信息相符;对折现率预测时,与相应的宏观、行业、特定市场等风险因素相匹配,与未来现金净流量均一致采用税前口径。未来现金净流量的预测期建立在经管理层批准的预测数据基础上,并考虑了相关资产组所包含的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剩余可使用年限。通过运用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充分考虑减值迹象等不利事项对未来现金净流量、折现率、预测期等关键参数的影响,确认昆山昆海医院、百意中医医院、余干仁和医院、和田新生医院商誉发生减值并计提减值准备。
3)公司对达孜慈恒医疗项目业务资产组,昆山昆海医院医疗项目业务资产组,百意中医医院医疗项目业务资产组,余干仁和医院医疗项目业务资产组,和田新生医院医疗项目业务资产组,结合所在行业的发展情况,取5年作为详细预测期,即详细预测期截止2026年,此后为永续预测期。预测收入时,根据各项业务2021年疫情后的经营情况、人员组成和业务拓展能力,结合各业务的市场情况,综合分析后得出。各项业务的成本、费用等支出,按照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以前年度水平后计算得出。各项参数还充分考虑了业绩未完成事项对商誉减值的影响。根据公司评估结果,达孜慈恒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已低于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069.39万元;昆山昆海医院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已低于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722.07万元;百意中医医院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已低于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683.31万元。余干仁和医院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已低于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506.03万
元。和田新生医院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已低于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5,139.55万元。
综上,公司认为2021年减值测试关键参数的取值具备合理性,计提的商誉减值符合减值测试及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年审会计师意见:
“针对商誉减值测试,我们实施了检查宜华健康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划分是否一致,商誉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是否准确、所选取的关键参数是否恰当,评价所采用的关键假设、所作出的重大估计和判断、所选取的价值类型是否合理,查阅了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初稿。我们未发现宜华健康2021 年商誉减值测试关键参数的取值存在重大异常,由于商誉减值测试未经专业评估机构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我们未能利用专家的工作以评价公司计提的商誉减值是否合理。”
9、你公司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期初余额为6.27亿元,期末余额为0,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期初余额为1.27亿元,期末余额为0,相关资产负债涉及康馨莲塘养老项目。请说明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负债本期处置情况,是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资产负债处置的会计处理。
【回复】:
公司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期初余额为6.27亿元,期末余额为0,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期初余额为1.27亿元,期末余额为0,相关资产负债涉及康馨莲塘养老项目,该项目截至年报披露日尚未进行处置,故不存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将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需满足以下条件: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公司对康馨莲塘养老项目所拥有的资产及负债,并不存在导致项目无法处置的情况存在,满足持有待售资产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的条件。根据公司子公司众安康与康馨养老公司于2020年底签署的《项目终止备忘录》,备忘录初步约定了项目处置价格为清算款5亿
元,同时,对后续的回款亦作出安排“正式协议签订后开立共管账户进行收取标的项目的全部收益”,以保障公司的后续回款,由于该终止备忘录中对项目终止意思表达明确,且明确约定“双方将就此安排签署正式协议”,故2020年底时,公司认为该出售满足极可能发生的条件,公司将莲塘项目相关资产、负债重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及持有待售负债,2021年以来,子公司众安康多次就项目终止问题与业主方进行协商,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负债已满一年,且截至年报披露日,子公司与业主方仍未能签订生效的《终止协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认为该项目已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故将其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按照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负债前的科目进行还原。
10、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5.52亿元,计提坏账准备1.80亿元,其中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期末账面余额分别为4.83亿元、1.11亿元。请结合应收账款历史回款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合理性。
