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96 证券简称:广聚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2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参与了通讯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同名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同名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资产核销(处置) 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监事会认为:此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资产核销(处置),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4.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8,124,552.48元人民币(0.0911元/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计4,812,455.25元人民币和提取10%任意公积金计4,812,455.25元人民币后,加上前期未分配利润592,059,317.63?元人民币(扣除2018年度分红款1,056万元),本公司2019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630,558,959.61元人民币。本年度分红派息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52,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2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1,056万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须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5.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同名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相关监管文件的要求,较为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6.审议通过《2020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及总经理年薪额度方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7.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同名公告。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主要会计政策的议案》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同名公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鉴于监事王坚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由广聚投控集团推荐,提名方健辉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次提名的监事候选人需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方健辉: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在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利雅得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农产品批发配送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任职;2012年6月至2020年1月任深圳市深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大沙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广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
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深圳市广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