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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集团: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6

债券代码:112831 债券简称:18天健Y1债券代码:149095 债券简称:20天健Y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2020年6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由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出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总发行额度25亿元,已发行额度为25亿元,剩余未发行额度为0亿元。其中,已发行2期公司债券为“18天健Y1”、“20天健Y1”,详见下表:

序号债券全称债券简称债券 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亿元)期限利率还本付息方式
1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一期) (品种一)18天健Y11128312018-12-212021-12-2118.003+N5.96%本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2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20天健Y11490952020-4-162023-4-167.003+N4.45%本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
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3)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9楼

2、划入方: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0XRG33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紫荆社区红荔路7019号天健商务大厦19楼

(4)法定代表人:韩德宏

(5)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9年12月25日

(7)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是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的规划咨询;建筑工程设备、新型材料、构件的研发、销售;地下空间投资开发和建设;物业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许可经营项目是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的设计、投资、施工、运维;建筑工程设备、新型材料、构件的生产经营;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管养;园林、绿化设施管养;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土地开发;产业园区综合开发;建筑产业人才培养;新型建筑业投资经营管理;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

(四)《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划出方: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划入方: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划转标的:深圳市国资委所持有天健集团23.47%的股份,持股数量为438,637,781股

2、本次无偿划转的产权数额及划转基准日

本次无偿划转的产权为标的股份,即深圳市国资委所持有天健集团23.47%的股份,持股数量为438,637,781股,均为无限售条件A股。划转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以天健集团在划转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作为本次无偿划转的依据。

3、标的股权划转及审批、变更登记

(1)双方就本次无偿划转已取得其各自内部具有合法权限的决策机构的审议批准。

(2)双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及协助办理本次无偿划转所需的法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标的股份过户和变更登记手续,将标的股份登记在特区建工集团名下。

(3)双方同意,标的股份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之日起由特区建工集团享有。特区建工集团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享有标的股权项下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关股东义务与责任。深圳市国资委对标的股份不再享有股东权利,亦不承担相关股东义务与责任。

(4)标的股份自划转基准日至无偿划转完成期间产生的损益由特区建工集团享有或承担。

4、职工分流安置方案

本次无偿划转不涉及天健集团职工分流安置情形。

5、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的处置

天健集团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上市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次无偿划转并不改变天健集团的独立法人地位。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天健集团涉及的债权债务以及或有负债均由其依法继续承担。

6、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本次无偿划转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股东名称无偿划转前持有股份无偿划转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比股数(股)占比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438,637,78123.47%00%
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00%438,637,78123.47%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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