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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直: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联合保荐机构”)作为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海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联合保荐机构之一,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19号文核准,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69,699,717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9,699,717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6.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03,048,160.5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21,801,523.9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81,246,636.56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8月20日全部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验字[2021]第1-00118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联合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过程中,根据项目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因此将会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的产品

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通知存款、协定利率、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方式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品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12个月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进行具体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及相关合同文件的签署,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风险:

1、银行固定收益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选择的固定收益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均为短期投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及时披露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买入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进行具体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及相关合同文件的签署,并负责组织进行具体实施。

2、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和

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二、联合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中信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 玥于冬梅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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