【回复】: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55,177万元,计提坏账准备18,034.27万元,其中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期末账面余额分别为48,275.26万元、11,132.53万元。按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其中分为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2,578万元以及关联方组合5,697万元。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投资设立的非营利性机构如南昌三三四医院、奉新城南中医院、上海亲和源老年公寓等应收账款纳入关联方组合,由于该部分非营利性机构均为公司直接投资且公司均能对其财务进行有效管理,该部分机构目前均运营良好,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公司认为该部分应收账款收不回来的可能性极低,公司对该部分确认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账龄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及应用指南,公司结合历史款项收回率,运用迁徙法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结果与账龄分析比例对比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测算近3年应收账款平均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5 | 2.41 |
1至2年 | 10 | 13.12 |
2至3年 | 30 | 25.71 |
3至4年 | 50 | 67.86 |
4至5年 | 80 | 74.86 |
5年以上 | 100 | 99.54 |
如上表所示,公司根据迁移率模型计算的2021年坏账准备金额11,010.48万元,低于按账龄分析法计算的坏账准备金额11,132.53万元。因此,公司仍选择账龄分析法下计提的比例作为预期信用损失率,会计估计更加谨慎,财务数据可比性更高。综合来看,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应收账款坏账的比例为26.15%,从历史回款情况来看,公司医疗后勤业务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为9,551.31万元,结合近三年该部分业务板块回款情况,2019-2021年公司后勤业务平均含税收入95,454万元,平均应收账款余额11,719万元,应收账款平均占比12.28%,低于坏账综合比例26.15%;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应收账款对象中约16,595.54万元为下属医院对当地医保局的应收账款,考虑该应收对象为政府部门,出于对政府公信力的信任及经济长期向好的信心,公司认为该部分应收款项收不回来的可能性较低;公司应收账款中应收养老会员费2,992万元,从历史回款看,公司养老会员卡2018-2021年已销售会员卡回款率约84%,尚未回款的其中有部分是属于分期应收款未到收款期。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公司各账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是合理的。
11、你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为6.92亿元,其中关联往来款期末账面余额为1.59亿元,其他往来款期末账面余额为1.79亿元。请结合你公司关联往来款明细和其他往来款明细说明上述往来款的形成原因,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构成资金占用,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为6.92亿元,其中关联往来款期末账面余额为1.59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期末审定数(元) | 往来形成原因 | 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 是否形成资金占用 |
1 | 江阴新桥百意养老服务中心 | 1,947,000.00 | 共用食堂装修费分摊 | 是 | 否 |
2 | 江阴百意周庄养老服务中心 | 143,000.00 | 对下属非营利性机构的资金支持,用于经营 | 是 | 否 |
3 | 江阴祝塘百意养老服务中心 | 34,500.00 | 对下属非营利性机构的资金支持,用于经营 | 是 | 否 |
4 | 江阴百意周庄养老服务中心 | 711,000.00 | 对下属非营利性机构的资金支持,用于经营 | 是 | 否 |
5 | 江阴祝塘百意养老服务中心 | 250,000.00 | 对下属非营利性机构的资金支持,用于经营 | 是 | 否 |
6 | 江阴新桥百意养老服务中心 | 152,900.00 | 对下属非营利性机构的资金支持,用于经营 | 是 | 否 |
7 | 江阴宜华上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 | 对下属参股公司的资金支持,用于经营 | 是 | 否 |
8 | 江阴百意周庄养老服务中心 | 140,000.00 | 对下属非营利性机构的资金支持,用于经营 | 是 | 否 |
9 | 江阴祝塘百意养老服务中心 | 821,610.32 | 对下属非营利性机构的资金支持,用于经营 | 是 | 否 |
10 | 江阴宜华上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 | 对参股公司的资金支持,用于经营 | 是 | 否 |
11 | 桐乡市亲和源老年社会服务中心 | 4,352,834.00 | 对下属非营利性机构的资金支持,用于经营 | 是 | 否 |
12 | 上海亲和源老年生活形态研究中心 | 1,617,648.00 | 对下属非营利性机构的资金支持,用于经营 | 是 | 否 |
13 | 浙江琳轩亲和源投资有限公司 | 14,000,000.00 | 1000万元属于履约保证金,400万属于日常经营投入 | 是 | 否 |
14 | 辽宁亲和源投资有限公司 | 1,987,200.00 | 对参股公司的资金支持,用于经营 | 是 | 否 |
15 | 上海亲和源颐养院 | 500,000.00 | 对下属非营利性机构的资金支持,用于经营 | 是 | 否 |
16 | 杭州下城慈惠老年护理院 | 1,233,194.01 | 应收管理费 | 是 | 否 |
17 | 南昌三三四医院 | 121,074,794.74 | 对下属非营利性机构的资金支持 | 是 | 否 |
18 | 奉新城南中医院 | 5,995,865.31 | 对下属非营利性机构的资金支持 | 是 | 否 |
19 | 汕尾宜华岭南投资有限公司 | 3,803,120.23 | 本年处置的子公司,原来对其借款,该应收款项期后已收回 | 是 | 否 |
其他往来款期末账面余额为1.79亿元,其中主要其他往来明细如下:
客户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审定数(元) | 款项形成的具体原因 | 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 是否构成资金占用 |
龙山众安康养老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往来款 | 50,000,000.00 | 龙山众安康公司在合并范围时众安康借钱给其工程备料,公司处置后因工程未完工尚未能收回借款 | 是 | 否 |
江阴市百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往来款 | 24,635,000.00 | 江阴百意小股东挪用 | 否 | 孙公司小股东资金占用 |
昆明美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其他往来款 | 20,580,000.00 | 云南安健小股东挪用 | 否 | 孙公司小股东资金占用 |
龙山众安康养老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往来款 | 8,880,733.30 | 龙山众安康在合并范围时内部往来形成 | 是 | 否 |
