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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9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1-20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8日14:5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1年2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8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3日

(5)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 蒋勤俭先生

(7)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10人,代表股份328,529,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28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5名股东,代表股份325,757,8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88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 771,2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3%。

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公司聘请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李家宏律师、郭艳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提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了如下提案:

提案序号提案名称
提案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提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提案3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其中:提案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提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序号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股数(股)占比注1股数(股)占比注1股数(股)占比注1
提案1328,439,54099.9727%62,6000.0191%27,0000.0082%通过
提案2328,499,64099.9910%29,5000.0090%00.0000%通过
提案3327,380,72099.6504%1,148,4200.3496%00.0000%通过

注1: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序号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占比注2股数(股)占比注2股数(股)占比注2
提案123,717,19099.6236%62,6000.2630%27,0000.1134%
提案223,777,29099.8761%29,5000.1239%00.0000%
提案322,658,37095.1761%1,148,4204.8239%00.0000%

注2: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业经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李家宏律师、郭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二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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