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0-048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1月5日(星期四)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杨威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人,代表股份235,666,2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8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235,370,5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3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9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
2.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股份1,546,7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1,251,0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9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一)审议《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2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01 选举姚旭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股) | 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 | 235,370,523 | 99.87% |
中小股东 | 1,251,049 | 80.88% |
表决结果 | 姚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
1.02 选举江文昌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股) | 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 | 235,370,523 | 99.87% |
中小股东 | 1,251,049 | 80.88% |
表决结果 | 江文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
关联股东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234,119,474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234,119,474股。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234,119,474股。
3、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234,119,474股。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1,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9212%;反对29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07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1,6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9212%;反对
29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07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234,119,474股。
5、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234,119,474股。
6、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234,119,474股。
7、募集资金运用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234,119,474股。
8、锁定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234,119,474股。
9、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234,119,474股。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234,119,474股。
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234,119,474股。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234,119,474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234,119,474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234,119,474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234,119,474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371,1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8%;反对29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1,6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9212%;反对29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07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234,119,474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234,119,474股。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409,6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11%;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聘请中信证券作为承销保荐机构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234,119,474股。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409,6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11%;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103%;反对25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410,0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13%;反对25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5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362%;反对25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6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石之恒、麻云燕
(三)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