海南陵水亲和源老年俱乐部 | 其他往来款 | 8,337,654.00 | 租金 | 是 | 否 |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直属医院 | 其他往来款 | 7,661,647.61 | 设备款 | 是 | 否 |
达孜富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往来款 | 5,567,789.00 | 根据达孜赛勒康与各方签订《清算协议及补充协议》结转宁波、杭州合作诊疗中心义务 | 是 | 否 |
昆明正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其他往来款 | 5,400,000.00 | 云南安健小股东挪用 | 否 | 孙公司小股东资金占用 |
徐** | 其他往来款 | 3,882,000.00 | 医院小股东挪用 | 否 | 孙公司小股东资金占用 |
邵东市中医医院 | 其他往来款 | 3,789,542.00 | 根据合同,代医院支付设计费、高压电力款等 | 是 | 否 |
深圳市金鑫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往来款 | 3,579,790.33 | 与劳务派遣公司结算差额 | 是 | 否 |
深圳市峰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往来款 | 3,368,219.15 | 代付款 | 是 | 否 |
马鞍山中康医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其他往来款 | 3,000,000.00 | 应收回的运营成本 | 是 | 否 |
宁波亲和源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 其他往来款 | 2,800,000.00 | 原合并范围子公司,在合并期间产生的往来款,期后已收回 | 是 | 否 |
中社安康(北京)养老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往来款 | 1,960,000.00 | 委托代付款 | 是 | 否 |
云南新柏劳务有限公司 | 其他往来款 | 1,650,000.00 | 云南安健小股东挪用 | 否 | 孙公司小股东资金占用 |
深圳市净达康医疗工程有限公司 | 其他往来款 | 1,638,499.73 | 医疗设备销售 | 是 | 否 |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往来款 | 1,569,282.35 | 应收停车场线上营业款暂挂账 | 是 | 否 |
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往来款 | 1,500,000.00 | 设备款 | 是 | 否 |
合肥中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往来款 | 1,500,000.00 | 应收资产转让款,未到付款期 | 是 | 否 |
裴** | 其他往来款 | 1,068,929.84 | 云南安健小股东挪用 | 否 | 孙公司小股东资金占用 |
安徽桐城华汇感光器材经营部 | 其他往来款 | 1,032,000.00 | 设备款 | 是 | 否 |
马鞍山中锐达实业有限公司 | 其他往来款 | 1,000,000.00 | 应收回的运营成本 | 是 | 否 |
徐** | 其他往来款 | 1,000,000.00 | 医院经营者扣款 | 是 | 否 |
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是指上市公司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使用的资金,综上,公司上述往来款均不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关联往来款均具有商业实质,不构成资金占用;其他往来中对江阴市百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昆明美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昆明正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云南新柏劳务有限公司、裴某、徐某的其他应收款为控股孙公司小股东挪用,被动形成上市公司对外财务资助。
年审会计师意见:
“基于我们对宜华健康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我们对宜华健康关
于上述往来款的判断未发现异常,由于宜华健康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存大重大缺陷,我们不能确定宜华健康是否还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关联方款项。”
12、你公司其他应付款中代收代付款、其他往来款期末余额分别为2.84亿元、4.97亿元,期初分别为0.20亿元、7.83亿元。请说明代收代付款、其他往来款的形成原因,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变动较大的原因。【回复】:
经公司核实,代收代付款、其他往来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变动较大的原因,主要是有一笔对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的其他应付款21,300万元,其形成原因为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代偿公司公司债本息,即属于对方公司代付款,2021年末公司工作人员将其性质分类为代收代付款,2020年末时,公司工作人员在统计分类时,简单将其认为对外借款,将其分类为其他往来款,经核实更正后公司其他应付款按性质分类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元) | 期初余额(元) |
关联往来款 | 19,545,894.70 | 75,395,299.55 |
股权转让款 | 68,683,364.88 | |
代收代付款 | 232,400,751.60 | 233,348,036.20 |
押金及保证金 | 12,854,203.09 | 26,504,617.43 |
其他往来款 | 547,837,708.71 | 570,175,594.65 |
其他 | 15,862,697.28 | 10,266,818.47 |
合计 | 828,501,255.38 | 984,373,731.18 |
如上表所示,代收代付款及其他往来款期末余额与期初余额并无重大变动。
公司代收代付款除上述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代偿公司债本息21,300万元外,其他均为日常经营中产生的零散代收代付款如代收餐费、代收老人托养费、代收代付个税、员工代付款等。
公司其他应付款-其他往来主要明细及形成原因如下:
客户名称 | 期末审定数(元) | 占其他往来比例 | 形成原因 |
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13,407,924.62 | 38.95% | 公司原对交通银行的债务本息被转让给招商平安 |
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 51,120,000.00 | 9.33% | 应付违约金及利息 |
河源美德贸易有限公司 | 49,954,161.31 | 9.12% | 借款 |
广东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4,687,435.74 | 8.16% | 子公司工程借款 |
