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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集团: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3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9-24

2018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财务、股东大会决议执行、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保证企业规范运营和有序发展。

一、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人员变动情况

无。

(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

公司监事会按相关规定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分别对2018年公司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认真审核。对企业生产经营、资本运作、重大项目等报告情况,监事会均认真审核,力求保证监事会独立意见的客观与公正。通过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符合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规定要求,报告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

(三)监督公司规范运作

2018年监事会成员参加公司股东大会3次,召开监事会5次,列席董事会会议15次,经营班子会议75次,对公司重大事项的议事程序、决策程序、管理人员任免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高级

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班子能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规范运作;董事会和经营班子能够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依法履行职责,努力开拓创新,注意防控风险,管理较为规范。

(四)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核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了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工作,为公司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相关文件的要求,评价结果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关于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1、收购资产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天健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地产”)于2018年10月份,以人民币106,367万元的成交价格竞得黄埔区长岭居长岭路以南CPPQ-A1-3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占地面积42,445平方米;当天广州地产以人民币51,570万元的成交价格竞得增城区中新镇中新村83103200A18048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占地面积16,998.62平方米。

2、出售资产情况

无。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74,362,880.85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直接用于天健科技大厦项目的建设投入433,621,018.90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3,358,750.60元)、归还银行借款1,000,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440,740,000.00元,支付银行手续费1,861.95元。扣除银行手续费后,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1,874,361,018.90元。

(七)关于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2018年,公司狠抓城市质量提升年工作落实,积极把握基础设施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来的机遇,创新谋划,主动作为,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地产开发、

城市服务等业务板块各项重点工作,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再创历史新高。

二、2019年度工作计划

2019年,监事会将围绕公司战略目标与经营计划履行自己的职责,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赋予的工作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及经营班子会议、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组织专项审计等方式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关注董事会规范运作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保障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督促加强风险管控工作

1.完善监督体系,持续探索企业纪委书记兼任监事会主席工作模式,在重点下属企业建立纪检监察(监事会)机构,整合纪检监察和监事会监督力量,促进党内监督与公司法人治理监督的有机融合。

2.督促开展施工、地产类项目和内控专项审计,重点关注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以及内部监督。督促开展选取任期超过3年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期审计或离任审计。对长期亏损企业、业绩大幅下滑企业及大额资产减值企业督促开展专项审计。

3.对招标采购、资源性资产租赁、代建管理、混合所有制改革、工程管理领

域、重大资源开发、参股企业管理等开展重点监督。

4.规范要素交易行为,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招标采购信息100%公开。

5.督促集团及所属企业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督查执行情况及后评价情况。

6.进一步督促规范集团资金计划管理,督促加强资金收支管理,保证资金收入按计划完成,资金支出合理控制在计划内。

7.督促严格资金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落实收支差异原因,确保资金合理有序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财务风险,降低财务成本,保证集团经营发展需要。

(三)积极服务企业

着力为公司创新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安全规范运营提供服务,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决策、对外合作等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沟通和交流,积极建言献策,推动公司经营工作的有效开展和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确保公司在经济新常态下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19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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