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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科技:关于2019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31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 2019 年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通过资产管理效率的提升,盈利能力提升,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改善,使得公司有较为充裕的账面闲置资金,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低风险理财等证券投资方式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提高短期财务收益。

(二)投资金额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理财总额不超过180亿元人民币,本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方式

董事会授权TCL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负责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委托理财等低风险投资业务的管理;低风险投资理财额度为155亿元人民币,同时,在总的理财额度不超过180亿元的情况下,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占用香港及海外市场股票等证券投资未使用额度。

董事会授权利嵘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于香港的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在25亿元人民币的投资额度内,可在香港及海外市场从事二级市场股票及其相关衍生品投资、新股申购及基金投资等业务的管理。

(四)投资期限

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

二、2019 年度证券投资损益情况

2019年公司主要以闲置资金购买了债券、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集合信托计划及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19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为61.60亿元,报告期损益为8.02亿元。主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证券品种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会计计量模式期初账面价值(万元)本期购买金额(万元)本期出售金额(万元)期末账面价值(万元)报告期损益(万元)会计核算科目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不适用国开共赢2017666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50,000-50,753753交易性金融资产自有资金
信托计划不适用建信盛景通盈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40,000-40,907907交易性金融资产自有资金
资管计划不适用国泰君安资管君享盈活2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30,000-30,681681交易性金融资产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不适用工银理财·法人人民币理财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30,000-30,488488交易性金融资产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不适用中国农业银行“安心得利”定向人民币理财产品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30,000-30,475475交易性金融资产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不适用长江证券乐享1天集合资管计划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20,000-20,426426交易性金融资产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不适用中国农业银行“安心得利”定向人民币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20,000-20,321321交易性金融资产自有资金
财产品入当期损益
委托理财不适用国泰君安资管君享盈活1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10,000-10,227227交易性金融资产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不适用国泰君安资管君享盈活3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10,000-10,227227交易性金融资产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不适用长江证券乐享1天集合资管计划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10,000-10,213213交易性金融资产自有资金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429,117855,791994,424361,37675,532不适用自有资金
合计429,1171,105,791994,424616,09480,250

三、 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专门制订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2、严格防范投资风险,保障资金运行安全;

3、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

4、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得使用募集资金。

(二)资金审批及调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额度(包括将证券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的审批权限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内(不含),由公司证券投资部门报董事会授权的主管领导进行批准;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含)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含),由公司董事会批准;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含)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含)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三)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在公司证券投资信息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向公司外部和公司其他岗位人员泄露证券投资信息。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证券投资的信息披露工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公开的证券投资信息。

四、董事会的说明与意见

经董事会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开展证券投资是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获取投资收益的一种临时性经营行为,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

2019年,公司的证券投资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的内容,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和《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没有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没有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的情形,公司主要投资的标的为债券、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集合信托计划及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低风险产品,上述产品未发生亏损,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了短期财务收益。

2020年,公司将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继续通过低风险理财、证券投资等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提高短期财务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资金的运用没有超过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金额度,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未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2019 年度,公司开展的证券投资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及《证券投资内控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认为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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