邵东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40,469,291.67 | 7.39% | 子公司工程借款 |
合计 | 399,638,813.34 | 72.95% |
如上表所示,公司对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为原公司对交通银行的债务重分类形成,该笔债务被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前本息分别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应付利息核算,其被资产公司收购后,公司将该债务本息余额结转至其他应付款核算;对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为对方代偿公司债按照合同应付的违约金及利息形成,对河源美德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为借款形成,对广东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邵东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均为子公司工程借款形成。
13、你公司合同资产-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期末账面余额为7.40亿元,减值准备期末余额4.55亿元,期初余额分别为3.37亿元、1.34亿元。同时,你公司披露对于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减值本期计提1.58亿元、转回1.63亿元,信用减值损失部分披露本期合同资产减值损失5,736万元。请你公司:
(1)说明合同资产及其减值准备期末余额较期初大幅增长的原因。
(2)说明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期初余额变动金额与本期计提金额、以及信用减值损失部分披露的本期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回复】:
(1)公司合同资产及其减值准备期末余额较期初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截止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子公司众安康仍未能就莲塘项目与业主方取得正式终
止协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将其相关资产科目从持有待售资产进行还原,其中,还原至合同资产原值金额为39,806.95万元,还原至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6,302.39万元,该部分减值准备金额对应损益已在以前年度计提,还原后,公司对莲塘项目对应的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相应计提减值准备10,014.96万元,即期末因莲塘项目导致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较期初增加金额为26,317.35万元,除莲塘项目外,公司其他在合同资产核算的项目为常德鼎城区人民医院工程项目,账面价值3,077.68万元;邵东中医院工程项目,账面价值4,543.99万元;利辛中心医院项目,账面价值7,308.59万元;其他工程项目合同资产账面价值98.18万元,该部分项目本期进行减值测试相应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5,736.39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众安康主要工程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 | 账面原值(万元) | 账面价值(万元) | 本期计提减值(万元) | 工程基本情况 |
莲塘项目 | 39,806.95 | 13,489.60 | 10,014.96 | 工程于2015年开始施工,签订《终止备忘录》后,众安康公司已无对该项目进行后续投入资金,该项目地上15层、地下8层,目前项目地下建筑已完工,地面建筑施工到5层。 |
常德鼎城区人民医院项目 | 17,196.57 | 3,077.68 | 3,893.23 | 工程于2014年开始,目前医院土建部分已基本完工,剩余装修工程因公司资金紧张目前停工中,公司正积极寻找新的投资方推进工程复工 |
邵东中医院项目 | 9,560.12 | 4,543.99 | 1,843.16 | 工程2015年开始,目前土建部分已完工,装修工程正常施工中,预计2022年完工 |
利辛中心医院项目 | 7,308.59 | 7,308.59 | 合同2016年开始,目前工程已基本完工,剩余小部分收尾工程,工程尚未与业主方进行结算 | |
其他 | 98.18 | 98.18 | ||
合计 | 73,970.41 | 28,518.04 | 15,751.35 |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期初余额变动金额与本期计提金额差异较大是由于本期末对莲塘项目进行还原,其中16,302.39万元对应损失已在以前年度计提导致。信用减值损失部分披露的本期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与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披露金额差异较大是由于子公司财务人员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将原来期初在合同资产核算的项目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5,736.39万元相应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将莲塘项目还原后合同资产对应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10,014.96万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中,相应披露在附注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本期发生额中。
14、你公司固定资产表格中,披露本期在建工程转入金额为0,请核实该金额与在建工程部分披露的转入固定资产金额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
【回复】:
经公司核实,在附注固定资产表格中本期在建工程转入金额为0,在建工程部分披露的转入固定资产金额存在重大差异,是由于公司工作人员在填报系统固定资产附注时,将第六行在建工程转入的数据失误填在第五行购置处,经核实,本年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金额为118,474,207.35元。在建工程部分附注披露的新生医院新院区在建工程本期增加金额130,711,984.77元,本期
转入固定资产金额207,234,981.35元,经公司核实,乃工作人员在统计数据时直接以账面在建工程科目借贷方金额进行填写该两项数据,经更正,本期新生医院新院区在建工程增加额41,928,973.92元,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118,474,207.35元,与固定资产附注披露的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金额一致。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