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05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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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海直”)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19年3月18日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10070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是中信海直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中信海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情况表”)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要求及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2019年1月修订)规定的资金占用情况汇总格式,中信海直编制了上述情况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情况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中信海直管理层的责任。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05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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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情况表发表结论。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保证。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情况表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由中信海直编制的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本报告仅作为中信海直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 2019年3月18日 | 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 ———————— 王斌 ———————— 程武良 |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单位:万元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18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18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18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18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18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财务”) | 同受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 银行存款 | - | 30,326.12 | 36.37 | 20,210.19 | 10,152.30 | 存款(备注1) | 经营性往来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海直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029.99 | 17,409.90 | 295.56 | 12,231.29 | 6,504.16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中信海直通用航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6,075.09 | 1,474.51 | 13.64 | 3,027.59 | 4,535.65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中信海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 | 1,502.29 | 145.00 | 1,646.79 | 0.50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总计 | - | - | - | 7,105.08 | 50,712.82 | 490.57 | 37,115.86 | 21,192.61 | - | - |
(1)根据中信海直与中信财务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中信海直及其子公司将部分非日常经营需要的货币资金自2018年10月起存放于公司在中信财务开立的账户中。
本表已于2019年3月15日获董事会批准。
企业负责人: 杨威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王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 余金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